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杏花》本期的主题是天职观,或者说是神对个人的呼召与其所从事工作的关系。虽然我们更多地侧重在普通弟兄姊妹的职场领域来谈论这个问题,但它对于工人在教会中的服侍来说也同样适用。我们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教会向堂会的转型所带来的组织及制度化是否会削弱教会工人对神呼召的领受,而使教会服侍变成一种职业。
孙毅:教会的组织与制度化并不必然地与教会工人对神呼召的领受相冲突。不过,你提到的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首先,教会的组织与制度化并不必然导致教会工人对神呼召之领受的削弱。按照保罗对教会的描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这个身体能够形成并运转起来,其重要的特点是,每个肢体都只是其中的一个肢体(部分),并且这些肢体要能够很好地配搭起来。当教会机体的结构得以显明,其中某些“部分”的需要也就向众圣徒显明出来。这就是加尔文所说的教会对个人的呼召,这呼召构成了神对教会工人的外在呼召的方面。教会方面的呼召是对神在当事者内里所显明之呼召的印证,正显明了“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在这个意义上,作为教会有机体的建造,教会的组织与制度化并不必然与神对个人的呼召相冲突。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看,制度化也确实存在着你所说的那种风险。一般来说,一种组织形态常常意味着一种科层制的形成;而科层制则意味着被归于其中不同部门或不同决策层面的工人往往可能只是看到本部门或本层面的需要,而失去对教会整个有机体的全面看见。另外,如果我们过于追求制度的某些形式要求,而没有让制度为神在我们众人心中共同的带领服务,也有可能让我们只看到了制度中某些条规的要求,而失去对制度整体精神的理解。这些都有可能遮盖神对教会的带领,其中也包括个人对神呼召的领受。
《杏花》:如果确实有将呼召退化为一种职业的风险的话,教会的组织化是否对于所有参与教会服侍的同工都有影响,还是更多地影响到全职服侍的教会工人?
孙毅:当然是对所有参与教会服侍的同工都会带来影响。不过,相对来说,对全职同工的影响会更大一些。对于兼职同工来说,其参与教会的服侍,更多地是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来服侍,这意味着他/她有更多的选择,看自己适合在哪些方面来参与教会的服侍,有较多的时间或机会来明白神对自己个人的呼召。他/她不能够在具体事工中投入的时候,有更多的机会退出来。
而对于全时间在教会中服侍的同工来说,其在教会组织机体中的职分或岗位很容易变成他/她的首要身份,使其更可能受到科层制的限制。就是说,全时间的同工在可能将其从神所领受的呼召转变为一种职业方面会遇到更大的挑战。如果说兼职同工会由于投入不足而受到科层制的影响,那么,全职同工可能会由于将其变为一种职业而受到其负面的影响。
《杏花》:我注意到,新的教会章程中,特别规定了治委会的构成中长老的人数要多于牧师的人数,以及带职服侍的执事要多于全时间服侍的执事。这样的规定反映出教会治理什么样的理念?与我们在这里所谈论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吗?
孙毅:之前我在关于教会章程修订的理念一文中已经提到过,这方面的规定强调众圣徒共同服侍教会的理念,即无论是所谓的带职工人(“平信徒”)还是全职工人,大家一同参与教会服侍的理念。与我们今天谈论的问题相关的是,无论带职的同工还是全职的同工,大家都是因着神对各人的呼召而参与教会服侍的,这个方面对于所有参与服侍者来说是没有区别的,并不是说只有全时间在教会服侍的人才有神的呼召。
无论是在治委会层面还是执事层面,规定带职的同工多于全职的同工,从积极方面是为了鼓励带职弟兄姊妹的服侍,而从另一方面也多少涉及到我们今天所谈的问题:防止教会成为全时间同工的职业单位或事业机构。
《杏花》:真有这种可能吗?比如说从教会历史上看,这是否是中国教会反对教会建制的主要理由呢?
