正在载入...

北京守望教会7月17日户外敬拜通报

北京守望教会7月17日户外敬拜通报

各位亲爱的弟兄姊妹:

主内平安!这个主日是守望教会户外敬拜的第十五个主日。像往常的主日一样,弟兄姊妹带着从神而来的忍耐,继续来寻求和敬拜我们的神。

7月17日的北京,上午多云,下午大雨。在过去的这一周,不少弟兄姊妹还是自周六就被所属派出所看管在家中。有一位姊妹已经连续数周自周五晚就被带到附近的宾馆中;本周还有一位弟兄周六晚被带到派出所。除他们之外,在主日早上,据我们统计,至少还有22位弟兄姊妹因为去平台敬拜而被带走(其中包括新树教会的一位弟兄及两位姊妹,以及外地教会的一位弟兄)。他们分别被所在区县的公安分局国保带到警车上或被送往各自所在片区的至少8个派出所。有个别被带走的弟兄姊妹在车还没有到达派出所的路上就被释放了。截止到晚上11点40分最后两位姊妹从大钟寺派出所被放出,所有当天被带走的弟兄姊妹均被释放回家。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多数警察当天对待弟兄姊妹的态度还算平和,但朝阳区个别国保的态度却显得恶劣,情绪失控中一度掐住我们一位弟兄的脖子。在天明牧师家门口值班的警察,不仅不让牧师会见来客,情绪激动之下还因此把牧师带到派出所一个小时。一位姊妹住所的门锁遭不明人员用物品塞住,她打电话叫来警察,警察不但不管,还拦阻前来帮忙的弟兄姊妹。原本应该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警察,反而在限制公民自由、威胁公民人身安全,我们对此表示愤慨。愿神怜悯这些滥用自己职权的警察,怜悯这个国家的当权者,怜悯这个灾难深重的国家。

我们要感谢我们的主,即便我们遇到这些不公的对待,每周继续被看管和关押,我们的心中依然有平安、喜乐与忍耐。让我们带着一个顺服与忍耐的心,把我们所经历的这一切都看作是神磨练我们的功课,相信凡是以甘心顺服的心与教会一同去面对和经历的弟兄姊妹,经过这种长时间的历练,生命必会成长,最终经历到“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愿神帮助我们,在这艰难的时期,赐给我们忍耐等候的心,好让我们最终经历到祂的爱充满在我们的里面。

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惠和平安、天父上帝的慈爱和怜悯、圣灵保惠师的感动与引导,常与每一位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以及各处挂念守望教会并为守望教会祷告的弟兄姊妹同在!阿们!

北京守望教会

2011年7月19日

北京守望教会7月10日户外敬拜通报

各位亲爱的弟兄姊妹:

主内平安!这个主日是守望教会户外敬拜的第十四个主日。虽然天气炎热,拦阻依旧,但弟兄姊妹还是带着从神而来的信心,来寻求和敬拜我们的神。

7月10日,北京多云,天气闷热。在过去的一周,虽然弟兄姊妹刚刚经历了“七一”更严的看管,但这个主日能够出去到教会指定地点的人数反而比往常略多一些。据我们统计,主日早上因去平台敬拜被带走的弟兄姊妹至少有26人(其中有新树教会的两位姊妹)。他们被分别送往各自所在片区的至少14个派出所。其他还有个别被带走的弟兄姊妹在车还没有到达派出所的路上就被释放了。在被带到派出所的过程中,我们教会有一位姊妹与警察们发生肢体及语言上的冲突,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我们再次提醒弟兄姊妹在被带走的过程中不要与警察产生肢体冲突,而当以爱和忍耐来面对。到11日清晨2点,最后一对同工夫妇被释放回家。我们十分感恩地看到,在关押弟兄姊妹的派出所门前都会有数位弟兄姊妹在门外守望、祷告、等候,让在里面的弟兄姊妹感到极大的安慰;让许多弟兄姊妹更深地感受到,每个人并不是孤单的,我们所经历的,并不只是单纯的个人经历,而是一个教会在这一段特殊时期里共同的经历。

在这个主日出去的弟兄姊妹中,我们再次看到有多位第一次走出去的。我们为着教会中这么多弟兄姊妹每周都带着信心勇敢地面对可能遭遇的挑战,并且能够带着不计代价与教会站在一起的心志感谢我们的主。从他们的身上,当然也是从我们每一位愿意将自己全然摆上的弟兄姊妹身上,我们特别看到神的工作,看到神对教会的保守与引导。正是因为祂如此的作为,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来跟随祂的带领,在这个持久的争战过程中不断经历祂的得胜。

虽然前面我们不知道还有多少个这样的主日,但我们相信这既是祂所启动的善工,也就必会照着衪自己的心意来成就。愿神把这种得胜的信心更多地赐给我们,让我们带着这样的信心仰望等候,直到祂心意成就的那一天,正如圣经所言:“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上)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惠和平安、天父上帝的慈爱和怜悯、圣灵保惠师的感动与引导,常与每一位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以及各处挂念守望教会并为守望教会祷告的弟兄姊妹同在!阿们!

