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既然我们从祸患中得救赎是惟独借基督,因恩典而非个人的功德,那么为何我们仍要行善呢?
答: 因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赎了我们,便也照他自己的形象,用圣灵更新我们,好使我们可以用整个生活去表示对神所赐之福的感谢(罗6:13,12:1-2;彼前2:5,9;林前6:20),而他也可以因我们得荣耀(太5:16;彼前2:12);再者,我们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确知自己有信心(彼后1:10;太7:17;加5:6,22),并且由于我们的好行为可引领邻舍归向基督(彼前3:1-2;罗14:19)。
如果救恩只是出于恩典,为什么我们仍要行善呢?难道我们不是承认救恩从头到尾都是神的工作吗?基督把一个人拉出了无底的悲惨深渊,人自己对此毫无贡献。他甚至根本就不值得被拉出来。与别的宗教不同,我们宣称行善对于救恩毫无价值。那么,我们又来谈行善,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出人意料的简单:基督用自己的宝血买赎了他的儿女,也将他们从撒旦的权势下拯救出来。我们的罪债被免掉了。同时,主所作更多。人浑身上下都浸透了罪的污秽,因此他必须被改造,得更新。人必须重新按照神的样式被造,就象亚当在堕落之前那样。这是圣灵所作的工。保罗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8:29)。
这不是一件小事:从地狱中,从撒旦的奴役下得到拯救,从撒旦之子被改造为神的儿女。这是何等的荣耀!何等灿烂的前途:与主永远同在天国,恢复神在人身上的形象,就象主耶稣一样,难道这还不能使一个人感恩吗?毋庸置疑,我们必须用言行来表达这种感恩,这些就是行善。
因此概括起来说的话,善行有四重功用:1)它们证明一个人已获拯救。
2)它们荣耀神。神的儿女敬畏神,这就要求他们尊崇神的命令。以约瑟为例。他对引诱他的波提乏之妻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39:9)。
3)神赞许这种敬畏神的生活。它给心灵带来平安,也使这个人因此确信他是神的儿女。如果一个神的儿女满不在乎地生活,撒旦就会用这个攻击他,在他的心里播下疑惑。而这个人毫无反击之力。“你是神的儿女吗?你的行为根本就不象!”当一个人与主相近时,撒旦这样的攻击威力甚微。使徒彼得说:“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没有新生命所结的善行之果,这是不可能的。
4)一个人若知道主是他的神,会渴望别人也属于神。他怎能为主赢得他人呢?是靠言传吗?没错,我们必须用言语向别人传福音。保罗说:“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但我们更要根据主的道来敬虔地生活,为主的荣耀而活,用行为,用我们的生活来传福音。这些行为给人的印象更深,也让那些诽谤者哑口无言。它们能引起人好奇提问,这样你就可以在回答他们时,把福音传给他们,引导他们归正。因此主基督吩咐我们:“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问:凡不从那忘恩、顽梗的生活转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吗?
答:绝对不能;因为《圣经》说,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或类似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弗5:5-6;约壹3:14)。
前一个问题告诉我们为何得救的罪人应该以敬虔的生活来表达他的感恩。但是,如果他并不肯这样,反倒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罪中,是否他能得救呢?答案是十分肯定的:决不能。保罗写道:“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或类似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
历史上总是不乏想靠善行得救恩的人,他们想赚取天国。同时也有人恰恰相反,我们称之为主张废弃道德者。这些人反对按照律法过新生活。他们继续生活在滔天罪恶中,而且对此加以粉饰。他们声称:“这使恩典更显多”。但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我们声称自己拥有恩典,就不能继续生活在罪中。神的话语对此说得非常清楚。我们上述所引用的《哥林多前书》第六章就是一例。基督不仅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圣灵更是更新我们。进一步来说,那些因着信与基督联合的人恨恶他里面一切的罪恶。如果一个基督徒落入上述某项罪恶之中,他无法继续在其中安然生活,除非他躲进基督的宝血中,接受神的赦免,否则他心灵无法安息。因此,这是成圣过程中不能缺乏的。
问:真正悔改或归正包含多少事呢?
