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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上帝才能尊重生命 文/孙毅

看到陕西镇坪的那对母子躺在医院床上的照片,心中真感到惨不忍睹。母亲那悲伤无奈的神情,那个浑身血污已经被夺去生命的婴儿蜷曲地躺在母亲身旁的样子,让人心中不由生出无限的悲哀。为着婴儿悲哀,是因为他竟然在自己母亲的子宫中也不能有生命的保障,被他人如此残忍地剥夺了生存的权利;为母亲悲哀,是因为她一定为自己竟然不能保护自己身体中的亲生骨肉而经历过无比的绝望。为计生的政策悲哀,因为它给了人残忍地屠杀生命以合法的理由。

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人们拿着毒针和剪刀站在生命的门口,来迎接将要来临的生命。其实要指责的不只是当地的那些计生人员,要改变的也不仅是这种计生的政策。如果我们意识到,就是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个人,构成了这个将人鲜活的生命当作弃物,通过残忍的谋杀手段,让自己的工作指标以及相应的前程能够得到上级的认可这样的世界,构成了这个多一个生命就多了一个竞争的敌人的世界,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我们都参与了这种谋杀,都不能完全逃脱责任,这是我们这些罪人的悲哀。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这个事件的当事者犯了“杀人”的罪。还没有出生的婴儿已经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与已经出生的人无异。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虽然是借着母亲的肚腹所生,但依然是上帝所造。“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诗139:13—15)这种创造的工作是只有上帝才能做的事情。无论是成形在哪个地区的胎儿,在贵为首都的北京还是那偏远的镇坪,无论是成胎于上层富贵之家,还是家徒四壁的贫穷之家,都无一例外地来自上帝的创造:“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伯31:15)因此,屠杀上帝所造的生命,其实就是在与上帝为敌;并且是在上帝的眼目之下,大胆地毁坏上帝最好的创造,因为胎儿虽然还没有进入到这个世界,但已经在上帝的眼目之中,“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诗139:15—16)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这是人与其他万物不同的基本原因。因为胎儿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因而决定了其生命具有不容剥夺的无限价值与尊严。就是说,每个人因其生命具有从上帝的形象而来的价值与尊严,就不能够成为任何人谋取自身物质利益的工具,而只能当作尊重与服务的对象。无论其地位高还是低、富贵还是贫穷、健康还是残疾,既然每个人都是按上帝形象被造,同作为具有上帝形象的被造者,因而在上帝的面前都有同样的地位,上帝也因此赋予了每个人在这个世上同样的生存权利,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可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要与生存尊严,因此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没有人有权利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为前提来寻求自己的利益。

一个不认识上帝的民族,必然不会按人生命本有的无限价值与尊严去尊重生命,因为不知道生命是由上帝所造,不理解在人的生命中有上帝的形象。不认识上帝,就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包括屠杀婴儿这样的事情。当然,这种不认识却不能让人摆脱上帝对杀人的愤怒。其实上帝赋予人良心,就是要人不要去做那在良知看来惨不忍睹的事情,但并不真正尊重人生命的人还是会去做。

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人自己的生命也不会被人所尊重,这就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每个人其实都有责任,首先把对方当作是具有上帝形象的生命去尊重去关爱。对于我们这些基督徒来说,让更多的人认识这位创造了宇宙万物、并用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他所爱的人的上帝,便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