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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抹灿烂的阳光——小记我家的“户外”转变 文/ 小C

4月10日,北京初春。CHF小学的水泥操场,阳光洒满一地,我和北京市公安局的一名GB面对面,对方面相和善,我的腿却不由自主地打颤,我知道我冷了,但我更知道我紧张极了。

在这之前,我刚读完远藤周作的《沉默》,那阳光让我想起书里独眼男子殉道的情景,“空旷的中庭,艳阳恶毒地照射着。…和刚才一样,干燥的蝉叫声仍然继续响着。无风。和刚才一样,一只苍蝇在司祭脸部四周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回绕着,外界并无丝毫改变,尽管死了一个人,一切都没有改变。…这就是所谓的殉教吗?”我在心里念叨,是不是我死了,这操场的阳光依旧?

时隔半年多,送走了酷暑,迎来了晚秋。11月5日,在LGY派出所,中午吃完饭从食堂出来,突然被阳光一照,眼睛几乎都睁不开了,很久没有这样灿烂了。温暖的阳光下,外面等候的弟兄姊妹的脸庞竟熠熠生辉。

我的心终于迎进了一抹阳光。

自4月10日我去了平台以来,我们家沉寂了半年多。这半年来,对于户外敬拜,我们犹豫、徘徊,尤其是教会内部不同的声音让我们迷惑,论坛上弟兄姊妹之间的摩擦不断,甚至有人离开教会,户外以来的负面新闻让我坐立不安。每个周五晚上,当堵门的人按时而来,敲门问家里是否有人时,我竟觉得自己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被看住了,我们不能出去敬拜了!”丈夫在一次分享中说,似乎我们盼望着他们来堵门,这表示我们不用面对户外的挣扎了。这是我们真实的内心状况。

在这样的游离状态下,我们过得很不自在,主日敬拜自然是敷衍了事,虽然每周都关心有多少弟兄姊妹出去,但是对于守候他们,虽然身在那里,心里却明明没有真切的关心。不能否认,在这段时间,教会对犹豫观望的弟兄姊妹关注不够,我们也为他们打抱不平,“谁说出去的弟兄姊妹才爱神?我们也打算为主殉道,爱神的方式有多种,难道仅仅因为户外就能断定一切?”

虽然狡辩过,但是当圣灵光照一个人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在神面前赤露敞开,对于户外,我们并不只是神学上的不赞同而已,生命深处还有更深的东西需要被对付,户外不过是以一个比较激烈的方式将这些东西显露出来。

丈夫信主后就在BTS教会聚会,那是改革开放后北京最早的家庭教会之一,传统家庭教会神学思想对他影响很深,他心思缜密,生命中以我和孩子为重。户外初期,派出所的所长来我们家好言相劝:“你要告诉小C,别去户外了,你们是违法的,万一有一天她进了看守所,我还能罩住她,但是如果进了劳改营,我可就说不上话了,那里的事情你也多少知道些。再说如果小C进去了,孩子还这么小,唉…”我感觉这些话说到丈夫的心坎里了,魔鬼撒旦借着所长的这番话压制住丈夫,从此后直到我再上平台,他对户外基本上是消极观望了,他的态度直接影响了我的态度。

至于我,我好像没有丈夫那么柔肠,4月11日凌晨在SG派出所,新一轮谈话后,对方胁迫我写不参加户外保证书,我说:“我现在不能保证,我要回家和丈夫商量一下。”对方立刻说,“你回去回不去还难说哪!”虽然只是恐吓,但是当时我信以为真,因为那是第一次,我根本不晓得如何面对他们。然后,我说:“给我点时间想想。”在这段时间里,我以为自己真的回不了家了,甚至作好了被监禁的准备,很多信仰前辈的见证像电影一样回放在我头脑中激励我。我默祷,把孩子交托在主的手里,然后说:“今天不能保证,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颇有大义凛然的豪迈,后来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预备好,从SG派出所出来后,第二天我依然还在淘宝上网晃悠,对着某件衣服发呆,“到底该不该买下呢?”殉道的豪迈就这样一点一点消失在鼠标的咔咔声中…

如果说丈夫的软肋不代表我的软肋,那户外到底触及了我生命的什么地方呢?直到10月底11月初,我两上平台、三进派出所,我才明白神要过透过这样的方式来炼净我,除去我里面顽梗的罪。

因为要户外,就要对自己的生命重新审视一番;因为这里是属灵征战的战场,所以自我反省的意识分外强烈。于是,我不得不暴露自己内心的罪,这样的罪从老故事餐吧聚会开始就隐藏在我心中,对教会同工的论断和不接纳、对教会和弟兄姊妹的冷淡、身陷购物网络而不能自拔、沉迷韩剧而浪费光阴…神啊,求来怜悯我!虽然以往也呼求过神,也为此悔改,但是悔改的果效如此之短,自己都憎恶自己,就如《彼得后书》里说的狗和猪,“狗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

奇妙地很,过去我以为户外敬拜是个宏观的问题,经历后反而回到自身的问题了;更奇妙地是,过去对户外我和丈夫虽然表面上达成默契,内心却常常暗藏战机,如今我走出去时我们反而变得内外一致。当我进派出所时,丈夫去守候,这个时候他才体会到了守候的重要意义,也建立起和弟兄姊妹的关系。有一次他晚上10点多接我回家后,看到别的派出所还没有放人,他自言自语,“我要不要去XX派出所看看啊?”以往我们之间辩论户外对与错的时间变成了一起聊派出所趣事的时间,他聊外边等候的情景,我聊里面呆着的情景,家里其乐融融,就连我们的孩子,也参与其中,他对派出所比他爸爸还熟悉!

阳光照进来,愁云暂时散去。

想起王怡长老的分享,“在21世纪受逼迫是幸福的,在网络时代受逼迫是幸福的,在有空调的时代受逼迫是幸福的。”是啊,就在上周,我们三个弟兄姊妹在有空调的房间呆了12个小时,出来后还可以吃大餐。比起一二世纪斗兽场上的基督徒,比起法国的胡格诺派新教徒,比起中国反右文革时的基督徒,我们经历的算什么?如果真的经历那样的逼迫,我想我会连《沉默》里那个屡次叛教又屡次悔改的吉次郎还不如…

主啊,求你让我的心一直被你的阳光温暖着,求你不要让我遭遇到我不能承受的;主啊,求你炼净我,但不要击垮我;主啊,求你保守你自己的教会;主啊,求你坚固你所隐藏的未向巴力屈膝的七千人,也许这些人我并不认识。主啊,对于户外敬拜,我们一家人经历得实在有限,也仅仅开了一个头,在此战兢着把所经历的写下来,求主使用,也求主保守我们继续稳行在你里面!
2011年11月8日

从破题到解题:守望教会事件与中国政教关系刍议 文/杨凤岗

北京守望教会事件已经成为国内外媒体关注的一个事件。简要地说,这个事件是守望教会在失去了租用的聚会场所之后,从2011年4月10日开始,连续在几个星期日试图在中关村一个广场举行户外礼拜,而警方对此进行了封堵。守望教会成员以户外礼拜的方式表达他们的诉求,即允许他们进入自己购置的或租借的场所进行集体礼拜。警方采取的措施至今(5月5日)为止表现出极大的克制,对于牧师长老和成员由居委会和片警予以劝说和拦阻,对于在星期日进入或接近预定广场进行礼拜的人进行羁押和审讯,羁押最长未超过48小时。这个事件已经引起国内外媒体的持续报道,包括国内的《环球时报》,美国的《纽约时报》、英国的《卫报》、加拿大的《环球邮报》,BBC、CNN等电台和电视台,美联社、法新社和路透社等通讯社,等等。

显然,中国政府对于这样一个高度公开的“家庭教会”的处理方式,已经成为国内外很多人士关注的焦点,这个事件已经成为考验执政者智慧的一道政教关系难题,假如处理失当,有可能引发更多、更大的社会政治问题。本文试图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回答这样的问题:怎么看?怎么办?具体一点说:这个难题的症结何在?这个难题的正解是什么?

误解与误判

首先,北京守望教会被称为“家庭教会”,这个名称引起了误解。其实,它已不再是在一家一户中的小组聚会,而是已经发展成为堂会型的正规教会。1993年,清华大学毕业的金天明先生在自己的公寓中开始了一个学习《圣经》小组,最初不足10人。与众多《圣经》学习和团契小组一样,当小组的人数增加到30人左右时,由于公寓单元空间有限,小组就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在人数继续增加之后,会继续分出新的小组。犹如有机体的细胞分裂,这样的裂变使得城市基督徒人数迅速增加,因此形成城市小组型“家庭教会”现象。

这样的小组型“家庭教会”在1990年代的中国城市中涌现,有其历史原因。为了远离政治,在市场经济起步阶段,很多人跳进“商海”,从此不问其他世事,但是也有很多大学师生、知识分子从此走上了精神探索之路。这其中有人出家当了和尚1,有人躲进深山成了隐士2,也有人到儒家经典中去寻求出路,但有更多的人开始追求基督教信仰,出现了“基督教热”。在追求基督教的过程中,有些人走进了在“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领导下的政府批准的教堂(简称“三自”或“三自教会”),但是其中不少人去过之后又离开了,因为他们听到和看到:讲道内容时常让他们觉得有太多的政治色彩;缺少成员间的密切关系;在行政上不断受到政府部门的干扰。与此不同的“家庭教会”则是疏离政治而成员间关系密切的独立群体,颇具吸引力。守望教会的牧师当中就有人曾经是“三自”缸瓦市教堂青年聚会的活跃分子。但是, 1994年12月缸瓦市教堂主任牧师杨毓东在宗教局和警察的压力下被迫走下讲台,离开“三自教会”。3当时那一批缸瓦市教堂的年轻基督徒也随之离开,随即组成了几十个“家庭教会”分别活动,掀起了北京“家庭教会”发展的一次高潮。总之,城市新兴“家庭教会”在1990年代兴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批想远离政治的年轻人,在小组型“家庭教会”这种形式的基督教生活中找到了精神家园。

进入21世纪以后,在家庭中的小组聚会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宗教生活的各项需求,包括信众参加集体礼拜庄严仪式的需求、子女的主日学宗教教育的需求、牧师长老讲道和牧养信众的需求等等,因此出现了小组型“家庭教会”走向联合、组成堂会型教会的现象。堂会型教会一般有几十人到几百人,其集体礼拜的庄严气氛和各项服务是小组型“家庭教会”所不能具有的。这样规模的教会自然需要比较固定的场所进行聚会礼拜,也必然需要走向对外公开。教会从家庭走向公共空间,这种建立和成长方式,是基督教两千年来一直存在的教会发展模式,在美国和港台以及世界各地都是常见现象。
守望教会仅仅是北京众多的堂会型“家庭教会”之一,自从2005年由十几个团契整合而成以来,开始租借写字楼中的场地进行礼拜聚会,制定了教会规章制度,其财政和行政非常民主和公开。2006年,守望教会以独立教会的名义向政府部门申请登记。在几经周折之后,宗教局拒绝了这个申请。宗教局提出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守望教会及其牧师得到北京市“三自”的认证。这样的要求在已有的政策框架中看似合理合法,但是实际上就像强令人们穿戴清一色的解放帽解放服(国外称“毛服”),可是,今日中国的现实生活早已是丰富多彩了。这个前提条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宗教政策的落伍,宗教政策已经与现实生活发生了严重脱节。

