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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号——生命的造就与牧养

卷首语

2012年秋季号卷首语

生命造就

基督徒生活的基本要素/陈终道

属灵阅读——自我牧养的另一种方式/游冠辉

敬虔与日常生活/孙毅

灵性操练

爱耶稣还是爱“爱耶稣”?/小雪

灵修何时真属灵?

——反思灵修之定义的一些问题/卡森 文 苏雪菲 译

敬虔生活

我们一同经历神的恩典/清枫小组

在小组中一同成长/甘露1组

这是一个属神的教会——HYK弟兄访谈

读书沙龙

神学家牧会的“悲剧”

——读《复兴神学家爱德华兹》随想一则/新恩

从义务变成乐事/斯蒂文·马克威

《里外更新》书评两则:

走向成熟——丰富和丰富的痛苦/Snow

Better than a Hallelujah sometimes/周小羊

文化透视

认识昂山素季/许宏

珍爱生命,远离堕胎/铁皮娃娃

敬畏上帝才能尊重生命/孙毅

艺术广角

走出迷镜之旅——读《迷镜之旅或女色芳菲》/樊春良

在井边/书拉密

你在那里——致守望教会/苏安垣

勘误

本刊2011年冬季号23页,“当人们看到这个在空中掌权者控制之下的山上之城时”,应当为“当人们看到这个不在空中掌权者控制之下的山上之城时”。

Better than a Hallelujah sometimes——读《里外更新》 文/周小羊

“一个内心的探视,痛苦得几乎让人难以忍受。”这是本书第十三章“藏在下面的好东西”里的一句话。

没错,这也是为什么我花了一个月才写出书评的原因。因为要坚持看完这本书,太痛了,痛得想抠墙。

这本书的特点就两个字:犀利。

9月,我接受了以诺出版公司谭娟姊妹的邀约,原以为在休假的一周之内可以轻松完成这本书的书评。结果,我高估了自己对于探视内心的勇气以及力量。我恳求主和弟兄姐妹体谅以及原谅我的软弱现状。

可以说,这一个月,翻阅从导言“今日基督教错误的盼望”到附着在后面的学习指南,我经历了灰心、惊心、痛心、虐心、舒心的过程。

那些层层掩埋在内心深处、幽幽不见天日的伤害,经过多年的忽视与压抑,变成坚硬的苦毒,越来越烂臭,终于发酵了,破裂了,正疼着呢,忽然撒进来一些蜇人的药水。旧疤新疮加上猛剂,痛得我跳脚加抓墙,其中滋味难用语言来描摹。

这么说吧,我好像武侠小说里被毒掌击伤的侠士。这个镜头我们熟悉得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出来:我发现伤得不轻,得解毒,手里正好有瓶药油,但我需要咬着牙,拿刀把伤口划开,将药油送进去抹上,再把伤口缝上。光想想这滋味,就一身汗了。

然,若要真正归向上帝,非此径不可。

这本书就是药油之一。

它分为四卷,很像一篇议论文的架构:指出问题(第一卷:探视生命的内层),分析问题(第二卷:我们是一班干渴的人;第三卷:为自己凿出破裂的池子),解决问题(第四卷:由里而外的改变)。就是这么一目了然。

这本书写给四类人,而我正是其中之一:靠着恳切地祷告、坚持查经聚会却发现自己生命没有什么起色的、有些绝望麻木的人。

我尽了力量,却无法达到期望的结果,内心的压力多于喜乐,用《罗马书》的一句“我真是苦啊”足以概括。而这样的挣扎,通常被告知为“你求的并不是上帝想要给你的”,或者被建议“光求自己的很狭隘、没什么力量,多为他人代求、多参与服事就会好”。

这样的结果是,行为与内心两张皮,最终崩溃。我怀着一颗恐惧战兢的心,在行为上拼命逼迫自己按圣经所悦,但内心却极其压抑与疲惫,结果“好行为”支撑不了多长时间,便如泥土垒砌的墙,轰然倒塌,被罪所胜。

这时带来的,不仅是内心的重挫无力,还有深深的痛苦内疚,自然,伴随着对神的全能永威、神的应许的质疑。
信了主,却活不出基督的能力。我常常感到内心与行为两张皮,内心乏力,还要逼迫自己去做好见证。我不是发自内心去亲近神,而是被迫去亲近神。

我也看到信仰纯正的人,却觉得他(她)冰冷没有温度,有气有息,却无血无肉,似乎不像个活人,更像是杜莎夫人蜡像馆里的一尊尊蜡像,无法有想要亲近之的活泼奔涌的生命力。我还看到“看上去很美好很属灵”的基督徒,却有一种虚假、不真实、不安全之感(原谅我对此的论断,但这是我真实的感受)。

本书对这些境况都有细致的剖析与梳理归纳。

它提醒我们:我们无法不理会自己内心的真实要求与痛楚,而硬逼着自己去活出更新的生命。不探视内心、坦白内心的真实诉求、欲望以及失望和痛楚,就无法查纠自己因要满足欲望、避免伤害所建立的自卫模式。而源于自己的自卫模式,正是罪藏污纳垢与寄生之处,也是隔绝了生命真实经历上帝触摸与医治的致命隔膜。

这是本书特别提及的两点极尖锐、极深刻的校正观点之一。

这两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其一,耶稣所应许的,是满足我们哪些渴求?看起来他不是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有求必应。

耶稣所应许满足“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的,是核心渴求。我们都渴望物质的安逸舒适、与人亲密的关系,本书指出,这只是“人生三求”之表层渴求与基本渴求,而最核心的渴求乃是与上帝相交才能享受的喜乐。很多时候,我们把涉及人际关系的基本渴求,比如拥有美满的家庭、被人尊重等,当成核心渴求。

其二,我们必须像侦探不放过案发现场的任何一条线索一样,检查甚至求圣灵察鉴我们内心的罪。这坚硬的罪,犹如埋在海平面之下的冰山之底,又阴黑又冰寒,难以被触摸;这狡猾的罪,又如不易被清理的管道弯曲旮旯之处,藏污纳垢而难被发现。

我们通常将罪局限在外在行为与内心挣扎层面,却很少探视到“倔强的要求”层面。

拨开内心的需求以及所受的创伤,我们细查之后才发现,其实这些挣扎包裹之下,隐藏着“倔强的要求”。当人遭遇苦难,尤其是长期苦难时,一个最大的试探,就是由渴慕得着解脱渐渐变成命令上帝立时给予解脱。

苦难越大,试探越大,很有可能会将生命引向错误的方向:我们自己建立一套自卫模式,免遭痛苦或减轻痛苦,或攻击、防备别人,保持距离不让其靠近;或一团和气、避免张力存在;或绞尽脑汁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方式获得欲求、避免伤害,等等。“每一种心灵交战的背后,都是失望和自卫的心理”。

单单停留在用祷告和圣经原则处理环境上的困难,或默想上帝的安慰来减轻内心的痛楚,或努力拒绝试探以停止行为上的罪行,内心还是难以被更新。

我们只能放弃心中倔强的要求,放弃在今世要求有天堂的完美和自我防卫的策略,才能转向神,得医治。这也是本书第十二章末卷所劝:“我们当有这样的认识,在这世界里,男子已失去了本来的气概,而女子则备受伤害。当我们正视这个堕落世界的可怜光景时,惟有在基督里的永恒盼望,才能保守我们不至变成疯子或走上自毁之途。”

本书还提到一个平日里容易让我们混淆的地方:当基督徒因欲望不能实现或遭受苦难而失望时,不必在这个时候假装喜乐或者强迫自己不悲哀,只因害怕“不像基督徒的样子”。

主说:“与喜乐的人同喜乐,与哀哭的人同哀哭。”他赐给我们的眼泪,是何等珍贵,他珍惜疼爱我们的每一滴泪。他拿出珍贵的皮囊,将我们每一颗眼泪收纳入内。

他许我们对堕落今世有失望、悲伤、愤怒的情绪。我们没有必要采取压抑悲伤的态度,闭口不谈失望,装作属灵的模样;或采取逃避转移的态度,拼命默想经文安慰自己,努力工作,努力服事以冲淡这心中的悲凉与凄苦。

正如那首歌“Better than a Hallelujah”所吟唱的那样:“残缺的心发出的真实哭喊,有时胜过一句‘哈利路亚’。”

一场嚎哭,胜过假装坚强。但他却要求我们将发泄和释放的渠道转向他自己以及他为我们设立的管道,转向我们的属灵长辈以及安全的关系网。他允许我们悲伤,但却期望我们清理因这悲伤不满产生的自卫行为。

然而,书中所提的生命内在改变的关键的一点“放下防备、拥抱深交”,也指出每个基督徒都需要有一个安全和成熟的弟兄姐妹支持网。

这正是目前的环境所欠缺的。我们可以向神倾心吐意,但能让我们打开心扉不设防的在世之人,恐怕难超五指。
属灵长辈的奇缺与安全网络的亏露,无法让一个挣扎恐惧的生命有被兜住的安全感。这是本书未提及之处,犹如给了些药油,却没告诉该如何辨别与寻找懂得配药方之人。