北京守望教
2011年7月12日

灵修短文7月11日—7月22日

灵修短文

文/孙毅长老

2011年7月11日(周一)

保护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觉。(诗121:4)

之前遇到不怎么祷告的弟兄姊妹,他们的理由基本上是一样的:神比我更了解我自己,我所需要的他比我还清楚,还有必要向他一样样地说吗?过去,为着教会的需要,教会鼓励大家祷告时,常这样的讲祷告的必要性:如果我们没有祷告的预备,神就不会动工,或使用我们来成就他的心意;就如铁轨没有辅好,火车就不会开过来。然而,这样的教导可能对我们中的有些人仍然没有用,我在教会中算什么,教会是借着牧师长老的祷告来带动的,有没有我这微不足道的祷告的参与,教会照样运转。这时,加尔文的教导就是我们不能不去思考的:祷告不是为着神或教会的缘故,而是为着我们自己的缘故。祷告让我们更加认识自己,让我们的心意转变,也因此让我们与他更加接近。
“在某种意义上,向他祷告似乎是没有必要的,仿佛神在打瞌睡甚至沉睡,需要我们祷告的声音唤醒他一样。然而,这样说的人是不晓得神吩咐他百姓祷告的目的为何,因他命令我们祷告并不是为他自己的缘故,而是为了我们。神出于他的主权吩咐人借祷告承认他们一切所渴望的和一切对他们有益的,都是来自神,因此将神所应得的荣耀归给他。我们向神所献祷告的祭,也是我们对他的敬拜,同时也使我们获益。”
“所以,即使我们对自己的需求和缺乏迟钝、无知,神仍看顾我们,甚至有时在我们的祈求之外帮助我们,但求告神还是极为重要的:首先,祷告让我们的心能热烈地渴慕寻求、爱和事奉神,并同时习惯在所有的需求中奔向神如抓住神圣的锚。其次,免得我们心怀任何带到神面前将感到羞耻的私欲,我们都要学习将自己一切的渴望和挂虑交托给神。第三,祷告使我们预备自己以感恩的心领受神一切的祝福,因为祷告提醒我们这一切都来自神(参阅诗145:15—16)。第四,当我们获得所求告的,并确信是因神应允我们的祷告,我们就因此受激励而更热切地默想神的慈爱。第五,祷告使我们学习以更喜乐的心接受我们借此所获得的祝福。最后,祷告让我们发现自己的软弱,更确信神的护理,并越来越明白神不但应许总不撇弃我们,也自愿为我们安排在需要中求告他的道路,甚至让我们明白他主动向他的百姓伸手,不只在言语上,而是给他们当下所需要的帮助。”(《基督教要义》三卷二十章3节)

2011年7月12日(周二)

耶和华啊!我从深处向你求告。(诗130:1)

不难发现,自己的祷告多数时间似乎没有什么果效,有时反省原因,常归在一句话:没有进入状态。而有时进入状态的祷告,事后发现,都是因神让自己已经进入到一个难处中,落入到地的深处,左右求告无门,两手无处可抓,于是只好全身心地抬头去仰望那一位天上的父。可以说,他那时才等到我们。算一算,他等到我们能够来到他面前的时间是何其的少。多数时间我们被漂来漂去的思想所左右,就是跪在那里也很难来到他的面前。什么时候我们不用神把我们放在深处也能够来到他的面前呢?
“为了正当和正确地向神祷告,第一个原则是:无论在心智(mind)还是心灵(heart)方面,我们必须有适合与神交谈的心态。在心智方面,只要我们除掉一切在默想神时诱惑我们分心之肉体的私欲,就能有正确的心态。这样,我们不但能专心地祷告,甚至能在某种意义上被提升而胜过这世界。我在此并非要求人在祷告中完全不被任何忧虑搅扰,因为,忧虑有时更激发我们迫切地向神祷告。如此,圣经记载:神圣洁的仆人从深渊之处甚至在奄奄一息中,悲叹地求告神时备受苦恼的折磨和搅扰(参阅诗130:1)。但我们必须除掉一切属世的挂虑,因为这些事情诱惑我们极易飘来飘去的思想,让我们思念地上的事而不思念天上的事。我的意思是我们应当在某种意义上被提升而胜过世界,免得我们将任何因我们盲目和愚昧的心智习惯捏造的东西带到神面前,或免得我们自己在虚荣的范围内求告神,我们的祷告必须与圣洁的神相称。”(《基督教要义》三卷二十章4节)

2011年7月13日(周三)

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给他蛇呢?(太7:8-9)

有时被人问到,有什么需要为你代祷的吗?常常有些语塞。虽然有时是因为有些私人的祷告可能一时不知如何表述;但多数时间是因为感到自己没有什么向神求的。甚至人有时会因没有什么求神而感到有些自义。就是在不得不有的祷告中,我们的所求也是含糊的。很多情况下,我们真不知自己在向神求什么,所以我们就是在求也不会那么热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真在乎神是否会垂听我们的祷告吗?如果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求饼,我们还会在乎他给我们石头吗?当然天上的父在乎。只是我们的这种冷漠,在加尔文看来,其实是没有把天上的父当作是可以依靠的父,我们还是在靠自己,祷告不过是形式而已。我们越清楚越具体地知道我们在向父求什么,我们越是热切地为这种需要祈求,知道若不是出于他我们就不会真正得到什么,那么,我们的祷告就越可能被父所垂听。
“在向神祈求时,我们应当深感自己的无能为力,并迫切思考我们是多么需要我们所祈求的一切,而在祷告中热切地——即心里火热地——想获得我们所祈求的。因为许多人以形式化的心态祈祷,就如不得已而向神尽本分。他们虽然承认祷告对解决自己的问题是必需的(因为没有他们所求告之神的帮助是致命的错误),但他们却仍用形式化的态度祷告,因他们的心是冷漠的,也没有认真思考他们所祈求的。其实,有种一般和模糊的感觉刺激他们祷告,但这感觉并没有激励他们可以说在目前的实际中寻求满足自己的缺乏。”
“我们的常识也告诉我们,神因我们的懒惰就借特别的情况刺激我们迫切地祷告。大卫称这些特别的情况为神‘可寻找的时候’(诗32:6;31:6),因就如他在其他经文中所教导的那般(例:诗94:19),艰难、痛苦、惧怕和试炼越厉害地攻击我们,就越帮助我们来到神面前,就如神借这些逆境呼召我们觐见他。”(《基督教要义》三卷二十章6-7节)