从宗教社会学的客观角度说,守望教会拒绝参加“三自”,这是由他们的福音派神学立场所决定的。基督教福音派神学的特点是重视传播福音和拯救灵魂,对于政治问题则一向比较淡薄、疏离、被动,因为他们认为社会问题不能依靠政治行动获得根本解决,只有心灵深处的悔改和拯救才是终极性的解决之道,比如,诚信的缺乏无法依靠政治措施解决,而是需要在人心深处建立信仰的根基。在美国,福音派基督徒除了作为公民参加选举投票以外,很少参加其他政治活动。这种政治态度与自由开放主义神学和基要主义(又译为原教旨主义)神学都有所不同。自由开放主义神学试图借助政治力量改造社会,基要主义神学在逃避政治和控制政治之间摇摆不定。前者是政治的(political),后者是反政治的(anti-political),而福音派基督徒的政治立场则是非政治的(apolitical)。对于基督教中不同的神学取向及其相应的政治态度,人们需要有更客观和更全面的宗教社会学了解。对此缺乏了解,也就很难避免犯“一刀切”的错误,胡子眉毛一把抓,把所有的“家庭教会”都当成基要主义,这样的误判将会造成付出不必要的政治代价。

往远一点说,“家庭教会”之所以出现,恰恰是1950年代后期宗教政策向左急转的后果。“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是1950年代的产物,打着那个时代的烙印。在政治运动充斥社会每个角落的年代,泛政治化的思维把单纯的信仰问题当作政治问题来对待。在1954年建立了全国性的“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之后,因着神学立场的单纯信仰的原因而拒绝参加“三自”的基督徒遭到了程度不同的政治打击,有些人为此坐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监牢。1958年进一步解散了所有的基督教宗派,强力推行在“三自”统一领导下的联合礼拜。不允许基督教内部宗派存在,这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个不可思议的政策。强制性的联合礼拜导致很多基督徒停止去教堂礼拜,却由此开始了在自己家里的礼拜。根据各地的口述史资料来看,中国的“家庭教会”现象正是肇始于1958年前后。

“家庭教会”形成以后,表现出了极大的生命力,因为其形式灵活而又隐秘。随后几十年历经多次政治运动的暴风骤雨,“家庭教会”历久不衰。在“文革”期间,当所有宗教场所都遭到关闭之后,基督徒人数却成倍增长。4回头看来,正是由1950年代极左的宗教政策所导致的“家庭教会”在中国延续并扩展了基督教信仰。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启动,从 1979年开始逐渐恢复开放了一些“三自”教堂,但是,为了尽可能地远离政治,很多“文革”前的基督徒和“文革”期间皈信的基督徒拒绝参加“三自”。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一方面“三自”属下的教会逐渐恢复和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家庭教会”在广大农村也如火如荼地增长。5在城市中,家庭教会也在巨大的压力之下稳定存在,比如,广州的林献羔和北京的袁相忱曾经因为拒不参加“三自教会”而坐了多年监狱,但在出狱后在自己家中举行基督教礼拜,常有数十人甚至数百人参加那里的礼拜聚会。在1990年代涌现的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城市新兴“家庭教会”,无论是由老的“家庭教会”发展而来,还是由“三自教会”中游离出来的基督徒组成,大多自觉认同1950年代以来的这个“家庭教会”传统,秉承其疏离政治的信仰立场,认定“三自教会”中有太多的政治,缺少信仰的纯洁性,因此拒绝参加“三自”,甚至“宁为玉碎,不为瓦全”。6

政策与现实的脱节

守望教会与政府有关部门从2011年4月10日以来的僵持对峙,意味着这个政教关系难题已经破题,就是说,这次事件已令这个难题到了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而且,已有的处理方式均告失效,必须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此前,政府方面已经多次尝试在现有政策框架下解决问题。例如,在北京奥运之前的 2008年5月11日,守望教会在华杰大厦内正在举行星期天礼拜聚会,北京市警方和宗教局官员突然袭击,以“非法聚会”为由勒令立即停止聚会,并且对参与聚会的每个人进行录像,拍照,登记身份证、工作单位、住址和电话号码,事后通知参与聚会人员所属单位和学校,责令对这些基督徒进行教育和施压,让他们停止参加守望教会的礼拜聚会。但是,在之后的数个星期日,守望教会在华杰大厦的礼拜聚会人数非但没有减少,反而稳步增加。对信徒个体的压力失效之后,政府方面改为对出租场地的房东施压,迫使房东在2009年10月底与守望教会提前解除租借合约。在四处寻找却无法租到新的聚会场所的情况下,守望教会于2009年11月1日在海淀公园东门外的空地上举行了有四百多人参加的“主日崇拜”聚会,此后又于11月8日在此举行了规模更大的聚会。迫于国内外的关注和压力,政府有关部门最后默许守望教会重新租借场地,回到室内聚会。但是,此后每次租借场地都不能长期使用,房东在政府部门的种种压力之下,总是要求终止租借合约。鉴于这种动荡不安对于教会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守望教会克服重重困难,在短期内筹集了2700万元人民币捐款,于2009年底付清现款购买了写字楼中的楼层。但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力之下,开发商一直拒不交付楼层的钥匙。显然,政府的策略是希望在守望教会无法得到聚会场所之后,教会自行解散。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守望教会拒绝分散聚会,坚持集体礼拜。在失去室内聚会场所之后,意志坚定地尝试进行户外礼拜聚会,不惜遭受软禁、羁押和坐牢。对于守望教会的这种选择和坚持,无论是在政府官员和学者当中,还是在国内外的基督徒当中,都有人表示难以理解。其实,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就不难理解了。这就像已经发育成熟的青年不可能再拾起儿时的衣裳穿在身上一样,童装无论多么可爱,已经无法遮盖发育成熟的身躯。同样,小组型“家庭教会”无论多么可爱,都已经无法满足已经发育成熟的堂会型“家庭教会”的各样宗教需求。守望教会事件表明,堂会型“家庭教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实,这个社会现实要求宗教政策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不然就是迫使成年人穿童装,或者迫使大家一律穿戴过时的解放服解放帽。

这次守望教会事件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政府在现行宗教政策框架下,过去几年来持续举措的组成部分。2009年11月,在北京守望教会被迫搬离华杰大厦的同时,具有两千多会众的堂会型“家庭教会”“上海万邦宣教教会”遭到正式公文取缔,警方和宗教局官员强力驱赶教会牧师和信徒去 “三自”教堂进行礼拜聚会。广州的“良人教会”,成都的“秋雨之福教会”也都先后遭到类似的驱赶和压力。国家宗教事务局在2011年1月24日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要点”7,其中的“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项就包括这一条:“加强对基督教活动的规范管理,把参加私设聚会点活动的信教群众引导到经登记开放的堂点里来活动,促进基督教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似乎是为了避免有人觉得这是含糊其辞,新华社在同一天用英文发布了专题消息:“China to lead Protestants worshipping at unregistered churches to official ones”8。这是用官方惯用语言宣示政府的决心,就是要把不被政府承认的“家庭教会”引入、赶入“三自教会”之中去,不然就将其压散、打散。因此,在2011年4月份发生守望教会事件,不足为奇。

应当说,这项政策举措保持了宗教政策的连贯性,但是,却与社会现实发生了严重脱节。这个政策举措的基础是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这个在“改革开放”初期颁发的重要文件在当时发挥了“拨乱反正”的积极作用,扭转了“文革”期间对于宗教的极左认识和消灭政策,团结了广大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经济发展和现代化事业。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各个领域的基础性文件几乎都已更新多次,惟有对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三十年不变。在经济方面,由当时的“计划经济”,经过“在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进一步转变为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与经济基础的调整相适应,上层建筑也进行了重大调整,包括吸收企业家和商人加入中国共产党。然而,与计划经济配套的宗教政策却完全停滞不前。

更远一点说,1982年19号文件是在“文革”之后重新接续1958年前后形成的观点和政策。在农村的集体化和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即将全面实施计划经济之时,当时的统战部长李维汉提出了这套有关宗教的观点和政策。在随后的“反右运动”等一系列左倾路线主导下,李维汉及其观点受到批判。“拨乱反正”时回到李维汉的主张,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不过,即使这套观点和政策适应1950年代的经济基础,在“改革开放”逐渐深入的新时期,它已不可避免地与现实脱节了。现在的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却仍要坚持1958年前后形成的向计划经济过渡的那套观点和政策,这犹如反向开去的火车,必然会脱节甚至脱轨。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政策失效的深刻根源所在。认识不到这一点,也就不能理解为什么政府的举措没有效果。

为什么2008年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守望教会信徒个体的压力没有起到作用?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作单位注重的是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至于职工的个人信仰是什么,工作单位少有兴趣去管,也无动力去管。2009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东和开发商施压,不出租或出售场地给守望教会,这些又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举措,因此难以拿到台面上来执行。2011年4月以来双管齐下,一方面迫使房东和开发商不租不售,另一方面对参加户外礼拜的守望教会信徒施压,并且迫使房东和工作单位对信徒施压。这双重压力虽然不能说毫无效果,但是到目前为止,只有极个别的人被迫搬家或丢掉工作。为什么?因为租房和工作更主要地是在遵行市场经济中的规则。再加上市场化和全球化时代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有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大学师生和知识分子,认同宗教信仰自由这个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因此对于有宗教信仰的大学生和同事基本采取宽容相待的态度。而且,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宗教信仰对于信徒个人、家庭和社会未必是坏事,反而是好事。

当然,如果政府下定决心,不惜代价,并非完全没有可能打散堂会型“家庭教会”。但是,如果打击力度过大,则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国际舆论的压力和中国社会内部的反弹。值得指出的是,“文革”期间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结果却是基督徒人数的成倍增长。现在的打击力度,还能超过“文革”时期吗?恐怕不能。因此可以说,除非放弃市场经济制度,并且完全不理国内外的压力和反弹,否则,试图把堂会型“家庭教会”拆散、压散、打散,把“家庭教会”信众驱赶进入“三自教会”的政策举措,基本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跟上时代,各从其类

难题已经摆在面前,如果要找到这道难题的正解,既需要更新认识,又需要调整政策。更新对于各类宗教现象的客观认识,可以说是必要和首要的。这里仅撮要提及关键几点。

第一,基督教自从产生开始就确定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这个政教分离原则。虽然历史的发展非常曲折,皇权与教权在欧洲争执长达一千五百年,皇权对于教会的掌控带来战争灾难,教会对于皇权的利用制造了宗教裁判所的酷刑惨案,但是,现代国家用宪法的形式确立了政教分离原则,从此在西方基督教文化之内,政教之争趋于平缓,既不再有宗教战争,也不再有宗教迫害。因此,为了国泰民安,社会和谐,需要打破“政主教从”等陈腐观念,认真实行《宪法》中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原则,把政治的归政治,把宗教的归宗教。

第二,基督教从初期开始就有不同的神学思想和教会体系,在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之后,更形成了很多自成体系的基督教宗派,包括路德宗、改革宗、圣公会、长老会、浸信会,等等。因此,把全国的基督教都统一到一个组织之下,这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英国曾经尝试用圣公会统一全国教会,结果是清教徒被迫出走,移民美洲,最终不惜与英国一战,成为一个独立的新国家。因此,需要破除大一统思维,接受宗教多元现实,平等对待不同宗教,允许同一宗教中不同宗派的存在。这是宗教的内部之争,让宗教的归宗教。对于这种宗教内部事务的政治干扰,只能徒增政府管理成本,既劳民伤财,又不会取得成效,反而会增加社会政治风险。

