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
他的判断何其难测!
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 《罗马书》 11:33
在赤道以南澳大利亚以北,我们中国人历史上习惯称为“爪哇国”的那个地方散布着成千上万个岛屿。倘若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区的战火燃烧到了这个地方,这里的原始部落居民不知还会自生自灭多少年。二战结束之后,一位美国退伍军人找到边远地区宣教联会,告诉他们:在战时的一次失踪飞机搜救行动中,他们发现了在荷属新几内亚的内陆地区,“下面一个山谷连着一个山谷,竟然有许多村庄”。这位退伍军人提出的要求是:边远地区宣教联会肯助我一臂之力,把福音带给那些土著吗?
这就是唐·理查森在1955年接受到的宣教异象。7年后,他带着妻子和孩子以宣教士的身份动身前往荷属新几内亚的伊里安岛,从此在那里居住了15年。
唐·理查森所去的西伊里安地区原本属于荷兰殖民地,并于1963年也就是唐·理查森抵达的那一年被收归印度尼西亚所有。那里居住着众多的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语言。唐·理查森被派往沙威人聚居区。沙威人有自己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在古老的文化传统中有一项特别的习俗:以背叛朋友为荣。沙威人将之称为“为了日后的屠杀而暂时用友谊喂肥。”很难想象,当唐·理查森为沙威人讲述耶稣被犹大出卖的故事时,沙威人脸上流露出的是钦佩和赞赏的表情,他们把犹大视为背叛朋友的英雄。对于沙威人来说,残暴还不够,他们最大的快乐建立在被出卖者的痛苦和失望之上。“在很久很久以前,沙威人就把单纯的谋杀升华为背叛朋友的理想和境界了,并逐渐锤炼成人生的目标之一。”面对这样一个从不知羔羊为何物,具有如此邪恶文化传统的民族,怎么能让他们明白和接受福音呢?
但是,上帝的智慧是何等深厚难测,世界岂不是他造作的吗?万有岂不伏在他的掌管之下吗?即使是拥有常人难以理解的邪恶传统和习俗之民族,上帝仍然为他福音的进入预留了接口,唐·理查森称它是“开启沙威人心灵的钥匙”的救赎类推法(redemptive analogy)(似乎也可翻译成“救赎类比”,但我更愿意叫它“福音的接口”。)沙威人有一个和背叛朋友同样古老却更有约束力的习俗:两个世仇的部落,当他们彼此交换了一个婴儿作为和平的盟约之后,他们就必须善待这个婴儿,在婴儿生命存活期间必须恪守和平的承诺。每一个将手按在婴儿身上盟誓的人都会受到这个盟约的约束,即使是古老的巫术也不能破坏这个盟约。缔结盟约的两个部落的成员彼此都选择拥有了对方成员的一个名字,意味着从此我就是你,你就是我。那两个承担了如此重大使命的婴儿被命名为“和平之子”。本书的书名即由此得来。
从发现这个习俗开始,福音真正走入沙威人的心中。他们从人的婴儿生命的脆弱,维系其上的和平也是多么容易破裂得知上帝所赐的和平之子永远活着,永不会死亡;他们从两个部落交换和平之子换来两个部落的和平得知上帝为所有的人交出自己的儿子缔结他爱的盟约;他们从自己谨慎选择和平之子的交托对象,力求对方值得信赖而配得此子,得知上帝之子无人能配得也无子可交换,上帝却白白赐人和平之子;他们从以往失去和平之子的痛苦经验(有的部落的风俗不是精心抚养和平之子而是吃掉和平之子)终于开始体验到上帝明知人们会蔑视、虐待甚至杀害他的独生爱子却仍然将他舍了的慈父心肠;他们从交换和平之子之后的狂欢之舞中领会什么是接受上帝所赐的和平之子在心里,从此他在他们里面,他们也在他里面。直到有一天,因着和平之子,他们放弃了世代以来冤冤相报的传统,学习到了饶恕的精神。一种新的文化开始建立。
此后,唐·理查森又从沙威人令人呕吐的丧葬风俗中,发现了这个丑陋的习俗背后关于往生或重生的古老传说和盼望,由此,他将耶稣基督带来永生的福音传递给沙威人,将复活的信心传递给沙威人,取代了沙威人虐待尸体以求怜悯早日降临的风俗。
这是上帝何等奇妙的预备。
在西伊里安地区,因着传教士的努力,这样的福音接口一个个显现出来:在亚实梅特人的部落中,六对夫妻分别来自原本仇恨对立的两个部落,丈夫们肩并肩地俯卧着,妻子则横站在自己丈夫身旁,叉开双腿。六个精心挑选出来的部落孩子从父亲们的背上和母亲们的胯下匍匐钻过,象征着由一个生命的通道诞生了和平。在西丹尼族,传教士们试图将一个代表生命的单词“开”(Ki)和代表话语的单词“闻”(Wone)连在一起表示“生命的话语”——“开闻”。当传教士走出办公室向聚集在那里的丹尼族人大喊:“我来到这里,给你们带来开闻”,奇迹出现了:老人们宣告,他们民族中流传不知多久的祖先预言实现了,“当不朽的灵魂来到人间时,那些最先知道秘密的人会来到山上告诉大家。他们的皮肤将是白色的。”
