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分享藉着耶稣基督显明的神永远的生命,这就是我们信仰的本质,而且分享这生命是我们喜乐的源泉。
经文:约翰壹书1:1-4
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3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4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作“我们”)的喜乐充足。
各位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从这个主日起我们分享约翰壹书。约翰壹书不像其他书信,一开头并没有说写信者是谁,也没有提到具体写给哪个教会或哪个人,但我们都知道约翰壹书是使徒约翰写的,无论是教会的传统还是书信本身的内证,都证明这一点;而且就书信本身见证的那样,本书信就是写给“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得称为神的儿女”的、“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信徒的。
使徒约翰当时(就是第一世纪的末叶)写这封书信,主要是针对开始侵袭教会的被称作诺斯底主义(中文也翻译成“智慧派”)的异端思潮,为了提醒教会而写的。在教会初期发展的两个世纪里,诺斯底主义是最危险的异端之一。它的主要教导是:灵是完全美善的,物质是完全邪恶的。由这样一个不合圣经的二元论,引发出一系列重大的错误观念,如:人身体既是物质的,就是邪恶的。物质与神正正相反;神完全是灵,因此是美善的。如果简明扼要地梳理诺斯底主义的论点及其逻辑的话,是这样的:
1)既然灵是完全美善、物质是完全邪恶,那么基督不可能是穿肉身来的,因肉身是属乎物质而邪恶的,因此基督应该是看似有身体的,其实是“幻影”(这种看法称为“幻影说”),或者就是克林妥所说的,耶稣只是人而不是神或基督,只不过人性的耶稣在受洗时神性的基督进入他里面,而且耶稣死时神性的基督就离开了(这种看法称为“克林妥主义”)。由此可见,在基督论上,诺斯底主义反对基督的道成肉身,就是否定基督真实的人性。这我们就不难理解约翰为什么在书信中不断地强调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1:1);“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22-23);“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 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4:2-3)。
2)既然灵是完全美善、物质是完全邪恶,那么我们必须严酷地对待邪恶的身体(这带来的是苦修型的信仰形态),或者就是彻底放纵肉体,因为反正身体属乎物质而邪恶,肉体的放纵——触犯神的律法根本不会影响属灵而美善的灵魂(这带来的是纵欲型的信仰形态)。约翰壹书针对的就是这纵欲型的诺斯底主义——“人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1:8);“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2:9);“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3:8-10);“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4:7-8)。
3)既然灵是完全美善、物质是完全邪恶,那么救恩就是指脱离身体,但不是藉着信基督,而是靠特殊的“知识”(希腊文“知识”一字是“诺斯”,诺斯底主义一名由此而来)。这也是约翰在书信中强调得永生,就是得享神的生命,是藉着信基督——“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5: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5:11-13)。
新约圣经记载的诺斯底主义是这异端的雏形,并不是第二三世纪里所发展出来的复杂的系统。约翰壹书的读者正面临纵欲型的克林妥主义的挑战。这异端否认耶稣的神性,主张放任,撇弃道德的一切约束。因此,约翰写这封书信,见证耶稣基督乃是他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身摸过”的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并且揭穿假教师之错误教导,让信徒住在基督里并持守这生命之道。
马唐纳在他的“新约圣经注释”中非常形象地描述约翰壹书的目的,他说:“约翰壹书就像一本家庭照相簿。本书将神家众成员的样貌描绘出来。正如儿女跟他们的父母相似,神的儿女也有祂的模样。本书将这些相像之处描绘出来。一个人成为神儿女的时候,他便接受了神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所有拥有这生命的人,都会循着一些确切既定的方式将这生命证明出来。例如,他们爱神,也爱神的儿女,且遵守祂的诫命,不会继续犯罪。这一切都是永远生命的特征。约翰写这封信,是要叫拥有这些家庭特征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或者更准确地来讲,拥有这些神生命之特征的人才是真正的神的儿女。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如果约翰福音的开头强调的是基督——“太初原有之道”的那超越的神性的话,约翰壹书一开头的强调的是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基督具有的人性,因为约翰见证说“我们所听见,所看见”,而且“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神的生命藉着成为肉身的基督耶稣已经显明出来,约翰说,“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并且因着他道成肉身来到我们中间,“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基督穿上人性的肉身来到世间,不仅没有影响他的神性,反倒因着他我们看见了那不能看见的神,也得见那神子的荣光,正如圣经所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不但如此,又因着他道成肉身的到来,我们可以因信耶稣基督,得享神的生命,就是神儿女的权柄,正如圣经所说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约1:16)
约翰在这里特别提到基督徒的相交,就是“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来的“你们”与“我们”的相交。这样的相交是从与他们分享基督而来的相交,这样的相交其本质乃是与他人分享自己“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而来的主的生命。“相交”这词原意有“共同分享”、“合伙经营”、“一同得分”、“有份”等等。这相交的本质乃是分享主的生命。因此可以把这样的相交至少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我们自己“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一般称它为与主的密契,与主的相交或灵修等等,这是指透过他的话语和祈祷而来的圣灵的工作,个人分享主自己的生命,得恩、得力、得安慰等等;另一个是领受基督生命的基督徒在主里彼此分享主的生命,我们一般称之为信徒的团契或交通,圣经书信里的有关“彼此”的教导(彼此相爱、彼此饶恕、彼此接纳、彼此建立、彼此劝诫、彼此服侍等等)就是叫我们在主里相交。如果还有一种相交的话,不是严格神学意义上的,而是“共同分享”角度而言,藉着他的话语和圣灵,把福音传给还未信主的人,好使他们与我们一同得享神永远的生命。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这样,分享藉着耶稣基督显明的神永远的生命,这就是我们信仰的本质,而且分享这生命是我们喜乐的源泉。你是否在圣灵里时常享受这生命?你是否在基督里时常与弟兄姊妹分享这生命?你是否愿意见证这生命而使人与你一样得享这喜乐、永远的生命?愿神因着在你里面的这生命今天赐福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