第三,在美国,基督教的有些大宗派自发联合,组成了基督教协进会(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后来发展出世界基督教协进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美国的另外一些宗派自发联合,组成了全国福音派联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后来发展出世界福音派联盟(World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基督教协进会成员一般是历史悠久的宗派,在神学上比较开放,政治参与较多,与社会主流文化张力较小。与此不同,福音派联盟的成员则在神学上和伦理上比较保守,与社会主流文化张力较大,强调基督徒要专心于福音传播使命,注重拯救一个一个的灵魂,除了公民选举等一般性参政方式之外,对于政治活动态度比较淡泊,大多采纳被动顺服但疏离政治的态度。在这两个主要的基督教团体之外,还有更为保守的基要派或称原教旨主义的教会及其组织,他们总是在逃避政治和接管政治的两极之间摇摆,他们彼此之间的合作也很难持久,因此其规模很小,社会影响也有限。比照美国的情形来看,中国的基督教“两会”(“三自”和基督教协会)是世界基督教协进会的成员,从其政治态度和张力程度等方面来说,颇为符合基督教协进会的原则和精神。中国目前没有对应福音派联盟的教会团体。客观地说,以守望教会为代表的城市新兴“家庭教会”在神学上、伦理上、疏离淡泊的政治态度上,都是与福音派联盟非常契合的。未来发展,应该在基督教“两会”之外组成一个新的教会团体,加入世界福音派联盟。其实,在2010年第二届“洛桑会议”的筹备参会过程中,这种类型的福音派的“家庭教会”进行了联络沟通,一个新的福音派基督教联盟已经是呼之欲出。如果政府的政策调整,很可能会水到渠成。一旦公开化地组织和活动,不仅更有利于政府和社会外界的监督管理,而且他们的组织内部也会自觉遴选、排出、抵挡极端的基要派的教会。基督教协进会和福音派联盟都是美国社会的主流教会团体,信徒总人数旗鼓相当,但是他们彼此独立、互不干扰、和平相处、各司其职。我相信,当中国的两类基督教会各从其类、各就各位之后,必定形成一个新的、更好的宗教秩序,也会更加有利于各类教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在对于宗教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政策上,需要跟上时代,打破框框,各归其类,允许在“三自”之外登记而成为公开的教会。只有这样,才能开创新局面,建立新秩序,更好地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本文转载自香港中文大学基督教研究中心《基督教中国文化研究社通讯》第13—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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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如河北柏林寺方丈明海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89年开始留心佛学,1990年于北京广济寺结识净慧和尚,从此归心佛门。1992年于河北省赵县柏林禅寺剃度出家。
2    比如北京大学教师王青松、张梅夫妇,上世纪90年代初抛下一切,遁入深山,寻找他们心中的“桃花源”。参见: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4493419.html。
3    参见http://hi.baidu.com/shangdidepuren/blog/item/
79cd96d6334cbd2e07088b1f.html;http://jesus.bbs.net/bbs/15/80.html。
4    1982年中共中央19号文件承认当时已有三百万基督徒,而在文革前,基督徒仅有一百万。
5    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香港:建道神学院,1999年出版。
6    在回应《环球时报》社评《个别教会要避免让自己政治化》时,守望教会的文章《不要把专注于信仰的教会政治化》明确表示 :“家庭教会不愿意参加‘三自’,另一重要原因恰恰就是因为‘三自’是政治运动的产物,是教会政治化的结果。” 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04/1652371.html;http://www.shwchurch3.com/files/guanyuwomen/gywmDetail.aspx?cDocID=20110426203203320301。
7    见国家宗教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sara.gov.cn/xwzx/xwjj/7090.htm。
8    见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10/china/2011-01/24/c_13705217.htm。

从守望教会户外崇拜事件看中国政教关系的纠结与出路 文/邢福增

2011年4月10日,北京守望教会原拟在中关村广场三层露天平台举行户外主日崇拜,最后因政府当局的全面“封堵”而无法举行。事件中,教会方面五位治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两位牧师、三位长老)及不少信徒自周六起被禁止外出,约有一百六十多位抵达现场聚集的信徒,先后被有关方面带走1(后陆续获释)。这次事件受到境外媒体的广泛关注,2被视为中国政府与家庭教会关系一次新的考验。

其实,4月10日的户外崇拜事件,并非守望教会与地方政府间的首起“矛盾”,早于2008年5月,北京市宗教部门以奥运将临为由,发起“基督教聚会点专项清理活动”,派员干预守望的主日崇拜聚会。此后,政府转向聚会场所的房东施压。2009年10月底,守望教会因无法继续使用租用的聚会场地,决定在海淀公园举行户外崇拜。守望信徒在公园外举行了两次户外主日崇拜,最后因有关方面默许而回到室内聚会。3不过,这并没有根本解决两者间的矛盾,导致相同的情况在一年多后重演,逼使守望不得已作出“别无选择的选择”。4守望教会户外崇拜事件,充分暴露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教关系的纠结,当中反映出政府旧有宗教管理体制的僵化,及其与当前宗教发展新形势间的鸿沟与张力。

犹记2009年11月守望举行户外崇拜期间,一位素不相识的内地公安系统人士来港与笔者见面,欲了解香港教会对守望事件的看法。席间,笔者表示香港教会普遍关心中国教会的发展空间,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及对政府政策的期望。今天,笔者仍持相同的立场,并因问题持续甚至恶化,忧虑之情更甚于前。

“旧皮袋”与“新酒”

针对是次事件,许多人关心的第一个问题,是中国政府对家庭教会的政策是否进一步收紧,甚至象征全面取缔(宗教逼害)的先兆?要回答此问题,我们需了解文革后中国政府的宗教管理模式。扼要而言,中共的宗教理论在文革后逐步扬弃“宗教是鸦片”的观点,并认识到消灭宗教政策的不可行。但这并不代表政府开放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相反,当局对宗教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管控,一直沿用旧有管理体制。这种近似“计划式”的宗教管理模式,即是由政府赋予爱国宗教团体的垄断性合法地位,并把爱国宗教团体置于党的政治领导下,确保民间不会出现其他的社会力量及组织。5

不过,一元或计划式的宗教管理体制,一直受到宗教内部不同程度的抵制。就以基督教为例,从50年代开始,始终存在着反对参加三自运动的声音,最后政府在肃反浪潮下,将问题定性为“反革命斗争”。文革期间,极“左”的消灭宗教政策抬头,企图在中国建立无宗教国度,吊诡地,由于爱国宗教团体也受到革命浪潮冲击,使宗教在非体制性形态下发展,形成各地家庭聚会。文革后,政府恢复三自爱国组织,但三自外的基督教家庭教会,一直存在。改革开放期间,不论是三自组织(或两会)下的登记教会,或是因不同原因拒绝参加两会的家庭教会,均取得发展的空间,中国基督徒人数持续增长。

中国政府对家庭教会的政策,向来以使其参加两会组织为“上策”。但现实是,两会组织一直无法完成政府交托的团结任务,这既跟爱国宗教团体“先天”不足(准官方性质及历史包袱)有关,也因这种一元式的管控手段,根本不符合客观及多元的社会及宗教发展。如此,家庭教会虽然一直处于“不合法”的状态,并持续受地方当局不同程度的施压,但政府却始终无法全面取缔(下策)。所谓“非法”的家庭教会成为客观及实质的社会事实,在“法外”存在。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爱国宗教团体及家庭教会间,呈现着复杂的关系,各地具体情况不一,甚至同一地方在不同时间,或在同地同时,针对不同对手而有不同关系,零和式的宗教逼害框架,根本不足以解释这种情况。

换言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教关系正处于一个旧有宗教管理模式(“旧皮袋”)不能发挥作用,又与宗教发展的新形势(“新酒”)不相适应的樽颈位置。2004年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实际上也无法突破这困局。6这种局面,既保留及延续了旧体制及政策的不合理性,又呈现出新形势新发展具突破性的空间与势头。笔者相信,中国政府内部,亦充分意识到政策/法律滞后的问题,特别是其与社会及宗教发展不适切的困局,但却未有采取改革思路以求突破 。

正因为举棋不定,导致原有政策及模式凭惯性延续。为维持旧体制的尊严,加上部分旧体制持份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以及在个别敏感时期宁“左”毋右的政策倾斜,便导致出现不同程度的政教矛盾及张力。但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强调团结稳定的社会形势,故在矛盾以至冲突过后,又转辗回到既有的模糊空间,待不稳定因素累积,再衍生下一起冲突。在这个“冲突—平衡—冲突”的循环中,政教间的关系,往往因不同因素而处于不正常状态。

公开化与堂会化对政教关系的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城乡)家庭教会,虽然仍面对不同程度的压力,但整体的生存空间依然逐步扩大,曾接触内地教会者相信均不会否认。值得留意的是,近十年间,个别城市的家庭教会,更进一步走向“公开化”发展(如:从没有名字到为教会命名;从分而合,由团契模式转型至堂会模式,并租用写字楼聚会;从地下到透明公开:有自己的网站、出版刊物;积极参加社会慈善工作,如救灾,甚至组织对外传教活动),标志着新兴城市家庭教会的崛兴。北京的守望教会,可说是其中的典型。

守望教会在公开化的同时,也一直争取合法化的地位。在2006年,守望向所属海淀区政府申请登记,但政府方面以守望未获已登记的宗教团体认定,及没有经该团体认可的专职教职人员为理由,拒绝其申请,并请守望与所属地的海淀区三自爱国组织接洽。7独立登记未果,除进一步反映政府在政策调整方面缺乏自信及太多顾虑外,又逼使守望把焦点转至为何不参加三自的问题之上8,为政府与三自和家庭教会的关系,平添了张力与不和谐因素。

虽然守望寻求登记的申请被拒,但这并没有阻止其堂会化的发展势头,守望以集资购堂作为教会发展的目标。就在2009年底守望回到室内不久,即努力筹资2700多万人民币购买了位于中关村的堂址。由于守望一直公开其购堂计划,并多次因政府介入而不能成交,故是次成功购堂,未尝不反映出有关方面的默许。可惜,政府最后无法在政策层面取得突破,具体对策又回到原始起点,决定对家庭教会购堂进行干预,因而出现守望迄今仍无法取得新址钥匙的僵局。

近年间,家庭教会以自身存在形态为重点的“公开化”发展,又有“走出去”的倾向。2010年,中国各地家庭教会推选代表参加南非第三届世界洛桑宣教大会,争取“在世界教会面前展现自己的一个机会”。9会议前,有关部门全面堵截家庭教会代表赴会,外交部更指摘会方未向中国基督教的合法代表(即基督教全国两会)发出邀请,是公然挑战中国独立自主办教原则。10中国政府的高调介入及响应,反映其对家庭教会意图走出国门,出席国际性基督教会议的强烈不满。

也许在政府眼中,守望教会在公开化、堂会化、合法化方面的定位与实践,均具先锋作用,处处测试政策底线,挑战旧有宗教管理体制。然而,由于无法突破上述政教关系的陈旧观念,政府往往处于被动,只能在不作为、施压及捍卫旧体制之间徘徊,失却了对话与谋求共识,共创和谐局面的机会。