2011年7月14日(周四)

我曾说:“耶和华啊!求你怜恤我,医治我,因为我得罪了你。”(诗41:1)

他虽然是我们的父,赐给我们向他祷告的权柄,乐意照着他的美善与丰盛赐给他的儿女,但我们有这样的权柄及蒙他的恩惠都不是我们应得的,乃是借着他的独生子的宝血。因此,在我们的祷告中,要常有认罪悔改的意识,不要让罪成为自己来到神面前的拦阻。
“正确祷告的起始,甚至正确祷告的预备是:谦卑和真诚地向神认罪并恳求赦免。任何人不管他以为自己有多圣洁,除非神已白白地叫他与自己和好,否则他不能从神那里得着什么,神也无法恩待他所未曾赦免的人。因此,《诗篇》中多处经文都告诉我们,信徒如此开始祷告是不足为怪的。因大卫的目的虽然不是要求神的赦免,却仍这样说:‘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过犯。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爱记念我。’(诗25:7)又说:‘求你看顾我的困苦、我的艰难,赦免我一切的罪。’(诗25:18)这也教导我们,即使我们天天向神认当天的罪仍是不够的,我们也当在神面前提说我们早已忘记的过犯。”
“我们不可忽略那使我们一切的祷告蒙垂听的原则,即除非我们的祷告建立在神白白的怜悯之上,否则神必不垂听。约翰的这段话与此有关:‘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因这缘故,在律法之下,圣徒的祷告必须用血洁净(参阅创12:8;26:25;33:20;撒上7:9),好蒙悦纳,神因此宣告他们不配有祷告那么大的特权,除非神洁净他们的污秽,而他们唯独出于神的怜悯,才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并向他祷告。”(《基督教要义》三卷二十章9节

2011年7月15日(周五)

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的面前。(弗3:12)

虽然我们知道,人若非有信,就不能来到神的面前。在信心中所祈求的,常被神所垂听。但在很多数情况下,我们是在艰难处境中,带着走投无路的忧虑与软弱,挣扎着来到神的面前。我们的信心从何而来?不是从自我的鼓劲中得来,只能是从他的话语中而来,是从他话语的应许中得来。正是他话语中宝贵的应许,让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的面前。
“我们若愿意有效地祷告,就应当双手抓住神将应允我们祷告的确据,因这是神亲口吩咐的,也是众圣徒的榜样教导我们的。因为唯有靠着信心建立坚定不移的盼望,才是蒙神喜悦的祷告。使徒可以只单纯提到信心的条件,但他不但加上确据,更进一步地加上坦然无惧,好叫我们与非信徒有别,因为他们也与我们一样向神祷告,却是杂乱无序的。”
“我们特别需要想到‘神’这至高的称号,因我们倚靠这称号就能轻易地胜过一切的障碍:‘听祷告的主啊,凡有血气的都要来就你。’(诗65:1—2)就祷告而论,难道有比这更有吸引力的称号吗?因这称号使我们确信:应允信徒的祷告与神的属性完全一致。先知因此推论,神并不是只向少数人开启祷告之门,乃是向众人开启,因这段话是他向众人所说的:‘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50:15)根据这原则,大卫将这应许应用在自己身上,使自己获得他向神所求的:‘万军之耶和华……因你启示你的仆人……所以仆人大胆向你如此祈祷。’(撒下7:27)我们由此推论:若没有神的应许这样鼓励他,他必定感到惧怕。”(《基督教要义》三卷二十章12-13节)

2011年7月18日(周一)

你给它们,它们便拾起来;你张手,它们饱得美食。你掩面,它们便惊惶;你收回它们的气,它们就死亡归于尘土。(诗104:28-29)

