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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在行动——简记“中国爱心行动义工协会” 文/Rita

觉醒站立与回应

2008年初中国雪灾,受灾省份高达20个,上百人死亡,受灾人口超过一亿,然而因着过去家庭教会与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中国面临这样的自然大灾害时,却没有看见中国基督徒挺身而出,为这群广大的受灾人民献上爱心。这时候,有一群基督徒觉醒过来,站了起来,决定筹建一个组织,在末世灾难频繁之际,用行动对中国表达耶稣的爱。正在筹组之时,2008年5月12日这一天,发生了汶川大地震,雪灾“预备”了爱心行动的产生,强震“催生”了爱心行动。
神为中国的基督徒和教会开了一扇门,这扇打开的门,正如主耶稣在《启示录》3:8中应许的: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是无人能关的。这一天,地被大大震动,多年浸泡在物欲、自私、贪婪……之中的人心被震惊苏醒,刹那间,一百多万名志愿者带着一颗颗炽热的爱心,一头栽进灾区百姓当中,开启了爱心大行动的时代——这一年被称为“志愿者元年”,也是中国基督徒爱心行动的元年。
这一次中国教会再没有缺席,神儿女做出强烈而坚定的响应,说:“主啊,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这些人从来没有过救灾的经验,从来没有过慈善机构的经验,从来没有过大规模社会关怀的经验,从来没有过……,却迈出了信心之旅中最可敬最宝贵的第一步,正如当年亚伯拉罕走出哈兰,走向迦南地一样。正因为有许多的“从来没有过”,中国的基督徒和教会才真正开始了唯有倚靠神方能走下去的信心之旅,这也必将会是神应许和赐福的一条路。

在灾难中学习合一

中国教会所盼望的合一,在这次的救灾中也开始有了真正的尝试和实现,两百多间教会,三千多人同心协力做一件事,这绝非易事。爱心行动秘书长黄磊在美国访问时,一个基督徒大学校长说:“我们虽然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但这么多教会这么快地连结起来,我们都做不到,中国教会所做的非常了不起。”若不是神自己做工,真是很难想象这些教义宗派、传统习惯、国家地区、文化背景各不相同的教会能走在一起,我们也深信这样的连结是神所喜悦的。

深耕建造

地震至今已经过去两年,爱心行动的志愿者仍旧在这块土地深耕着,目前已于绵阳安县、北川县及都江堰等地区设立12个服务站点,每个服务站设立三名长期志愿者,与居民生活在一起。服务站提供图书阅览、简易医疗服务、心理咨询、文娱活动、居家探访等功能来服务当地的居民,亦透过“失亲儿”与“特困户”每月100元补助项目,更多了解并协助居民的需要。除此之外,儿童课外辅导与托管、各类群体的活动举办(如重阳老人关怀、妇女医疗讲座、儿童冬夏令营)、居家服务(如为独居老人洗澡并打扫家、协助农活)等,也是服务站持续进行的项目。

越过千山万水的爱

目前爱心行动长期志愿者人数大约有70位,如果把短期的个人与团队志愿者人数加起来,每年在这块土地上默默付出的基督徒志愿者超过百位,其中参与的教会有数十个。当地震过去两年,许多志愿者早已退出的今日,爱心行动的平台让许多爱这块土地的基督徒有机会继续服务这里的百姓。这些志愿者当中,除了少数几位来自四川本地,大部分的志愿者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的华人教会。当许多人放下自己原本美好的工作、优越的生活,越过千山万水,来到这块土地,我们深深相信,这样爱的行动,已经改变这里的属灵空气,已经打了一场属灵的胜仗。
我们的志愿者长期与当地居民生活在一起。“生活”这件事是透明的,是隐藏不了的,也因此让当地居民更看见这群基督徒的不一样。有一个村民,过去长期打老婆,当看见我们的同工每天喜乐地生活在一起时,这位居民说:“当我看见他们常常那么喜乐,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脾气就变了,就不想打老婆了。”
因着地形的关系,“爬山式探访”成了设立在各个农村的服务站必须的工作,超过一小时的步行,也成了家常便饭。尤其是那些位于深山的家庭,若不经过同工主动的探访,那些村民不会知道设立的服务站,而同工也无法看见他们的需要。在探访的过程中,常常遇见的是老人和小孩,有时候同工只是花时间陪老人们说说话,而这样的举动已经让老人们感动不已。把“时间”给一个人,是另一种爱的表现,有位老人家说:“我知道你们听不懂我的四川方言,但是还是谢谢你们听我说话。”

爱才是目的

在这块土地上,因着爱的行动所带出的改变与见证,非三言两语可以述说,过去,中国基督徒习惯口传福音,口传神的爱,但是在这里,同工们学习用行动表达爱,如果爱还有其他目的,人是不会真正感受到爱的,因为爱不够纯正,带有目的,即使目的是好的,而唯有把爱当作目的时,爱才能真正被感受、被接受,从而带出生命的改变,因为神就是爱。
期待有更多的长期志愿者投入爱心行动的服事,不只是在四川、玉树,更是在全中国、全世界。我们期待,爱心行动成为一个训练中国宣教士的基地,派遣三百名基甸勇士踏出本地、本族、父家,进到神所赐的福音应许之地。

把灯放在灯台上 文/活水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太5:15

近年来,基督教在中国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农村还是都市,主日聚会总是一派人头攒动的兴旺景象,如果遇到圣诞节、复活节,各个教堂更是人满为患。但教会内的“热闹”反映在社会上,究竟如何呢?对于那些对基督教还不十分了解、甚至是十分不了解的人来说,心里多多少少总不免有些疑惑:基督教到底是什么?信了教要做什么?教会、教徒与这个社会有什么关系?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如果对基督教有疑惑的人只是少数人,我们可以不考虑,可以把我们的关注继续放在教会的发展与个人的生命成长上;但对基督教不了解的人如果不是一小部分,而是一大部分的时候,教会和基督徒就不能不考虑:我们应该怎样处理教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让我们周围的同胞认识和理解基督教与基督徒?
对于每一个关心教会发展的基督徒来说,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我们也许很少想过,基督教早在唐代就传入了中国,为什么只在首都长安流行了一阵子后就销声匿迹了?近代基督教再次进入中国。这一次,基督教以空前未有的规模派遣了以李提摩太为代表的大批传教士在中国各地传教。1840年后来华传教的差会有70多个,但到1949年基督教新教徒只有大约76万,比起当时5.4亿的中国总人口来,这个数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基督教第二次在华传播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学者们也许可以给出很多解释,但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当时的基督教并没有真正“进入”中国、扎根中国,基督教还是个“洋教”。
改革开放以来,基督教迎来了在中国发展的第三次高潮。这一次,在短短的三十年里,中国基督徒的人数突破了千万大关。现在即使是最保守的专家学者与政府官员,也承认中国现在至少有几千万基督徒。其发展之快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但也正是这个快速的发展,真正引起了国内某些人对基督教的担忧。
“因为无知而恐惧,因为恐惧而拒绝”,中国过去几十年的无神论教育,使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至今仍因为对基督教的无知而对基督教怀有偏见和恐惧。尽管近年来基督教的发展与“洋人”并无什么直接的关系,但“基督教是洋教”的观念在许多人的心里并没有完全消失。
另一方面,政府对宗教的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也使中国教会的发展充满了曲折艰辛,因政治原因成立的“三自教会”与民间自发出现的“家庭教会”使中国基督教内部的情况十分复杂。随着近年来城市教会的兴起,基督教内因为不属于三自教会而一直未能得到政府承认的“家庭教会”蓬勃发展,逐渐公开化,但社会上对 “家庭教会”的歧视、怀疑并未彻底转变。出于安全考虑的“家庭教会”本身也保持低调、尽量不引人注意。因此,家庭教会虽然人数不少,但基本上没有正面、公开的社会影响。直到不久之前,任何地方只要提起“家庭教会”这个词,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似乎总有某种莫名的紧张。官方媒体和出版物上也几乎不涉足这个话题,鲜有关注。三自教会虽有政府的支持,但也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在社会公益服务方面难有作为(除了作为窗口的爱德基金会之外)。尽管教会内的人士和海外媒体都在津津乐道地谈论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如何迅速,但对于一个普通的中国百姓来说,“基督教在哪里” 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除了主日聚会之外,任何人要马上指出基督教在社会上的存在还真不容易。
在这样一个现实环境中,基督徒要做“光”、做“盐”,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勇敢地站起来,进入社会,奉献爱心,让别人看见你。
有的基督徒对于教会要进入社会可能会觉得太不“正统”、太不虔诚。“不是说政教分离吗?为什么要混淆两个国度的界线?”
这种观点其实是对中国教会大使命的一种误解。
我们不能忘了,每个基督徒既是天国的子民,又是世俗社会的公民。“行公义,好怜悯”是神对每个基督徒的要求,当我们以行动而不仅仅是语言向周围的人表明我们的信仰时,长久以来的偏见之冰就有可能消融,以行动体现出来的爱心是最有说服力的。
2008年5月汶川地震之后,各地教会都派出了大批志愿者前往灾区救灾。基督徒志愿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灾区群众,也让全国人民明白了什么是基督教、什么是基督的爱心,“让灾民得救济,让教会得锻炼,让上帝得荣耀”成了基督徒志愿者在灾区服务的真实写照。一颗颗温暖的爱心打开了被顽石堵塞的心灵,一些灾区的政府官员甚至不在乎志愿者是三自教会的还是“家庭教会”的,给予了在救灾一线服务的教会团队极大的便利与帮助。汶川救灾的例子,生动地证明了,只要我们愿意迈开双脚,敢于进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神就会使用我们,就会为我们打开事奉的大门。
目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社会转型时期的痛苦,各种矛盾都在激化。一方面是物质极大的丰富;一方面是人欲横流、两极分化;道德缺失,灾难频发。人们的危机感、不安全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严重。十三亿中国人中,有精神病患的人竟然高达一亿!在这样一个人性严重扭曲的时代,一个教会、一个基督徒如果不能向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最无助、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伸一把手,献一份爱心,不能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为这个社会的和谐、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每一个人心灵的平安做一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情,我们又怎能埋怨基督教在中国得不到“平等、公正”的对待呢?毕竟,一个宗教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形象是要靠自己来塑造的。若我们的信心离开了行动,怎能对得起基督徒的名份?
也许有人担心,我们非常愿意开展社会慈善服务,但教会现在与政府的关系很微妙,我们如果以教会和基督徒的身份在社会上公开行动,政府会同意吗?
的确,中国现在还没有“慈善法”,没有鼓励NGO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服务的法律保障和机制,即使那些已经存在的民间组织也举步维艰,活得并不“轻松”。
但这一切都不应该成为阻拦我们进入社会服务领域的理由。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是上帝为中国教会公开化、合法化提供的最好机会。中国现在政教关系的张力将会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调整和法治的完善而逐渐缓解。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给执政者带来的挑战会越来越大;而全球化、信息化又会使原来的宗教管理体制难以为继。因此,政府对宗教及宗教活动的态度只会变得更加现实。最近“家庭教会”已经开始见诸一些官方媒体的报道,官方宗教政策的调整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我们当然也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任何政策的变动,都需要一个过程,都充满了曲折和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让政府一下子从不承认“家庭教会”转为承认,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合法化的路还很漫长”,但也正因为如此,在官方的宗教政策调整之前,在中国有关宗教的法制完善之前,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要敢于“把灯放在灯台上”,用爱心之光“照亮一家的人”,用我们的行动,让所有的人看清楚基督教是一个怎样的宗教、基督徒是一群怎样的人。
在开展公益慈善服务方面,教会可以做的事很多,这本来就是基督教一贯的传统。虽然要想一下子解决“家庭教会”的登记问题还不现实,但以教会现有的力量,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创办一些适合教会特点、符合社会需求的机构(私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等),应该是可以的。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无论什么人什么组织创办的公益事业,只要经过注册,就可以享有合法经营与活动的权利。国内已有一些这种类型的机构,他们的经验值得学习。如果教会有了得到政府承认的公益慈善机构,这也是一种极有意义的承认。
对政府来说,承认并允许具有教会背景的机构按照法律法规注册登记为公益机构或民间基金会,是对国家、社会、教会都有益的一件事。从可行性上来说,难度也比直接面对宗教组织要小得多。
也许,基督教这一次在中国的扎根不再是因为教会与世俗政权在政治上争斗的结果,而是因为能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被中国文化所接纳,为最广大的普通百姓所认可的结果。
现在,是该“把灯放在灯台上”的时候了。

洛克菲勒是谁?