矛盾与出路

一直以来,家庭教会面对政府施压,均抱“为主受苦”心态,坚守信仰底线。而这次守望户外崇拜事件,反映出政教双方的根本矛盾:政府希望遏止守望堂会化趋势,让其回到较分散的团契聚会形态,担心堂会化及公开化成为潮流;但守望却拒绝分散聚会,以争取政府公开确认(而非默许)其堂会式聚会诉求。种种迹象显示,有关当局不愿重现2009年的妥协但平稳的结局,采取全面封堵政策,绝不让这次户外崇拜成功举行。据悉,当局甚至提出要现有治委会领导“下台”,重组新的领袖层带领守望。11抑有进者,当局的斗争手段不仅针对教会的领导层,甚至连一般信徒,也承受各种压力(逼迁、失去工作、借亲友上司施压)。政府对信徒私域的干预,是要借压力分化守望内部,逼使更多信徒放弃继续“抗争”。但斗争及分化手段,似乎忽略了宗教群体的本质,结果令守望上下更形团结,一致为信仰而斗争到底。这种为信仰(主日崇拜聚会的权利)而誓不妥协的立场,又反过来令政府采取更严厉的手段,陷入互不退让的僵局。

执笔之际,已是守望坚持第二次户外崇拜的日子。相信除非政府有重大的政策调整,否则对外动用警力封堵户外崇拜,对内施压分化的斗争策略,将是短期政策重点。但是就长期稳定、全面和谐的目标而言,这种政策不可能真正成功。反之,主动调整政策,给予守望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让家庭教会合法化,才有利政府管理,化解矛盾,并促进政教和谐。12反过来说,如果坚持全面施压,政府方面将负上沉重代价,承受国内外逼迫家庭教会、干预宗教自由的指摘及舆论压力,严重损害中国政府的公共形象。表面上,政府似乎把问题“解决”了,但实际上却会激发守望信众(乃至其他家庭教会)更大的对抗情绪,造成更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笔者相信,就今次危机而言,如果双方能达成共识,将为化解矛盾踏出重要一步:政府负责部门表达解决问题的诚意,商讨守望的诉求,换取守望暂时回到室内。守望方面,亦接受在诉求未获实时兑现下,回到谈判桌上,以时间换取空间。13

作为中国基督教问题长期的关注及研究者,笔者希望:一、政府方面不要把问题作“泛政治化”的处理,混淆了宗教(人民内部不同)与政治(敌我矛盾)的本质,企图以政治压力及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事实上,众多基督徒都是善良及守法的公民,相信最近与守望“接触”的有关人士都有同感。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既承认宗教在中国社会的长期存在,也当以开放务实态度面对作为社会事实的家庭教会,在法治及法制基础上解决法律滞后的问题。二、教会方面不要把问题作“泛属灵斗争化”的处理,尽管在切身经历上,教会牧长及信徒遭遇不合理的对待,但要避免陷入“光明—黑暗”、“正义—邪恶”、“真理—罪恶”的二元对立情绪及思维中,避免强化不惜牺牲一切的“殉道”情结。

回想2009年底,笔者向那位国内公安系统的人士再三强调:一、政府应以最大善意与家庭教会建立互动关系,任何高压的政治手段只会把问题激化,把教会逼向极端,对政教双方均没有好处;二、家庭教会并不是一块铁板,有着不同的团队及系统,对独立登记及合法化、公开化问题,以至跟政府的关系也有不同立场。如果当局能够与守望在“第三条道路”(即向政府部门独立登记)上建立共识,虽然不能立即化解长久以来的政教纠结,也是踏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三、作为化解问题的具体办法,笔者主张效法政府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办法,容许家庭教会以宗教活动场所(而非教会团体)名义向政府备案登记。14现在笔者仍然相信这种做法有助化解矛盾,有利于长治久安。

这位人士听了笔者阐释后,表示有关当局正考虑在全国选取几个地点作新政策的试点,容许个别家庭教会聚会场所向政府部门登记,细节可望在年内公布。笔者后来跟国内学术及教会界的朋友提及此事,并觉察到政策转向的可能。15遗憾的是,有关改革最后似乎胎死腹中,政教关系仍无法突破僵局。

总的来说,守望户外崇拜事件充分反映出现行宗教管理体制及其相应的法律远远滞后于宗教发展的事实及趋势,也是两者间处于不平衡状态下必然产生的矛盾及冲突。笔者一再强调,坚持以旧有的计划式及一元式的宗教管理体制来处理当前社会的宗教新形势与发展,无疑是以“旧皮袋”来盛“新酒”,结果新酒只会把旧皮袋胀裂。16这次守望教会与政府部门的冲突,标志着中国政教关系已进入新的阶段。历史将记住4·10事件,今后的政教关系,已不可能假设没有发生4·10事件。新的政教关系,究竟能否促成真正长期稳定和谐,端在政府当局能否具备新思维,化解户外崇拜事件背后的矛盾及衍生的冲突,避免激化对立,演变为更深层次的危机。

后记:3月下旬以来,笔者一直关注事态发展。4月10日后,即反复思想如何回应。本文初稿于4月18日凌晨完成,后发给数位朋友,并据其意见修订,最后于4月20日凌晨定稿。在此感谢多位曾仔细阅读,并提供意见的友好。

(本文转载自香港中文大学基督教研究中心《基督教中国文化研究社通讯》第13—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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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后被有关方面带走的一百六十多位,有的是在现场附近空地聚集而被带走的,有的是在附近的肯德基被带走的,有的是在距离现场有些遥远的公园被带走的。
2    海外报导事件的媒体包括:New York Times、BBC、 美联社、法新社、法国通讯社等。
3    刘澎:“如何面对家庭教会?──北京守望教会事件述评”,《领导者》,总32期 (2010年2月)。
4    “北京守望教会2011年3月告会众书”,2011年3月27日。
5    参邢福增:“政教关系”, 罗金义、郑宇硕主编:《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变与常》(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09),313—328页。另邢福增:“民间组织政策与中国基督教”,《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18期(2009年8月),26—37页。
6    邢福增:“新酒与旧皮袋──中国宗教立法与《宗教事务条例》解读”(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宗教与中国社会研究中心,2006)。英文版参“New Wine in Old Wineskins: an Appraisal of Religious Legislation in China and the Regulations on Religious Affairs of 2005.” in Religion, State & Society 34:4 (Dec.2006): 347-373.
7    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审查意见”,2006年8月11日。
8    孙毅:“我们为何不加入‘三自’爱国会?”,《杏花》,2010年秋季号。
9    “卷首语”,《杏花》,2010年冬季号。
10    “外交部指摘洛桑大会干涉宗教事务”,《时代论坛》每日快拍,2010年10月16日。
11    金天明:“争战的本质”,2011年4月17日。
12    刘澎:“再谈关于中国宗教问题的战略思考”,《领导者》,34期(2010年6月)。
13    “我们已经无法相信某个人的承诺。这次教会提出需要书面凭证,乃是希望借此使某个能够代表政府的部门真正站出来,停止自己的不作为,作出负责任的决定,与守望教会一同来面对当下的政教关系的新局面。”教会治理委员会:“北京守望教会4月10日户外敬拜通报”,2011年4月12日。
14    邢福增:“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合法化”,《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通讯》,19期(2009年5月),4页。
15    例如国内《环球时报》英文版(Global Times)在2009年11月以家庭教会为报导主题,参Peng Yining, “Houses of Worship Seek Legitimacy,” Global Times, 4 Nov. 2009.http://special.globaltimes.cn/2009-11/482326_4.html. 另 “Reports of House Churches May Hint at Policy Change,” Global Times, 7 May 2010. http://opinion.globaltimes.cn/commentary/2010-05/529328.html.
16    耶稣曾说:“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若是这样,皮袋就裂开,酒漏出来,连皮袋也坏了。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两样就都保全了。”(马太福音9:17)

山上之城对神国的彰显 文/孙毅

在守望教会的建堂进入到艰难时期时,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再次反思这几年神带领守望教会的方向,目的是看我们是否偏离了教会作为基督的教会所当有的方向。当我们思想教会这几年所持守的公开整体聚会及向堂会转型的异象的时候,我们开始意识到,以往我们主要把这个异象看作是教会同工层的一种领受,而没有深入地寻求其在圣经上的理据。简单地用“山上的城,世上的光”来概括这种异象,还不能够带来一致的理解。所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教会异象中所讲的“山上的城,世上的光”与教会所当持守的福音使命有什么关系?本文试图从圣经角度对此作一个初步的思考。

一、理解福音的两个角度

在新约书卷中,“福音”这个词的希腊文有两个词:“euangelizomai”和“euaggelion”,它们字面的意思涉及“宣告一个好的消息”。如果用为动词,就指对这种好消息的宣告;如果用作名词,就指所宣告出来的好消息。所以这两个词在原义上并不指一卷福音书。在当时历史的希腊语境中,人们通常用这个词来表达从前方传来的战斗胜利的消息。1

理解教会的福音使命,取决于我们对于“福音”的理解。在使徒传统中,对于福音有两个理解与宣讲的角度。

第一个角度在保罗书信中有较为明显的表达。在罗马书最初的几节中,保罗将“福音”与对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的认识关联起来:“这福音是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2—4)这里特别关切到耶稣是谁,以及他为我们的罪而死、埋葬及复活。随后,在罗马书1章16节中,保罗进一步阐明,他所说的“福音”其核心集中于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方面,以及由此带来的让人意想不到的拯救,使人认识到原来福音具有使人得救和称义的能力。在哥林多前书15章3节,保罗提到他传给哥林多教会的福音时,特别强调这是他的领受:“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基本上也是相类似的内容。

从保罗的这个角度来看,“福音”之所以是好消息,乃在于它是耶稣基督之复活消息的宣告。正是这种消息,使原本因耶稣被钉而处在绝望中的人,经历到一种绝处逢生的惊喜。同时因这个事件而认识到耶稣作为神儿子的身份,有拯救和赦罪的权力,有胜过死亡和黑暗权势的能力。凡接受与认识他的,罪就因此得着赦免。

第二个角度可以从四福音书对福音这个词的使用中看到一点线索。马可福音的开始就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可1:1)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耶稣基督,作为神的儿子,是福音的起始。或者理解为,耶稣基督神儿子的来到使福音开始了。在这个背景下,马可福音1章14节再次出现福音这个词时,就与神的国联系在一起:“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神的福音,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再往后发展,以往神只向以色列民所做和所应许的,现在则要借耶稣基督临到万邦(可13:10),传福音给万民(可16:15),这样的时候终于到来了。如果这样来理解福音的话,那么,这里所说的“福音”其核心内容就不是关于耶稣,而是耶稣本身就是福音。这福音表现在他关于神的国所宣讲的,以及他所作的方面。2

他所宣讲的核心信息是神的国临近了;而神国的来到,通过耶稣基督来到这个世上的所作所为,即通过医治、赦罪和让死人复活这些作为,以及通过比喻、讲论等给予的教导,这两个方面显露出来。

在马太福音中也显明了同样的含义:即福音与神之国的临在紧密关联在一起(4:23;9:35;24:14)。路加则使用了动词的形式,来描述对这种信息的宣讲活动(8:1;16:16)。另外,路加也用“福音”这个词来描述对耶稣出生之消息的宣告(2:10)。约翰福音中没有直接用到这个词,但其所叙述之内容的主旨显然是与其他福音书相一致的。约翰一书中使用了相关的词根(aggelia),即指关于这方面的信息(message,见1:5;3:11)。

总之,如果在新约书卷中“福音”这个词主要是在上述两个意义上来使用的话,那么,这两种理解对于我们更进一步地理解教会的福音使命有什么关联呢?