如果我们还没有亲身地经历主,那么无论是我们自己还是周围的事都会被我们看作是出于偶然或自然,以至神可能会让其发生多次,直到我们顽梗的心苏醒过来,认识到原来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并且不只是我们,神也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到所有的生物、及非生物其实都是倚赖祂而得以存在。神会使用祂院子中的某些事物作为祂的器具,来显明他父亲般的慈爱。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个景象的时候,整个世界就变成了神所主演的大剧场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在各个时代和现今,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万事的发生皆属偶然,这败坏的观点几乎成功地拦阻我们相信圣经对神护理的教导。假设有一人落入强盗手中或在野兽的爪下,或在海中突遇暴风遭船难,或被倒塌的房屋或树压死,而另一人在沙漠里迷失方向而获救,或船虽被海浪击翻最终却抵达港口,或奇迹般地死里逃生,不管是顺境或是逆境,世俗的人将这些事的发生都归于命运。然而所有受基督亲口教导‘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30)的人,不会那么浅薄地看待事物的原因,而会思想到万事都在神隐秘旨意的掌管下。且就无生物而论,我们也应当相信,虽然它们都各有其特质,然而也都是在神无所不在之膀臂的引导下。所有的受造物只是神的器具,神不断地赐下他预定给他们的能量,也随自己的美意使用他们。
没有任何受造物的能量比太阳更奇妙和耀眼。它除了以明亮的光照整个地球之外,还以热量滋养并赐给万物生机。它的光芒带给人丰收的土产,使地里的种子温暖,又使它们发芽、长高、粗壮,并不断地滋润它们,使它们长成大树。它也以源源不断的热量供给植物,直到它们开花结果,之后也同样以其热量使果子成熟。然而主为了将这一切所应得的称赞归给自己,就在造太阳之前决定先造光,好让地上充满各式各样的植物和果实(创1:3,11,14),所以敬虔的人绝对不会认为太阳是使万物生存的根本或必要原因,因在太阳受造前这些植物早已存在了。太阳只是神所喜悦使用的器具,只要他喜悦,他也可以完全不使用太阳,而亲自照亮地球。圣经告诉我们,约书亚的祷告使太阳悬挂在相同的位置上两日不落(书10:13),又因希西家王的缘故,叫日影倒退十度 (王下20:11或赛38:8),神借这几个神迹证明日出日落并非某种盲目的本能,而是神为了提醒我们记念他对我们父亲般的慈爱,故亲自掌管太阳的起落——冬去春来、春去夏来、夏去秋来——按照既定的次序周而复始地运转。然而,就是在季节固定的循环中,仍有很大的变化,以至于使我们深信每年、每月、甚至每日都受神特殊护理的掌管。”(《基督教要义》一卷十六章2节)

2011年7月19日(周二)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罗11:33-34)

一旦当我们相信,世界上的每一样事,出于神的护理,都有神预定的旨意时,我们的小脑袋瓜儿就有点不好使了,因为人思想的本性就是想要知道每件事情背后神的旨意是什么,以便把万事掌控在自己的思想之中。结果我们就发现有很多事情的发生是我们所不能够理解的,特别是涉及到在我们自己身上发生的某些事情。有时,我们感到像是无奈地被神带进了一个祂事先布置好的局中,而这是我们主观极不愿意进去的,这时我们的抱怨就油然而生了。其实许多事情,当我们还在经历之中的时候,神的旨意向我们时常是隐藏的。这考验着我们对祂的认识与信心:即便当我们还没有看到结果的时候,我们是否也会相信他的美善与信实?相信祂会让万事相互效力,使爱祂的人得到益处?
“我们也应当进一步留意,虽然护理经常彰显他父亲般的慈爱和慷慨,或他严厉的审判,然而各个事件的原始起因却常向我们是隐藏的。因此我们就倾向于认为万事都在盲目命运的操纵下,或虽然我们相信神的护理,但我们的肉体却引诱我们有‘神在捉弄人’这矛盾的想法。其实,只要我们有安静、愿意受教的心,最终将证明神一切的计划总有最好的理由:或教导他的百姓学习忍耐,或纠正他们的意念和治死他们的私欲,或教导他们为主舍己,或激励他们勤勉;或使狂傲的降卑,或破坏不敬虔之人的阴谋并拆穿他们的诡计。然而不论这些事情的原始起因就我们的观点而言有多隐秘和难以捉摸,我们都必须相信这些起因都在神的计划之内,所以我们当与大卫一同宣告:‘耶和华我的神啊,你所行的奇事,并你向我们所怀的意念甚多,不能向你陈明;若要陈明,其事不可胜数。’(诗40:5)”
“但我们也不要偏激地认为神有责任向我们交待他的作为,而是要敬畏他隐秘的判决,视他的旨意为万事的本原起因并且是公正的。当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幽暗笼罩我们的眼目且雷声贯耳,以至所有的感官因而惧恐,似乎一切都糟透了之时,在天上的一切却仍旧宁静如初。因此,虽然世上的扰乱混淆我们的判断力,然而神却以他纯然的公正、智慧和最好的秩序控制、引领这些纷扰,达到一个完美的目的。但许多人却借此放肆地认为神应负责地向他们交待他的作为,也大胆地检视神隐秘的计划,甚至草率地论断这一切他们所不知道的,就如论断必死之人一样,这就显明他们的愚昧。我们待人冷静,甚至宁可推迟判决,也不愿让人指控我们草率论断人,然而我们却高傲地论断我们本应敬畏之神的隐秘判决,难道有比这更荒谬的吗?”(《基督教要义》一卷十七章1节)

2011年7月20日(周三)

你要把你的重担卸给耶和华,他必扶养你;他永不叫义人动摇。(诗55:22)

