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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多玛一百二十天

一、不情愿的志愿者

其实到这里来是不得已的。如果不是中了离间计,又怎么会放弃一半的薪水,告别越来越像后妈的老板,孑然一身,远走异邦边境做志愿者?至少一年以后,回城“ 省亲” 的时候,可以在敌人面前大摆道德优越感加传奇经历的筵席。1

就这样,嘴上不住感谢神的美意,脑海里反复排演着“ 昭君出塞”,我在雨季到达这个边境小城。这里聚居着来自中国的商贩, 说汉语,看CCTV,通用人民币和神州行。赌场、歌厅、按摩院,早上从傍晚开始,夜生活是唯一的生活。

来了四个月,平均气温在30 摄氏度以上,只穿过一回裙子——睡觉都只敢穿T 恤和长裤——那些黑褐色巨型蟑螂在我住的这个年久失修的招待所里似乎特别挑中了我的房间生生不息,常常在你要睡着的时候爬到你腿上胳膊上。一开始还会尖叫喷药然后彻夜不眠,现在已经可以裹着被单昏沉入梦。更难熬的是白天。防晒霜已经涂到皮肤过敏,饶是如此,镜子里的脸还是迅速黑胖起来——眼看有被当成是土著的危险。

如果能成为他人的祝福也不枉我这一遭。问题是他人都是些什么人?

这个国中之国的整个核心领导班子成员一律黑粗矮胖,满脸憨厚,据说做得来百位以上加减运算的就是高级知识分子,薪俸是每月人民币50 元整,按照联合国的标准属于每天生活费不足一美元的赤贫人口,出入俱是世界顶级轿车,豢养着家丁数百和老婆若干。看人真不能凭外貌。看上去跟任何一个木讷的西北农民没什么两样的这些人中有八位被指控操纵贩毒而遭到西方通缉多年,每颗脑袋可以换几十万到两百万美元不等。

其实也不必通缉了。人的审判尚未生效,神的震怒早已显明——这两三年间,四名“ 高级” 领导死于酒色无度,活过六十的已经是高寿。“ 健在” 的也都是多愁多病身。为首的一位因为喜欢生食猪肉,据说还有人肉,感染了寄生虫——多少钱多高明的医师也不能阻止虫子在他脑子里的圈地运动,被虫子殖民了的他时而癫狂,时而清醒,已经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所谓毒枭,如果没有美国庄严的司法审判,就是一群除了贩毒什么也不会的可怜虫。

所以,天父你爱他们吧。我不能。

   二、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

还好,这里绝大多数的居民是一贫如洗的少数民族土著。贫穷的人有福了。我爱那些一无所有的人,我觉得。我觉得我爱他们,直到我见到他们。

这些土著世代住在深山里,十个中有九个是罂粟专业户,种惯了这种不需要劳苦栽培的“ 懒汉庄稼”,已经不会更不愿意改种其他作物。祖辈刀耕火种,焚毁植被和破坏土壤后,每两三年迁居一次,开始下一轮砍林烧山。

贩毒的虽然豪富泼天,种毒的至今一贫如洗。这些烟农往往一家老小和鸡鸭猪牛混居在低矮阴暗的竹棚草寮里,连自己的年龄都说不上来,更不知道自己的生计荼毒了多少人命,只关心收成能换多少稻米和盐巴。

贫穷已经被浪漫化了。清贫的人不见得清白。当这些山民露出黑色的牙齿,伸过来沾满了动物粪便的手,我本能地倒退几步。一位会汉话的县长不能置信地说:你……是从北京来的?北京?你是从天堂来了我们这个地方呀……只是,从天堂到这个地方来的那一位不是我。那叫道成肉身。我不过是被贬。

对我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的是我的同事,一群很年轻的当地少数民族小姑娘小伙子,爱说爱笑,工作刻苦,而且对我十分亲热尊敬,不叫姐姐不开口。不过蜜月总是太短。

有一天,一个平日最亲近的姑娘用当地话对其他同事说:“ 那个中国婆那条裤子都穿了四天了。” 那个“ 中国婆” 是我。原来在她们的母语里,我不是姐姐,是“ 那个中国婆”,因为“ 前世修得好” 生在了中国,工资就比她们高几倍,但其实连条像样的裤子都没有。

早有人提醒我:这些当地员工对你这样的“ 二把手” 最想取而代之了。

天哪,我背井离乡,自觉是放弃荣华富贵——人家却嫉恨我抢了他们的饭碗。神儿子为救罪人来到尘世,园户必欲除之好夺取葡萄园。我本是不洁的人,住在这不洁的民中尚且忍无可忍,你圣洁无瑕怎么能忍受这些罪人的肮脏、他们的忤逆和逼迫?

打电话给这里教会一个姊妹,也是从北京来的,好脾气的她只是笑着问:那条裤子真穿了四天了?然后约我跟她去探望一位被子弹打穿胸膛的少妇。开枪的是她的丈夫,是个“ 四号客”(海洛因吸食者)。那间污秽阴暗的医院和那个满身插满了管子的女人,让人见了就只想转身而逃。为什么嫁给那样的男人? 不是当地拉祜族牧师的女儿吗?为什么把女儿嫁给那样的男人?为什么不早点离开他?为什么还给他生了两个儿子? 她那牧师父亲只是怯怯的,哭笑难辨。耶和华曾厌烦那世代的百姓。我只比耶和华更厌烦这百姓——不如一把火烧了这城这山,一了百了。