二、教会的福音使命

我们通常所讲的教会在这个世界中所领受的福音使命是指马太福音28章最后所明确表达出来的大使命:“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在马太福音所表达的这个大使命中,教会在这个世代所当做的有三个方面:使人成为基督的门徒;使之有教会团契的生活;教导他们基本的真理并活出一个有见证的生命。

通常我们把上述第一个方面,即领人信主看作是教会大使命的主要方面。确实,传福音是大使命最为主要的方面,但并不是教会所领受大使命的所有方面。在领人信主的信息宣讲中,无论是教会的布道会还是个人的布道,都主要地在传递着上述福音的第一层含义,即只要人愿意认罪悔改,认识并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奉他的名受洗,人的罪就得到赦免,并必得所赐的圣灵(徒2:37)。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福音使命既可以是教会的使命,也因此体现为是其中每个信徒通过个人布道所当行的使命。

但是,如果我们稍全面地理解福音的含义,我们就可能更全面地理解教会的福音使命。从福音的第二层含义来看,教会在这个世上,不只是要有福音布道会或个人的布道与见证,也当以教会整体的存在来宣讲及见证神国的临在。确实,如果说主耶稣在世的时候,他一个人就可以见证神国已经随着他的降生而临在于这个世界,那么今天,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以其单个人的见证来见证神国的临在。只有作为基督身体的教会,被赋予了这个重要的使命。就是说,教会在这个世界的重要使命就是宣讲并见证神国的临在。正因此,教会及其中的每一个信徒被看作是基督神国的使者。(林后5:20)

问题是,教会如何在这个世代彰显神国的临在?如果去考察主耶稣在世的时候,他是如何来显明神国的临在,可能会对我们有些启发。耶稣见证神国的临在主要有两种方式——口头的宣讲,以及实际的行动:“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神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太9:35—36)

作为山上的城,即便从地上教会来看,其整体在这个世上有个体信徒不能够取代的作用。第一表现为教会的宣讲。教会宣讲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主要表现在教会主日讲台上的宣讲。当这种宣讲是公开的,并且可以通过现代的媒介让更多想要了解的人听到的时候,教会就更好地发挥了她宣讲的作用。其次,教会整体的宣讲还体现在教会的刊物与网站方面,即通过现代的媒介,以教会整体的声音或形象,把基督信仰中基要的真理传播出去。这两个方面的作用不能被基督徒个人、团契或专业机构所代替。

但除了教会的宣讲之外,教会还需要以其实际的行为来见证神的国。这个方面可以体现在整体教会公开参与服务社会的功用。整体教会的奉献及爱心行动的组织,往往会发挥远超过个人的作用与影响。在这个方面,圣经中的教导,如基督所概括之律法的总纲,爱神并且要爱人如己(太22:37—40),既是给教会也是给其中每个信徒的命令,是教会所领受基督所托付使命的重要部分。对于教会群体,主耶稣所强调的一个新的命令就是:你们要彼此相爱,好让其他的人能够因此认出这个群体就是追随耶稣基督的群体。(约13:34—35)

三、见证神国的临在

如果教会在这个世上重要的福音使命就是彰显神国的临在,那么教会所作的上述这两个方面在什么意义上见证了神国的临在?神国在当下这个社会处境中的临在有什么意义或特征?

按照福音书的表达,神国临在的重要特征,就是在这个世代,神在其中的掌权显明出来,撒旦的权势受到明显抑制。其实,耶稣在世时,无论他走到哪里,总是把宣讲神国的福音与医治赶鬼的工作紧紧地结合起来。“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叙利亚。那里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样疾病、各样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癫痫的、瘫痪的,都带了来,耶稣就治好了他们。”(太4:23—24)这说明第二个方面对于见证神国的临在十分重要。我们通常只是把第二个方面理解为宣讲神国福音的一个辅助手段,用生命来表达对他人特别是福音对象的爱,以此达到传递福音的更好的果效。但如此理解还不足以表达出这两者之间更为深刻的关系。

其实,耶稣的工作表明了神国的降临,而神国的降临打击和抑制的是撒旦的国度。宣讲是用言语说明神国已经来到了,医病赶鬼是用实际的作为显明神国的临在。所以医病赶鬼的神迹显明了神国的降临,且正在他们中间运行。但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是一个“新道理”:“在会堂里,有一个人被污鬼附着。他喊叫说:‘拿撒勒人耶稣,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你来灭我们吗?我知道你是谁,乃是神的圣者。’耶稣责备他说:‘不要作声,从这人身上出来吧!’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阵疯,大声喊叫,就出来了。众人都惊讶,以致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事?是个新道理啊!他用权柄吩咐污鬼,连污鬼也听从了他。’”(可1:23—27)这在当时的法利赛人来看,实在是很不能够理解的事情,所以他们只能断言说耶稣是在靠着别西卜赶鬼。但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太12:24—29)进入到壮士的家中,就是进入到这个世界或者这个世代中,主耶稣的工作就是“捆住”撒旦,从他的权势下释放一些人(家具)。

但问题是:如果在主耶稣那个时期,耶稣是通过医病赶鬼来显明神国的临在,即由于神国的临在而使撒旦的权势受到重大打击或抑制,那么,今天在我们当下的社会处境中,教会是通过一种什么作为来显明神国的临在呢?还是通过医病赶鬼吗?

神国的临在并不只是通过让人看到了基督徒对他人的爱就显明出来,也不一定要通过医病赶鬼来显明。其实重要的是其所要显明的意义:撒旦的权势受到抑制。在主耶稣及随后的使徒时期,按照先知预言,医病赶鬼首先是见证了神所差来的那位弥赛亚的临到。当施洗约翰开始有些质疑耶稣的身份而差门徒来询问耶稣时,耶稣回答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风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太11:4—6)可见这些是见证那位要来的弥赛亚的重要表征。借着显明弥赛亚的临到,来说明末后的世代已经来到了,就是说,神的国已经来到的。这个意义上,用医病赶鬼来说明主耶稣的身份,显明神国的临在,是特别赋予主耶稣及亲身见证他的那些使徒们的权柄。

今天,借着耶稣被钉十字架及随后的复活,已经明确地显明耶稣是神的儿子。神的国已经临在这个世上。我们这一代人已经不再需要通过医病赶鬼来显明神国的临在了。但问题因此是,如果神国临在的主要意义是撒旦权势受到抑制,那么在今天,除了教会的宣讲之外,教会是借着怎样的作为来显明神国的临在呢?

四、教会对神国临在的显明

或许我们回到保罗书信中,有助于我们思想上面所提到的问题。保罗对神国的理解更侧重于基督复活后的认识。这与保罗从基督的死及复活来理解福音有紧密关联。虽然他对神国的表述在术语上与福音书的表述有区别,但当他讲到宇宙的基督的时候,他对神国在这个世上所显明特征的概括与福音书的进路其实是相同的。引用保罗在歌罗西书中的表达:“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西1:16)这里被造的世界被分为地上可见的与天上不可见的,后者中包括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他们原本都在神所创造的秩序之中,神赐他们权柄是要他们在这个可见世界的背后维护世界的秩序。不幸的是,由于人与世界的堕落,他们已经背离了神创造他们的本意,将神所赐的权柄归为自己所有,以奴役人类来谋求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开始发挥扭曲神创造秩序的作用:试图把我们隔绝在神的爱之外(罗8:38)、要我们服从世俗的禁忌(西2:20)、在神百姓灵性幼稚的时期支配他们(加4:3)、控制着那些活在神的爱之外的人(弗2:2)。

从保罗所站的宇宙论的角度看,基督在十字架的得胜正是针对这种在背后控制着世界的势力(被称为“掌权的”,the powers,不要与世俗社会中的掌权者混同):“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2:15)这意味着,基督已经解除或抑制了掌权的势力,将其外表不可一世而实则虚弱扭曲的面目公开显示出来。虽然还要等“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4),基督的得胜才显明是最终的,但现在这个得胜确实已经发生了。

这“空中掌权者”其实可以利用任何的社会形式去影响这个社会中个人的思想与行动。按照尤达教授(John H. Yoder)对柏可夫(Berkhof)研究成果的引用,“掌权的”在人类社会中可以透过这个社会的宗教结构(历史上已被制度化为可代表本土文化的宗教)、知识结构(各种专业学科与机构)、道德结构(规条与风俗习惯)、政治结构(政府与司法等)而发挥其控制的影响。3 就是说,“掌权的”通过这些社会结构所控制的对象既有个人也有这个社会的群体。特别到现代,其在某种社会团体、利益集团或者被利益集团所控制的国家中有更为明显的作为。当然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不是在可见世界的层面把某个利益集团或世俗政权当作保罗所说的“掌权者”,因而将其看作是教会争战的对象,教会所参与的属灵争战只是与控制着这些社会群体的背后的“掌权的”争战。(弗6:12)当然,借着基督的拯救,凡在基督里的每个人,就其所拥有的内在生命来说,已经从这种空中掌权者的势力下得着释放,不再被其所奴役。但即便如此,人在现实生活中却仍然不能不受到这些社会“结构”的影响与限制,以至个人在现实生活中较难以将已经得着的“自由”显明出来。因此,显明神国的临在与作为更多地是与教会这个信仰群体直接相关。特别是与地上有形教会的见证相关。

因此,在这种属灵争战中,通过某种方式来显明“空中掌权者”在群体中所彰显之权势的解除或抑制,是今天教会整体见证的重要部分。虽然从宇宙论之广义上来说,这里说的教会整体同时包括无形教会与有形教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教会代表的地上教会显然有这方面的责任。当然,这争战并不是直接对抗“空中掌权者”(更不是直接与利益集团或民族国家的对抗),这是基督的工作,并且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取得了胜利,教会只要持守唯独尊崇基督为主就得以享受这个结果。按照保罗所领受的历代以来被神所隐藏的奥秘,就是“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3:10)。那么按照尤达教授所引用柏可夫的解释:“教会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掌权者宣告:他们过去那不能破灭的统治权,现在已经破灭了。教会的存在正是这种宣告的记号与象征。如此,这段经文并未提及对掌权者有什么实际的攻击行为,这种行为是多余的,因为教会之能够存在于掌权者所控制的世界中,就是最实际和最具有攻击性的事实表现。”4

应用到我们这个时代,教会整体对神国临在的见证主要体现在,空中掌权者在这个世代的所有群体中施展着他控制的权势时,发现自己在这个真正以基督为头、唯独尊崇基督为主的群体中无权、无分、无纪念;或者可以说,它的权势在这个群体的社会存在或生活方式中受到的明显的捆绑。当某些信仰群体或机构为了达到事工效益或效果的最大化,而宁愿对世俗权柄有所让步时,唯独尊崇基督为主就成为一个信仰群体在这个时代所遇到的重要争战。就社会生活方面而言,这种属灵争战的一个具体的体现就是,在这个单纯经济改革的大浪潮中,当这个社会所有的群体都在以最大利益或最大效益为其追求目标,因而被拜金主义所支配时,人们发现这个属于基督名下的教会群体却不受这个拜金主义的支配。当市场中的多数参与者为了取得成功,就不由自主地陷入到一种混乱无序、没有诚信的生活中时,空中掌权者发现在一个基督徒商人构成的群体中,却有着在神面前的约法三章。