对比他给世界的贡献,这位世界首富从信仰上获得的营养要重要得多

在迄今的人类历史上,他被称为最有钱的商人。他也被认为是捐钱最多的商人。同时,他也可能是最富争议的商人之一。
他的财产曾经达到他所在国家一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六十五分之一,换算成如今的价值,至少有1900亿美元。他捐出了超过一半的财产。不仅在自己的国家建立了芝加哥大学这样的世界名校,而且著名的北京协和医学院也是他出资创办的。
与世界很多其他的有钱人不同,他不是变得富有之后才慷慨解囊。因为母亲的影响,他从小就开始给教会捐款。从16岁领取第一份工资,他开始将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教会,还有百分之六捐赠慈善。
他名叫约翰·大卫逊·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1839年7月8日出生在美国东北纽约州的一个小镇。跟当时大部分美国人一样,他的祖先是从欧洲迁徙到北美的移民。父亲是个商人,做过比较成功的木材生意,后来从事过各种买卖,一生都常常游荡在外。母亲是家庭主妇,抚养洛克菲勒和他的姐妹和弟弟。除了跟妻子生下6个儿女,就在洛克菲勒出生前后两年,他的父亲又跟另外一位女人生下两个女儿。
从一开始,洛克菲勒和他的姐妹弟弟们就是在这样差不多破裂的家庭中长大。作为长子,洛克菲勒很早就承担协助母亲的责任。他养火鸡、卖土豆。当然,他的父母并没有离婚,他在生存方面仍然受到作为商人的父亲的影响。他甚至学会将得来钱的一部分贷款给邻居。
大约在1855年5月,还不到16岁的洛克菲勒从中学退学。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有一件事情很可能与此相关。几乎就在同时,洛克菲勒的父亲在纽约州的另一个城镇跟一名年轻女子秘密结婚。这个行为很可能进一步减少了洛克菲勒父亲对家庭的投入。

致富的奇迹

那年夏天,洛克菲勒读了一个商业学校短训班。他学习了记账、结算这些做生意需要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接下来6个星期,除了周日去教会敬拜,洛克菲勒跑遍了当地几乎所有的店铺。
终于在那年的9月26日,一家经营农产品的贸易公司收留了他。这家公司需要一名记账的助理。那一天,是洛克菲勒商业生涯的正式开始。他要等3个月后才能第一次领到工资。但这样的延迟并没有让他失望。对别人可能是枯燥乏味的记账工作,他却非常喜欢。
就在这样的日常行为中,洛克菲勒后来回忆说,他享受着数字和商品互相核对的快乐。对于洛克菲勒,账本的好坏,反映了商人素质的高低,包括是否注意收支平衡、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富于效率、是否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然而,记账的天赋尽管少见,却并非洛克菲勒独有。实际上,这是他所在商业社会重视的品质。洛克菲勒找到的第一份工作不是偶然,正是这方面需要的体现。
仅仅4年后,20岁的洛克菲勒跟别人合伙,开了自己的公司,继续经营农产品贸易。如果按照这样的基础发展下去,这位年轻人不仅会远远超越他的父亲,他的职业素质以及对教会和慈善的捐款很可能让他成为当地受人尊敬的企业家。
正如人们后来看到的,洛克菲勒的前途仍然大大超出了这个预期。这一切跟一个新兴的产业有关。就在洛克菲勒开始经营自己的农产品贸易公司的时候,在距离他工作不远的地方,有人发现了一种新能源,并且有人开始进行开采和提炼。
这个能源就是石油。在接下来一百多年的世界,石油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石油并非到那个时候才被人发现,只是到了那时,人们才开始具备开发使用石油的能力。
洛克菲勒本人并非化工专家,他是通过跟他合伙开公司的朋友认识了一位正在进行石油提炼的工程师。差不多是受了这个人的影响,洛克菲勒开始尝试投资石油。
跟当初做记账的工作一样,洛克菲勒一旦进入到石油的生意,他的身心就沉浸其中,日夜想着如何做好。
他时常叫醒跟他同住一屋的弟弟,讨论具体的想法。早饭时,他的合伙人和那位石油专家就会到他家中见面说话。对此,他的弟弟和妹妹很困惑甚至反感,不明白洛克菲勒为何如此投入这样一件在他们看起来毫无吸引力的事。
与大部分的同行相比,洛克菲勒不仅在工作上异常认真,在业余生活上,他也与众不同。那时通过开发石油获得财富的商人,常常在赌场、酒馆、妓院寻求享受。洛克菲勒却都避而远之。
这很自然让人怀疑,洛克菲勒如何在复杂动荡的商业世界生存下去。奇怪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仅活下来了,而且在他漫长的97年人生中,从20岁开始经营自己的公司,他的生意从来没有任何一年亏损过。
通过一系列融资和并购,到洛克菲勒40岁的时候,他的标准石油公司(Standard Oil)提炼的石油占据了全美国的90%以上,生产的跟石油相关的产品超过300种,包括原油、沥青、油漆、凡士林和口香糖。

金钱的代价

经过这20年,美国和全世界的经济生活开始进入“石油时代”。这也是美国经历痛苦的内战之后复苏的20年。无论是通过提供价格低廉的产品,还是造就数以万计的就业机会,洛克菲勒和他同事们的努力使得公众体会到大公司的存在带来的好处。
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同行和媒体指责洛克菲勒通过低价以及与石油运输商的私下协议导致行业垄断。经过法律的途径,在1892年,法院判定洛克菲勒在俄亥俄州的公司触犯反垄断法,使得这个分公司从标准石油分离出来。
1904年,女记者爱达·塔贝尔(Ida Tarbell)的《标准石油公司史》出版。这部现代公司传记的先驱之作加速了洛克菲勒商业集团的分离。
到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命令标准石油分解成34个彼此独立的公司。今日的埃克森美孚石油以及雪佛龙石油这些世界最大的商业组织原来都是标准石油的一部分。
洛克菲勒的一生显示,对工作的喜爱和投入、远离赌博酗酒和色情,都没有成为他生存下去的障碍,相反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洛克菲勒成为不同一般的商人。而恰恰在取得所谓的成功之后,洛克菲勒身陷前所未有的挑战。
这不仅是因为他过于庞大的商业帝国阻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使得新的公司很难兴起。而且他的成功事业也阻碍了他自己的视野。
晚年时,在跟他有同样信仰背景的妻子去世之后,除了继续在周日去教会敬拜,他痴迷于打高尔夫球。那时,正是高尔夫球在欧美社会的富人群体中开始流行的年代。
就是在这个看起来健康的体育活动中,洛克菲勒远离了他年轻时的生活习惯。他常常跟陪他打球的年轻女性打情骂俏,包括他儿子在内的亲人朋友都看不下去。
人们在谈论洛克菲勒这样世界名人的成功经验时,可能容易强调他们的与众不同之处。但是洛克菲勒前后的变化,却让我们看到一些看来是根深蒂固的好习惯甚至高素质都可能因为处境的变化而改变。