主说,得拣选的人少,天国之门是窄门。大多数人,会像金匠淘金后从网里筛除的泥沙。无论如何,本书对不糊里糊涂过此生的真正探求者而言,是一针犀利的清醒剂。

你在那里——致守望教会 文/苏安垣

窒息在雨夜里,
忍耐的舌头折弯强弓,
你以虹的缤纷宣告:
你在那里。

行进在荒芜中,
悲悯的眼目仰望低垂的星空,
你以烧着的火把经过祭肉,
原来你在那里。

余温在灰烬里,
青橄榄青涩的苦烛明并接入属灵的天空,
你以脚踏定地的高处,
原来你在那里。

烈焰闭塞在骨中,
亲吻炭火的唇承接清晨的甘露,
你以利乏音枝头的沙沙声证明:
你就在那里。

从此我也在那里

 

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的首领就把杖交给他,按着支派,每首领一根,共有十二根。亚伦的杖也在其中。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柜的帐幕内, 在耶和华面前。第二天,摩西进法柜的帐幕去。谁知,利未族亚伦的 杖已经发了芽,生了花苞,开了花,结了熟杏。 民 17:6-8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

在井边 文/书拉密

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
——约翰福音4章13—14节

苏茉的故事

如果时光能倒流,重新回到风华正茂的22岁,我还愿意遇到凡克吗?这是苏茉晚上睡不着觉反复思考的问题。
最终错过凡克,苏茉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像自己以为的那么懊悔,尤其当她知道,凡克还是活得那么“凛冽”。

是的,凛冽。

一个形容北方冬天的词。其含义就像如今用起来比较时髦的“酷”。

她记得那个夏末,她最后一次去看凡克。去之前,她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她一直以为,她对凡克足够眷恋和热爱了,他那双总是带着点儿惊奇的细长的眼睛,那张总是洋溢着明亮欢喜的脸,都让她心生爱意。似乎,凡克从来没阴郁过。在苏茉的记忆中,凡克永远是阳光灿烂的。她一直以为,她是爱凡克的,爱他的透明和阳光。她喜欢听凡克抱着吉他或者手风琴,为她唱那些清新明朗的歌,她因为爱凡克也喜欢那些歌。

但凡克坚持要在那个实习的乡镇中学再待上一年,她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凡克恳求她来理解,他认为理解他的选择并不难。真的,他就是想,音乐是多么美好的东西,那些乡里的孩子从来没见过吉他和手风琴,他想用一年的时间帮助那儿的教师和学生建立起音乐教室。不过就是一年,一年之后,他一定回城里了,他怎么会抛下苏茉呢?不可能的。真的,你要理解,我不是想表现,我就是想,我有可能一生都不会在这儿生活和工作,但拿出我一生中的一年帮他们做些事,可能会影响那些孩子一生,我觉得还是很值得的。你不这么觉得吗?

苏茉当然不这么觉得。

一年,意味着比别人晚在城里待一年,即使按照师大的许诺,为这批志愿留在农村支教的老师保留城市户口,那等他回到城里再找机会,好地方也早被别人抢占了。只有那些想出名想疯了的人,才会冒这个险。苏茉从来淡泊名利,这样的机会,她愿意早早让给别人,但凡克又何必呢?!在学校时,他从来不是学生会干部、优秀党员什么的,那些荣誉从来落不到他头上,他也从来没去争。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弹琴、听唱片、写阅读札记。其实最适合他走的路就是继续考研,然后留在师大当老师。那些当初打破了头想得着一顶又一顶光荣头衔的人,到了支教的关口,一个个都原形毕露,支支吾吾地不肯上前,一向无声无息的凡克此时却非要下乡锻炼不可,这样的举动,听着特别疯狂特别凛冽特别⋯⋯让她不愉快不甘心。

苏茉坐上长途客车,一路奔波,走了三个多小时,才到达那个枯燥乏味的乡镇中学。凡克看见她,仍然是一脸的惊奇和欢喜。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先前特别让苏茉动心,现在却让她陡生烦恼——他就会瞪着一双眼睛,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有趣,可头脑怎么这么简单呢?她赌气地问他究竟想明白了没有,是不是还坚持要再待一年。凡克不回答这事,倒是兴高采烈地从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夹子,一页一页地展示他为她搜集到的植物标本。那些美丽的名字随着单薄的叶片一起散发出淡雅的香气,那是她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草叶、花瓣。千鸟兰、点地梅、宽叶香蒲、侧金盏花、伞形梅笠草、珊瑚兰、火烧兰、金雀锦鸡儿⋯⋯苏茉用手指触摸了两下那些脆弱的叶瓣,皱着眉,半嗔地说:“都到这时候了,竟然还有这心思,真是够浪漫的!”

不过,她还是爱凡克的,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凡克站在客车下面向她挥手送别,在那一刻,苏茉并没有准备与凡克分手的想法,她反倒更疼惜他了,准备着下次再来看他的时候,给他多带几包他最喜欢吃的芝麻小饼,还有他想要的一本吉他指法教程。

但这都是她在登上回途客车回应凡克的挥手时的想法,她根本没想到,等她坐到10排2号的位置上,她的世界已经暗藏着一次重大的改变。这个瞬间带来的结果,是许多年后她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反复检查逝去的青春和失败的私人生活时,才一点一点地追觅出来的。

她坐在散着柴油、烟草和座垫混合气味的车厢里,最后一次向窗外轻轻地挥下手,看见凡克伸出双手,向她点了一下,又握成拳头,交叉双臂,结结实实地按在自己的胸口,向她微笑。苏茉读懂,那是表达“我爱你”的哑语,她灿然一笑,也做了一个同样的手势。

那是多么有力的表达啊,那时她和他多么年轻,阳光好,天蓝,草也正绿,好像有蝴蝶在飞吧,米黄色的羽翼上有眼睛一样的斑纹,在大地和阳光之间深情地舞蹈。

那辆从里到外都油腻腻的长途汽车重重地舒展了一下,就开动了,她看见凡克的白衬衫,慢慢地融进广大的天地间⋯⋯

然后她眼睛湿润地转过头来,闻到了一缕浓重的烟草的味道,是邻座的男人,嘴角挂着一支烟,正若无其事地翻弄着手里的一本杂志,里面铺满了各样的彩色图片。苏茉毫不客气地把飘到面前的烟云挥散开,那个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把烟从嘴边拿下来,仿佛很熟稔地问她:“你男朋友不吸烟?”

苏茉语含不屑地答道:“当然不!”然后气哼哼地坐直身体,准备一旦对方有什么不良反应,她就立时给予他更激烈的回击。谁让她此时心情不好,正想找谁打上一架呢。

没想到那个男人就势把烟掐灭,和她说了一声:“抱歉!”这倒弄得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她想接着说句什么,一时没找到合适的表达,一眼看见那个男人手里的杂志,便问:“好看吗?”

那个男人把杂志递给她说:“还行。”

苏茉接过杂志,翻了翻,是本摄影杂志,有许多人像特写和自然风光。其中有一张图片很吸引她,是一个女孩儿的背影,站在夕阳下,长发和裙摆被风吹起。她看着,脱口说道:“我喜欢这张。”那个男人侧过头来看看图片说:“谢谢!是我拍的。”

苏茉惊讶地抖了一下杂志,不相信地看了对方一眼。那个男人便从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来,递给她,上面写着:“摄影师 丁里”。那正是那张图片的作者名。

苏茉不能否认,丁里比凡克更吸引她,因为⋯⋯丁里更坏一些。

就像那句俗语吧——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凡克的明朗和规矩,非常透明,带有包容性,但有时苏茉会觉得那种包容挺⋯⋯乏味的。

丁里就不一样,他似乎并不透明,可也不是遮遮掩掩的,他身上那种不羁和神秘感,让苏茉如约前往时,竟然就有点儿心动。

再次见到丁里,是在他的摄影工作室。

那个时候,彩色胶卷的使用率还很高,美国的柯达正旺盛地活着,中国的乐凯也一直在低调地挣扎着。

不过,丁里告诉她,最有魅力的影像是黑白的!