当我起初阅读《和平之子》时,西伊里安岛上那些残酷的风俗习惯让我几次搁下了书,我不得不克服自己内心强烈的恶心感勉强将这本书读完,因我知道,一二百年前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时,他们眼中的古老东方帝国同样会让他们感到巨大的不适。
但是当我阅读到后半程时,我的心常常被上帝那奇妙的作为折服,不得不将双眼从书上移开向上帝说:我的主我的神,你的智慧丰富难测!哪怕天涯海角,神的掌管无所不在,神的预备早已充足。你实实在在是神,是造作和救赎万国万族万民的神。
不可否认,基督教的福音是从古近东地区的游牧与农耕混合文化背景中被启示出来的,所以福音必然带有希伯来文化特有的印记。当福音从犹太教文化传播向希腊文化圈和罗马文化圈时,就经历过从异质文化中寻找近似语言和概念的过程。上帝保守这个过程没有损坏福音的本质,也为后来福音向其他文化地区的传播确立了原则。
当年李文斯顿在向非洲传福音的时候,发现许多描述福音概念的词汇在非洲人的语境中根本无法被理解。比如:“耶稣的宝血将我们的心洗得洁白如雪”,而当地非洲人从来没有见过雪,也无从知道雪有多么白。李文斯顿问当地的土著:那么你们觉得什么最干净呢?土著人回答:清晨沾满泥土的水牛从水中爬出来时,阳光照在水牛的皮肤上所反射出来的闪亮光芒。于是,洁白如雪被转化成为洗得洁白如水牛。同样的道理,“上帝的真光会照明人心的黑暗”,被转译成“拿鞭子赶出躲在草丛中的大犀牛”;“魔鬼不能控告上帝所赦免的人”,土著人明白了它的含义后,他们说那就像河边风大的时候,别人怎样骂我,我都听不到,因为我耳边只有风的声音。
19世纪末,法国天主教神父保禄·费利克斯·维亚尔来到中国云南,结识了彝族撒尼支系的撒尼、阿细等部落,此后三十多年,他变成了这块土地上的“邓明德”、“老邓神父”,他跟倮倮的毕摩(法师)合作,用倮倮语翻译圣经的词汇,编写倮倮文的《圣教教理问答书》,甚至编写了《法倮辞典》,成为彝族语言和风俗研究的第一部工具书。在《保禄·维亚尔文集》中收录了他翻译的撒尼民歌《一位母亲的呜咽——悼其死去的儿子》,歌中这样唱道:
每逢十五,圆月越发皎洁,
随后天天抹去一点月光,
不过是要重现一个圆圆的月亮。
不知道邓神父是否也是从这民歌中寻找到一个民族期待和接受福音的文化预备。到上个世纪50年代之前,云南路南地区(现石林县一带)建立了近二十座教堂,拥有约八千位信徒。
文化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或者全然否认异质文化的存在意义,试图用西方文明取代本土文明,极端的说法是:只要基督被传开,所有文明被消灭了又有何妨;或者如现在时尚的多元文化论,竭力不可改变一点异质文化形态(不过上个世纪初期鲁迅先生就提醒过我们中国人:对于那些对中国一切一概都说好的西方人倒要警惕,恐怕他们在让我们“保持国粹”的幔子下的居心不过是想让世界变成一个大博物馆,好让他到日本看木屐,到高丽看斗笠,到中国看长辫子和裹小脚),恐怕都不是基督徒们所当取的态度。
对于今天立志要到偏远地区宣教的基督徒来说,有多少人认真学习了当地民族的语言、文化?我们除了一言以蔽之:偶像!偶像!对异质文化知道多少?了解多少?到达四川地震灾区的基督徒们除了看见随处可见的关公、灶神、门神和祖宗牌位之外,可曾有兴趣了解羌族古老的羊图腾崇拜的由来?西南地区流传颇为广泛的一个传说:羊能带领一个死去的人的灵魂回归祖先的家园。这个传说是否能为福音的进入带来契机?云南纳西族有殉情的风俗,相传:相爱的男女殉情自杀,他们的灵魂就不是回归祖先所去的地狱,而是因爱被引导去往永生不灭的天国花园。我们在听到这些奇异的风俗时,除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之外,还有多少人感受到这里面对于神国的盼望?有多少人因热爱这些宣教工场的灵魂而热心研究他们的文化?我们能否从他们的文化中看见神的预备和作为?
一个立志到异文化地区传福音的传教士,除了要承受物质上的困乏和付出各种艰苦劳动之外,还要为了主的缘故,学习当地语言,找出语法规律,创造文字,编篡字典,研究奇特的风俗和习惯,比照其与“圣经”的教导原则是否相冲突……那么,作为一名本土基督徒,或者对本土的福音有负担,或者对民族文化建设有负担,是否更应当深入本土文化中,寻找那些神预设的“福音接口”,不仅用以传递福音,也用于改造和建设本民族文化,使之合乎福音原则。中国的基督徒又有多少人能够承担这样的使命呢?
听说《和平之子》已经成为宣教学的经典范例。倘有什么不足,那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将希伯来文化与其他文化相提并论让我隐隐有些不安。我想,作为上帝的选民,上帝的特殊启示使用了这个民族和这个民族的文化传承,这种文化必然就具有了与众不同的特性,拥有与其他文化不可同日而语的地位。其次,此书将根据本书拍摄的电影图片不加说明地使用,使人误以为是历史图片,这种编辑体例不敢恭维,至少显得对于事实不够自信,试图借助一些其他方式征服读者的企求,未免有些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