如果没有信仰

假如不是从小到大一直有信仰上的影响和约束,洛克菲勒很可能会引起别人更多的批评和指责。当然,没有从信仰给他带来的工作上的原则和智慧,没有社会环境中还存在的健康生活的因素,洛克菲勒也可能是完全另外一个人了。
洛克菲勒出生的时候,正值北美历史上“第二次大觉醒”时期。开始于18世纪30年代的“第一次大觉醒”被认为对美国的建立起到了精神上的铺垫作用。那时,距离最早的一群欧洲人因追求纯净的信仰而移民北美已过去了一百多年。
跟第一次类似,很多美国人在大约18世纪9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期间认罪受洗,成为基督徒。各地建立的教会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了精神上的净化和支持。
小时候,洛克菲勒每周日都去教会上“主日学”的课程。在他的记忆中,那里的老师原来是一个亵渎神的人,后来忏悔,成了一名很认真的基督徒。
父亲尽管行为不端,却也受过教会的影响,会唱很多圣诗,而且鼓励自己的孩子去教会。他曾经拿出5美元,作为洛克菲勒把圣经从头到尾读一遍的奖赏。当然,这样的教育产生的问题也很明显,使得洛克菲勒的一生过分把信仰跟金钱联系起来,虽然他也意识到这些财富其实是上帝的恩赐,自己不过是一个管家而已。
1854年秋天,15岁的洛克菲勒在当地一家教会受洗。这个教会就是在“第二次大觉醒”时建立的。洛克菲勒不仅周日去教会敬拜,还兼任“主日学”的老师,而且帮助管理财务和做文书的工作。
人们也时常看到这位年轻人来打扫教堂。他的节约习惯也有目共睹,当看到人们在敬拜结束后离开教堂时,他会熄灭其他的蜡烛,只留下一只还点燃的。 有一段时期,他每天花几个小时学习弹钢琴。他在教会接受唱诗的培训,他的男中音深沉浑厚,他喜欢唱的其中一首歌叫做《耶稣我良友》(I’ve Found a Friend)。
在教会的生活中,对洛克菲勒后来的商业生涯影响最直接的事情是关于教会在资金上自立的问题。由于他所在的教会是其他教会差传建立的,资金上还没有实现独立。
在洛克菲勒大约二十岁的时候,他所在的教会遇上了财政上的困难。如果教会不能很快筹集到2000美元的抵押款,教会就会失去使用的会堂。
洛克菲勒后来回忆,正是这件事真正让他对金钱上的独立产生紧迫感。参加这个教会的人多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和小业主。那时,2000美元对于他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然而,经过教会牧师和洛克菲勒的呼吁,很多人纷纷捐款。几个月之后,这笔钱如期筹到。
教会对洛克菲勒在商业上的影响还不仅于此。引导他进入石油工业的那位化工专家虽然是通过他的公司合伙人介绍认识的,但最初见面却是在教会。而从中年开始,洛克菲勒得以建立起专门的慈善基金会也是教会人士提供的帮助。
如同在挣钱上关心每一笔收入如何进账,洛克菲勒对于花钱也是非常认真。因为在40多岁时就差不多成为美国最富有的人,洛克菲勒每天都会收到社会各界的大量来信,要求他予以金钱上的帮助。出于信仰和捐款的习惯,他很难对这些请求视而不见。但他显然越来越难以在这些事情上做出即便让他自己满意的工作来。
这方面,弗雷德里克·盖茨(Frederick Gates)对洛克菲勒的帮助最大。盖茨原先是牧师,后来的注意力转移到教育和社会工作上。他在芝加哥大学、洛克菲勒大学、洛克菲勒基金会以及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建立上都起到过重要作用。
通过商业和教会的双重途径,洛克菲勒和他的同事们奠定了现代慈善事业的基础。从他开始,大型的基金会成为帮助社会健康运转的重要力量。大量的私人财富得以集中起来,由专门的人员和组织管理。
除了在芝加哥大学这样的机构培养各类人才,洛克菲勒基金最显著的贡献可能在于帮助建立了现代公共卫生体系。在世界很多地方,成千上万的人因为这方面的进展不再像以往那样容易受到传染病的困扰。
尽管如此,洛克菲勒的慈善事业对世界产生的消极影响可能跟他在商业世界上起到的不良作用同样巨大。洛克菲勒以及包括弗雷德里克·盖茨在内的同事们,都过分推崇金钱的作用。
他们也明显受到20世纪初兴起的社会福音派的影响,夸大科学、医疗对改变生命的作用,倾向于将拯救生命简化为救助身体。尽管洛克菲勒也帮助教会在全球的差传,但更多集中于通过金钱投入在对身体的救助上。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洛克菲勒家族巨额的金钱投入并没有帮助带来洛克菲勒在小时候经历的信仰复兴,他给公众留下的最大印象仍然是他的富有而非他的信仰。
洛克菲勒的确是一位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商人。但这不是因为他有能力赚到比前人都多的金钱,而是复兴的信仰帮助他走在乐于工作和奉献的道路上。洛克菲勒从信仰上获得的营养要比他给世界的贡献重要得多。

那颗施予的果子——美国慈善基金制度的信仰源流 文/Snow

编者按:对于基督的门徒而言,慈善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而是爱神及爱人如己的体现,跟是否可承受神的国息息相关(太25:34-36)。本期“文化透视”关注基督徒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对欧洲和北美建立现代慈善体系的回顾,也有对目前中国处境的思考。愿这里的分享可以帮助我们在神的爱中结出更多良善的果实,愿主的慈爱和能力透过我们照亮、温暖他愿意得着的每一个生命。
早在“五月花”号登陆北美之时,慈善的理念和做法即随之传到了这片新大陆上……
欧洲溯源
        与美国其他方面的精神资源、典章制度一样,美国公益事业的思想传统可以追根溯源至欧洲,尤其是英国。
在中世纪英国,每一座教堂、修院都有责任收容乞丐、救助老弱病残,安排有劳动力的流浪者自救。这种扶弱济贫传统的思想根源在圣经教导中多处可见:比如,“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利19:10);“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将食物分给穷人。”(箴22:9);使徒保罗也说:“施比受更为有福。”
然而,在彼时政教合一的英国社会,教会成为慈善行为的中介和组织者,甚至有权劝说或强迫辖区内有产者捐款济贫。对于有产权贵阶层而言,捐赠类似于对教会尽义务,具体救助则由教会实施。
及至16世纪,英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宗教都发生了激烈的变化和震荡。英国王室与罗马教廷决裂,没收了大量修院土地,其中包括慈善医院和其他设施。新的城乡中产阶级的兴起、教派之间以及王室与教会之间的争执,都使得原来的慈善事业体系难以为继。
1601年,在工业化所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下,英女王伊丽莎白下令颁布了《济贫法》和《英格兰慈善用途法规》,要求有产者以税收救济贫困,并参与监管。上述法规的实施,在实际上启动了调节税收制、慈善事业世俗化、援助对象社会化以及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因此被视为现代公益事业的先声。
由《伊丽莎白法规》开始,17世纪中期新的慈善事业在英国大规模展开,适逢英国人向美国大规模移民之时,这一新兴事物也就随着早期的殖民者移植到美国,然而,又并非全部照搬英国的做法。在美国,捐赠不再是强制性的,政府监督也远弱于英国。
作为英国的殖民地,这片新大陆当时处于多难之秋:欧洲新移民与当地印第安人的战争造成的伤残人、孤儿、寡母和两次经济危机造成流离失所的人群大批涌来,还有各种传染病流行。英国殖民政府就应对这些问题所做的准备远远不足,对私人慈善事业的需求急剧增加。
移民必须依靠自治来满足教育、社会服务、公共安全等需求。由于很多移民是来自英国或法国饱受信仰压制的清教徒,他们在新大陆最先建立的自治机构就是教会。教会则很快承担起提供学校教育、公共保健等服务职能。今日美国公益机构无孔不入的渗透性和强大影响力即发端于这些在早期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自治教会。

思想基石

我们如今耳熟能详的“慈善”一词,英文中同义的有“charity”和“philanthropy”两个词,前者的原意正是基督之爱,后者由两个拉丁字根“phil”和“anthropy”组成,意思是“爱人类”,引申下去就是促进人类的福祉。在美国,表示慈善用得最广泛的是“charity”,不难见出福音对美国早期慈善思想的深刻影响。
慈善事业的起因是贫富不均,慈善行为缓解这种不均所带来的痛苦(包括个人的和社会的),但却不是均贫富。早期的一批慈善事业倡导者,对于社会的“贫富不均”现象本身并不反对。
美利坚文明的开拓者,“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领袖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 1588—1649)认为,人群中有富人有穷人是上帝的旨意,神创造了富人,不是为了让他们自己享福,而是为了体现造物主的光荣,并且是为了人类的共同福祉;因此,穷人不应妒忌比他们生活优越的人,富人也不应漠视穷人,生活条件的不同应该使他们更加互相需要,关系更密切。
半个世纪以后出现的英国贵族叛逆者,贵格会(又称“教友派”)教徒威廉·宾同样认为贫富不均乃天经地义,他像清教徒一样鼓励勤俭致富,同时强调财富必须用于造福社会,认为所有恶行中最坏的是守财奴。在他看来,“给予”本身就是一种享乐,是最好的自娱方式。
比以上两人影响更为深远的是出身于牧师和教育世家的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 1663—1728),他认为行善首先是对上帝的义务,倡导对人进行物质帮助和拯救灵魂同样重要。他特别强调捐出去的钱要使用得当,主要是为接受者创造工作的机会,而不是培养懒汉。此后这一直是美国所有公益事业的原则,也是它与一般救灾济贫的不同之处。
另一位先驱是富兰克林。他承认在思想上曾受马瑟的影响,但发展出更为世俗化和便于推行的观点。他倡导富人以财富做好事进而用知识服务于大众(他本人是个发明家,但不要专利,无偿贡献出自己的发明);认为单纯的施舍会加深贫困化,强调对穷人“做好事”之道不在于使他们在贫困中过得舒服一些,而是要引导他们走出贫困。
自富兰克林开始,美国世俗的公益思想趋于成熟和系统化,他摸索出了适合于美国人心理的一套“志愿”服务社会的原则和付诸实践的途径。他提出的口号“促进人类幸福”、“提高普遍的知识水平”后来被写进了许多基金会的宗旨,他举办的事业和活动模式也成为后来公益事业的滥觞。
当然,富兰克林在当时并非特立独行。美国独立前的30年中发生了史称宗教“大觉醒”的运动,许多基督教的教义得到重新阐释和发扬。慈善公益事业也随之自然得到发展。与富兰克林同时代的一些传教士把布道与募款结合起来,将慈善捐赠由主要是上层人士的行为推广为全社会的群众互助。
这一时期孤儿院、残疾人救济院、各种流浪人员的收容所、劳教所以及互济会等纷纷成立。机制多种多样,有教会的、世俗的、个人的、团体的,还有私人与政府合作资助的,“一人有难,众人相帮”蔚然成风。

现代基金会理念成型

美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另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就是基金会的大规模兴起。
19世纪的欧洲、俄罗斯和美国已经开始有少数名目不等的私人基金会。但是基金会成为一种完备的制度,且数量众多、规模空前和影响巨大,确实是20世纪美国的独特现象。它对美国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无法估量。有论者称:“美国重要的文化项目,无论大小,鲜有不直接或间接与基金会的哲学思想或影响有关的。”此话毫不夸张,而且美国基金会的影响超越国界而遍及全世界。
20世纪20年代,随着巨大的财富聚集在少数私人手里,并且远远超过家庭的消费能力,美国基金会的发展进入新阶段,其标志在于出现了一批组织完善的现代化大基金会。
这类基金会参照大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方式,设立董事会、任命负责人,视需要设立办事部门。董事会视情况的变化,调整基金会的工作纲领和捐赠重点。
这类基金会的诞生,从结构到管理、监督理念,无不深受当年“自治教会”的影响。美国的创立者们当年设立自治教会时有意避免教会受利益集团或政府的控制。从新教改革的动荡中诞生的大多数新教教派,包括长老会、路德宗、卫理公会、浸礼会、清教徒、贵格会等,都在教会中果断地设立了独立的公理会结构,由此为美国公益机构管理的独立和性质的自由多样奠定了基础。
在美国,成立基金会程序相对简单。可在联邦国会、州议会或地方政府注册。当地捐赠者一般在当地注册,或根据目标意愿跨州注册。
申请注册基金会时,必须提交章程。该章程将存入州务卿或有关领导机构办公室的档案。一经审查批准,基金会就合法成立。章程一旦立案,很难修改,因此文本大多比较具有原则性。每个基金会的具体细则都另有“附加法”,“附加法”的修改权在基金会本身,只需向政府备案即可。