他设计了几组在野地和大风中的拍摄方案,特别邀请苏茉做模特来拍摄——他动作自然地捧起苏茉的长发说:“这么好的头发,不拍几张照片摆出去,可惜了!”然后扔给苏茉一只头盔,跨上摩托,一路狂奔。在离市区不远的郊外野地,任凭她摆出各种各样或优雅或豪情的姿势,大拍特拍,谋杀了无数卷菲林,方才收工。

在丁里那间散着刺鼻酸味的暗房,就着暗红色的灯光,苏茉亲眼看见自己在风中的倩影从显影液里慢慢地浮现出来,就像一朵玫瑰在夜色里悄悄绽放。那是苏茉从未见过的最大的照片,有半米宽一米长,能将卧室的墙壁严严地遮住一半。

多年之后,苏茉仍然记得暗房里那缕暧昧黯然的光线、显影液刺鼻的味道和她几乎痉挛的呼吸声。那一次,她没怀孕。事后,她整整紧张了一个月。

不久,她便变得很成熟很周全了,无论口服药还是避孕套都预备得万分齐全,却还是中招了。看着试纸上的那两道红线,她倒吸口凉气。一个电话追到丁里的摄影室,丁里听完她带着哭腔的叙述,声音不耐烦地说:“多大点儿事,打个车去医院做了就完了。”

苏茉本来准备抱着电话放声大哭一场的,觉得自己预备得那么齐全、那么小心还是失败了,特别沮丧,很希望听丁里安慰两句,然后就可以顺势谈谈领证结婚的事。这事儿丁里可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总没个准儿。如今听见丁里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苏茉觉得从里到外不是一般地冷,冷到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掉下来。

她果然打了个车,不过没去医院,而是直奔摄影室。

丁里不在。

负责前台接待的小美告诉她丁老师带女模特儿去拍外景了。

再打电话,丁里那边响了一声,然后就关机了。

然后,一连几个星期,根本找不到丁里的影子。摄影室开始由两个摄影助理打理,所有人对丁里的行踪都一问三不知。

剩下的,就是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那些烂情节:原来丁里已经结婚了,发妻在老家,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

苏茉再次跑到摄影室时,手里拎了一把锤子,是借小区门口修鞋铺的。

这场从长途汽车开始的爱情故事以满地的碎玻璃、碎镜子和一支碎成两截的长焦镜头而告终。

那个在暗中努力地萌芽的小生命,也像一块碎片一样,混在血水中流走了。听着金属器械不时彼此相碰,发出冰冷刺耳的声音,苏茉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为她做手术的女大夫满脸不屑,冷冷地说:“有什么好哭的,下次贪玩的时候注意点儿!别隔三岔五地总来,这种手术做多了,以后想要孩子可没那么容易!”

苏茉走出医院,看着满大街的人,感觉特别孤独。正巧路边有趟车,她想也没想,就上去了。打票的时候,才懵懂地看见上面写着去芳草公园。那是从前她和凡克经常去的地方。

不是周末,园子里的人不多。她找到和凡克常坐的那条长椅。日久无人维护,椅子上的绿漆已经斑驳不堪,纷乱的树枝遮了少半个椅子,下面汪着一滩昨夜的雨水。

苏茉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那样,拖沓着脚步,佝偻着身子,疲惫地靠在长椅上,后背刚刚触到椅背,她突然放声大哭,声音之大之突然,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但她仍然纵着性子,不肯停止。她想起那一次,因为考英语六级差三分没过,她也是坐在这条长椅上,放声大哭,凡克坐在身边陪着⋯⋯

自从决定离开凡克,苏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时换了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她不是怕凡克找她,她是怕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对凡克那双黑亮亮的眼睛。有些人的眼睛太纯净了,会让人无法直视。

她对丁里倒是没多少恨意,她认为从头到尾,这件事是她自作自受。这个时候,她觉得因果报应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不过,即使真理总是让人难堪,日子都得过下去。而且,因为有过一些经历后,她似乎一下子豁然了许多。

参加一个前同事的婚礼时,她认识了于一树。参加婚礼么,总是需要打扮得漂亮些,她特意跑到楼下发屋盘了个时兴的发式,穿了一条淡紫色洒白花的连衣裙,看似随意地打了一条深紫色的亮缎腰带,潇潇洒洒地就去了。本以为会见到不少公司的熟人,没想到,那位前同事只通知了她自己,她只好落寞地坐在一堆陌生人当中,面对一桌枯燥的喜糖和面孔,尴尬地等新娘子出来。

她不知道于一树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只记得她去洗手间补妆再回来,发现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戴眼镜的男士。眼镜男看见她盯着那个座位犹疑的神情并伸手去拿桌子上的一个纸袋,立时明白自己占了人家的位置,急忙站起来道歉。然后,似乎就有服务员过来,在旁边又加了一把椅子。

等到婚礼结束的时候,苏茉已经和于一树非常熟悉了。知道他在某建筑设计院做设计师,和她的母亲是老乡,那个叫延原的小镇,她小的时候曾在那儿生活了五年。他们一起回忆着某些街道,街道上某个卖小吃的摊子,一个卖水果的老人的吆喝声,一个可以看露天电影的小学操场⋯⋯

苏茉本来没打算这么快就重新进入一场恋爱,她以为自己已经伤痕累累了呢,但好像还好,还比较健壮,至少,这个叫于一树的家伙,只用一碗回忆中的米酒汤圆就把她给俘虏了。她后来想起这段故事,特别不理解自己,她原本以为自己不是一个轻易动心、对爱情非常执着的人,却发现,根本不是那样。她在任何环境里,似乎都得有个男人在身边,好像这样才算安心。

所以,当于一树赴西北做建设,有五个月没在她身边时,她很自然地,在网上认识了安其阳。

安其阳的网名叫“八大恶人”,她简称他为“八恶”,就像叫八荣八耻似的。他们在某一聊天网站上认识,彼此聊得很投机,然后分别注册,在一个叫“甜蜜巢”的网络社区组建了一个虚拟家庭。没多久,他们就在网上彼此称对方为老公老婆了,好像真夫妻似的。那段日子,苏茉自己都知道有点儿疯过头了,一边和于一树通着电话,一边在网上找八恶,看他在虚拟家庭里给她留了什么话或者送了什么礼物,如果有一天没看见八恶留言,她就像丢了魂儿一样,心里没着没落的。问题是,她只在网上看到过他的几张照片,通过两回电话。单看照片呢,人长得还蛮帅的,虽然眼睛不太大——如今小眼睛男人比较走俏——但还是很精神的;听声音呢,是标准的普通话,磁实浑厚,听着就有修养,就让人踏实。不像于一树,声音软绵绵的,透着一股子不爽朗的小气。

似乎,没见过面的总比那见过面的更让她牵挂不已。

快七夕的时候,八恶给她留言,想见一面,一起过过中国的情人节。她竟然就忙不迭地答应了。

那天晚上,她和八恶一样,都心虚地撤了手机电池,不希望被任何人找到。这任何人就包括于一树和八恶的老婆。
不过事后,她对八恶的兴趣突然就消失了,消失之快,令她自己也万分不解。她再也不想和八恶在网上联系了,对他们费尽心机建的那个虚构家庭也毫无兴趣,她把与八恶交往的所有记录都删除了。

在于一树回来之前,她告诉他自己要去丽江一趟。然后就把手机号换掉了。

她也果真是要去丽江,准备在那儿住上半个月,把年假和大小假期一起休够再回来。

站在机场排队办登机手续的时候,她认识了查德。

算起来,查德比苏茉整整大了22岁。

那天办登机卡时,工作人员告诉苏茉,她携带的行李超重,需要另付费。她去包里找钱,才发现,装着各类银行卡的钱包竟然不翼而飞!恍惚间,她想起,临出门时,她把钱包放在了梳妆台上,准备和一套首饰放在一起,结果首饰忘拿了,钱包也忘拿了。

回去取肯定来不及,幸好钥匙链上还挂着一只微型银行卡,里面的存款还够她在丽江玩几天的。但此刻,她手边只有一点儿零钱,根本不够付超重费。她正为难着,站在黄线后面等待的查德向前迈了一步,替她交上了超重费用。
自然,在飞机上他们坐在了一起。

当然,在丽江他们也住在了一起。

对苏茉来说,这都是非常自然非常当然的事。

难道有一个人愿意保护自己、帮助自己、喜欢自己是错误吗?

难道愿意被人保护、被人帮助、被人喜欢是错误吗?

苏茉以一种30岁女人才会有的淡定,坦然地接受了查德⋯⋯和他的家庭,还有一间郊外的别墅。

不过,做一个过度成功男人的非正室,虽然一时间房车俱全,也有不那么快乐的时候。何况,在查德的眼里,她只是一个替补而已,她这样的备胎,是随时都可能遭遇更换的。反正车房也都是查德的名字,落到她手里的,不过是几沓钞票而已。

那天晚上,她坐在那所豪华小区的丁香树下,特别想哭,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总之就是心里不痛快,觉得做什么都那么没意思。别墅里的空气太憋闷了,不知是不是近来天气过于潮热导致的,她在房间里实在待不下去,穿着一套家居服就出来了。

树影婆娑的地方,对面别墅的邻居虹姐牵着那条名叫HOPE的可卡犬在散步。虹姐看见她一个人坐在树荫里,就凑过来和她说了几句什么。前面的话,苏茉没记住多少,倒是记住后面的——明天晚上七点她家有个小型PARTY,特别邀请她也来。据说大概有十二三个人,都是住在小区里的邻居,也有虹姐的同事和朋友。“来吧,别总一个人呆着,大家一起坐坐,说说话!”虹姐临走时,还特意拍拍她的肩膀,让那句邀请更显诚恳。

苏茉本来可以第一个到虹姐家,就在对面,最方便不过了。但她出门前犹豫再三,换了一套又一套衣服,都不满意。最后,她选了一条黑色纱质隐白色内衬的长裙,配了一条水红和水蓝色带渐变波纹的真丝披肩,袅袅婷婷地去赴会了。心想,跳舞的时候,这条鲜亮的真丝披肩会让她显得很动人。

进了门,看见偌大的客厅里,一张长条西餐桌边已经围坐了七八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本黑皮小书,书侧有红色有金色,她惊讶地看到封面上赫然写着“圣经”二字。

苏茉脱口问道:“这是要做什么?”