现代人所谓生活的提高主要体现在物品的快速升级换代上。而物品的升级却并没有让生活变的更简单和方便,而是变得更为复杂和忙碌。这让人的心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心灵在毫无着落中无可避免地为越来越多的事情挂虑。这让今天的人活的不仅疲乏,也让抑郁流行起来。其实,在哪个时代,人没有这众多的挂虑呢?而且还有一点是不变的:只有在神那里,人心灵中的重担才能被卸下。那些借着基督的宝血被天父收养的人,那些愿意相信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天父尚且养活它,何况他用自己独生子的血所买赎回来的儿女们的人,可以从神的护理中、祂的羽翼之下,得着释放与喜乐。
“敬虔之人的快乐在于相信神的护理。人生中遭遇的困苦患难何其多,威胁我们性命之事也难以计数。就算我们不考虑身体之外的危险,单就我们的身体是千万种疾病的栖息之地——事实上,身体内充满病源,也能培育各种疾病,因此人无法身负如此众多且随时可以摧毁他生命的疾病,而仍能毫无负担地行事为人,就足以让人无法摆脱死亡的笼罩。当他每一次受寒或流汗时,都有生病的危险,这难道不就是虚弱的生命吗?无论你往何处去,环绕你的一切事物不但完全靠不住,甚至都威胁你的性命。一旦你上船,离死只有一步;上马滑跌,性命就难保;行走在都市的街道上,发生危险的几率绝不亚于屋顶上随时会落下的砖瓦;若你手中或朋友手中有器械,杀戮随时可能临到你;你所遇见的一切猛兽都可能将你撕碎;但若你闭门不出,将自己关在有围墙的洋房花园里,也可能有毒蛇潜藏在内;你的房屋随时有可能失火,若在白天,会使你一贫如洗,若在夜间,房屋会倒塌压死你;你的田地因无法抵挡冰雹、雾霜、干旱,以及其他的自然灾害,而没有收成,以致饥荒威胁你的性命。至于食物中毒、遭人偷袭、抢劫、暴力,这些灾难或发生在家乡,或发生在他乡,我在此就不多谈了。身处在众多的患难中,人岂不是很悲惨吗?既然人的生命时刻面临死亡,活着只是苟延残喘罢了,不就如同时时有一把利刃架在脖子上吗?”(《基督教要义》一卷十七章10节)
“默想神的护理是敬虔的要求之一,也能使我们从护理上获得最好和最甘甜的果实。基督徒既因深信万事的发生都在神的计划之内,并且没有一件事是偶然的,他就视神为万事的本原起因,虽然他也会留意次要的起因。他不会怀疑他借神奇妙的护理而蒙保守,并且神只许可那互相效力使他得益处和蒙救恩的事发生。既然神的护理主要在乎人,其次是其他受造物,所以基督徒确信两者都在神的掌管下。基督徒深知,就人而论,不管是好人或歹人,他们的筹算、意志、努力,以及能力,都在神手中,并且神随己意扭转这些人的心,也迫使他们照他的意思行。”(《基督教要义》一卷十七章6节)

2011年7月21日(周四)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28-30)

当我们遇到某些人或事物的威胁时,人的本能中会有害怕,除非我们亲历过神的保守与护理。经历过的人都会更为深切地体会到,我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若是没有神的许可,连一根都不会落下。在天父的这种爱中,我们胜过了惧怕。当然,即便是这样,下次遇到威胁的时候,我们的信心还会遇到挑战,我们真的相信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在神的掌控之中吗?若是我们有这样的信心,那么我们就能接受路德的表达:在人前恐惧的基督徒是恶的,因为我们的恐惧是迷信的,在人前公开的见证了我们的主是无能的。
“那些将神的无所不能和所应得的称赞归给神的人,会获得双重的福分。首先,既然神掌管天地并令众受造物都听从他,神就能丰盛地奖赏那些将他所应得的称赞归给他的人。其次,他们可以安息在神的保护下,因一切他们所惧怕且能伤害他们的事物都在神的约束之下,包括撒旦及其爪牙;并且,一切临到他们身上的灾害都必须先经过神的允许。若没有神的护理,我们就无法逃脱,遭遇危险时也无法控制出于迷信的惧怕。我说出于迷信的惧怕是因为:当某受造物威胁我们的性命或暴力地恐吓我们时,我们就感到害怕,就如对方拥有内在的伤害我们的力量;或以为某受造物会意外地、莫名其妙地伤害我们;或以为神无法救我们脱离危险,这就是迷信的惧怕。”(《基督教要义》一卷十六章3节)

2011年7月22日(周五)

主啊,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诗39:9 p.)

思想神的护理有助于我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首先直接去面对神,而不只是面对与事情有关的人;特别是当我们遇到在我们看来是受到不公待遇的时候。在人的面前看上去不公的事情,当我们来到神的面前时,神自己的公义就让我们默然不语了。
“若有任何不顺利的事发生,他会立刻仰望神,因神的膀臂最能赏赐我们忍耐和平安的心。若约瑟一直怀恨他被兄弟出卖一事,他就不可能向他们表示兄弟般的关怀。但既因他仰望耶和华,就不记念他兄弟对他的不义,反而心中充满温柔和慈爱,甚至安慰他们说:‘这是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保全你们的生命’(创45:5)、‘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创50:20)。若约伯记念给他带来患难的迦勒底人,他就会立刻想报仇伸冤,但因他很快地认出这是主的作为,便以这美言安慰自己:‘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当示每威胁大卫,向他丢石头时,若大卫从人的角度来看,就会吩咐他的手下反击,但因他知道示每行这事也是主的激动,他就安抚手下道:‘由他咒骂吧!因为这是耶和华吩咐他的。’(撒下16:11)大卫在另一处也以同样的缰绳勒住自己过分悲伤的灵:‘主啊,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诗39:9)要是没有比相信神的护理更能平息人的愤怒和不耐烦,那么人若学习默想神的护理必受益匪浅,它能帮助我们这样想:这是出于神的旨意,因此我必须忍耐,不只是因为无人能抵挡神的旨意,也是因为他对他百姓的旨意都是公义和有益的。简言之,当人恶待我们时,我们不应牢牢记住他们的恶行(因这样做会增加我们的痛苦和刺激我们报复),反而要仰望神,并且确信无论我们的仇敌如何邪恶地冒犯我们,都是神所允许的,也是出于神公义的安排。”(《基督教要义》一卷十七章8节)