在注册手续完成后,基金会不会自动享受免税待遇,需正式向国税局有关部门申请批准。这一申请要在一年以后提出。除原章程外,需交出全年的详细财政报表和工作报告,以证明实际运作与宗旨相符,经审查后予以批准,才开始享受免税待遇。
20世纪美国最早的私人基金会是拉塞尔·塞奇基金会(Russell Sage Foundation,以下简称塞奇基金会),成立于1907年。基金会第一任董事长塞奇夫人是虔诚的基督徒,她主持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以祷告开始,为基金会选的格言也是引自圣经的一句经文:“这些事你们即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34—40)
而美国最早的社区基金会则成立于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肇因是克利夫兰的基督教会领导层决心把教会活动与一般慈善活动分开,于1911年建立“大克利夫兰教会联合会”协调各教会的慈善募捐活动。克利夫兰商会则于1913年带头成立了“慈善与公益事业联合会”,监管本地区非宗教性的公益活动,并从事必要的集资,强调专业性和企业化管理,而不是宗教献身精神。在这一背景下,1914年成立的“克利夫兰社区基金会”,成为了社区基金会的鼻祖和榜样。各地很快效法,社区基金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起来。
基金会一般会以捐款人信函的方式,充分说明捐款人的意图。这并非法律所需,而是对基金会宗旨的进一步阐述。例如,塞奇夫人在捐款信函中除表示对基金会董事会的运作不予干涉,不加限制外,特别说明授权董事会可以用不超过1/4的资本金进行年收入不低于3%的投资。这一规定是很有远见的,因为此后许多基金会都将遇到自身的收入问题,大多采取了类似的政策。
“做好神赐财富的管家和忠仆”的基督教思想在事实上滋养了基金会的运营智慧。与企业一样,基金会的决策权利机构是董事会。最初一届董事的产生多半就是注册人,也就是捐款人和他的家人或极少数亲密朋友,通常包括一名法律顾问和一名财务实际负责人。一般初建时捐款人或其家人在董事会中掌握实权较多,过了几代以后,大的基金会的各部门实际负责人与董事会日益分离,其中只有个别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每年只开一次或是两次会议听取会长报告,批准下年预算以及做出一些重大决定。譬如卡耐基、洛克菲勒、罗森瓦尔德、福特、凯特琳等基金会都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
大的基金会除一般行政班子外,有几类专业人才是必需的;熟悉税法者,以保证基金会在税法上不出问题;金融或投资专家,负责经营投资;另外,视基金会的工作重点,还应有各类专业“项目管理”人员。也就是说,一部分人是赚钱的,确保基金会财源不断,一部分是花钱的,其职责是使钱用得恰当。

监督慈善

源自“自治教会”的独立精神辐射到美国所有的公民机构,随着公民社会的壮大,基金会是否独立越来越成为衡量其运营健康的标准之一。基金会的捐款人与其企业的关系往往成为美国公众和政府所关心的问题。
直到20世纪70年代,许多大基金会与其“老板”的企业关系还很密切。例如,1964年,洛克菲勒基金会的8.62亿美元资产中的5.53亿美元投到6家石油公司,其中45%属于洛克菲勒持股的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杜克基金会的5.96亿美元中的4.76亿美元投在杜克发电公司。霍华德·休斯把霍华德飞机公司的5亿美元资金给了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自己成为唯一的董事,这样既对基金会保持了控制,又免除了税金,同时又享受从事慈善事业的满足感。一度,美国最大的50家基金会中半数都受制于某一家与捐款人有关的公司股票。
有鉴于此,1969年的美国税法要求基金会分散投资,同时给出一个缓冲时间,以免相关股票大跌。以1979年为限期,此后一家基金会在任何一家公司持股不得超过20%。此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规定,使得基金会的捐赠方或者创办人、主要经理人不对基金会享有过度的财务权利。
另一个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是宗教慈善机构是否能得到政府资助。最早挑起慈善行为去宗教化的是费城富商兼银行家吉拉德(Stephen Girard)。他于1831年逝世,根据其遗嘱将价值700万美元的遗产全部捐给费城,为白人贫穷子弟及孤儿建立一所学校,并规定任何教派的传教士不得进入学校,以便保持孤儿们“纯洁的头脑”不受宗教教派冲突的影响。此事引起许多反对意见,其合法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认为他无权这样做,特别是传教士不能进学校的条款违反了慈善事业的本意。但1844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其遗嘱合法有效,从此使得现代基金会实施援助行为趋向去宗教化。
美国联邦政府按惯例用于社会公益服务的钱约占预算的6%,绝对数字相当可观。根据政教分离的原则,这笔钱只能提供给非宗教组织,其中有许多是自由派的,例如女权主义、拥护堕胎的组织等等。2001年小布什就任后在施政纲领中提出,他将支持各种宗教组织向联邦政府申请社会服务活动的经费。尽管这一法律对宗教“慈善”活动与宗教“宣教”活动在字面上作了区分,但事实上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
据《波士顿环球报》报道,在2001—2005年的财政年度期间,基督教组织以津贴及拨款合同的形式接受了美国联邦社会公益资助金98.3%的份额。由帕特·罗伯逊创立的基督教慈善团体Operation Blessing是联邦资助金最大的接受者之一。Operation Blessing散发到美国国内外的救济食物袋子上都印着圣经的诗歌。基督教扶贫组织Food for the Hungry,是另一个联邦资助金的主要接受者,资助中学生学习圣经是作为它在肯尼亚的儿童发展计划的一部分,在过去的七年中曾帮助肯尼亚一个村庄的所有村民归信基督教。
然而,一些自由派人士和反宗教基金会对此多有指摘。
尽管美国普遍价值观中浸淫了基督教精神,但是具体对待教会在世俗社会中的地位的态度却是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分界线之一。美国慈善事业也体现了不同社会思潮的斗争,现代基金会的主流基本上代表了改良自由派的思想,也影响着全世界。因而,慈善这颗施予人的果子,当今仍在“授人以鱼”,或充其量“授人以渔”,然而“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真正由信仰浇灌的慈善仍在救济之外努力给困苦穷乏中的人传递福音。

史蒂文斯“全民神学”赏析1 文/顾乐翔

“‘牧师干吗在钉钉子?’当我教会的一位堂委从厨房窗口望到我的时候,问了我这个问题。她的目光自洗涤槽抬起,就发现我腰缠盛载钉子的腰带,有如木匠般地在她附近的一户住家工作。这是我五年间投入所谓的平信徒事奉的其中一个片段 。”

跟巴特(Karl Barth)一样,保罗·史蒂文斯(R. Paul Stevens)先是牧养教会,然后成为神学家、作家。不同的是,他曾经同时是一位木匠和一所小型建筑公司的合伙人。史蒂文斯与他的朋友澳洲神学家罗伯特·班克斯(Robert Banks),在“全民神学”(theology of the whole people of God)这一领域,被誉为当今基督教教会中最顶尖的两位神学家。

非典型神学家的塑造

要追溯史蒂文斯对教会牧职的独特看法,以及他不平凡的从商经历,如他所言,就要自他的成长经验开始:

“我家是做生意的。父亲是一家钢铁组装公司的总裁,我曾在公司工作了多个暑假——仓储、操作冲床、制造工具和钢模、在写字楼计算工资、处理文件。父亲作风开明,雇员随访随谈,来者不拒。他做事公平、诚实,深受爱戴。他爱赚钱,但不爱金钱。然而,有一件事使他深感忧心忡忡:虽然他是基督徒,且在教会甚为活跃,却不觉得他的工作带有任何永恒价值——除了可以赚钱以慷慨支持不同的宣教活动与慈善事业以外。”

不过,燃点起他的心志,为要把信徒从教会建制中解放出来,挑战教会装备全民服侍;辅导普罗信徒以职场及日常平凡生活作为灵命进深的素材,克服主日与周一之间的鸿沟;以及为帮助教会建立一套面向世界而又“落地”的全民神学而毕生努力的,却是源于他对圣经的诠释:

“在神学院,我偶然领会到一个不在学院正规课程内的爆炸性观念;而令人愤慨的是,时至今日,这一观念在神学生训练中依然欠缺。当我研究《以弗所书》第4章时,我发现教会领袖──带领的传道人、牧师和教师──的首要目标,是要‘装备圣徒去作服侍的工’。
《以弗所书》 4:12有一些较古老的翻译,误加了一个逗号,令人误以为牧师和教师的任务,是要自己去完成服侍的工作,而不是装备所有圣徒去完成这工作。……于是乎,不是圣徒而是身为领袖的装备者去作那服侍的工。但是,最后两个片语中间不该有逗号,较新近的翻译已经更正这个错误……
        当然,装备信徒去作服侍这个观念,乃建基于比删去一个逗号更确凿可靠的圣经和神学基础上。……它建基于一个信念:全体教会是一个祭司的民族。……教会应是一群服侍的子民,国度的子民,并被赋予众多才艺和服事恩赐的子民。
所以,装备所有信徒,以致他们能够服侍,该是教会领袖的首要工作,亦是教会每位成员的关注。⋯⋯牧者和平信徒,都必须寻找一个全新的身份角色,以及崭新的服侍次序。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拥有上帝赐给教会的所有服侍恩赐,亦没有一个人能够成为教会里的全能装备者。因此,把平信徒的潜能完全释放,是一项共同协力的工作 。”

1963年,史蒂文斯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神学院(McMaster Divinity College)毕业,不过,此前他已在蒙特利尔一间内城教会坦普尔浸信教会(Temple Baptist Church)牧会两年 ,并在此教会实践推行“共同牧职”(shared ministry),开始了包括非受薪长老、执事和他在内的团队服侍。尽管他批评圣职按立的制度,使按立委员会大感头痛,但他最终仍被该教会按立为牧师,然而,他日后一直抗拒使用“牧师”(Reverend)的头衔 。1967年,史蒂文斯加入加拿大大学生基督徒团契(IVCF),先在哈利法克斯(Halifax)担任学生干事,两年后移居温哥华,在那里继续学生干事的事奉。1971年起,他在温哥华西灰岬浸信教会(West Point Grey Baptist Church)牧会。

步入红尘的神学家

之后,史蒂文斯夫妇有感上帝呼召他们,与另外四人在温西基次蓝诺(Kitsilano)开荒建立一间不分宗派的社区教会。可是,其余四人都没有经济能力支持他们。更重要的是,那时史蒂文斯觉得自己还没有履行本身的教导,自食其力,亲手工作养活自己 。1975年,正值三十七岁盛年的他,毅然辞去教会稳定的牧职,转行成为木工学徒,从头开始学习一门手艺,做生意谋生。同时,在露宿者中间建立起教会“晨曦团契”(Dayspring Fellowship)。他认为这五年跳入普罗信徒世界的“下凡”经历,为他日后更广泛装备教会全民的使命,提供了实战经验的基础 。
1979年,史蒂文斯到温哥华湾景礼拜堂(Marineview Chapel)担任同工和教导长老。1985年,他出版了第一部著作 Liberating the Laity: Equipping All the Saints for Ministry ,此书总括了他将近二十五年的具体经历与神学反省,真情毕露,充满热忱,读起来令人热血沸腾。同年,他转去大学教会(University Chapel)植堂。
1987年,史蒂文斯在美国富勒神学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取得教牧学博士学位,但在一年之前,他已在温哥华克里神学院(Carey Hall)担任应用神学副教授,开始了他漫长的神学教育与研究写作生涯。翌年,他加入维真学院成为应用神学副教授,1989—1995年任教务长,1999年起成为该院首任 David J. Brown Family 教席市场神学与领导学教授,直到2005年退休,现为该院市场神学的荣誉退休教授。
除了在北美及世界各地讲学,史蒂文斯著述的数量与速度也颇为惊人。不计十本过外的查经书以及数十篇的短文、论文,上世纪90年代起,他几乎每一两年就有一部新作面世。其中最重要的要算是 Liberating the Laity (1985)、The Equipping Pastor (1993)、The Complete Book of Everyday Christianity (1997)、The Abolition of the Laity (1999)、Down-to-Earth Spirituality (2003),以及 Doing God’s Business (2006),充分代表了他神学中三个紧扣相连的主题:一、装备全民服侍;二、召命、工作与服侍;三、市井/日常生活里的灵性塑造。不过,在探讨这三个主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他做神学研究的方法。