虹姐把一杯香茶放到她的面前,拍拍她说:“今晚有位传道人过来,带我们一起读圣经。”

苏茉“哦”了一声,心里顿时升起一缕懊丧,感觉似乎来错了地方。不过,已经坐下了,再起来出去也不合适。她在座位上忸怩了片刻,决定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不就是读圣经么,又不是不认字,读读怕什么的。不知道传道人什么样,长得够不够帅?⋯⋯她正胡思乱想着,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递给她一本复印稿,手工制作的封皮上写着“赞美诗集”。她随手翻开一页,最先跳进眼里的歌词是:“我以永远的爱爱你,我以慈爱吸引你,聘你永远归我为妻,永以慈爱诚实待你⋯⋯”她读着,感觉胃里某个地方开始隐隐作痛,好像她听过的那些情歌里没人能这么直截了当地做此承诺,这年头,还有永远的爱吗?她用手按压一下那个隐痛的地方,听见手机在响。

是查德,让她到书房的写字台抽屉里找一张名片,他要某个人的手机号码,要快!

苏茉特别不耐烦查德指挥人做事的那种口气,永远是颐指气使、不容商量的架式,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奴仆,都要时刻准备着被他指使,还得表现得特别乐意。似乎为他服务,本身就是一种荣幸、一种赏赐。

但苏茉不敢不快。

她和虹姐打个招呼,就冲回家,进了书房,在写字台的几个抽屉里一顿乱翻,找遍了三四本厚厚的名片夹,总算找到那个人的名片,再打电话过去,查德回应的口气相当冷淡,说不用了,老蔡已经帮他找到了。老蔡,就是查德的妻子,是明媒正娶的正式夫人,为他养了一对双胞胎的儿女,并在查德早年落魄的时候出资帮助过他。因此,查德到了今天,虽然不时地金屋藏娇,却仍然能够心念旧恩,未弃糟糠之妻。

苏茉把抽屉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地都掀到地上,又在上面踩了几脚,各种颜色的名片散在地板上,仿佛每一张都在嘲笑她——她是如此多余如此无能的人。

她抓着头发,在空荡荡的客厅里走了两个来回,心里烦得恨不得去死。望着一地纸片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决定,还是回虹姐家看看,至少,刚才在那儿坐的几分钟,还是让她感觉很安心的。

还没走到虹姐家门口,她就听见里面传来那句“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她听着,心里有些难过,从来没有人说会以永远的爱来爱她,她也从来没敢和人说过这句话。

永远——应该是最难的事。

她从门廊走进客厅,看见桌边所有的座位都满了,惟有她的座位仍然空着。歌声刚刚停止,每个人都抬起头来向她温和地笑,招呼她,她也尽力地回报以微笑,感觉在微笑的那一瞬间,压在心头的那层隔膜刹时消失了,然后,在一片温暖的笑容中,她竟看见了——凡克!

他坐在她对面的位置上,仍然是那双纯净的眼睛和孩子似的圆脸,只是宽大的额头上有了两道浅浅的皱纹,鬓角略有星星白点。看见她,他也微微地一怔,随后,就笑了,笑得非常开心,那种灿烂和明朗的神情,和多年以前一样。

她有些恍惚,预感到似乎有什么事情就要重新开始了。她继续朝自己的座位走去,坐下,虹姐将那本小小的圣经打开来,指着一处地方告诉她:“今天我们读这章。”她学着周围人的样子,一句一句地念下去,不知为什么,越读心里越紧张。好像凡克的同在让她既欣喜意外又特别不自在。轮到她读了:“妇人说:‘我没有丈夫。’耶稣说:‘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她努力地想读得流畅些,却句句有问题,似乎每个字都在她的眼前晃,每个字都让她胃里的隐痛越发地尖锐。以至于她忍不住要哭出来,好像有什么原来遮盖她的东西突然被揭掉了,露出那些她一直不肯面对的真相,那些她曾引以为傲的东西此刻碎成一地。她想起那个令她惊恐万分的梦——一个人赤身裸体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无处躲藏。

这时,凡克的声音响起来:“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她听见他的声音里洋溢着纯净的喜悦,那是她早已丢失的纯净。这纯净似乎将整个屋子都充满了,在这样透明的纯净和喜悦中,她如坐针毡,呼吸急促,她再次感觉自己进错了地方——她配不上这个地方。

又轮到她读了——“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她结结巴巴地念着,胃里突然涌起一阵激烈的抖动,苏茉不由得用披肩捂住了自己的嘴。她第一次感觉自己如此不堪,第一次真切地明白,从来都不是凡克配不上她,是她根本就配不上凡克,这种无地自容的感觉令她抬不起头来。

她站起身,不顾众人特别是凡克和虹姐的惊诧与疑惑,步履不整地走了出去,她恐怕自己再待下去会爆发出来。
真是太糟糕了,她走在路上对自己说。泪流满面。

站在深夜的浴室里,听着喧哗的水声,她看见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垃圾场中,四处散着腐臭的气息,而她就是那堆最肮脏的垃圾。这是她从不曾有过的感觉。

真是太糟糕了,她简直不知道对自己说些什么好。她如此地憎恶自己,自己的一切,她甚至都不想从镜子里再看见自己。

原来我一直活得这么可耻!
她将水龙头开到最大,水花打到皮肤上疼得要命。若是从前,她一准会受不了,此时,她却希望自己不如就此融化,或者整个世界都跟着一起毁灭,这样她就可以不必再面对一个如此可耻的自己了。

对不起!她闭上眼睛,仰起头,迎着喷薄的水花,她想起那片有阳光青草和蝴蝶的大地,那个22岁的时光⋯⋯她亲手毁坏了多少美好可爱的东西啊,对不起,她对那个22岁的自己说,我没有好好地爱惜你,那么草率那么急不可待地把你给丢了!对不起,她对凡克说,我没有好好地珍惜你,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是这么无情这么放荡⋯⋯

对不起!

她哽咽着,从浴室里出来,手忙脚乱地穿上最爱的那套白色长裙,那是她从未实现过的婚纱梦。真是太糟糕了,她不断地重复着这个词,心里充满了一波一波黑色的浪潮,每一次的涌起都回荡着无比的悔恨,多么失败的一生啊,她无法原谅自己,也不想原谅自己。

对不起!

这场肮脏的游戏总算结束了,她闭上眼睛,听见仿佛水声,一滴一滴地,在床边的地板上汇聚着⋯⋯

(敬请期待下一期中篇小说《在井边》之“虹姐的故事”)

走出迷镜之旅——读《迷镜之旅或女色芳菲》 文/樊春良

文学是心灵的探寻、跋涉、挣扎和战斗的记录,是对灰暗现实笼罩的奋力挣脱,是寻求心与心的真诚交流和碰撞。信仰者的文学作品,还有对万有之上的造物主的渴望和赞美,并传递那好消息。

听到我们教会张鹤姊妹(笔名书拉密)出版了小说《迷镜之旅或女色芳菲》,为她高兴,也引起很大的兴趣,就买来一本。打开之后,就被吸引住了,进入那丰富的文学世界中各种平凡人的内心和现实生活中,经历着历史和现实,感受着生与死,思考着生活的意义。

历史与现实的伤痛

拿到这本书,首先就注视着这本书的书名:《迷镜之旅或女色芳菲》。什么意思呢?“迷镜之旅”,马上想到的就是圣经中的一句话“如今我们仿佛对着镜子观看”,又想起伯格曼的影片《犹在镜中》。再打开书的扉页,看到的是圣经中的一句话:“人一生虚度的日子,就如影儿经过,谁知道什么与他有益呢?谁能告诉他身后在日光之下有什么事情呢?”(传道书6:12)。那么,“女色芳菲”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女性表面上呈现的生活吧。

小说叙述的是女性的生活,或者准确说是女性眼中的生活,由三个叙事组成:一个是“我”的生活,一个是“你”的生活,一个是“她”与“他”的生活。“我”在讲着“我”的生活,平凡而琐碎;有人说着对“你”的印象和回忆,色彩斑斓;“她”在给“他”写信,不断地写着说着各样的人与事,风风雨雨,血色黄昏。“我”说着“你”和“她”,“你”回想起“我”和“你”,“她” 对“他”说着“她”与“他”的往事,说到了“你”,也说到了“我”。现实与历史,交织在一起。生活不就是“你”、“我”、“她/他”在时空中的相遇吗?