当然,上面只是非常有限的例子。但这些可以举出的例子表明,这些不只是教会或这个信仰群体偶尔的社会见证,仅属于教会常讲社会关怀的领域,似乎与要人信主的福音只有间接的关系。其实,这里所涵盖的更深意义在于:在这个世代,由于神国的临在,确实存在着一个不被空中掌权者势力完全支配的群体;这不是偶尔的见证,而是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将这种见证理解为对唯独尊基督为主的忠信的见证,而将其与福音使命分开。但本文认为,这种忠信的见证由于直接地显明了神的统治,由此彰显了神国的存在,从而就是履行了教会在这个世代重要的福音使命。

这就是“山上的城”,即一个唯独尊崇基督为主的教会,以其建立在圣经真理基础上所特有的群体敬拜及生活方式而在这个世上突出地彰显出神国的存在。不是说这个城就是神的国。教会不等于神的国,教会只是神国的表征。但借着教会的宣讲,借着教会群体的见证,当人们看到这个在空中掌权者控制之下的山上的城的时候,就确实地知道,教会的宣讲是真实的,教会宣讲中所讲到的那个神的国已经在这个世代了。教会的宣讲就因此带给这个世界一个盼望,相信在这个让很多少人感到没有出路的时代,还有一个美好的国度在等着他们,那是他们可以确实盼望的国度。

(本文初稿完成于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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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卷三,蔡万生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3年,322页。
2    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卷三,323页。
3    尤达,《耶稣政治》,廖祥译,(香港)信生出版社,1990年,152页。
4    尤达,《耶稣政治》,157页。

罗马书13章1—7节释义分享 文/刘同苏

弟兄姊妹平安!其实已经不用向大家说平安了,从刚才大家的唱诗中,已经听出来了,神的儿女中有真正的平安。世人是不会有这种平安的,世人需要有车有马、有房有地才能保平安,只有属主的人,才能在一切的患难、波折和苦难中生出真正的平安。好,我们一起来祷告(略)。

昨天说过,今天我们会有关于罗马书13章的一个分享,因为昨天有人提到这件事。那我们来看这段经文。这段经文我相信你们最近已经听过很多次,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我看这段经文,觉得是保罗写的一篇很好的论文,我从一个学法律的学者的角度看,它是非常完整的宪政论文,尽管里面有属灵的含义,这里面很清楚地讲出了基督教的宪政观。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引用这段经文,是2008年时在锡安教会。那时联祷会开一个讨论会,就有政府的人去制止他们,其中一个人就提到这个,当然引用错误。他说:“罗马书第15章怎么教导的?”听到的人都大笑,我那个时候和很多弟兄姊妹分享,不要笑啊,执政当权者用圣经来治理,这是多大的进步啊,我们什么时候听到过?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真是神在做工,尽管有人反对福音的传播,但都不得不使用圣经的语言,这个是很大的进步啊,求主来保守我们的执政掌权者,常用圣经来治理社会与教会。

好,我们来看经文,第一段是经常被人引用的,现在教会里也有弟兄姊妹在引用这句话:“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有人说,那就行了,只要执政的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呗。

这段话和世间的理解是有很大区别的,世间掌权之人的理解是:既然我们是神所命的,那我们就是至上的,那就是与上帝同等的。这种解释,仍然把王当作了至上的上帝,看作是最高点,连神都是为我背书的,其实不是!保罗在此重申了神的至上主权。他说连王都是在神之下,王不是你凭着枪杆子打出的政权,王不是因为你自己有什么德行赢得了政权,不是。是神创造了权力,是神命了你,神是你的授权者。神是真正的主权者,而世间,不管在哪个国家,不管什么地方,一切的执政当权者,无非是一个代理人,无非是从神的允许或授权中,才得以行使他在世间的权力。

我们在听这句话的时候,有人专以为提到神所赐的权柄,就立即回到一个顺服与掌权的关系当中,但是保罗强调的不是这个。保罗是说,在执政掌权者和我们一般臣民之间,永远不能把神的命、神的主权消除出去,这是神的主权的一个基本的在圣经中的申明。因为神是至上的,在这个至上中,对我们下面的当权者有两个很重要的基本原则,这是圣经的原则。一是授权原则,神是至上的,一切执政当权者只是被授权者。第二,在这个授权中,包含着什么意思呢?我们中国人也经常说,我是承天命的,意思是说任何的权力不是靠那些有形的东西才站立得住。不是依靠我有国家强制力,不是因为我有选票,依靠的是神的命,是神的法统。任何权力的站立,不是仅仅一个有形的权力,是背后有法统,有神的命,它才站立得住。

我们在这个时代,被人文主义占领了我们的头脑以后,对这一件事是越来越看得不清楚了。以前我们一直都是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历朝历代很清楚。在过去西方的法学界,自然法学派一直在法学的理论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而它的背后很明显的是,神的权力借着神的创造,来在世间做他的工作(参罗马书1:19、20)。但是到了19世纪中期,我们看到由于人文主义的影响,突然有一个偏差,是跟正常自然法的传统之间的偏差,我们今天在这个国家所学的很多法学理论,其实在承袭19世纪的法律实证主义,不管是奥斯丁还是凯尔森。这个理论是说,什么是法律呢?以前自然法学派说得很清楚:法律是神创的规则,在世间君王把它承受起来,人民把它接受起来,然后在世间来遵守、来执行。但是法律实证主义说,那都是空的,什么法统啊,什么背后的道德要求啊,什么看不见的上帝授权啊,我们看不见,我们要回到能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的要素里来。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法律就是用国家强制力所推行的统治阶级意志。你们只要是学过法律的人,大概都很熟悉今天这个说法,这个理论透过了苏联法学的代表人物维金斯基,对中国的法学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这就让我们对法律真正的、其背后权柄的认知有问题了。他说一切,什么上帝啊,什么背后道德啊,什么法统啊,都是虚的,都不是真的,真的东西就是用国家强制力所推行出来的东西,也就是枪杆子中出的东西,剩下都不是,这是经过人文主义之后在西方带来的一个偏差。

但是这个理论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法律实证主义,基本是在19世纪的初期开始,到20世纪的初期有一段的推行。后来有一个巨大的挑战,使他们的理论在实践上发生了问题,这就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一些原来的民主国家发生了一些非常大的自我本质的改变,也有一些过去可能不是民主国家,也面对类似的挑战。二战之后,在纽伦堡和东京军事法庭,要对那些对人类犯了罪的人,做一个审判。在这个审判中,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的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为什么呢?就是这些受审判的人,都用一个非常合法的理由说,我无罪。为什么无罪呢?因为我是在执行一个合法的命令。什么合法命令呢?就是世间统治阶级的意志,被强制力所推行的法律。既然世间的人是至上的,那么,他可以用法律来推行的那个,就是世间最高的权力了嘛!所以,我执行它是合法的,只要是世间的至上者发出的命令——注意,这里把世间的至上者所发出的一切命令当作是最高的命令——我就要服从。当时他们还真是如此,包括东条英机,包括南京大屠杀的那位司令官,包括格林,这些人所诉诸的都是同一个借口。在德国人中,他们诉诸的是,这是元首的命令,这是一个合法的德国元首的命令。他把权力,把人间至上的权力给我了,我是为了公务,所以我就不应当承担责任。日本呢,他们说,我是执行了天皇的命令,我有一个合法的法理,一个合法的法统,是人间最高的权力给我的命令。所谓实证法,就是刚才所说的,人间最高的,凭借国家强制力所推行的意志。那么问题就来了。只要我们把权力,把权威只局限在人间,把法律局限在用强制力所推行的范围之内,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所以当时那些英美法的法学家,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诉诸了很有趣的方式。他们说,其实法律一定有其他的要素,我们必须诉诸一个其他要素。当然他们还在人文主义的基本影响中,但是跟罗马书很接近的。他们说,当你在执行的时候,当一个法律在世间行使的时候,其实你还有可能用更高的标准来作出判断,这就是一个正常人的道德良知。后来南京大屠杀的指挥官判死刑,就是凭借这个判的,而不是凭借世间最高的权力。实际上我们从罗马书第1章就可以看到痕迹,你可以知道的事情,神都给你显明在心里了,那是在神创造人的时候,安在人心里的,让你知道不当违背那个东西。不管什么法律都高不过神已经写在你心里的那个东西。

我原来在北大沈宗灵老师家读书时,读到一个案例,后来我进了耶鲁法学院,第一次上课又遇到这个。全世界讲法学都会提到这个或类似的案例。二战快结束时在德国宪法法院提出一个诉讼,有一个德国军官(当时的德国军人并不一定都同意纳粹的政治理论),出了家庭问题,他的太太跟别人通奸,他发现后,就把他太太骂了,骂了以后,太太的方法很简单——这是我们文化大革命中常见的事,她没有说离婚或者什么,她马上跑到盖世太保那儿说:“我们家这一位,他从德国前线回来,他和他的三个朋友,三个德国职业军官,在家里天天骂元首。”所以按照诽谤元首罪,这四个人都被判了死刑,好在是说还没执行呢,苏联占领了柏林。然后情况就反过来了,这个军官不干了。他说,我当时差点死了怎么办?所以我要倒过来,诉我的太太,他太太辩解说:“我无罪,因为我是按照当时的法律,就是统治阶级按照强制力推行的统治阶级意志。” 后来,这个妇女被判了好几年徒刑。说明在这个法律面前,法律本身是包含着更高的法统,更高的原则。你自己如果是一位有道德、良知的人,你就会服从那部分。

总之只有神的权柄是至上的。上帝给掌权者的授权是有范围的,我授权不是把我全部权力给了你。如果把我的全部权力给你了,你就是上帝了,对不对?所以任何世间的君王,他的执行范围是被神划定的,是有限的,不是无限权力,只有上帝的是无限权力。

这就是说,你可以用国家强制力管的那个范围就是你的范围,这个我们要引别的经文了。耶稣基督说得很清楚,那杀身体的,不能杀灵魂。意思是什么?意思是说,国家强制力只能管到身体的部分,有形的部分,外在行为的部分,但不能管灵魂的事。这不是世间的君王要管的事,世间的君王不是来管人的灵魂的,因这是上帝的领域,不是凯撒的领域(太22:21)。凯撒只能管人的外在行为,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说,我让你管这个行为也不是让你在这里随便乱做的,仍然有个基本目的来做你整个领域里的制约,什么目的?保罗讲得很清楚,就是让你来是叫行善的惧怕吗?当然不是。让你治理是让作恶的惧怕。行善的不应当惧怕的,你应当让作恶的惧怕。原因在这里说得很清楚,外在的公义,外在的公平,外在的事情,这些事情才是设立世间权力的目的。上帝为什么授权给你啊,是让你做公义的事,是有原则的,你老让行善的惧怕,就超出了神给你授权的基本范畴。所以,这里经文说得很清楚,你是不是遵从这个目的?