双方向做全民神学研究
        对史蒂文斯而言,神学就是“如何永远蒙福地生活的学问”(the science of living blessedly forever)。做神学研究是一种生活方式,多过一项思想构作。他建议从上下两个方向做神学研究。从上而下做神学研究(doing theology from above),是指系统神学的主要教义,诸如创造、堕落、救赎、末世、基督论、教会论、圣灵论等,皆要求信徒在生活中有所实践应用。从下而上做神学研究(doing theology from below),是指由信徒日常生活(包括职场)所遇到的课题出发,从圣经和信仰传统中发掘出相同或类似的经验,找出问题的核心,从而获得新的启迪和动力,能以更好地生活。故此,史蒂文斯认为所有神学皆该是“应用神学”,从来就没有“非应用神学”这回事。不能应用的神学,算不上是神学。做神学研究好比画一个椭圆形,理论和行动、反省和服侍、真理和应用,便是这过程的双重核心,并行不悖。
做神学研究的场所,并不限于教会和神学院。神学活动也应在学校、家庭、办公室、工厂、政府、社区内进行,在工作、学习、人际关系、甚至是衣食住行、购物、运动娱乐、投资、闲暇等日常生活经验里发生。显而易见,没有一个人,甚至是恩赐出众的牧师或是深思缜密的神学家,能够独立做完神学研究。神学活动必须是教会全体──包括神学家、牧者和普罗信徒──站在教会先贤的肩膀上的共同协作。史蒂文斯称这样的神学为“属乎全民、惠及全民、并由全民所做的神学”(theology of, for and by the whole people of God)。
以下我们尝试勾画史蒂文斯全民神学的三个主题:装备全民服侍(equipping the laity for ministry),召命、工作与服侍(vocation, work and ministry),市井/日常生活里的灵性塑造(marketplace/everyday spirituality)。

装备全民服侍
简单来说,史蒂文斯的全民神学可说是教会(论)神学(ecclesiology)和公共神学(public theology)的混合体,结合两者的就是“上帝的子民”,亦即教会的本质:
在圣经里,laity (希腊文 laos)是指上帝的全体子民,包括圣职人员以及所谓的平信徒。这是一个尊贵的称号,因为在基督里,上帝的百姓被拣选成为“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和“属上帝的子民(laos)”(彼前2:9)。基督教的兴起,本质上是一个平信徒运动,“平信徒”沦为次级阶层,在历史上是很后期的事。
史蒂文斯提出,要打破教会内圣职人员与“平信徒”的分野,就要克服世俗化、宗教消费主义和专业主义的影响,不要把属世的领导模式搬入教会。他认为有两类的“平信徒事奉”,一是在教会以内,一是在世界之中。第一类信徒发挥义务教士的作用,主要在聚合的教会(ecclesia)服侍,而在社会谋生只是次要的。第二类信徒则对某一行业有兴趣,服侍的重点是在分散的教会(diaspora)。史蒂文斯明言他是属于第一类的“平信徒” 。
史蒂文斯对教会的愿景,是一幅充满动态的图画:
“每天或每周的聚集之后,跟着是分散,然后是再聚集,再分散……。教会是透过其成员存在于世界……。昔日把福音带到整个罗马世界的是平信徒;在现代世界,亦唯有动员每一个基督徒,才可以接触二十亿的未得之民。这些失丧的人,不能单靠专职的受薪同工,使他们得闻福音或被栽培成为门徒。若要完成大使命,我们必须要有已经装备好的平信徒。”
可是,史蒂文斯批评教会的平信徒训练往往贬低了信徒的价值,大多只是事奉技巧的训练,使他们能够教主日学、探访布道或担任小组组长,而且,大多数分散的信徒亦得不到足够的培育。

召命、工作与服侍

信徒的服侍,无论是在聚合还是分散的教会,皆应出于上帝的呼召。可是,在教会圈子“呼召”或”召命”却常惹人误解。为此,史蒂文斯以圣经神学入手,提出了相当全面和平衡的见解。他认为我们每人都有三重的召命:
“人类的召命”(human vocation):这召命是普遍性的,包括与上帝相交,建立社群关系,以及与上帝共同治理大地。史蒂文斯明智地避开了文化使命与大使命的争论,提出以更具统摄性的立约神学为基础,奠定这适用于普世人类,并超越信仰界线的基础性呼召。
“基督徒召命”(Christian vocation):史蒂文斯深信,信仰是叫人更具人性,使我们更能入世完成人类的普遍召命。这第二重的召命,呼召人回归上帝成为属神的子民(belonging),激励我们过成圣的生活(being),并在世界和教会中服侍(doing)。
“个人的召命”(personal vocation):然而,我们如何能辨识圣灵的引领,进而最适切地服侍?史蒂文斯概括出“个人的召命”乃涵盖了上帝的护理,圣灵的恩赐,以及内心的呼唤。我们一生并非受机遇或命运的控制,乃是出于上帝的护理,借着各人不同的出身、家庭、成长、学习、工作等经历,陶造出每人独特的处境。圣灵所赐的恩典、才干因人而异,我们何以能服侍,就是反映这恩赐的样式。最后,上帝会把不同的渴望放在我们心里,呼唤每人以各自独特的方式服侍。
不过,就算我们正本清源,把召命神学弄清楚,可惜还有很多信徒认为只有传福音和教会事奉是唯一的服侍。事实上,工作──尤其是社会上受薪的工作──是我们生活中最公众的一部分。史蒂文斯抱怨,由于福音派教会太过轻视世俗的工作,没有为分散的信徒建立起适切(后)现代工作世界的工作神学,于是平白丧失了影响公共空间的机会。他的工作/公共神学是以圣父、圣子、圣灵在世界的工作为榜样,帮助信徒投入无论对世界、社群或是工作者本身都是“好”的工作。

市井/日常生活里的灵性塑造

我们越投入现世的服侍,就越会体会到灵性的重要。然而,有别于典型的福音派灵性观,史蒂文斯认为俗世里的灵性生活不应是修道院式的。市井灵性,必须是既属世,又不属世的,就算是日常生活中那些必须和琐碎的事,亦可助我们灵性进深:

平凡人在营营役役的生活中,在纷繁的事务之中——不是在宁谧安静的时刻——如何操练圣洁?这就是灵性的课题。……这种灵性植根于打理家务、做生意、爱配偶、洗碗碟、照顾贫苦大众的操作中。灵性很简单,不过是与神相交,但这种相交必须在日常俗务、生活现实中体现,落实并渗透于其中 。

他提出了三个途径,帮助活在市井的信徒灵命进深:为市井的灵性塑造(spirituality for marketplace),在市井的灵性塑造(spirituality in marketplace),借市井塑造灵性(spirituality through marketplace)。跟朋霍费尔(Dietrich Bonhoeffer)“非宗教的基督教”(religiousless Christianity)的观念相似,他尤其注重“借市井塑造灵性”的实践,因为唯有这条路,才能分开稗子和麦子,让人分辨出什么是基督教的宗教外壳,什么才是灵性的核心。

赏析借鉴

十年前开始认识史蒂文斯的全民神学,就立刻爱上了。他的作品和讲学,永远给人智慧的睿见,颠覆的激情,牧者的温柔,以及偶尔的顽皮幽默,总是散发出成熟圆融的魅力。他最令人不安的地方,在于他与“平信徒心态”的持续斗争。“他知道这种心态严重损害基督徒品格和教会的见证,恶果却备受人们忽略。”他虽然批判“圣职主义”(clericalism),但不是反对圣职制度和圣职人员:

“我认为牧职按立是有其地位的。不过,假如我们认为那些受教会全费供养的牧师该受差遣的话,我们就要寻找一些途径,照样去按立平信徒服侍。”

他的理想,是教会中再没有圣职人员和“平信徒”的分野。教牧根据本身的呼召和恩赐,可以“下海”从事“世俗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再回教会担任牧职。同样,灵性品格成熟和受过训练的“平信徒”,亦可在教会牧职与“世俗工作”中往来穿梭。当然,教牧和“平信徒”亦可同时兼顾牧职和工作,就如史蒂文斯曾经历过的五年,不过,那就要视乎环境和本身条件了。
从学术角度来看,史蒂文斯的神学,亦堪称是福音派神学中最上乘的,包括其对圣经权威的尊重和诠释,从早期教父到改教运动再到清教徒的历史分析,教义神学的掌握和运用,当代文化的处境透视,无怪乎他“从上而下”还是“从下而上”做神学研究,皆得心应手。难得的是,他深具企业家精神,不只是自己做神学研究,还动员、招募、鼓励、训练、帮助他的学生和其他人,共同在这时代为这一代和下一代的教会,写下上帝子民的市井神学。实际上,史蒂文斯是在推动一场势将席卷普世教会的全民市井神学运动,多过纯粹的神学著述。
华人教会开始职场事工和探讨有关神学还不到十年,史蒂文斯的神学,定会是我们首选借鉴的神学资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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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载自史蒂文斯(Paul Stevens)著,顾乐翔译《解放平信徒:全民事奉无分圣俗》,香港Vocatio Creation,2009年。

书摘:还原真实的清教徒工作观1 文/勒兰·赖肯文 杨征宇译

今天,“清教徒工作伦理”这个标签常被用于称谓一大堆当代弊病:工作狂综合症、苦工、竞争、成功神学、实用主义和对白手起家者的膜拜。
当我们了解到这种所谓清教徒工作伦理,在许多方面与16、17世纪清教徒关于工作的真实想法截然相反,就不由得震惊了。在过去三个世纪内,最初的清教徒工作伦理已被世俗化和严重地曲解误用,并被西方文明所把持。我们需要还原其真相,才能认识它对我们的真正意义。

一、背景:圣俗分野

为了理解清教徒对工作的态度,我们必须了解他们所反对的背景。几个世纪以来,人们习惯地把工作类型区分为“神圣的”和“世俗的”两个种类。神圣的工作是由神职人员完成的工作。所有其他工作都是世俗的。将工作分为圣俗两大种类,成为中世纪罗马公教的一个首要特性。这一态度已经于4世纪被优西比乌主教公式化了,他写道:

基督的律法赐予他的教会两种生活方式。一种超乎自然及普通人类生活之上……它完全、永远地和人类日常习惯的生活区分开,将自己单单奉献于侍奉上帝……那么这就是基督徒生活的完美形式。另一种更卑微、更人性化,允许人……花心思在农业、商务及其他更世俗的事务上,同样也在宗教上……将一种次等虔诚分配给他们。2