“我”是都市中一个平凡的单身女性,报社记者,住在别人的房子里,过着平凡的生活,有一个又恨又爱的知心朋友,我们曾同时看上一个男人,最终她把他抢到手。不过,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也有男朋友,而且不只一个。“我”有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不怕“疼”,被“玻璃”、“钉子”扎上,“我”都没有感觉。生活对“我”还不错,有时让“我”有一些奇遇和小小的惊喜。

“她”叫司语,总是在给一个叫阿弦的人写信,阿弦是个男人。像《红高粱》讲起“我爷爷我奶奶”那样,一开始,司语给阿弦讲起我外/祖母的故事。那一代人的事对我们如今早已成为了遥远的历史。外祖母的故事是一个传统的中国女性的故事,小小的时候就被人买去作了一个瞎子的小媳妇,似乎注定要在一个大家庭中过着伺候人的低下生活,了此一生。外祖母的故事又是一个传奇,有一点儿像《红高粱》,她遇到了“我爷爷”(外祖父),一个侠胆强盗,带着她走了。她一生中唯一爱过的这个人不久就被捉住处死,但她就一直执坳地活下来,活到106岁。母亲的故事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爱情故事,母亲与父亲从小相爱,但母亲没有与父亲结婚,而与丈夫结婚。那是母亲的母亲的命令,而父亲当时却不在村中。丈夫也是真心爱母亲的,但母亲不爱他,心灵与身体抗拒着丈夫。之后,生与死的故事,像一册书页卷起的旧书,像一场老的黑白电影。

“我”父母的故事,已经脱离了传统的爱情悲剧的历史叙事,进入现代那熟悉的叙事中:不知道父母的爱情是否轰轰烈烈,但他们在结婚以后,父亲就有了外遇,还是在母亲怀孕时。之后,带来了家庭破裂,留下深受打击和伤害的母亲,还有受到更大伤害的“我”。父母的爱在心中已经没有了,为了保护自己在世界上活下去,“我”身体自然产生不怕疼的机制,直到有一天。

司语给阿弦写的信,也进入了现代叙事:讲起了姐姐和孩子的故事,姐姐的故事是一个美丽忧伤的梦,孩子的故事却是真真实实的,就像发生在我幼小的生命中的事情,苦难已降临,而我并不知道。

“你”的叙事,和“我”与“他”\“她”构成一个三重奏,相同的主题,只是表现手法不同,更加抽象一些,不太容易把握,也不太容易复述。

历史和现实留给我们许多伤痛。

无聊麻木 苦难深渊

现代都市里的单身生活,无聊、孤寂,于是“我”自然会交男朋友,遇到各种男人。一个是名叫拉兹的中学同学,是“我”无话不谈的老朋友,但没有发展为情人。一个叫KEY的男人,网上认识的,成了情人。一个叫君非的男人,费尽心思,试图勾引“我”。还有一个电话里的朋友,是埙。这个字很难发音(xun),是陶土烧制的一种乐器。这些故事,真的很无聊。而那个埙听起来像古龙武侠小说人物,很神秘,是否会是真实的存在,不重要。他是一个符号,代表着一种期待和意义。

还是司语写给阿弦的信好,一封又一封,故事引人入胜,但是却不知不觉把你往下带,进到生活的苦难深渊。
第五封信开始,司语的身世显露出来,阿弦的身份也显露出来,两个人的故事开始讲给大家听。原来他们是师生关系,阿弦是司语的中学历史老师,司语情窦初开,暗暗地喜欢上了她的老师。那一年,最后一次历史课结束后,作为课代表的司语去到老师的宿舍送作业。她穿上了外祖母给自己精心做的红裙子,来到老师的宿舍。老师告诉她,他下学期就要离开他们,回到自己家乡去了。她想把自己献给老师,但不料老师非常生气,把她撵了出来。于是,她的命运就此改变了。她被退学,受人歧视。于是,她离家出走,去到老师的家乡找他。可是,人生地不熟,到哪里去找呢?为了生计,她进入红尘,成为一个男人的情妇。不曾想,她在这个男人的住处遇到了她的老师,原来她的老师竟是那个男人的儿子!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下,两个人竟然好上了,结果是⋯⋯。不是这样的!司语又写信给他的历史老师说,是啊,我喜欢你,对你萌生了爱和思念,为你写日记,为你写诗。那天,我想去学校给你交作业,却不料遇到另一个男人,我与他相爱了,但后来那个人死了。听说你结了婚又离了婚,有孩子吗?

再往下看,我们突然明白,“我”(司语)不是一个人,“阿弦”也不是一个人。我是个红尘女,阿弦是一个嫖客:谁知道我是怎样一步一步堕落的吗?其中姐妹的辛酸与苦楚又有谁知道?阿弦已经死了,司语在向阿弦述说,你能听得见我说话吗?阿弦是我中学起就一直暗恋我的同学,这么多年他都没告诉我,今晚他的心像开了闸的洪水,冲向我,把我淹没。后来,阿弦又成了一个女人,是啊,许多事情只有女人之间才能更好地相互了解。

司语的故事讲的是这个世界发生的故事,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的故事。这个世界是一个缺乏爱与温暖的世界,许多人从童年起就经受了生活的创伤。在长大的过程中,天生本性中那些善良而美丽的愿望又遭到现实无情的打击。当一个年轻的姑娘在追求爱情的美好愿望破灭之后,家人和周围人没有能保护她,却激起恶念把她推向更坏的境地。而在那红尘之中,我们看到人心中想的都是罪恶,受害者也慢慢地变成了害人者。谁是那最初的肇事者?生活中有许多痛苦和不幸意想不到地降临在我们身上,可有时当我们抱着一种补偿甚至报复的心思去行事时,那么接着来的就可能会是一连串的悲剧,无法控制。当许多悲剧发生的时候,我们甚至无法说出原因究竟在谁,但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迫人的黑暗笼罩周围。从这一个一个故事里,我感受到生活的悲凉和黑暗,无法言说。

让我读得触目惊心的是书中对张志新烈士的描写。张志新在极左路线之下被割喉处死。我们这一代人从中学时都知道她的故事,不知道今天的年轻人中还有多少人知道?书中一开始梦中的“我”就看见了那个喉咙被割断的女人。后来,在司语写给阿旋的信中,她开始一句一句地讲着多年来在梦中出现的这个女人:

你能理解吗?我总是梦见那个女人,在黑暗的牢笼里,孤独地蜷缩。在她因为不肯说谎而受罚时,她所有的尊严和独立,不要说自由,都被打碎了。仿佛一只毫无价值的玻璃杯。你知道,你一定读过那些记录,那些记录在说着他们的残忍,男人的残忍,野兽一般的残忍。

我没有读过那些记录,尽管大概知道这件事,但没能设身处地地体会其中巨大的痛苦和极端的残忍。读到作者借着司语的口对这一事件的描述和感受,我心底受到极大的撞击!那透过女性的心灵感受到的女性最深的恐惧,以及从中体会到对人性恶的最深的恐惧,让人不寒而栗!我第一次体会到当年张志新在狱中所受的虐待是如此极端残暴!一个女人可以为坚持自己的思想坐牢、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但她如何能受得了这身体和心灵上的污辱和摧残?!她疯了!是谁使她遭受这样的侮辱和摧残?又是谁参与了这种暴行?

“司语”是谁?是“司语”,本是掌管思想与语言的女神。但是,这一个女神却被黑暗压制,她说话的权利受到阉割。她失语了! 昨天,她在暴政下失语;今天,她在职称、房子、工资、名誉下失语。还是黑暗的铁屋吗?

不!“司语”不能失语。既然不能在街上大喊,那就在底下找人诉说吧,阿弦是谁?不管他是谁,只要听“我”说话,“我”就和他说,私语细说。“我”要告诉他:我们的世界是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罪恶横行!

还有另一个光明的世界

大文豪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借着小说中人的口说出一句话:“如果没有上帝,一切都是允许的。”如果没有上帝的存在,世界上就只有痛苦、罪虐和暴行,最后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书中描写死亡,比我想象的要多。在司语的信中,几乎每封信都讲到死亡,祖父做强盗而亡,在爱情中父亲意外而身亡,绝症临到年轻的姐姐,“我”在他父亲威逼下杀了腹中我与他的小生命,“我”的King出交通事故意外而死,烟花风尘中的“我”那个可怜的姐妹因无钱治病自杀而死⋯⋯。最奇异就是在第八封信中,“我”在给已在那一个世界的人写信。还有,那更令人震撼的关于张志新的描述。

“我”呢,开始,在梦中见到了那被割喉的女人死去,象征着那样一种致死的黑暗在灵魂深处笼罩着“我”。之后,“我”在现实中就看到了一个自杀的女人,屡次自杀却死不了,成为媒体和街头巷尾的新闻;又想起小时候一个精神病人戏剧化的自杀表演。这些毕竟是别人的事,对“我”没什么影响。甚至外祖母去世,也对“我”没什么影响,那时“我”还小。真真切切的是,“我”母亲去世了,那么意外,在晨练回家的路上,被车撞倒。目睹母亲的遗容,看到母亲的前夫夫妻俩此时却正准备拼死与“我”进行房产纷争,“我”忽然感到从来没有的疼痛感,扑倒在地。最亲近人的死让“我”麻木的心灵有了感觉。

死亡让人看到生活的虚无,使人惊醒。难道生活中只有苦难没有欢乐?难道生活就是在没有意义的虚无中而度过?难道只有死的黑暗而没有生的盼望吗?