孙毅:中国本土教会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的时候,受到敬虔派的圣洁运动以及当时出现不久的灵恩运动的重要影响。反思中国本土教会最初出现时何以会受到这两个运动的影响是十分有意义的。其实多少反映出中国本土教会想与当时在中国占主流的差会背景下的建制教会区别开来的强烈愿望。在这种愿望中,既有当时历史背景下民族主义的情绪,也有神学上西方教会自己对宗派化体制教会的反思所带来的反弹,如弟兄会或灵恩运动的思想观念所给予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形式上确实是出现了中国本土教会,但神学上其实还是追随着当时的一种神学思想的潮流。其实这个神学思想的潮流可以追溯到18世纪欧洲的大复兴运动。对于很多教会史学家来说,大复兴运动是一个所谓的“平信徒运动”。就当时出现的循道宗来说,其中参与教会服侍的多数工人是平信徒,即没有被教会按立的工人,其中有些后来甚至成为主要巡回讲员。不过,这里所谓的“平信徒”,按照梁家麟的定义,主要是指“那些未受过神学训练、未经某个宗派教会授职、亦未经按立的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140页)。
按照这个线索,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本土教会的产生,从某个方面来说,可以看作是大复兴这个“平信徒运动”的结果;而且八十年代以后的复兴同样是这个运动的延续。不过,对于这个看法,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从西方教会的角度来看,这个“平信徒运动”的产生是对历史上已经存在着的建制教会的一种反弹;但从中国教会的角度,从其二百年的教会历史来看,除了在差会背景上出现过建制性教会外,中国本土的教会还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建制教会,所以也说不上是对建制教会切身的反思与反弹。换言之,中国本土教会之前对于教会建制的反对,从神学上看基本上是依赖西方教会的神学反思。所以单就中国教会自身的历史来说,我们还不能说在历史上真出现了这种可能性。
《杏花》:现在一些城市教会正在迈向制度化的建造,那么从你所说的这个历史线索来看这更接近于西方教会历史中的哪一个阶段呢?大公教会的历史对我们有什么借鉴的意义吗?
孙毅:对现在很多城市教会的带领者来说,带领教会迈向组织与制度化的建造,是他们切身经历到的一种需要或神对教会的带领。从这样一种大的趋向来看,我更愿意说,中国教会的历史现状更接近于早期教会的情况。这或许也是上世纪中国本土教会最初出现时,一直追求要回到使徒时期的结果。确实,早期使徒教会兴起,可以说就是这样一种“平信徒运动”。主所召的12个门徒,都不是在圣殿中服侍的“祭司”或“利未”人。他的主要门徒是渔夫,与当时的祭司阶层甚至不属于一个阶层,而被看为“没有学问的小民”。
但是在数代教会的带领者过去之后,主教制作为一个历史上无法避免的体制成为教会体制的主导。过去没有学问的小民现在被学识渊博、大权在握的主教们所取代,并在这种体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拥有特权的“圣职阶层”。
现在我要回到了你刚才提到的问题,其实在我看来,中国教会在进行制度化建造的进程中,真正构成组织化之危险的,不是组织或制度化本身,而是圣职群体借着组织化而在教会中成为合法的特权阶层。如果是那样的话,中国教会就需要一场宗教改革运动了。
当然,幸运的是,我们是生活在宗教改革运动之后的时代,教会已经继承了宗教改革的基本精神,比如“信徒皆祭司”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基本意义就是消除了天主教传统的圣职阶层与平信徒阶层之间的阶层差别。
《杏花》:如果教会的组织或制度化存在着这样的风险,那么在你看来,对于全职工人或者带职工人来说,如何能够让自己的服侍不至于从天职沦为一种职业?
孙毅:这个问题我也想得不是很多。就目前想到的,大致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说。
首先,教会能够切实地实行轮流退修的制度。无论是带职还是全职的服侍者,当然特别是全时间的教会工人,在服侍到一定年限时,能够保证有一段时间的退修,从事奉的工作中出来,让自己有时间回到神的面前,维护和更新自己所领受的从神而来的呼召。我们在耶稣的服侍中可以看到这个特点。福音书不只是记录了他带领他的门徒一同退修,也记下了他独自退修的情况。
当然在教会实际的运转中,确实存在着种种不能够让人离开的理由;有些确实是由于缺少工人而带来的,也有些则是由于人不能够放下而造成的。是否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放下所有的服侍,特别对全职同工构成了挑战。
第二,就是学习分工及团队服侍。在这个方面,当年的使徒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在教会遇到治理方面的问题时,使徒们放权给所选出来的执事,让他们进行治理,从而使自己有可能持守神给他们的托付:“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教会治理,就其是从神而来的呼召与天职来说,是被神所托付的一种责任;而退化为一种职业时,则其意味着在这个群体中持有某种权力。学习持守神给个人的呼召带来的托付,从另一个侧面看,就是学习在团队服侍中放权给神所呼召的其他同工。当然,在这种放权中,挑战来自于同工彼此间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其实主要是来自于同在基督里对神的信心。
第三,全时间同工与带职同工形成一个服侍的团队,共同寻求神对这个团队(而不是对一个人)的呼召与异象的带领。
这里对兼职同工的挑战是,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寻求神对这个团队的带领,并投入足够的时间去祷告与思想。而对全时间同工的挑战是,是否认为神只对自己有呼召或异象的托付。能够使一个带领教会的团队合而为一的因素,只有一个,那就是从上面而来的神对这个团队因而也是对教会带领的异象与呼召。一旦其中的个人将自己的服侍降格为一种职业或事业的追求时,这个团队就立刻解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