这种圣俗二分法恰恰是清教徒拒绝拿来作为他们工作神学之起点的。

二、所有正当工作类型的圣洁性

中世纪传统认为教士、隐修士和修女所委身的工作比家庭主妇和商店店主更神圣,首先摒弃这种想法的不是别人,正是马丁·路德。加尔文在这一问题上与路德是一致的。清教徒毫无异议地追随路德和加尔文的指导。
像改教家们一样,清教徒们也反对圣俗二分法。威廉·丁道尔说,如果我们看外表,“洗衣服和传讲上帝的话语之间的确有差别;但对于讨上帝喜悦来说,则一点差别也没有。”3威廉·珀金斯(Perkins)同意:“一位牧人牧羊的行动……在上帝面前,与一位法官宣判的行动、一位行政官进行管治的行动、或一位牧师传道的行动一样,都是好工作。”4清教徒对圣俗二分法的拒绝,意义深远。休伊·拉提莫在基督的典范里看见所有工作的真实尊贵价值:“这是一件奇妙的事,救世主、万王之王,并不羞于劳动;是呀,他如此简单地使用一份职业。在此,他圣化了所有类型的职业。”5
清教徒确信所有工作都是高尚的,这也对圣化公众有重大影响。关于基督徒信仰圣化公共生活和工作的能力,约翰·科顿说:

“信心……在一个人蒙召去做最普通、最困难的事情时鼓励他。……一颗体贴肉体的心是不懂得如何委身于这种普通职位的;但如今,信心使我们置身于一种天召,如果需要某种普通工作,它就鼓励我们投身于这种工作。……信心已使人准备好欣然接受他蒙召去做的任何侍奉,而一颗体贴肉体的心却羞于被人见到置身其中。”6

威廉·珀金斯宣称,人们可以回应“以任何类型的天召”来侍奉上帝,“虽然可能不过是打扫房屋或牧羊”。拿但业·马瑟(Nathaniel Mather)说,上帝的恩典将“使每个行动高尚”;即使是最简单的行动,如“一个男子爱他的妻子或孩子”也被变成“恩惠的行动”,而且“他的吃喝是顺服的行动,因此在上帝眼中很有价值”8。
对清教徒而言,生命的一切都是上帝的。他们的目标是将每日工作和对上帝的敬虔奉献整合在一起。理查德·斯蒂尔(Steele)断言,在商店里“你才能确定地期待上帝的同在和赐福”9。当清教徒提高了“贸易中的每一步和每项措施都要圣化”的可能性之时,他们对日常工作的态度进行了革新。10约翰·弥尔顿(Milton)在他著名的《为人民申辩》中,挖苦那些把宗教敬虔留在家里的商人:“终日贸易却没有宗教信仰。”托马斯·加泰科(Gataker)看出圣俗之间没有张力,他写道:

“一个人不能想象……当他蒙召成为基督徒时,他必须放弃所有世上职
位……并完全把自己用于……祷告和沉思默想,但他必须持守这一天召及其他天召,遵循这一天召及其他天召。”11

清教徒的目标是服侍上帝,不仅仅是指人要侍奉上帝,而且是指人要通过在世上的工作侍奉上帝。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说:

“一个基督徒应该重视的不仅仅是什么是他的工作,而且是他在工作中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基督徒有工作是不够的,他必须使他自己在工作中有基督徒的样子。”12

三、清教徒的天召观念

除了宣称所有类型的工作都是圣洁的之外,清教徒的第二项强有力的断言是,上帝呼召每个人履行天职。清教徒说,每个基督徒都有一个天召。听从天召就是顺服上帝。这一态度的重要影响是,它使工作回应上帝。
从清教徒对拣选和护佑等教义的强调出发,他们很容易断言,每个人都有一个关于上帝的天召。清教徒神学家理查德·斯蒂尔写道:“上帝呼召每个男女……为了他们自己和公众的好处,以世上特有的方式侍奉他。……这个世界的伟大统治者分配给每个人合适的职守和职权范围。”13威廉·珀金斯在他的经典著作《天职或人的天召的论文》中写道:

“一份天职或天召是一种确定的生活类型,由上帝授予或加给人,为了那美好时刻……每个学位、国家、性别和条件的人,毫无例外地必须有个人特定要投身的天召。”14

清教徒天召观的一个影响是令工人成为侍奉上帝的管家。实际上,是上帝分配每个人到各自的工作上。从这个观点来看,工作不再是与个人无关的了。况且其重要性不在于其本身;工作是一个人活出他和上帝个人关系的一种方法。一份清教徒的原始资料宣称:“无论我们的天召是什么,我们都要在职位上侍奉我主耶稣基督。”15理查德·斯蒂尔视工作为管家职位,他写道:“借银锭给你的那一位也曾说:‘拿着,直到我来!’你怎么能终日闲站着呢?……你的行业就是你的职权范围。”16
珀金斯写道:“上帝是将军,指派每个人以特定的天召……上帝自己是天召的作者和开端。”17如果上帝是呼召人到各自工作中去的那一位,那么这样的工作就是侍奉上帝的一种形式。根据清教徒的观点,在蒙召的职位上工作,是在上帝的瞩目下工作。科顿·马瑟宣称:“哦,让每个基督徒在蒙召的职位上工作时与上帝同行,做工作时一只眼睛瞩目上帝,就像在上帝的目视下行事。”18
基督徒天召教义的另一个实际结果是带来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如果一个基督徒的天召来自上帝,那么接受一个人的工作任务就是自然而然的信念了。科顿·马瑟写道:

“一个基督徒应该在工作中满
足。……单单是上帝的恩惠使他能满足、满意地参加工作。……你在公务中有困难和麻烦吗?在这种困难下满足是你对上帝不小的效忠,是他把你放在你所在的位置上的。”19

如果每个人都有天召,那么怎能晓得蒙召去做什么呢?清教徒发展出一套方法来确定天召。他们没有让这一过程神秘化。实际上,理查德·斯蒂尔宣称,上帝“在末后”极少直接呼召人,无论谁声称拥有来自上帝的启示,“势必产生非凡的恩赐和能力,否则不过是自满和妄想。”20
清教徒宁愿相信人的情况,诸如“内在的天赋和嗜好”,“能导致一种人生道路,而非另一种人生道路的外在境况”,“父母、监护人和某些特殊情况中地方官”的忠告,以及“所得到的……性情、教育或恩赐”等等。21。他们也相信,在正确的天召中的人,上帝会赋予他们完成工作的能力:“当上帝呼召我到一个地方时,他已经把适于那个地方的恩赐给我了。”22
清教徒相信对天召的忠诚。一份天职既不能轻易获得,也不能轻易放弃。弥尔顿从小就有成为诗人的强烈天召,他就选择天职这个主题写道:“每个人的本性应该被特别关注,且不能被扭曲到另一个方向,因为上帝没打算让所有人做一件事,而是让每个人做他自己的工作。”23理查德·斯蒂尔警告说,选择“一个天召或生活状况,却没有用平衡的正当理性仔细权衡”,是“十分荒谬的”24。约翰·科顿强调选择天职时的天才观:

“另一件使天召正当的事,是上帝将恩赐赐予人时……上帝引导他蒙召(林前7:17)……
“当上帝呼召我到一个地方时,他已经把适于那个地方的恩赐给我了,尤其是如果那个地方合适、适于我,并是我最好的礼物;因为上帝……会把他最好的恩赐改进成最佳优点。”25

清教徒的天召观等于防止随便轻率离职。清教徒一般不认为一个人绝对不能合法改变工作,但同时他们对这种实践非常清醒小心。威廉·珀金斯说过“良好职责上的坚韧不拔”,并警告要提防“野心、妒忌、性急”,以及“妒忌……其他人在更好的蒙召职位上和条件下……这是一种常见的罪,是共同体许多纷争不和的原因。”26科顿·马瑟同意这一观点:“一个基督徒应该满足地做工作。一个基督徒不该太轻易退出天召……太多人仅仅因为贪婪和不知足而丢下职业事务。”27
总之,清教徒的天召观涵盖一组相关观念:上帝在安排人任务中的护佑,像管家一样回应上帝而工作,对任务知足,尽忠职守。这些记号都记录于约翰·科顿的劝诫中:“在蒙召职位上侍奉上帝,满怀愉悦、忠诚和属天心思去做工。”28

四、工作的动机和报偿

清教徒对工作动机和目标的信念需要和近三个世纪以来流传的所谓“清教徒工作伦理”仔细地区分开来。从本杰明·富兰克林说出财富是工作目标这一属世智慧箴言,到我们自己的世纪工业巨人宣称,他们的成功证明他们是上帝的选民,我们的文化已基本上视工作为获得财富和产业的方法。这种世俗化的伦理观被归咎于清教徒们及其先驱加尔文,并且认为清教徒伦理基于财富是工作的最高报偿,富裕是敬虔的记号,这种认识变成了普遍接受的公理。
但这真是清教徒信奉的吗?根据清教徒的理论,工作的报偿是属灵的、道德的,即工作荣耀上帝,并使社会受益。通过视工作为上帝的管家业务,清教徒为工作报偿的全新概念开启了一条道路,正如理查德·斯蒂尔的注释中所提出的:“你们为上帝工作,他肯定将报偿你们,令你们心灵满足。”29那些报偿基本上是属灵的、道德的,这在清教徒的注释里非常清楚。威廉·珀金斯断言:

“我们生命的主要目标……是在蒙召的工作上服侍人,并从中侍奉上帝……有人可能会说:什么?难道我们不是必须在蒙召职位上劳动以养家吗?我的回答是:这是必须做的;但这不是我们生活的全貌和目的。我们生活的真正目标是在服侍人当中侍奉上帝。”30

约翰·珀金斯说,我们劳动时的心态必须是这样——“不是为了自己的好处,而是为了他人的好处”。
理查德·巴克斯特分享了工作的属灵目标和道德目标的观点。他说,工作目的是“顺服上帝,造福他人”。而且,“公益,或曰多人的好处,比我们自己的益处更有价值。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尽力为他人做好事,尤其是为教会和共和国。”至于工作中可能收获的财富,它们“可以救济贫穷的弟兄们,鼓励为教会和国家做好工作。”31
这些声明值得注意的是,它使在上帝、社会和个人之间的整全观念,在天召的实践中汇聚在了一起。个人利益并未被完全否定,但在工作报偿里明显地被最小化了。
为了坚持工作具有属灵和道德目的这一观点,清教徒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即这些目标应该决定天职的选择。理查德·巴克斯特极力主张:“应该选择可以最大限度地侍奉上帝的职业或天召。不要选择最能致富或最有世上荣誉的职业;但要选择那些可以尽量做好事、并逃避犯罪的职业。”32
巴克斯特在其他地方写道:选择一份行业或天召,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侍奉上帝和寻求公益,因此应该选择能够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天召”。再有,“两份同样有益于公益事业的天召,一份可以增加财富,另一份有益于灵魂,当然要选择后者。”33与强调工作的属灵报偿和道德报偿相反的,是经常性地谴责那些利用工作以满足自私野心的人。与多数人想象的相反,如果“白手起家”是指那么一些人,他们自称通过个人努力而成功,并用自己赚来的钱铺张浪费地满足功利爱好,那么白手起家的理想并不吸引清教徒。
巴克斯特轻蔑地谈到野心勃勃的自夸:“要谨慎,免得你们自吹在天召中的勤奋,那样就陷入尘世的心思,并过于在意或贪婪地谋划在世上的升迁。”34珀金斯写道:“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这种想法是邪恶的,与每个人天召的目的截然相反。”35他还说:

“他们亵渎了他们的生活和天召,使之成了雇佣他们获取荣誉、欢乐、利益和世上日用品等的了,那样我们生活之目的就和上帝分派给我们的不一样了,那样我们就是伺候自己了,因此既没有侍奉上帝也没有服侍人。”36

早期清教徒休伊·拉提莫(Hugh Latimer)这样说财富:“我们不可以像许多人那样昼夜不停贪得无厌地寻求财富。”37

五、成功是上帝的赐福,不是赚来的工钱

清教主义和加尔文主义更普遍地视工作为赚取个人成功和财富的方法吗?通常都如此断言,但我没找到确凿证据。加尔文主义没有教导一种信赖自我的伦理,我们的现代工作伦理却是如此教导的。加尔文主义教导的是恩典的伦理:无论我们从工作中得来的报偿有多么实际,它们都是上帝的恩赐。
加尔文本人否认物质上的成功总是工作的结果。确信“早睡早起使人健康、富裕、智慧”的不是早期清教徒,而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根据加尔文主义的观点,不仅工作不能确保成功,而且即使上帝赐福工作以财富,那也是他的恩典产生的祝福,而不是出于人的功德。用加尔文的话来说:“人们徒然苦干并禁食祈求财富,弄得筋疲力尽,因为这些也是上帝的赐福。”38还有:“我们永远不要妄想我们有任何权利去虚荣确信。因此,每当我们遇到‘报偿’这个单词,或者它从我们的脑海划过时,我们要意识到,它是从神圣的良善者降临到我们身上的。”39
同样的精神渗透在清教徒对人类努力和上帝赐福之关系的看法中。科顿·马瑟断言:“在职位上,我们撒网;但那所捞取的是上帝放进网里来的。”40罗伯特·克罗利(Crowley)在伦敦基尔德大厅(Guildhall)告知听众:无论贪婪还是努力工作都不能使他们致富,因为只有上帝才能以成功赐予人。在乔治·斯文诺克(Swinnock)看来,成功的实业家从不会说,他自己的努力使他成功;即使人类方面积极主动,“大自然万物没有一点小举动会不依赖上帝。”41
清教徒勤俭结合的生活方式真的会使人富足,至少有时候会令人致富。然而重要的是,清教徒如何看待他们的财富。清教徒的态度是:财富是社会利益,不是个人财产——是上帝的恩赐,不单纯是人类努力的结果,也不是上帝认可的记号。理查德·L·格里弗斯(Greaves)调查了大量原始资料,揭示出:清教徒“断言,财富和敬虔之间没有直接关系……选民的记号不是财富,而是信心以及为福音的缘故而忍耐。”42
清教徒从不将工作与侍奉上帝、服侍人的属灵和道德背景分开来对待。理查德·M·尼克松于1971年劳动节的讲话曾被多次引用,多半综合了通常所谓“清教徒工作伦理”的观念;可果真如此的话,那种描写是不准确的:“‘工作伦理’认为,劳动本身是好的;一个男子或女子借着工作的美德变成更好的人。美国的竞争精神、美国人民的‘工作伦理’……成就的价值、自信的价值观——这些没有一样过时。”
我相信我已经显示出清教徒不会满足于一种工作理论。他们的理想是顺服上帝、服侍人类并信靠上帝的恩惠。在清教徒伦理中,工作的美德几乎完全依赖于人们工作的动机。

六、适度工作

清教徒工作观的最后一个遗产是适度工作的意识。在极度闲散或懒惰,以及奴隶般沉溺于工作这二者之间,他们试图在理论上保持中道。实际上,他们经常在工作过度方面犯错误。
部分清教徒对闲散表示强烈反感并赞扬工作,这是由于他们确信劳动是被造物注定要做的事,因此是人类好行为所必需的。威廉·珀金斯写道:“亚当无罪时想要什么都可以,但上帝还是使用他做工。”43在约翰·罗宾逊(Robinson)看来,“上帝让我们的始祖即便在无罪中……也去劳动……不会让有罪的人类子孙去过闲散生活。……人生来就是要辛勤地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就像火花向上飞。”44
巴克斯特写道:“无罪的亚当被安置在伊甸园中治理园子……人在肉身中要为身体和灵魂而工作。”45工作是被造物命定的事,也是天召,借着这一观点,清教徒认识到劳动自身的尊贵及其作为对上帝回应的尊贵。
根据清教徒的观点,即使是“灵修”也不是闲散的借口。理查德·斯蒂尔发言反对“以宗教敬拜的借口忽略人的必需事务”的做法。46有一位热心敬虔的人抱怨说,敬虔思想在他工作时让他分神,托马斯·谢泼德(Shepard)建议:

“当上帝安排你们去做属灵的、属天的工作时,你们却心怀尘世思想,这是罪;同样的,在某些方面,当上帝安排你们以地上……的工作时,你们却分神到属灵思想上去,那是同等的罪。”47

但清教徒伦理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工作狂综合症吗?在清教徒看来,不是这样。他们试图平衡勤奋和反对过度劳累的明确限制。他们的理念还是适度。约翰·普雷斯顿警告说:“要警惕事务过多,或有太多事务、毫无节制的倾向。”48菲利普·斯徒布斯告诫道:“每个男基督徒在  上帝面前都要在良心上”不允许“他过分卖力”,从而超过了“真敬虔的界限”,还有,“主不会让我们贪婪,也不会让我们过分卖力,今天我们不该操心明天,因为(主说)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49在“兼职”这个话题上,理查德·斯蒂尔宣称,一个人不该“仅仅是为了增加财富而兼任两三份工作”50。
清教徒的目标是不走极端、合乎中道。火热地工作,但不把灵魂交给工作,这是他们的奋斗目标。约翰·普雷斯顿如此表达:“如果你们有纯洁的爱,那么你们可以参与世上万事而不被玷污;但当你们过分贪恋任何事物时,它就会玷污你们的灵魂。”51
既不闲散也不做工作狂的中道也是约翰·柯顿的理念。

“现有美德的另一种组合,奇特地混合在每个活生生的圣洁基督徒里面,那就是勤奋于世事、却又向着世界死;这一奥秘没人能懂,但他们都晓得。……虽然他在天召中极力勤奋工作,但他的心不放在这些事情上,他得到财产时知道该怎么处置。”52

七、小结

为了给清教徒工作伦理做一个小结,我们还是回到约翰·弥尔顿的史诗《失乐园》。弥尔顿对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内完美生活的描写,体现了清教徒信奉的工作观。弥尔顿反复强调,乐园里的工作不仅欢乐而且必需。有人拿弥尔顿的乐园意象和前人做了一番彻底比较,发现将工作描绘为必需的,是“弥尔顿论述的最突出的首创特性”53。此处将弥尔顿和中世纪先驱区分开的,是清教主义。
给最初的清教徒工作伦理做小结,没有比《失乐园》中描写亚当和夏娃的诗句更好的了:

“人却每天都有一定劳力劳心的工作, 这正显示他的尊严, 以及上帝对他一切作为的关心。”54

我们从中可以瞥见,清教徒相信上帝呼召人去完成任务,相信工作是尊贵的,相信对工作目标的合适态度能将每项任务改造成为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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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编自《世界中的圣徒——真实的清教徒》第二章,勒兰·赖肯(Leland Ryken)著,J·I·巴刻作序,美国忠道房(Zondervan)出版社,中国大陆即将出版。本文个别地方由摘编者根据作者原意进行意译化编写。
2 佛雷斯特(Forrester),《福音的论证》,第43页。
3 《邪恶玛门的寓言》,路易·B·莱特(Wright),《中产阶级文化》,第171页。
4 “工作”,戴维斯,《英格兰敬拜与神学:1534—1603年》,第66页。
5 “有关主祷文的第三篇讲道”,路易·B·莱特,《中产阶级文化》,第174页。
6 《基督徒的天召》,米勒/约翰逊,1:322—323。
7 “天职……的论文”,艾德蒙·摩根,《政治理想》,第51页。
8 《一篇讲道……》,埃利奥特(Elliot),第179页。
9 《商人的天召》,斯蒂尔著,陶尼(Tawney)著作第245页引用。
10 《商人的天召》,斯蒂尔著,基奇(Kitch)著作第115页引用。
11 《讲道》,基奇(Kitch),第155页。
12 《天召中的基督徒》,麦克基佛特(McGiffert),第124页。
13 斯蒂尔著,陶尼(Tawney)著作第240、321页引用。
14 《政治理想》,艾德蒙·摩根,第36、51页。
15 约翰·多德和罗伯特·克列佛(Cleaver)“十篇讲道”,戴维斯,《英格兰敬拜与神学:1534—1603年》,第66页。
16 《商人的天召》,斯蒂尔著,陶尼著作第245页引用。
17 “天职……的论文”,艾德蒙·摩根,《政治理想》,第37页。
18 《天召中的基督徒》,麦克基佛特,第127页。
19 《天召中的基督徒》,麦克基佛特,第127页。
20 《商人的天召》,基奇,第158页。
21 这些建议依次来自:《神学的精髓》,威廉·阿美斯(Ames),第322—323页;《商人的天召》,理查德·斯蒂尔,基奇,第158页;《托马斯·杜德利(Dudley)致函约翰·伍德布里奇》,佛斯特(Foster),第100页。
22 约翰·科顿“生活之路”,艾德蒙·摩根,《清教徒家庭》,第72页。
23 《备忘札记》,CPW,1:405。
24 《商人的天召》,斯蒂尔著,陶尼著作第241页引用。
25 《基督徒的天召》,米勒/约翰逊,1:320。
26 《工作》,乔治,第135页。
27 《天召中的基督徒》,麦克基佛特,第127页。
28 《基督徒的天召》,米勒/约翰逊,1:326。
29 《商人的天召》,斯蒂尔著,基奇著作第115页引用。
30 “天职……的论文”,艾德蒙·摩根《清教徒的理想》,第56—57页。
31 《基督徒指南》,佩里,第307、315页。
32 《基督徒指南》,格林,第72页。
33 同上,第60页。
34 同上,第59页。
35 “天职……的论文”,艾德蒙·摩根,《政治理想》,第39页。
36 “天职……的论文”,艾德蒙·摩根,《政治理想》,第56页。
37 “一篇讲道”,路易·B·莱特,《中产阶级文化》,第174页。
38 圣经《诗篇》,127:2的注释。
39 圣经《路加福音》,17:7的注释。
40 《清醒的感想》,佩里,第312页。
41 《男基督徒的天召》,施拉特(Schlatter),第200页。
42 《社会与宗教》,第550页。
43 《工作》,乔治,第132页。
44 《观察知识和美德》,雷尼茨(Reinitz),第66页。
45 《基督徒指南》,基奇,第156页。
46 陶尼引用,第245页。
47 米勒在《十七世纪》中引用,第44页。
48 《圣徒的资格》,乔治,第172页。
49 《英格兰弊病详析》,陶尼,第216页。
50 《职业人的天召》,陶尼,第244页。
51 米勒在《十七世纪》中引用,第42页。
52 同上。
53 J·M·伊文斯《〈失乐园〉和〈创世记〉传统》(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68年)第249页。
54 《失乐园》,第四卷第618—620行。