不!生活中不是“无”,还有“有”,还有另一个世界——光明的世界,光明已经来到这个黑暗的世界。

小说一开始,在“我”的世界就出现了一个温柔仁慈的老人。在公园里,她静静地看着我作画,“在下午的日影里,她布满皱纹的脸上细细地润着一层温柔,尤其是她的眼睛,苍老的眼皮重叠着,眼神却闪动着明净喜悦的光。”当“我”忍不住问她在这个年纪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眼睛,对话中,老人的微笑深深留在“我”心中,那是一个单纯的羞涩的微笑,那是一个透明的甜美的微笑,“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周围从来没有人这样笑过,人类的有些笑容原来竟能如此明朗和灿烂。”老人告诉“我”:“那一定是上帝的作为”。老人告诉“我”,如果你愿意选择内心干净平安,上帝就会给你,但是这样的生活可能既不辉煌又不顺利。“内心干净平安的生活往往意味着不能随心所欲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生活让“我”不太敢,刻意回避,但“我”始终忘不了那个笑容爽朗的老人,还有她临走时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所有的辉煌都会过去,不要用灵魂去做赌注”。这是上帝的儿女所说的话。

其实,“我”的外祖母也是这样的人。也许因为在她生前时,“我”还太小,距离太近,所以没有认识到她的伟大。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外祖母的慈爱和伟大。看着自己女儿的不幸婚姻,她把苦痛藏在心里,含辛茹苦,一心照料女儿女婿都弃之不管的外孙女,直到外孙女考上大学,她那么自豪!面对破碎家庭给孩子带来的不满,外祖母总是安慰她:“她都会摸摸手里的一只小木头十字架,说:‘别老这么想,有时候人不知道自己做什么,总有些事情是好的’。”那种声音,伴随着老人辛劳为孩子做饭的场景,印在“我”的灵魂和身体中。

司语信中讲的在那红尘之中的柳柳,她知道自己是罪人,她也同样知道别人心里也不干净。她知道圣经里耶稣基督救了一个被众人准备用石头打死的犯奸淫的女人,“他不让大家打那个女的,别人问他,打婊子,有什么不行的,他说,这个女人犯了罪,该罚,可是没有罪的人才有资格打她。结果,大家只好都走了。这就是说,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可惜的是,柳柳不知道耶稣对那个有罪的女人还说过一句话: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最终,柳柳在罪恶之中死去。

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了这个世界,是来救我们脱离这个世界,他招唤:“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中走”。他唤醒人们:“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他来是叫人得生命,而且得的更丰盛。为了让我们从罪恶中脱离,得到新生命,他代替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临死之前,面对置他于死地的人,他对上帝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他来了,使生活充满了欢乐,使虚无变成了有,使生活充满了盼望。

上帝为我们预备了一个新的世界。就像C.S.路易斯的童话,有一天,“我”推了一下柜壁,看到了,光!于是,另一个世界在“我”面前出现,“我”获得了新生:

我向这个广大的可尊敬的世界伸出手去,欢笑着,时间的记忆将从头开始,所有的欢乐与悲伤,所有的安慰与疼痛,一切的一切,都将重新来过,重新来过,仿佛遥远的过去的延续,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值得的,就像疼痛本身,就像欢乐自身。正是为了这个,我才开始我的生命的旅程。

“我”回到生活原初本来的样子。

作回好男好女

其实,生活最初本来是好的。

起初,上帝创造了世界,创造了男女。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而造成的,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两人与神同在,一同幸福地生活在伊甸园里,完全的人性,没有羞也没有耻。然而,狡猾的魔鬼诱惑女人去吃智慧树上的果子,“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实好作食物,也悦人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实吃了;又给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于是,两人看见了自己赤身露体,平安不再。面对神的问询,两人开始推诿。男人说,你赐给我的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女人说,是那蛇诱惑我,我就吃了。

于是,罪进入了这个世界。千百年来,男女互相指责,不绝于耳,直到如今。小说生动描写了在这个罪恶统治、价值观混乱的世界,男男女女那混乱和罪性的生活,在表面的艳遇和亲热之下,充满的是轻蔑和憎恨。小说借着一个受伤的女性的口,把千百年来女性对男性的指责和控诉生动地表现出来:“你怎么能相信男人说的话呢?他们是天生的说谎者啊,每天都在编织谎言。⋯⋯他们知道怎么把女人握在掌股之间⋯⋯你不知道自己有多么不幸,因为你是女人。
你注定要受他的气,受他的掠夺和压榨。⋯⋯不要以为我是在危言耸听呀,瞧瞧你的周围,有多少女人都在这样过⋯⋯”

我读着这段话,就如听见一个女人在耳边不停地大声控告,这是真的。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听到的、看到的有许许多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可是,如果是一个男性从男性的角度描写着现世的生活,他也可能写出大段类似的男人对女性的指责吧。自古以来,男人不是一直都在说女人是祸水吗?

可怕的是,人失去了彼此的同情心,失去了爱,失去了爱的能力。正如小说中描写的,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心里谁也不爱,我不爱任何人。”“我不敢告诉她,我不知道怎样爱别人。”

但是,这个世界需要彼此的爱。

我想起黄蜀芹执导的电影《人·鬼·情》。电影讲述河北梆子女武生秋芸一家的经历。早在50年代,秋芸年仅七岁,她的母亲跟人私奔,搭档演钟馗戏的父亲开始落魄。女儿不久表现出演戏的天分,父亲担心女儿将来会学坏,不让她学戏,带她离开戏班。后来,父亲为秋芸的好学而感动,亲自教她练功,并改学武生。经历年轻时痛苦感情的磨炼,经受了“文革”的折磨,秋芸终于成为名角。但是,秋芸的感情和婚姻是不幸的。在电影中,我们没有看到她丈夫的出场,我们看到出现的仍是秋芸一身。看到的是她家境困难时,丈夫却在外年喝酒打牌;看到后来家境虽然变好,但有人拿着丈夫的一叠欠账条,来向秋芸要钱。影片最后,当秋芸回到故乡,与父亲相聚,她对父亲说出她心中想的好戏:该让女人找个好男人。父亲笑着回答说,男人也要娶个好女人。

是啊,女人该找一个好男人,男人也要娶一个好女人。

作回好男好女。

回到那起初原有的爱中。上帝爱人,按他的形象创造了人,给了人灵气。他爱人,他看男人独居不好,创造了男人的伴侣——女人。上帝本来可以像造男人一样用地上的尘土造女人,然而,他没有,他选择的是用男人的骨和肉来造女人,并赐予了人婚姻,使男人女人成为一体,让二人的心灵与生命奇妙地结合在一起,互相帮助。 女人由男人而出,人类又是从女人而出,男女各自有各自的角色,在人格上又相互平等。

回到那起初原有的爱中。“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知灭亡,反得永生。”上帝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上帝赐予我们爱,是叫我们爱别人,帮助缺乏的人,“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理解人,关心人,为弟兄舍命。

上帝赐予我们爱,是叫我们彼此相爱。爱是永不止息。

作回好男好女。

在上帝的爱中,同负一轭,彼此同心,行在光明之中。

( 《迷镜之旅或女色芳菲》 ,书拉密 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2年7月)

后记:
我和张鹤姊妹只见过一面,但早就从教会不同的弟兄姊妹那里听到她:因户外敬拜失去了调入北京的工作机会;是《奇异恩典——约翰·牛顿传》的译者;听姊妹说与她在网上一起敬拜;是个好组长。甚至还听到了一位教会外的媒体人说起她的写作才能,赞不绝口。这些生动地表明张鹤姊妹信仰的坚定和在教会殷勤的服侍。读完《迷镜之旅或女色芳菲》,我们看到张鹤姊妹在文学方面的才能和心智,就像鲁迅讲的“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进入到现实生活的深处,借着文学的表现手法,把普通人所处的境遇和生活实际状况表现出来,怀着基督的怜悯之心,引导人通向福音。

愿神祝福她的笔!