对杨照先生说《圣经》

以圣经的道理去评说别人,自己应该首先正确理解圣经,不能曲解,否则,岂不是假借圣经之名而说自己个人的意见?台湾作家杨照先生的“对吕丽萍说‘圣经’”一文即犯了这样的毛病。

杨照先生说的一段圣经是《新约圣经•约翰福音》8章3-11节。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合和本圣经)

杨先生对此经文的解释是:耶稣弯腰在地上划字是因为轻视文士和法利赛人在他面前提到“摩西的律法”。从耶稣的角度,有一个更高于“摩西的律法”的原则,那就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杨先生称之为人世间最根本的律法,也是良心的清楚表现,是“普遍性”与“一致性”。就是:自己受不了别人对待自己的手段,你也就不能拿去对待别人。据此,杨先生说,耶稣的立场是“对人抱持身份歧视的态度都是站不住的”。他对吕丽萍说:你能忍受别人称演员为“戏子”那样鄙视你轻视你吗?如果你不能,你怎能任意诋毁攻击同性恋者?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对这段圣经做出这样的曲解!原文明明白白写着,文士和法利赛人是故意设计陷害耶稣:行淫的罪不可能是一个人犯,而他们只带来一个妇人,问的问题让耶稣问答两难:罗马人不容许犹太人执行死刑,如果耶稣说要用石头打死她,就可能与罗马当权者冲突;但如果耶稣说不能用石头打她,人们就可以指控耶稣不支持律法。杨照先生完全曲解了这段圣经,说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是一个更高于摩西律法的原则,很荒谬。耶稣对众人这样的回答,让人们看到了自己都有罪,是让众人明白他们用石头打那妇人的动机和目的必须是纯正的,完全依靠律法的。但是,并非有罪的人不能审判别人。在上帝的眼中,没有法官是没有罪的人,但是他仍然可以审讯人,只要他出于纯正的动机,依据法律公平审理。耶稣对妇人说的话,并不表明妇人没罪,而是让她悔改。所以,耶稣根本没有轻视摩西律法,他说:“就是到了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章18节)罪就是罪,罪就要受到谴责和审判。如果说有一条高于摩西律法的原则,那就是爱:爱成全了律法。这是耶稣生与死的故事告诉我们的:神爱罪人,让人悔改。

杨先生对这段圣经的解释意图明显,把罪的概念偷换成身份概念:本来讲的是行淫的妇人,明明是罪的问题,杨先生却能从中引申出身份的问题——“对人抱持身份歧视的态度都是站不住的”,并把这种观点说成是耶稣的立场,是很拙劣的做法。

吕丽萍在微博上转述冯伟牧师的言语:“同性恋是罪。神爱罪人,但神恨恶罪!信靠耶稣,胜过罪恶,出死入生。”这是圣经的思想。吕丽萍是基督徒,她的思想和看法当然要依据圣经。圣经没说同性恋是身份,而是说同性恋是罪,在《创世记》11章所多玛与蛾摩拉被毁灭的章节和《罗马书》1章明明白白地写着,吕丽萍当然会根据圣经,赞同这种说法,重申这种说法。基督徒说同性恋是罪,并不是个人的想法,也不表明自己是完美无缺的,只因这种观点来源圣经,基督徒有义务重申圣经的思想。圣经虽然谴责同性恋是罪,但并不等于对同性恋者歧视,正如批评管教犯错的孩子,并不是歧视,而是希望他归向正途。

基督教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源泉。在中国,信仰自由、平等对话的思想气氛已在形成。基督徒在公共生活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同样,非信仰者与信仰者对话和交锋也是思想进步的表现。有文学界人士愿意从圣经的角度,来理解和评说信徒的思想表达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对话和批评的基本态度应该是尊重和理解。如果杨照先生认为吕丽萍对圣经理解错了,想对吕丽萍说说圣经,那自己就应该先好好读读圣经,别说出新约圣经的原文是希伯来文的外行话,更不要把自己的意思说成圣经的思想。

有关作者:范春良,中国科学院研究员6:26:18
文章来源:本文是对作家杨照批评吕丽萍的反击,发表在南方周末网站“读者来信”栏目: http://www.infzm.com/content/61316

附:南方周末文章

【文化解码】对吕丽萍说“圣经”

作者:杨照 2011-07-07

近日,大陆女演员吕丽萍转发冯伟牧师几条微博以“羞耻”、“罪人”等词描述同性恋群体,其中一条声称:“……同性恋是罪。神爱罪人,但神恨恶罪!信靠耶稣,胜过罪恶,出死入生。”吕丽萍还添加了“给力”和“弟兄姊妹转起来”等评语,引发争议。多家同志组织呼吁抵制吕氏作品,台湾主持人蔡康永也质疑吕丽萍缺乏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这让我想起《新约圣经•约翰福音》中那一段极为有名的故事来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抄的“圣经公会”中文译本,是随着英文King James译本来的,若和希伯来文原文对照,会发现其中少了几句关键的话,一句是在“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后面,应该有“仿佛根本没听到他们说什么”