那我们呢?我们作为一个基督徒,同时也作为一个臣民,所应当持守的保罗也继续讲了。世人也服从权柄,这个是马丁·路德也讲过,但世人与基督徒的服从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有良心的服从,这是不一样的。世人只是因为别人拿着枪,我没辙,所以说世人的心态呢,是把政权当作土匪来对待的心态,你拿枪,我就不得不服从你。基督徒不是这样的,基督徒的服从是确证了授权的上帝成分。记住,是神那部分,我们的服从不是因为枪,不是因为罚款,记住啊,如果我们老超速被罚款的时候,要好好想想说,我们真的是把这个执政当权者看作是神所赋予的那部分来服从的吗?良心的前提就是说,他确证了那个执法者,那个执政当权者他所执行的规则,他所推行的东西里头,有超出佩剑的东西。我不能用良心来服从一个杀身体的权威,对不对?我用良心来服从的时候,就确定了对方里头有良心的成分,我才能用良心来服从,对不对?你如果都没有良心的话,我良心来服从什么?因为同质的东西,才能产生同质的效力,正因为神所设立的权柄里,有他自己的法统的成分,有他授权的成分,于是当基督徒来遵从的时候,才会遵从了法统的部分,才能遵从了神授权的成分在里头。我们跟世人不一样,我们是比世人更好地顺服权柄。

你们看后面经文讲得很清楚,你们注意这个词,他说:“凡人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的”,这按我们在法学界所说的,不是“实在”,是一个“应在”。“当得的”,记住啊,是“当得的”。什么叫“实在”呢?“实在”就是用枪逼出来的。“应在”是我诉诸法统,我应当有的,是神给我的授权,是神给的东西,于是我就符合了。“当”,他说,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就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全是“当”,全是“应在”,全是说的权力、法律中的“应在”要素。这是我们跟世人的最大区别,世人只是服从外在的东西,只有我们是服从了律法中的精神,服从了神所授予的法统。

好,我们今天也面临着这个问题。我知道很多人说守望不服从执政当权者。我说,我们是顺服的。我相信说,我们都很顺服执政当权者,这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是说,怎么会有不服从的地方呢?这就是刚才说的授权理论,我们所不服从的是你超越了神授权的那一部分,神授权很清楚啊,是要让人管理外在行为,不是管理内在的信仰。你比如说,我们今天为什么不去官方的教会呢?张弟兄可能说,很明显的呀,因为那个地方违背了上帝所订立的教会的性质。记住啊,当越权发生的时候,不仅是败坏了教会的性质,也败坏了执政当权者的性质。非常重要的,因为教会本身不是由凯撒来管的,当凯撒管这个事的时候,一方面是将教会变成凯撒的;另一方面呢,凯撒自己也不是凯撒了,凯撒在扮演上帝了。他把他自己的范围毁坏了,超出了自己当管的事情,于是,他在授权界线之外,作了他不当作的事。我想这个就是真正的问题。

比如说,如果我去任命一个作曲家协会的会长,这个就有点问题。如果我有一个剧社,本来是研究戏剧的问题,我们彼此来研究灵感如何,音乐的感受问题。然后呢?我现在用枪任命一个人来管你们怎么作曲。我们今天也是这样的,在教会的信仰事务中,也是有他自己的规律,不管他是什么想法,你现在用强制力来说:“哎,你们应当有一个治委会。”这是不对的,因为这不是凯撒当管的范围。所以,我们今天所有的不服从,都是因为有超出的地方,但是你说这不是跟我们说的顺从执政当权者有矛盾了吗?我也是稍微介绍一点,其实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前辈有不服从的,谁不服从啊?彼得和约翰,他们就没有服从啊。正是权力对他们说了,你们别出去,别说这个事啊。他说得很清楚。彼得和约翰很清楚我们说的授权等级,他们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这里说得很清楚,你只是人,人的权力不会大过神,神授权你不是管理这事的,所以我得服从神。我们今天也是这样,在这个方面,应该说在信仰上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我们现在想说,退一万步说,即使在世间来看,这里也应该是合宪还是合法的问题,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都是在宪法的权力之下,要履行一个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从世俗方面来说,以前的制度中有巨大的不符合社会现实、和今天现实生活中的发展不吻合的地方。过去滞后的法规没有保障这个权力,于是才形成这个问题。

我们今天也是在培育一种新的文化观念。这里头很有意思,我也听到有人在讲,这个没规定你怎么敢做呢?在派出所有人这样说。这个实际上是违背法律精神的。法律怎么能规定世间所有的事呢?他没规定我什么时候上厕所,我什么时候上?法律又没规定,你怎么敢上厕所?宪法给了我们这样一些自由,这些自由是无须法律规定的,我吃饭是我的权力,我呼吸空气,我什么时候上厕所,是我的自由,这才是宪法规定的我人身的基本自由。你有什么限制?没有限制。我听说你们中间有很多律师。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是可以做的。就这么简单,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我认为这是符合圣经原则的。圣经原则说,人的智慧规定不了所有的事,因为是人。不管是多聪明的、多有能力的执政当权者,你绝对不可能将世间的事务事无巨细,全部拟好,不可能的。因为你是人,你不是上帝。于是上帝就将人自己能够做的事情赋予了每个人,这是每个人的自由。

我们昨天讲过,基督教的敬拜是由那些外在的,有象征性的、礼仪性的东西来表达的。“分别为圣”的场地是一个正常的敬拜、正常的基督教信仰的表达形式。这个问题对道教不重要,对佛教也不重要,因为它们根本没有这种分别为圣的形式,但对我们重要。因为这是一个信仰长期存在,不被中国文化所吞并、所同化的基本保证。所以我们来是要保证我们的信仰在这个社会中能够长久地生存。

好,我觉得这是两方面的事,一方面很清楚的,我们是为了信仰,表达信仰。但是因为我们是“道成肉身”的,就产生了后面的问题,我们是因为外形,所有的灵都是为了支配外形的,当你的灵不能支配外形,那就不是灵,那就成了一个肉身了。所以,当你在支配这个肉身的时候,就会产生跟外部有形世界的这种关系,所以,当我们在改变这个东西时,本身并没有什么更多的意义,当我们做的时候,就附带地将很多副效益,就是在这个社会神所设的结构慢慢在这个世间实现了。这是我昨天也谈到的问题。我们在这个话题上稍微停一下,就进入下一个话题,我们是有可能,不是有可能,是应当和现行的执行当权者合作的,是可以合作的。我们要顺服,当顺服的部分,我们是要顺服的,但只限在当顺服的部分。

过去我去讲道的很多教会,现在都是在写字楼聚会,大概都有二三百人,这就是个进步啊,但是进步是不是因为执政当权者出于他们突然的良心发现,说:“哎哟,他们那么不自由,咱们多给他们点自由吧。”肯定不是,这是社会生活中自然发展的规律。由人的生命活出来的,如果没有家庭教会长久这么活着…昨天我一直在想,赞美诗里唱:脚踏之地属于你。你不踏上去,你想让上帝给你空降下来,永远没有。我们自己被差到世界上来,要扩展神的国度,我们都得踏在这儿,教会就得道成肉身,用实体踏在这儿。不要等其他人做好了你们再走进去,永远没这事。永远是祭司伸脚,约旦河的水才开,永远是你踏在那儿,才成为天国在你那部分的伸展。实际上,从那时到现在,也是由于家庭教会一步一步,不断地活出来,这个活出来是秉承着上帝的旨意,不是我们自己要活的,就这么自自然然地,在生命的拓展中,在主的施恩中,那么拓展出来了,所以,必须得承认,不承认是不行的。

当然我知道,你们教会今天也出了一些事情。但这件事上呢,我觉得也有一些仍然可以战胜的地方。我觉得有一点想和大家分享。当然我不是治委会,我也不知道治委会是什么想法,我只是按照信心原则来说我们面对的。

我知道这个时候,除了爱心上的挑战以外,我们信心也会受到挑战,我们会出现很多的疑惑,很多的议论,我们作为人来说很正常,这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是神设立的教会,他就有教会的结构和秩序,就有教会通过这个结构的带领,我们就会顺服。你看连执政当权者我们都顺服嘛!我们老强调对世上执政当权者的顺服,倒没有强调对教会属灵权柄的顺服。这是一样的,要有信心。信心就是说,有些情况可能不是我们所有人都能看得清的。我知道守望是一个很民主的教会,但是记住啊,民主并不是教会的至上原则,教会可以实行民主,但最终的原则一定不是民主,如果民主了,人民就是上帝了,但显然不是。如果人人都是罪人的话,他们加起来是不是就变好了呢?我想讲的是我以前的一个例证。那时我在一个宗派服侍,被请到一个传道人的聚会去分享一些事情。去那个会议的时候,有人来接我,他们有意安排了一个当地的神学生。为什么说有意,因为接我的这个人他正好去我那个宗派在当地的一个教会聚会。这个人是一个东北的弟兄,然后他也带了一个他的朋友,也是一个东北的弟兄,但是另一个教会的成员。他们来了以后就给我讲,问我是什么宗派的。就讲了一些他们教会的事,其实我也大概知道一点教会的事情。他们是讲他们不理解他们教会的事情。我稍微讲讲他们的情况。他们教会当时没有牧师,牧师去了加州。所以他们就想找牧师,因为他们牧师都走了。这时候就来了一些应聘的,应聘的这个从香港来的主任牧师,他们特别地不喜欢,他是这个宗派介绍的。另外的一个,是他们自己介绍的,是个英国牧师,华人,但是说英文,他们也很喜欢。但是结局是,他们不喜欢的这位主任牧师通过了,那位他们喜欢的英国牧师没有通过,而且没说原因。所以他们愤怒得不行,然后就很激动地跟我讲,为什么不给解释,这个事为什么不能解释呢?很愤怒,可能美国的教会比我们还要民主。他们讲,那天我们去的那个宗派的区监督,就是圣经里说的监督,和我们的那位华人教会的总干事去了,他们在那间教会就像挨批斗一样。我想你们守望可能还不敢做这事。那天接我的这两个人呢,他们有一点疑惑就是,他们当时为什么不解释?为什么我们喜欢的这个,你们就是不要?他们到底还是不解释。不理解啊,你有什么可保密的。我听了就给他们解释说,第一个呢,我知道你们是够厉害的,因为这个总干事也是我的朋友,依我所知,你们区监督和总干事两人都被你们给批斗得犯心脏病了。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原因,你要问我我也不知道。但第二我要告诉你,以我作为一个牧者,我所经历的事情,我能想到很多东西,比如说我作为一个牧者,我能想到说,他一定有他的原因不告诉你。比如很简单嘛,如果我告诉你了,你们教会三百多人,整个北美的华人教会就那么点,在一个星期之内,他现在所服侍的教会全知道了。很简单的,作为牧者,我们在这个位置呆着,我们经历过的例子太多了。有的时候,神为什么会把那些属灵带领人放在那个位置,记住啊,不是因为我们服从他,是因为神有心意把他放在那个位置上,自然在那个位置上神对他有启示。那他做错了怎么办?如果他做错了,神会让他负责。

其实,任何一次教会分手的时候,都不会愉快。没有愉快的,除非是拆建。真是这样的,我们都是众人成为一体的,谁的身体撕裂了会是愉快的呢?没人愉快。但是我们也是凭着神的恩典,在这个时刻,我们要永远持守神的爱,永远持守对神所委派的基督身体的信心。会过去的,我相信都会过去,过两年一看,哟!是神的美意在其中,我们不知道。