敬畏上帝才能尊重生命 文/孙毅

看到陕西镇坪的那对母子躺在医院床上的照片,心中真感到惨不忍睹。母亲那悲伤无奈的神情,那个浑身血污已经被夺去生命的婴儿蜷曲地躺在母亲身旁的样子,让人心中不由生出无限的悲哀。为着婴儿悲哀,是因为他竟然在自己母亲的子宫中也不能有生命的保障,被他人如此残忍地剥夺了生存的权利;为母亲悲哀,是因为她一定为自己竟然不能保护自己身体中的亲生骨肉而经历过无比的绝望。为计生的政策悲哀,因为它给了人残忍地屠杀生命以合法的理由。

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人们拿着毒针和剪刀站在生命的门口,来迎接将要来临的生命。其实要指责的不只是当地的那些计生人员,要改变的也不仅是这种计生的政策。如果我们意识到,就是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个人,构成了这个将人鲜活的生命当作弃物,通过残忍的谋杀手段,让自己的工作指标以及相应的前程能够得到上级的认可这样的世界,构成了这个多一个生命就多了一个竞争的敌人的世界,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我们都参与了这种谋杀,都不能完全逃脱责任,这是我们这些罪人的悲哀。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这个事件的当事者犯了“杀人”的罪。还没有出生的婴儿已经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与已经出生的人无异。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虽然是借着母亲的肚腹所生,但依然是上帝所造。“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诗139:13—15)这种创造的工作是只有上帝才能做的事情。无论是成形在哪个地区的胎儿,在贵为首都的北京还是那偏远的镇坪,无论是成胎于上层富贵之家,还是家徒四壁的贫穷之家,都无一例外地来自上帝的创造:“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伯31:15)因此,屠杀上帝所造的生命,其实就是在与上帝为敌;并且是在上帝的眼目之下,大胆地毁坏上帝最好的创造,因为胎儿虽然还没有进入到这个世界,但已经在上帝的眼目之中,“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诗139:15—16)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这是人与其他万物不同的基本原因。因为胎儿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因而决定了其生命具有不容剥夺的无限价值与尊严。就是说,每个人因其生命具有从上帝的形象而来的价值与尊严,就不能够成为任何人谋取自身物质利益的工具,而只能当作尊重与服务的对象。无论其地位高还是低、富贵还是贫穷、健康还是残疾,既然每个人都是按上帝形象被造,同作为具有上帝形象的被造者,因而在上帝的面前都有同样的地位,上帝也因此赋予了每个人在这个世上同样的生存权利,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可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要与生存尊严,因此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没有人有权利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为前提来寻求自己的利益。

一个不认识上帝的民族,必然不会按人生命本有的无限价值与尊严去尊重生命,因为不知道生命是由上帝所造,不理解在人的生命中有上帝的形象。不认识上帝,就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包括屠杀婴儿这样的事情。当然,这种不认识却不能让人摆脱上帝对杀人的愤怒。其实上帝赋予人良心,就是要人不要去做那在良知看来惨不忍睹的事情,但并不真正尊重人生命的人还是会去做。

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人自己的生命也不会被人所尊重,这就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每个人其实都有责任,首先把对方当作是具有上帝形象的生命去尊重去关爱。对于我们这些基督徒来说,让更多的人认识这位创造了宇宙万物、并用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他所爱的人的上帝,便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首要责任。

珍爱生命,远离堕胎 文/铁皮娃娃

编者按:9月29日的人民网有这样一条消息,“记者近日从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每年人工流产手术达1300万例,人工流产低龄化趋势明显,青少年普遍缺乏避孕常识。会上公布了一项对1000名20—35岁女性所做的避孕问题调研报告。结果显示,每年流产女性中,65%为20—29岁未婚女性,50%是因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导致意外怀孕,反复人流者高达50%(记者李晓宏)”。在这样一个堕胎蔚然成风的时代,我们要发出声音:圣经宣称,生命是被创造的,生命是被赐予的恩典,生命是从母腹中开始的。胎儿是人,而不是一块无生命的肉。为此,本刊特组稿两篇文章,希望唤起更多的读者来敬畏生命、敬畏道德、敬畏上帝。
最近反对强制堕胎的呼声很高,有良知的人很难不被那些照片和事件触动。除了强制的之外,那些“自愿”的呢?好像还属于模糊地带。我的观点就是题目中说的:珍爱生命,远离堕胎。这里的“生命”,既指胎儿——孩子的生命,也指女人——母亲的生命。

孩子

最初听说堕胎的事儿,是从一位研究生同学那里。那时快毕业了,她意外怀孕。她虽然已经结了婚,但从人的角度看,毕业找工作,是最不适宜要孩子的时候,所以她去做掉孩子,我和身边的同学都觉得很“正常”——那时的我对此真没有什么概念。回来后我们就问她情况,也是从小的性教育很缺乏,我们都很好奇。她就尽职地给我们描述,说诊室内一群女人坐着等着,边等边一起说同样在外面等候的男人们的坏话,说都是他们干的坏事。又描述后来具体的过程。当时看她好像也没有什么,还嘻嘻哈哈的,我就继续问,那你什么感觉呢?她说:“那能有什么感觉?就是看着自己第一个孩子变成了肉泥,能有什么感觉!”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有些沉重。

到了美国,开始了解在堕胎这件事上的火药味儿。有一次到一个小镇看民俗活动,本来都高高兴兴的,人行道上忽然冒出来一个逆行的游行队伍,人也不多,排成一队安安静静地走,打着反对堕胎的标语和展板,展板上还有流产胎儿惨不忍睹的照片,说实在的,感觉挺扫兴的。光天化日之下,谁喜欢看这些图片呢?可反过来想想,我们连看都不想看,可这个事情却在真真切切地发生。

美国支持堕胎的一派,叫做“Pro Choice”,就是认为女性有选择的权利。街头会有Pro Choice的大幅广告牌,是那种做家庭计划的机构的,上面有女性灿烂的笑脸,看上去挺女权的。反对堕胎的一派叫做“Pro Life”,就是胎儿有生命权,生命宝贵,也会看到广告,会有父母和孩子在一起的幸福照片。两边看上去都挺好,都讲人权,就是这个权不是那个权,说不到一块儿去。

胎儿到底算不算个人呢?或者是女人身体的一部分,可以由人来决定呢?从Pro Choice的观点来看,胎儿显然是不算人的。可我的同学那句“第一个孩子”的话却让我难以释怀——不管道理怎么去讲,在人心中,那就是一个生命,一个孩子。

而这个“孩子”的名词,后来又听到过。

当了心理老师后,有一次听到别的学校的一件事情:一个高中男生和其他男生一起喝酒,喝得大醉,醉后一边大哭一边对同学说:“我的孩子没有了!”同学就把这件事汇报给了学校,一查,就发现他和一个女生的事情,女生去做了人流。学校很利索,把两个学生一起开除。想来这个男孩还是有良心的,到了这个时候知道痛惜生命。可惜,对这些孩子,成人世界事先没有教育,事后也没有帮助。而更无辜的,是那个不见天日的,两个孩子的孩子。

这个故事听起来有些沉重,说个轻松点的。有一个朋友生了孩子之后给我讲了一个段子:一个婴儿出生,手里捏着一个药片,一出生就恶狠狠地说:“小样儿,想毒死我,没门儿!”说完那个朋友自己先大笑,说这个段子说的就是她家宝宝。她这个孩子是意料之外的,怀上的时候还在吃避孕药(后来发现是少吃了一片),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上了。可有几天,她就是觉得心里莫名地发慌,还觉得有轻微的疼痛感。她说,“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一个呼声在呐喊:‘我不要!’”虽然不明就里,她还是把药停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又过一阵才确认是怀孕了。说到一些讨论胎儿发育过程的文章,她说自己毫不怀疑,在胎儿期的时候,孩子不仅有了生命,还有意志,强烈的要活下去的意志。

所以,我是“Pro Life”的。不管支持堕胎的人如何论证胎儿还不算是个人,但在人心之中,想到一个没有降生的胎儿,我们的心中都会认为,那都是一个“孩子”。

女人

很多支持堕胎的人,都会把女性的权利拿出来说事儿,把孩子的生命和女人的幸福对立起来。

比如,有的人会从经济角度反对,说如果不能给孩子提供好的经济条件,对大家都不好,还不如不要。的确,养孩子是很花钱,但现在真养不活的恐怕不多,还是怕养不好。就孩子自己来说,并不需要上多么精英的学校,只要有亲人爱他就好了。一个老师讲过,只要在父母身边,就是乞丐的孩子走路都是抬头挺胸的。担心养不好的,更多是对初为父母的不确定感。我相信女人本性上都会从做母亲的过程中感到幸福,但在一开始可能会有恐惧,这个时候需要的不是恐吓而是鼓励。可惜的是,在世俗的“幸福生活”标准下,很多女人失去了本来会有的做母亲的幸福。

我的一个朋友,年轻时因为觉得各方面条件差,曾经怀了孩子做掉了。后来经历了长期痛苦的过程,最后终于得到了一个宝宝。她很后悔当初的选择。这样的故事,如果你去不育不孕医院或门诊调查,肯定不是孤例。