打电话给家里,说自己一切都好,你们好不好?妈妈一如既往说家里很好,就是担心孩子你,一个人。我说很想回家看看你们,不过为了节省路费还是等到冬天再回去。妈妈赶紧说:孩子,我们——我和你爸还有你奶奶——都想你,不是不想让你回来,但是真的不想让你把那点工资都花在路费上……总算在两边都开始哽咽之前挂上了电话。

回到霉味扑鼻的小屋,看见地板上横陈着几只黑虫子的尸体。

天父啊,这一切你都知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一连四天穿着那条运动裤——这里对我来说不过是监狱,我不在乎自己吃什么穿什么,只盼着刑满释放回到故乡;那些油腻肮脏的餐馆,跟不洗手的同事共用一个汤匙同桌吃饭;这里教会粗浅的布道和南腔北调的唱诗,这种种,你知道我都受够了;你知道我想念奶奶,你更知道九十五岁的她如何日日夜夜盼望再见到我。

父啊,你还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一切。

我不知道怎么爱我的仇敌,如何爱人如己,因为,你知道我连自己都不爱了。

我恨这个让我黑胖粗糙的地方,恨这个所有的大树下都供着一个神龛,所有的按摩中心其实都是妓院,所有的居民都品尝过毒品的……所多玛。我恨这个地方,它的黑暗曝光了我灵魂里那个更幽深的黑洞——原来我不比我所恨的更可爱。

“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我不过是个假冒为善的志愿者,打着舍己为人的旗号来到这里进行资历的原始积累。我也传福音给他们,但是根本不相信他们会懂。这些连罗马是个人、地方还是动物都不知道的人,在我眼里就只是两三个人:黑瘦干瘪的雇佣兵,黑胖油腻的地方官,还有一脸不耐烦的中国商人。我怕他们。怕变得跟他们一样。他们没有一个人跟毒品脱得了干系。

但是,我就能吗?他们通过毒品攫取金钱和快感,我通过他们获得正义感和优越感。那些土生土长的同事,难怪他们嫉恨我——我不喝酒不打牌甚至不唱卡拉OK,我告诉他们我跟他们不一样,住在他们中间是不得已,我是有期徒刑,一年后跺跺脚上的尘土,打道回府。但愿这城是所多玛,不是尼尼微。因我心里早已无数次降下硫磺与火。

然而,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神啊,你的爱能熄灭我心里的硫磺与火吗?我毫不怀疑,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出于你的美意,为了我的益处。只是我不懂:为什么这样煞费苦心?只为了我这样一个内心只有硫磺与火的人? 为什么这么爱我?

在这所多玛城的雨夜里,我忍无可忍,终于哭了。原来,无缘无故的爱比有理有据的恨更让人泣不成声。原来,多少年前我还是亡羊一只的时候,无数次彻夜的嚎啕和饮泣,人没听见的,你都听见了。原来真正亟需拯救的是我。拯救我最奇妙的方式莫过于让我来拯救他人——你让整个世界做了我的修道院。原来我这被贬人生也可以是那“ 道成肉身” 的人生的一次见证。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供世人和天使观看。原来我是女主角。

天亮的时候雨终于停了。是主日。讲道的是一位姊妹,仍然不能跟新恩弟兄相比。不过,整个敬拜过程中坐在我前面的那位弟兄一次次把自己上蹿下跳的小儿子拉回来搂在怀里,看着他的大脑袋紧贴他的小脑袋,我好像一下子回到童年,感到天父紧紧把我搂在怀里。

礼拜后是圣餐礼。这是我自离开中国后第一次领圣餐。虽然主持的牧师说的是听不懂的当地话,而且看起来好像没睡醒,可那饼那杯在我禁食三天了的嘴里让我平生头一次感受到基督为我舍命流血那不可测度的爱。最后,欢迎新朋友时,主持人一定要我再做一次自我介绍,虽然我是第三次来聚会而且早就介绍过了。

这一切当然不是偶然。借着这一切,那一位告诉我:我的的确确是第一次来到他的殿中敬拜他,因为这是第一次我不见一人只见他。守望教会有让人喜悦的弟兄姊妹和令人敬仰的传道牧者。这里没有。除了那一位,这里没有任何人足以吸引我追随。在这荒蛮之地,我走投无路,就遇见了神。对一颗渴慕的灵,放逐其实是解放;对一颗感恩的心,苦难乃是化了妆的祝福。

三、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

接下来的一切好像发生在电视剧中。北京来的那位姊妹打来电话问安,说起她在寻找o型血志愿者给那位被丈夫枪击的女子输血。我犹豫一下,告诉她我是o型。她也犹豫了一下,说如果明天中午之前找不到其他人再联系我。

一个小时后我发短信给她:不用再找别人了,我献。于是再回到那个肮脏的医院,在一张手术床上躺下,尽量不蹭到那沾满了血污的墙壁。医生看出我的紧张,说:放松,我们的取血器材都是一次性的,从中国带来的。我对上帝说:我把自己交给你了。从来不知道300cc 血液是那么浓稠的一大瓶子。

那个等着我的血的女子叫美丽。从此我的一部分血液流淌在美丽的体内,从此我就与她有份。她的挣扎和痛苦再不能与我无关。医生说美丽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以后会怎样没人知道,十之八九不容乐观。2 不过,美丽呀美丽,我们的结局早已写好:这至暂至轻的苦楚后,他要擦去我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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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者注:本文是作者在某东南亚国家作志愿者的经历。
2 作者后来听医生说美丽已经奇迹般地出院了,虽然还没有全好,但是离开那家医院后转到一个中医诊所,为了节省开支,现在家中调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