这句话补上了,我们才知道耶稣干嘛在地上画字,因为他轻视、漠视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在他面前 提到“摩西的律法”。他们知道什么“摩西的律法”?他们只是将“摩西的律法”当作条文,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拿出来用,这正是耶稣看不起他们的地方。从耶稣的角度,有一个更高于“摩西的律法”的原则,那就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拿石头打她”。希伯来原文版,在“他们听见这话”后面,也多了一句──“他们听见这话,被自己的良心定罪了,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

这里显示了耶稣的崇高之处,超越狭窄宗教意义的人性与人文深度。人世间最根本的律法,也是良心的清楚表现,是“普遍性”与“一致性”。自己做不到的不能责求别人做;自己受不了别人用来对待自己的手段,你也就不能拿去对待别人

孔子有一条极为类似的行为规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的也是“普遍性”和“一致性”

从孔子或耶稣的立场看,对人抱持身份歧视都是站不住脚的。想想看就明白:你能忍受别人因为你是中国人就歧视你,根本不认识你是谁,单凭你是中国人就觉得你不对?你能忍受别人将所有演艺人员都称为“戏子”,然后就觉得他可以鄙夷你、轻视你吗?你能忍受别人认定女人都是次等的,都应该躲在男人后面依赖男人吗?

如果这些事当中有任何一件是你受不了的,那么你怎么能任意诋毁、攻击那么多你根本都不认识的同性恋者,只不过他们有和你不一样的性倾向呢?

拿《圣经》来遮掩自己的黑暗想法,更是拙劣的做法。一来《圣经》里充满了各式各样古老时代的歧视,在耶和华的眼中,根本除了以色列人之外,其他“外族”都应该“作服苦的奴隶”(《旧约•列王纪下》,第九章)的,你自己都在被歧视排除范围呢!二来,更重要的,基督教能传那么远、那么久,靠的当然不是《圣经》中那些过时的歧视言词,而是耶稣的普遍与一致精神,那才是到今天都值得我们领会思考的恒久价值吧

(作者为台湾作家)

事件回顾

事件回顾

美国纽约州6月25日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次日,著名演员、去年金马影后吕丽萍姊妹在其微博里转发冯伟牧师的微博,“纽约州议会昨晚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提案。这是美国第六个通过类似法案的州,也是最大的一个州。求神怜悯这片日益堕落的土地!即使有一天若这里法律规定反对同性恋会被判刑,我也仍然要传讲:同性恋是罪。神爱罪人,但神恨恶罪!信靠耶稣,胜过罪恶,出死入生。”,并呼吁“弟兄姊妹转起来!”,一时掀起轩然大波。嬉笑怒骂皆有之,有甚者发起抵制其新片,并投书各大媒体拒绝有关她的新闻。同时,主内弟兄姐妹有纷纷撰文或通过各种渠道表示支持。

关于同性恋的问题,圣经的启示非常明确。但对待同性恋的问题,弟兄姐妹却有不同。求主帮助我们心存爱心,并能安静地思考主要我们做什么和怎么做。

在此和大家分享的是本教会樊春良弟兄的一片文章。

何光沪先生个人请愿书

设立行政法院,规范权力;停止剥夺自由,维护人权;允许合法交易,保护产权!
——就北京“守望教会”事件再次致胡主席、吴委员长、
温总理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呼吁书

尊敬的胡主席、吴委员长、温总理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

2011年4月9日,因为北京“守望教会”受到逼迫,即将于次日进行“户外崇拜”,又因为该教会会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遭到侵犯,我曾以一个宗教学者和普通公民的身份向你们发出呼吁,希望你们下令停止逼迫、减少冲突(同时还提出了彻底解决当今中国基督教和天主教问题的两份建议)。

从当天开始,该教会的牧师、长老和“治理委员”等共十余人,就被警方和基层政府“协管”强制,不许出门;每个人的家门口都布置了好几个人,日夜把守;他们的家庭生活和职业工作也严重受害。这十几位没有犯罪的善良公民,在未经法院审理或判决有罪的情况下,已经三个多月并正在持续被剥夺人身自由!

不仅如此,三个多月以来,该教会的普通信众,凡在周日前往参加“户外崇拜”者,都被警方抓捕,监禁数小时至数十小时,最多时有近二百人;一些信徒从周五到周日被强制不许出门,一些信徒被强制送回原籍,一些信徒由于租住房屋的房东受到压力,租约遭毁、人格受辱、物品被扔,另换辖区另租房屋后,依然难逃同样结局……。总之,众多信徒的宗教权利、人身权利、居住权利,也在事实上遭到了剥夺!

所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该教会坚持其宗教信仰,要进行室外崇拜;之所以要到室外崇拜,又仅仅是因为其所租房屋的房东受到压力而毁约,逼其搬离,租房无门,其所购房屋的房主也受到压力而毁约,收了房款一年有半而不交房,换言之,购房也无门!任何人都能想到,他们要到室外崇拜,实在是由于逼迫、出于无奈!2009年11月,他们在大雪纷飞中进行露天崇拜,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事实上,在这一事件中,交易双方的物权也受到了侵害。
鉴于这一事件包含诸多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居住权利和宗教权利的现象,而且丝毫未见停止侵犯的迹象,我作为一个没有其他途径的普通公民,再次呼吁你们作为拥有最高权力的领导人,下令停止剥夺自由、维护人权,下令允许合法交易,保护产权。