我讲一点我的见证,我是怎么开始有信心呢?多年前我跟我太太去耶鲁大学植堂。同去的时候大概想得很清楚了,我们俩都够棒的。我太太是全国律协的笔杆子,又有服侍能力,又有口才,都棒得不得了。可是我们一开始没意识到,我们开始的时候,因为一个特殊的场地的缘故,就选到另外一个高速公路开车得十分钟的城市聚会。聚会的地方当时是我们一个宗派所评估的地方。白人以为他们是非常爱去,又免费,距离其他人住的地方也不太远,而且那边有七八家的弟兄姐妹,愿意在那里开始。所以我们因为这些原因就去了。但去了几个月以后就发现不对,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原来在耶鲁带领的那些慕道友,都没过来。别看这十分钟的路对基督徒来讲不算什么,但是对慕道友来讲,是很大的挑战。那时候不像现在,现在的学生来上学就买车;那时候根本就没有学生买车这种事。我不讲中间的这个过程,结果就是我们听到了神的呼召,要回到这个城市,回到耶鲁大学重新建立教会。这样那些人就不干了,因为这边舒舒服服的,是在中产阶级的居住区,是比你们华杰大厦还要美的地方,又有白人弟兄姐妹给我们准备这么好的东西,所有他们就不回来。我们就祷告了大概六个月,之后,我们的区会的监督就跟我们讲说,你们真的领受了?我们说,我们真的领受了,是神告诉我们的。他说你甭管了,也不用再讨论,永远讨论不完,因为他们愿意在这边呆着,你们就走好了。我们两个人就带了愿意跟我们走的,我记得是十一个人,跟我们去了,离开了教会。

一开始我们说,既是神的异象,我们当时把命也豁上了,两手空空什么也没带,把东西都留下了。但回来开始后,没人来!甚至我们以前的慕道友都没来,人还在减少,最后只有两家没走。你不知道这时牧者的心肠,这个地方是聚集失丧的灵魂的,你每个主日在那里看着,人过去,没有一个人进来,你什么心情?心急如焚,简直不得了。有个人(后来成为我们教会的长老)那个时候正好到耶鲁来,因为他们当地的牧师介绍说我在那儿(我虽然不是一个称职的牧师,倒还是一个称职讲员,和外人打交道比较多),他就来了。那天聚会,他就坐在第一排。一个教堂,大概能容150到200人左右的样子。快聚会了,我就看他一直往后看,我说,你还等人吗?他说不是,不是。咱们教会的人呢?我说,这就是咱们教会的人。我们都在这儿了。很多人,倒不是没人来,是没有人来第二回。

那个时候,我们也碰到很多外在的压力,人说,这哪儿是建教会啊,这整个是逗小孩子玩呢,都是学生嘛。我们也怀疑了,真是神的呼召吗?如果是出于神的呼召为什么不来人?我记得很清楚,总干事有一天过来说,我们那个时候最大的疑问就是,这个地方还能建教会吗?或者神是要用我们吗?这是我们最大的疑问。是我们听到神的声音吗?还是我们自己想的?总干事过来时,我们就专门请教了说,你看这个地方还行吗?他没说话,就上去讲道了,他讲完道后,我们那时候就几个人,等着他下来,然后让他说两句。当时我没敢走过去。他们说,总干事在那儿哭呢,你瞧这教会还有什么希望,总干事都在那儿哭了。总干事也在担心了,他是非常有经验的。在弟兄姊妹走了以后,他就开始给我们说实话。我们问他,还能撑下去吗?他说,我看形势不好;我们有一说一,是不好。但是他说,你们也不要太着急。第一个,当时加州一个很大的教会请我去,我刚上神学院时就已经把我定好了。他说,那个教会还可以去做牧师,你们这儿干不了,可以去那儿;这儿不要也没关系,有的是教会。但是(后面有一个但字,学法律的都明白),我觉得还是应当在这里持守着,坚持着。为什么呢?他就给我们讲了一个见证。他说在很多年以前,我来耶鲁学院的时候,我们有五个人的香港同工,争取去神学院读书。读书的时候,第一个人毕业了,毕业后他就要在别的地方开辟教会。他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先去看那个地方的黄页(电话本)。看的时候,就把中文姓氏都找出来,挨家去敲,一家一家敲啊。说我们要在这儿开始一个教会;感恩节那天,我们要请你吃饭,一定要来啊。好,不少人都说愿意来,愿意来。这么多人,他算了一下,大概五百人,就准备了五百人的饭。然后他们那天五个人一块去了。从下午四点开始,就在门口站着等着。他们算着说,就算有一半的人不来,也有二百多人吧。从四点钟等到晚上十点钟,来多少人?一个没有。他也没讲后来发生的过程。如果他真卷铺盖卷回家了,这个教会就真没有了。然后这个总干事就问我说,你猜这个教会现在有多少人?现在有将近四百人。就是一个人没有的地方,现在有四百人!在石头里、在沙漠里开的江河,为什么呢?就因为他没走,他知道这是神的应许。他说那个脚踏之地,异象不是空的。异象就是按你的生命,在肉眼没看见的时候,但因为在灵里已经看见,就把命摆在那儿,就这么简单。

噢,原来是这样,当然听别人的见证,都兴奋着呢。得把你的命放那儿才行,因为在你的命放那儿之前,永远不会理解他们经过的是什么。所以,我们俩就开始祷告,祷告时也反省了我们,比如说,我们是真的两手空空吗?估计还带着我们自己的骄傲,带着我们的所谓的口才,带着我们所谓的理性,带着我们所谓的区会名义。如果是这样,那怎么办?我们说,我们要把一切放在神手里,如果是神的异象,我们就放弃一切自己的东西,将生命完全献给主。这之后我们又去了纽约的中国城,订了一个很大的钢架牌子,上面写着“新港华人布道会”,以及我个人的电话。就是在复活节那天,我们六个大人,一个小孩子,挖了一个深坑,就把那块牌子埋下了。当时整个州的人都在看着我们,看从中国大陆来的两位,在这边能不能建立教会,都在嘲笑我们呢。那时,如果我们别的都可以放弃,还有面子不容易放下。如果我们偷偷溜走了还可以。但是你牌子立那儿了,你能背着牌子跑吗?神真是奇妙的,从那个复活节开始,跟着的那个星期,来人了,最重要的是,来的人就不走了。你的异象不是空的,你的异象,你的身体,你的全部生命,愿不愿意放到神的全部异象之下?这是我们今天所要面对的。

(本文根据刘同苏牧师2011年5月31日在守望教会祷告会上的分享录音整理而成,有个别删节)

2011年冬季号卷首语

“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徒11:26)基督的门徒开始被人称为基督徒,并以这个身份进入到人类社会的公共领域这样一个重大事件,似乎都包含在这一句简单的陈述句中了。其实从上下文来看,还是可以看出这个事件发生时表现的几个特点。首先,这里不是指某个门徒或教会的带领者,而是一个群体被称为基督徒。一个群体被从众多的族群中分别出来,从而使这个身份成为一个群体身份。这或许与这个群体的规模有关,因为上文中有两处说到信而归主的人有很多(徒11:21,24)。但不管人数多少,重要的是这个群体出现在城市的公共领域。其次,这样一个由外邦人及犹太人等多个族群的人构成的群体,之所以能被作为一个群体从众多自然族群中分别出来,人数的多少以及他们提供了多少社会服务都不是主要因素,而在于这个群体所表现出的一个基本特质:归服耶稣为主。其实这正是来到他们中间的传道人所传讲的信息(徒11:20),也是他们所领受和表现出来的(徒11:24)。他们因此被人称为基督徒,即追随基督的门徒。第三,这个群体被同时代非信徒群体称为基督徒,这名称并不是对这个群体的肯定或褒扬,而是作为一个绰号,表达出亲昵、取笑、轻视等多方面的情感,也反映出基督徒作为一个群体身份最初出现在社会公共视野中的时候所带来的价值认同上的冲突。

中国家庭教会虽然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就已经出现并扎根在中国社会,并且,我们许多信仰的前辈作为个人也用生命为自己所持守的信仰作出了美好的见证,但家庭教会进入到中国社会公共领域中,不仅需要个人的见证,也需要教会群体的见证。不管我们是否主动,这个教会群体迟早要用其更为原本的基督徒的身份,取代半个多世纪以来被公共领域所赋与的“洋教”或“爱国宗教团体”的身份特征。不是这个群体不爱国,而是标识这个群体身份的基本特征首先是:追随基督的门徒。这见证不主要是这个群体的规模问题,比如家庭教会的实际人数有多少,或者某一个教会聚会的规模有多大,而取决于这个群体中有多少人能够亮出自己基督门徒的身份,以及愿意为所亮出的身份付出多大的代价。

今天对于一间家庭教会来说,愿意亮出自己的身份,并且按照圣灵对教会的引导去行,在是否归服耶稣为主方面,会遇到比个人更大的挑战。不仅因为世俗所要求效忠的偶像,同时也要面对体制上种种的难题。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教会要主动挑战谁的权柄,甚至可以因为环境的因素作些调整或妥协,但如果这种妥协大到基督已经不再显明是这个群体的主,那么这个群体就失去了其当有的见证。亮出教会的身份,并以此身份作出判断和选择,不管我们愿意与否,都一定会带来可能让教会付出代价的冲突与张力。正因如此,群体的见证更为重要。

本期的主题原计划是对守望教会户外敬拜事件的反思,但由于事情并未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告一个段落,所以我们也只能将对其有所反思的目标暂时放下,而将之前已经收集到的相关文章仍然作为资料发表在这里,期待为以后的反思做些预备。愿基督在这整个的过程中掌权,并最终成就他自己的美意。

杏花2011年秋季号——守望教会户外敬拜

第一诫所要求的唯独尊耶和华为神,不主要地体现在个人在内室独自与自己的神相处的时候,而是体现在现实的选择中。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个人或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被纳入到我们对事件的判断中来,当我们下意识地把当下时局中可能带来的结果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时,这一诫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试验。特别是在教会成长过程中,当她以一个日益有组织和模式的群体出现在这个社会中,不能不与社会其他群体发生某些关系时,是否常常提醒我们自己唯独尊主基督为教会的头,在选择中优先把他的带领放在首位,就是教会在建造进程中所遇到的最大挑战。

卷首语

2011年秋季号卷首语

真理讲台

我们别无选择/天明

户外敬拜

我们是为了信仰:为政教冲突致全国人大的公民请愿书
海外教会和基督徒联合声明:声援北京守望教会
神的物当归给神/金明日
神奇妙的保守/李圣风
认识他是耶和华/双燕
守望自由的天空——评北京“守望教会”再次户外敬拜/刘同苏
为结束60年宗教逼迫发出声音/王怡
不要把专注于信仰的教会政治化——回应《环球时报》社评
附:《环球时报》社评:个别教会要避免让自己政治化
北京守望教会告会众书
北京守望教会就户外敬拜的再次说明
北京守望教会户外敬拜问题解答(一至四)
北京守望教会治委会就几个重要问题与肢体的交通

第一个48小时/李小白
一个平信徒的4·10经历/纪红雨
从4·10到4·11/雅歌
这个特别的复活节
派出所纪事两篇/小雪
48小时的奇异恩典/WY
那在我里面的,比世界更大/LW
爸爸我害怕/Jean
昨日/书拉密
爸爸,起来,带我一同去放羊/午炎

灵性操练

“我自己要极早醒起!”/兴梅 红梅
经历自己的死/孙毅

读书沙龙

撕裂中的边界——读《沉默》/小雪
有一种活着——读《殉道史》/张鹤

文化透视

宗教管理需要法治/张千帆
社团自治的呐喊/曹志
如何面对教产问题/杨凯乐

艺术广角

七日的第一日/书拉密
望台/刘同苏
八月的黑夜/午炎

封三

教会兴起!/Keith Getty 李洪昌 许国永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