答:包含两件事:旧人死去,新人活过来(罗6:1,4-6;弗4:22-24;西3:5-6,8-10;林前5:7;林后7:10)。
若不归向神,没有人可能得救。《圣经》中“要悔改”的呼召多达140多次。但悔改必须是真心实意的。因此我们首先就必须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归正。一个未归正的人会从神面前逃开。他必须站住,转身,回到神面前。为了能站住和归回,他必须先有新生。基督对尼哥底母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
重生是归正的开始,它引发一个持续一生的过程:逐渐远离旧的生活方式,恢复神起初造他的形象,就是按照神的样式所造的那个人。这里称逐渐远离旧的生活方式为“旧人死去”,而称恢复他里面神的样式为“新人活过来”。
所谓旧人是归正以前的人,就是那个按天性来说恨恶神和邻舍的人。因为罪,他不能行任何善,而是倾向于一切恶事。从这一点来说,每一个还没有归正的人都仅仅是旧人而已。旧人里面的一切都与神作对。不过,在我们真心悔改信主的那一时刻,我们里面的旧人已经死去,与主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但这事实不会在新生中马上经历到。因为那残存的势力还非常强壮,要花上一生的功夫才能消灭它。唯一给我们带来信心的是旧人已经与主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所以一个重生的人不会完全绝对地堕落回旧的生活方式之中。但我们依然要警醒,更多地祈祷。祈祷尤为重要,因主的帮助在这场争战中至关紧要。
在新生中,一个人接受了一颗新心和一个新的生命。神借着先知以西结的口,对流落在巴比伦的百姓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
然后他开始看到自己一生都在犯罪,而且浑身都是罪。他为此悲伤懊悔。他不仅仅会斥责自己:“我多么愚蠢,现在得承受恶果了”。他伤心并非是因为他发现了罪的后果是最坏的部分。如果这样,他就只需要为自己所作的事后悔。不,他发现最坏的部分是他得罪了神。他因罪本身而懊悔。因为犯罪,他惹恼了神,就是那个对他而言,一切好处无不在其中的神。
如果人只是渴望连根带叶彻底消灭这些罪,好使一切重新与主相和,那他不会成功,反而在自己内心看到越来越多的罪恶。如果他认识到自己整个就是罪人,需要完全的更新,那么他就认识到自己的罪已被基督的血洗净,因为主耶稣基督就是为此死在十字架上的。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平安就降临到他的心中。主与他相和了。这使他特别的感恩。出于感恩,他越来越恨恶罪。不论何时,他都尽一切可能逃离罪,要在自己的生活中根除罪。这就是所谓远离罪。
问:什么是新人活过来?
答:即借着基督在神里面有真喜乐(罗5:1, 14:17;赛57:15);以致我们喜欢照着神的旨意生活行善(罗6:10-11;加2:20)。
前一个问题向我们指出真归正的一个标志:心灵忧伤,旧人死去,除灭,恨恶和远离一切错误罪恶的东西。现在一个不同的标志展现在我们面前,就是在神里面的真喜乐。这种喜乐正与忧伤相对。这种喜乐始于新生。然后神的爱进入这个罪人的心中,带来喜乐。与为罪忧伤的同时,心灵也充满了喜乐。这实在是太好了!因为神的爱和对神的爱充满心灵,这喜 乐与神息息相关。尽管这人也许还没有意识到这喜乐是来自基督,但事实确实如此。这种意识与对基督的了解携手而来,并与日俱深,因为它尤其是借着基督在神里面的喜乐。在任何情况下,这种喜乐都不是肤浅短暂的,而是长留在心间。这就是为什么作者用了“真”这个词。因此,彼得才能说:“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随喜乐而来的,还有对得救的感恩。得救者渴望把这种感恩表达出来。只在口头上的感恩并不是真感恩。行动上的感恩才是真实的。它想知道:“主要我作什么?”主要我作的,我愿意尽力去作。 我的一生都必须是一个感恩的见证。我愿为主而活。在这样一种生活中,我们看得见好行为。如果没有好行为,我的信心就是死的。使徒雅各在书信里写道:“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
问:什么是善工?
答:是那些只按照神的律法(利18:4;撒上15:22;弗2:10),为荣耀神(林前10:31),从真信心行出来的事(罗14:23),而非按照我们自己的意见或人的命令行出来的事(结20:18-19;赛29:13,太15:7-9)。
到底什么是善工或好行为?每一个人都会在某一个时候作些原则上是好事的事情。一个人很忠心地工作,悉心照顾他的妻子和儿女,不偷窃,不骂人,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这当然不是错的,所以应该就是善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说没错。但常言说得好:“两个人作同样一件事,性质不见得会一样。”比如说,我作为一家公司的职员,工作勤勤恳恳,人们都很信任我。为什么我会这样作呢?是主要求我这样作呢?还是只是为了要讨人们的欢喜,博得他们完全的信任?最后我甚至把保险柜的钥匙拿到手。某一天我抓住了一个机会,携带大笔金钱逃走了。那么我先头被人们信任有什么价值呢?我们可以举出千千万万个类似的例子。
所以,主在称某件事为善之前,会先看人的内心。这人为何要这样作?他的目的是什么? 这里说善工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被称为真正的善工:它们必须是真信心所结的果子,必须完全与神在律法中所要求的相符,必须是为了神的荣耀。
为了作善工,我必须有信心。保罗告诉我们:“凡不是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这就是说在行善工的人与主耶稣之间必须有一条:我感到自己必须依靠他,祈求他的帮助。我意识到罪附着在我的善工上,因此祈求他的宝血洁净。我也坚信在作此善工时我寻求的是事奉神。
我作这些是根据神的律法吗?神的律法无误地宣布了神自己是谁。因此,只有与他律法完全符合的才能使他满足。否则他永远不会称之为善工。他自己是完美的,因此,他永远不会满足于那些不太完美的东西或工作。因此我们永远也不应该想:“也许神会对此满意。” 主耶稣说过了:“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我是要用我的工作荣耀神呢,还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例如,一个人看上去很敬虔,很可能只是为了赢得人的尊重。主耶稣说过:“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象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太6:2)。
主创造我们,为要叫我们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荣耀他。如果我们缺少这个目的,实际上就是在犯罪。犯罪的意思其实是:“错过了目标”。在保罗的一篇书信里我们读到:“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也许你会认为这太严格了。但这是千真万确的。神的儿女不愿其他,而只愿完全为主而活。这使他或她喜乐无比。
(《海德堡教理问答》节选,连载之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