理财or理命? 文/明明

很多人都有一个创业经商的梦想,我也是。上大学时,我就开始搜集相关知识,买了很多这方面的书,去蹭听其他专业的课程,也从网上下载了很多视频资料。从小不爱看书的我,却对这些爱不释手,丝毫不觉得枯燥乏味。另一方面,我开始在股市中积累原始资本,并尝试一些创业项目,体验创业的滋味。收获金钱的同时,也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和同学们的羡慕。小小的成功,刺激了我更大的欲望。我如痴如醉地沉浸在对成功的追求之中。从小比较自卑的我,也慢慢自负起来。我开始轻看我身边的人,无论是同学,还是朋友,甚至是家人。
在这期间,我的一个朋友,一个很单纯而善良的女孩,向我传了福音。我耐心并很有礼貌地听她讲了两个多小时,但是内心没有丝毫的感动。我把她送给我的圣经随手放在书架上,长久没有翻阅。
毕业后,我很顺利地进入了一家成立不久的投资公司。公司位于金融街,其大股东是某房地产公司的法人,家族生意涉足海外。公司经营涉及证券、期货、现货、外汇等领域。看上去,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
由于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和交易经验,我很快得到晋升,当上部门主管,组建团队,培训新员工,并且代表公司写市场行情分析,发布在相关网站上。2007年8月,我把所有资金以及父亲的多年积蓄都改投在了现货市场。
由于投入了大量资金,我不仅是公司的员工,也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因此我很快进入公司的核心团队,知道了一些隐藏的秘密:非法经营,利益输送,坐庄,洗钱……顺其而来的就是各种饭局和声色娱乐。
总经理经常向我们传授他的厚黑哲学。在他看来,下属是工具,客户是猎物。他理想的最高境界就是泯灭自己的人性,以防掉入陷阱;充分利用人性来影响别人的思维、观点、信念,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通过他也认识了一些圈内人,我发现他们都有类似的想法。而且,他们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不相信任何人,为了利益,他们可以伤害任何人,甚至是自己的亲人。我不知道金融圈内到底有多少这样的人。和他们在一起,我也越来越像他们。
这个时候我意识到,收入变成了数字游戏,并没有给我带来期望的成功感觉,或者说我已没有精力去细细体会那种感觉。高度紧张的工作,腐朽堕落的生活,肮脏邪恶的思想,使我整日身心疲惫。此时,自负和贪婪占据了我的心,它们就像黑洞一样吸引着我,使我越陷越深。它们又像巨石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而我又无力抗衡。
工作不久后,交往四年的女友提出分手,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很大。在家里发呆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书架上那本早已布满灰尘的圣经。于是我约见了给我传福音的女孩,她邀请我到教会看看。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到守望教会那天正好有洗礼。看到许多人都在默默地流泪,我百思不得其解。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人们的心已变得不易被感动,更别提是在人前落泪了。他们为什么而感动呢?于是我决定了解一下基督教。
刚开始去教会时,我完全听不懂,只是觉得赞美诗很好听。坚持了几周之后,我准备放弃了。因为在我看来,每周日放弃其他安排,花几个小时,去教会听几首歌实在是太不值得了。就在这时,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告诉我他全家信主,并给我讲了一些见证。我回忆起大学时的他,信实,良善,温柔,节制,忍耐,生命中充满了活力,完全不像我接触过的其他富二代。于是,我决定再坚持一段时间。心想,每周去净化一下心灵,顺便了解一下西方文化也不错。
随着去教会的次数增多,我渐渐对神,对自己,对世界有了新的认识。但是越认识,矛盾越大,冲突越大,内心世界就像处于冰火两重天,无比痛苦和挣扎。为了寻找内心的平衡,我决定不坑害我的客户和下属。
公司迅速发展着,很快开了两家分公司。就在这时,股东和高管之间因利益分配产生了分歧。现货交易平台的资金出入也出现了些问题。我预感到可能会有事情发生。于是,为了规避风险,我在盈利的情况下把手上的客户都劝离了公司。同时,我也对我的下属进行了暗示,劝他们早日另谋高就。
我的一个下属,他是基督徒,平时关系很不错。他临走前对我说:“你有什么打算?我劝你也尽早离开吧。”我说:“我知道公司有问题,有些事你不知道,我坚信我游刃有余。”
过了几个月,事态变得越发严重。但是,在自负和贪婪的驱使下,我依然无法自拔。那时,我对基督信仰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开始试着向神祷告。
一天晚上,我跪在床上向神祷告:“神啊!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我没有坑害我的客户和下属,难道我做的还不够吗?难道你真的要我破产吗?如果是这样,我不怕!”结果那晚我失眠了,整夜都好像在进行头脑风暴,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却捋不出个头绪来。
2008年7月,现货交易所老总携款外逃。随之而来的是公司大股东销声匿迹,总经理因涉嫌欺诈和非法经营而被捕。对于我来说,这一切意味着我破产了。我把事情如实和父亲说了,父亲强作镇定,没有太多的言语。我记得父亲说得最清楚的一句话:“今年是我五十大寿!”那几天他明显地老了许多。看着父亲憔悴的面庞,忙碌的身影,我的心如刀绞一般。
对于母亲,我没敢完全如实说,在损失上少说了很多。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后来,母亲做生意一直不太顺利。在我上大学期间,母亲身体累垮了,为了看病,家里的积蓄也花完了。因此,我一工作,就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我很了解母亲,如果她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很可能承受不了那样大的打击。而且我和母亲不在一起住,我不知道她会采取什么方式来缩减开支。还好我的银行卡里还有些余额,节省点花,大概够我和母亲维持一年。
自命不凡的我没有原先想的那么坚强。金钱的损失,自信心的受打击和自尊心的受伤使我如丧家之犬一般。我已没有了目标和方向,更没有了以往的斗志和激情。我已不知道我是谁。
就在这时,很多团体都在组织志愿者奔赴四川抗震救灾。有一个主内团体询问我是否同去。经过祷告,我的心有强烈的感动:我必遇见神。当我向父亲提及志愿者的事时,他说:“你连自己都照顾不了,还去帮助别人?”我什么都没说。父亲不知道,我不是去帮助别人,而是去寻找我自己,去寻找神。
临近去四川的日子,我得知当初报名的成员,陆续都放弃了。最后仅剩下一个姊妹,而且来回要坐飞机,所有费用自己出。我咬了咬牙,拿出5000元预算,8月中旬去到了绵竹。那里的人、事、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和我同住一屋的老弟兄,他的经历很丰富。当我问及他对我有什么建议时,我本以为他会侃侃而谈,没想到他只说了五个字:“万事信靠神!”然后就蒙着被子祷告了。
回来后,我沉淀了很长一段时间,反思自己走过的路。2008年底,我毅然决定受洗。那时,生活的压力已经让我不得不重新考虑工作。然而,我始终坚信某些方面是神赐予我的能力,但是我不敢肯定神是否让我以此为谋生的方式。因此,我已做好了去肯德基打工,或去卖手机,卖电脑的准备。在那段时间,我不断求问神:“你要我成为谁?我的路在哪里?”
转眼到了2009年的3月中旬。一天晚上,我再次经历头脑风暴。我不住地祷告,祈求神的同在,盼望神的怜悯和恩典。而在我脑海中不断涌现两个词:圣洁!荣耀!圣洁!荣耀!
我突然产生了一个以前从没想过,看似疯狂的想法:与神立约。
我相信神给我的能力,我要再次向这个世界和自己证明我可以做到。我向神保证,一年内,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没有任何第三方利益关系;不主动找客户;不收取手续费和资产管理费;不收取任何分红或利润分成;公开自己的交易记录;不用任何方式的借贷来消费或投资。
我清楚地知道要做到这些意味着什么。我坚信,主若肯,我必平安!但是这时我已没有资本再投资。神指引我:“你要去找你的父亲,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心里很忐忑,不知父亲会怎样。见到父亲时,我说:“爸,我要重新开始,现在正是机会,我需要启动资金。”父亲沉默了片刻,说:“多少?”“您定!”父亲又沉默了片刻,说:“10万,算我借给你的,5%的利息。”“好,我要用您的名字开一个证券账户,这样您可以随时知道我在干什么,也可以随时撤资。”父亲同意了。于是,2009年3月16日,我带父亲到证券公司开了个账户。创业之路由此开始。
刚刚交托,即蒙祝福,我开始从利润中支取我和母亲的生活费用。但是工作也不总是一帆风顺。因为在工作中,不仅仅需要充足的知识和敏捷的头脑。有人说,这份工作是世界上最挑战人性的几份工作之一。贪婪、恐惧、虚荣、无知、自负、妄想、论断时刻围绕着我。因软弱而跌倒是常有的,而每一次交托都是经历神的过程。我慢慢学习感受神的同在,不断操练,超越自己。
我渐渐发现,如果有几天,我忽视祷告,不愿读经,也不想学习的时候,我就很危险了。因为那时我又忘记我是谁,开始飘飘然了。感谢神的怜悯和恩典,我平安地走过了那段时日,直至如今,夜夜安眠。
这份工作仅仅是我在世谋生的手段。它是我的起点,但不是终点。它是我的爱好,但不是我的追求。
在蒙神祝福的同时,我也在不断地求问神:“如何服侍弟兄姊妹?在福音的大使命中,如何使用自己的恩赐?”感谢神,神也让我有机会参与到几个事工当中,得以更加认识自己。看到弟兄姊妹成熟的属灵生命,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亏欠。
我不能为神做什么,神也不需要我为他做什么。现在,神给我的异象逐渐清晰,如果神使用我,那实在是恩典。
一年过去了,回想起往事,我不禁落泪。这泪水中,有痛苦,有悔恨,但更多的是感恩。工作平安,母亲信主,这是多么大的祝福!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而是因为耶和华的慈爱,因为耶稣的救赎,因为圣灵的引领。
如今,我与神又有了新的约定。我清楚地知道,在前面的道路上,我必然还会犯错,会软弱,会跌倒。求神怜悯,不要任凭我做他不喜悦的事。求神祝福,得享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