堕胎不仅可能损伤女性生育的能力,更会造成心理上的损失。我不只一次听到有女人带着遗憾的口气说,如果当时那个孩子没做掉,现在该多大多大了。

在不同的心理工作坊现场,我看到过不只一个和堕胎有关的案例。记得有一个案例开始求助的原因是夫妻关系不好,并没有提到堕胎。继续做下去,才发现夫妻之间沟通的障碍是当初堕胎的问题没有处理。处理了之后,夫妻关系的问题才打开出路。还有一个案主是有多重创伤的,她主动提到了曾经做过大月份堕胎,现场也是花了不少时间处理堕胎造成的心理伤害。

说得稍微远一点,我还见过一个杀婴的案例。案主是一个成功美丽的女性,但是却有很深的情绪困扰。回顾三代的家庭图,原来她的祖父曾经因为重男轻女溺死过一个女婴,而这个事件对家族的负面影响一直延续到她的身上。这个事件处理了,她的情绪才得到释放。

有句话说,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人的内心世界好像看不见摸不着,不像物理世界作用力、反作用力那么明确,可也有自身的规律。有不当的事情发生,就会有后果。这个心理上的后果没有人计算过,但当我看到那些痛苦的表情时,我知道那个伤痕是实实在在的。而这些伤害,是承载在女人的生理、心理上的——这不就是女人所拥有的生命吗?

生命的价值

有人说,如果孩子是有问题的呢?生一个有病的孩子,多遭罪啊!的确,有的事情,很难用利弊得失的权衡来判断,只能从更高的层面来判断。

生命本来就是超越人的理性的一种存在,不是理性所能够分析完全的。一个有残疾的孩子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果在他出生前就知道他有残缺,他有没有出生的权利和活下去的价值?这个价值要由谁来判断、决定?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被称为美国版的《妞妞》,叫做《艾丹之路》。妞妞因为眼疾而盲,而艾丹却因为大脑病患集盲、聋、哑和智障于一身,这样一个生命,有存在的价值吗?他几乎没有任何能力回应父母的爱,父母为他做的就是一直照顾他的疾病、残缺。可就在这样极端的故事中,还是看到了很多的爱。包括当艾丹出现在社区中时,周围的小孩子对他的爱。而我记得周国平在《妞妞》中说,那时心里就一个声音,全或无。他想要么要一个完整的孩子,要么宁可不要。结果孩子因为眼睛的肿瘤没有得到及时手术而死。后来周国平后悔了。我们很难站在旁观的角度去责备他,但也难免会想,如果他心中有一个绝对的价值观,也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艾丹的父亲是用庄子的哲学引导自己坚持下去,并在这种坚持之中,感受生命的美好和尊严。而周国平那时可以去参照的,只有实用理性,就是去计算做手术或不做可能的生活质量、生存下来的概率等等,所以非常纠结。如果不是诉诸更高的层面,只是在现实层面,确实很难决定——除非你知道生命有绝对的价值。

我们的“教育”很彻底,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并没有这种生命教育。记得中学时班里开辩论会,我还说中国的计划生育就说明我们不能够按照普世的人权观念来办,完全的官方口径,自己还以为说得很对,可见洗脑是一件多么有成效的事。

上大学时参观过精神病院。医生介绍说,有的家庭会父子两代都在这里住院,我那时想,都精神病了,干什么还要结婚、生孩子,就应该有法律禁止。我当时这个颇有优生学味道的想法,其实相当的纳粹。后来在参加一个培训时老师讲,现在德国很多精神病院中都竖立着纪念碑,纪念在二战时纳粹搞种族清洗时杀害的数以万计的精神病人。

我在信主之后,才在主内的刊物上读到关于基督教的生命伦理的文章,即为什么根据圣经的原则不要堕胎。我那时是平生第一次看到这么郑重的关于生命的信息,知道在神眼中,生命是何等宝贵。可以说我现在关于这个问题的想法,都是建立在圣经原则的基础上,不再是理性——或者说实用理性。可是在这样信了之后,理性也会添上它的证据。

比如说对于所谓“非正常”的价值。我看过一本叫做 《影子综合征》(Shadow Sydrome) 的书,书中认为,其实并没有所谓绝对“正常”的人,就像我们的面貌个个不同一样,我们的大脑也是不同的。因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倾向性,这种多样性带来的是人类社会的丰富。比如,有抑郁倾向的人会更容易发现事物出问题的地方,有轻躁狂倾向的人更容易获得商业的成功,情商很低不会表达的人常常是技术达人⋯⋯我对精神和心理障碍知道得越多,就越来越觉得我们很难用疾病、障碍、残缺来描述这些活生生的人。

我还认识一个做艺术治疗的朋友,她主要做自闭症和智障孩子的工作。她说我们要特别尊重这些孩子,因为他们对人类社会同样有贡献,他们用自己的残缺和苦难为这个世界保留了一些特别的特质,不知道在什么特别的情况下、什么灾难中会救我们。她的说法我第一次听到,但细想想的确有道理。仅仅从人的理性出发,我们都无法说这些在人眼中看为残缺的生命就没有价值,何况圣经早已告诉我们人的里面有神的形象?

信仰 vs.实用理性

有人会问,那么因强奸而导致的怀孕呢?如果孕期继续怀孕会危及孕妇性命呢?如果父母确实经济贫困养不起孩子呢?这些情况该由谁决定、该怎么决定?很多问题确实是伦理上的两难,我不是当事人,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只能说圣经的原则是尊重生命。从人的理性来判断,有时候选择为生命而坚持确实是苦多于乐的一条道路,除非我们确实知道有上帝在掌管,而且确实知道有上帝可以信靠。我曾经在现场听过尼克·胡哲的演讲,他也承认,在童年曾经想过自杀。但最后还是神把他带了回来。今天看到他美好的见证,除了对他的欣赏敬佩,更有对上帝的敬畏。

只有敬畏神才有可能真的敬畏生命,无论是病人、残疾人、婴儿,还是胎儿。在另一个思想体系中,如果完全以实用理性来判断,即以有没有用——更具体来说,是以对我(或对我所在的群体)有没有用——来判断,那么从堕胎到杀婴,以至按照纳粹的方式杀掉残疾人、精神病人,不过是一个程度不同的连续体,从逻辑上来说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说到国策,我觉得它最大的伤害,是让我们觉得堕胎是很“正常”的,而且是以国家的名义为此做背书。其实仅以实用而计也无需这样做,到上世纪70年代很多城市家庭只生两个孩子,生“小老三”的已经很少了,要继续降低出生率完全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自愿的避孕来做。当我们为了急功近利连生命的价值都不当回事之后,还有什么是绝对的、必须坚持的道德准则?当我们为中国人活成元素周期表而抱怨的时候,已经说明了当把“黑猫白猫”的实用理性发展到极致时,结果是既不实用也不理性,而是彻底的荒谬。

不合神心意的事,最终都要付出代价。我们既然都是他造的,我们的生理、心理、社会的规律也在他的那里,就好像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一样。表面觉得“容易”的选择,其实是更艰难的。

国家和群体应该做的事情,是为处于弱势的、不利地位的人提供帮助和支持,比如对青少年进行生命教育和性教育,比如为这里提到的那些在不利条件下怀孕的女人、女孩、家庭提供帮助和支持,让生命的价值可以得到尊重。

最后的话:一个牌子

我给学生放过一部奥斯卡获奖影片的节选,叫做《朱诺》。在这部有点理想化的片子里,女中学生朱诺怀孕之后,在父母、朋友和要领养孩子的女人的支持之下,最终把孩子生了下来。这里有一个关键的情节:在朱诺去堕胎诊所的时候,她在门口遇到了一个亚裔的同学,苏琴。苏琴举了一个牌子孤单地站在诊所门口,上面写着“没有孩子喜欢被谋杀”,同时用自己并不标准的英文一遍一遍地重复一句话,“所有孩子都希望生下来”。如果可以,我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像苏琴举起的那个牌子一样,传递一个简单的信息。

说这些最终都是为了现实生活。如果一位女性正在和朱诺一样为这个选择犹豫,也许她会觉得基督教讲的东西不合乎自己从小到大听到的道理,好像要强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是一个误解。上帝尊重我们的自由意志,上帝的原则不是强迫,而是保护,保护每一个他所造、所爱的人。从我们人的责任来说,生命就是生命,珍爱生命,远离堕胎,爱自己就是爱孩子,为孩子好就是为自己好。即使孩子的到来是个错误,也将错就错下去。似乎矛盾,却终会发现并不矛盾。

苏琴站在那里看似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因为她,朱诺改变了决定。朱诺跑出来的时候,苏琴高兴地说:“上帝会赞赏你的奇迹!”是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正如圣经上所说的:

“我要称谢你,
因我受造奇妙可畏。”(诗篇1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