又鉴于从各地房屋拆迁到邵阳公权贩婴等众多事件,可以看到行政和执法部门权力缺少制约而被严重滥用,我郑重呼吁你们思考这类问题的治本之道,在全国设立各级行政法院,规范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的权力使用。

这件事情的意义超越了一个教会,涉及到中国的人权保护和产权保护进步的事业——只有建立公众可以有效使用的机构和程序,用以追究各级政府的行政违法,祸国殃民的公权滥用(不仅仅是个人腐败)才能得到有效制止。

顺致问候!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何光沪
2011年7月15日

有关作者:何光沪,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宗教学专业知名学者。

宗教管理需要法治

宗教管理需要法治——“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学术研讨会主持发言

文/张千帆

我们今天召开这个讨论会,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政府排忧解难,确实是从宗教事务管理和我们社会和谐这个角度出发。一说“宗教”问题好像就很“敏感”,其实有什么不能说的呢?什么问题都有必要拿到桌面上来谈。不论什么问题,包括宗教问题,首先要确立这个基本原则。所以今天请各位来发表高见。

宗教信仰自由不仅是宪法第36条的规定,而且对于中国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是极其重要的。如果处理不当,这个社会要出大问题。你看这个家庭教会在自己的场所聚会,对社会有什么危害?政府为什么要管?不管没事,这一管反而出事了。不让守望会员在家里聚会,他们只有跑到大街上来。本来他们和政府无冤无仇,政府派人屡次打压,人为又多树了那么多敌人。所以政府不按宪法规定办事,就不可能把宗教事务管理好。当然,“管理”这个词本身就有问题,许多事情可能根本不需要政府去管;宗教信仰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不管的时候好好的,一管就出那么多的问题和矛盾。而且宗教人士和我们这些非宗教人士还不一样,我们不那么坚持,上面不让我们开会就不开会。但是宗教人士是很坚持的,你不让他信上帝,他偏要信;不让他们聚会,他们偏要聚会,最后政府弄得自己下不了台。

再说我不知道大家是什么信仰,我是受马克思主义影响,是一个不可知论者(agnostic);上帝究竟是否存在,没办法通过通常的经验来证明。我们也奉劝那些官员和工作人员,不要那么不遗余力地打击宗教。你怎么知道上帝不存在?不值得那么为上面“卖命”,到时候受害的是自己。万一上帝存在,你们现在这么做,死后岂不是很惨?要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所以无论对于政府还是官员自己,尊重信仰自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其实守望教会要买哪栋房子或租什么房子,并没影响什么公共利益。他们就是自己在那里聚会,根本没有危害社会。政府有什么必要管呢?我们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宗教事务条例》的问题确实太多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实施这部《宗教事务条例》。这部条例的问题不是一条两条,而是整个的管理模式,所以政府这种对宗教的管理思维模式一定要变,不能再像这样持续下去了,否则问题只能越来越大。《宗教事务条例》的问题确实是很明显的,整个第二章、第三章都有问题,这可能也难怪申请书上说得不具体,因为第二章、第三章几乎每条都有问题。即便这样,也要把具体条文说清楚。我看这部条例一共48条,哪怕40条都有问题,你也要把它们全列出来,要求删掉。你说删了剩下的就不成一部完整的条例了,那恐怕只能说明根本就不需要这么一部管制性条例。

具体来讲,宪法第36条规定是比较仔细的,比第35条言论自由更谨慎,只保护“正常”的宗教;言下之意,“不正常”的宗教就不受保护了,甚至可以被政府禁止。那么“不正常”的宗教究竟是什么呢?即使从第36条本身的条文来看,限定也是很明确的:“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请问家庭教会有没有“破坏社会秩序”、“损害身体健康”或“妨碍国家教育”呢?没有。有没有受“外国势力支配”呢?也没有,至少绝大多数没有。那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教会呢?政府有什么权力这么做呢?

宪法根本没有提到宗教团体需要“登记”,《条例》第二章却规定宗教团体要按社会团体要求去登记。刚才飞龙建议把宗教事务社会化,也许这样能让宗教活动变动不那么敏感,但是这样一来,宗教团体成立就要按照《社团登记条例》,但这个条例本身就有违宪的问题,对公民的结社权限制得太死。要求信仰者只有在满足那么困难的要求之后才能组建宗教团体、举办宗教活动,这样的限制在宪法上肯定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宗教团体不应该被要求登记,即使登记也应该纯粹是备案式登记,任何宗教团体来登记都必须允许登记,不能规定程序或实体限制。

宪法也没有提到“活动场所”,但是《条例》第三章却规定了很严格的场所要求,实际上造成了“三自”教会的垄断,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极大限制,从中产生了中国特有的“家庭教会”问题及其带来的诸多社会矛盾。我认为“家庭教会”的合法性应该受到政府承认,《条例》应该删除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严格限制。

虽然《立法法》第八条没有明确将宗教自由列为必须立法保留领域,但是如刚才童教授说的,所有这些严重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措施都要经过法律规定。当然,经过立法程序也不一定管用,全国人大确实可以通过与《条例》一样的法律条文,这也有可能。但经过全民讨论之后,程序性的完善还是会产生实体效果,有没有一部法律还是会不一样的,因而宗教立法值得推动。任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都应该有法律授权。现在即使不能制定法律,至少也应该把条例中违宪的部分去掉。

本文引自作者博客:http://zhangqianfan.qzone.qq.com/
关于作者: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