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载入...

同性恋带给福音怎样的挑战? ——从美国最高法院否决《捍卫婚姻法案》引发开来

同性婚姻正进入你所在的社区,现在不是惧怕、勃然大怒或诉诸政治手段的时候。这是像我们这些被神饶恕的罪人,去做基督的百姓一直在做的事情的时候,去指向基督的十字架,说道:“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2013年6月26日(美国当地时间),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否决《捍卫婚姻法案》的判词,裁定同性婚姻伴侣享有异性夫妻同等的联邦福利。本次历史性裁定被视为为加州恢复同性婚姻铺平道路。这一事实让美国教会面临空前的挑战,因为教会将面临举行同性婚姻仪式的压力,加入教会拒绝,他们可以控告教会“歧视”甚至“仇视”(Hate Crime),教会领袖及牧师传道人可能被罚款甚至坐牢,反对同性恋的讲道将被定义为“口头上的暴力”。

 6月23日, 一对来自新加坡的男同志去纽约注册结婚, 一位美国华裔牧师在教堂为他们主持婚礼。该牧师还在微博大晒合影,并宣布:“他们其中一人是佛教徒, 另一位是天主教徒, 我因此为他们主持了一场跨宗教的同志婚礼, 还特地在教堂的十字架前摆设了观音石像, 象征慈悲无分别, 大爱同欢喜!”

6月7日至9日在香港举行的亚洲同志基督徒大会, 共有约三百名同志基督徒参加, 一起宣告: 神爱同志!并打出“亚洲牧者促立法反性向歧视”横幅。

这些事件在国内外的基督徒中掀起轩然大波,到底,《圣经》是如何看待同性恋?同性恋释经学有何纰漏?教会如何对待同性恋?同性恋带给福音怎样的挑战?本刊为此摘录了王怡牧师的《同性恋 罪与权利 》、美国Russell Moore牧师的《同性婚姻应该如何改变教会的见证》以及何善斌的《从圣经真理看同性恋问题》,希望帮助弟兄姊妹们看清楚这个问题。

王怡牧师:同性恋 罪与权利

当一个基督徒说同性恋是一种淫乱的罪时,他一定承认自己同样有罪。耶稣说,看见妇人心里动邪念的,已经犯奸淫了。这并不是一种儒家式的对外在行为的清规戒律。淫乱的反面是圣洁,上帝的心意是叫人圣洁。换言之,爱是和圣洁连在一起的。所以圣经说,你要爱自己的妻子,就像爱自己的身子一样。若没有上帝,你心中动邪念,可以假装没有背叛你的妻子。但若有一位上帝,或中国的古话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那么内心的邪念,不但已在上帝眼中犯了淫乱,也同样在妻子的生命里造成了伤害。那作在自己身子上的,就作在妻子的生命里,那作在自己灵魂里的,就作在上帝的面前。所以我和同性恋的朋友一样,都是犯淫乱的人。只是我从来没有受到同性恋这一种很特别的试探,因此我也不了解他们的忧伤和痛苦。我宁愿像基督徒文学家C·S·路易斯的态度一样,不在自己没受过试探的罪上去指责别人。不过我一样总是受过淫乱的试探,我从一般性的淫乱的罪上,也了解那种难以自拔的罪的捆绑和纠缠。所以当一个基督徒说同性恋是一种罪时,我想他是出于一种怜悯,而不是出于一种把自己撇清的厌恶。同性恋是一种罪,但并不是同性恋者的存在,就显出异性恋者的义来。

……

但是,当同性恋者进而要求这个社会将他们的关系“合法化”,要求他人在道德上和法律上将他们的同居关系称之为“婚姻”,也就是要求来自社会的一个道德性的加冕和命名。这时我基于基督徒的伦理观,将在公共政策上坚持反对“同性恋婚姻”的任何可能性。有人说你认为同性恋不道德,就是一种观念强制。我恰恰认为,寻求同性恋关系合法化的努力,才是对我的一种观念强制。

……

任何人都不能免于被别人的审美观批评,更不能免于被他人的道德观批评。但当这位被批评者要求议会通过一项决议,称他为美人的时候,他的要求对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审美观,就真的构成了一种强制。因为他试图将一个审美评判,转变为一个法律评判。将一个与国家无关的议题,带入一个可以使用强制力的范畴。

恰恰因为圣经认为同性恋是反道德的,所以在基督徒看来,“同性恋合法化”或“同性恋婚姻”,并不是解决他们痛苦的出路。换言之,“国家”和“法律”不是他们的救赎主。

假设有一个基督徒是同性恋,或者有婚外情,一个忠实于上帝话语的教会,应该指出这是违背圣经教导的,教会不应妥协说其实这也可以——尽管目前越来越多的教会开始妥协。其他的信徒也会帮助他,希望他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自己的无力,靠着上帝的恩典改变自己,回归圣洁和自由的生活(你会发现我们对自由的理解如何迥异)。最终,教会也应对不愿悔改的信徒施行惩戒。这个惩戒依照圣经的原则,同时也受到一般公共准则的制约。因此也不会涉及对身体的强制,主要的惩戒有两种,一是停领圣餐,二是将其除名,不再看他是一个基督徒。这就和一般的社团内部处罚,分为警告或开除之类的一样。如果你把这个称之为“干预”的话,那么教会的确会“干预”一个信徒的道德生活。教会应当很清楚地表达对一种不道德行为的反对,但目的也不是要显出自己的义来。而是要挽回和得着自己的弟兄。假如一间教会明知道信徒有违背上帝诫命的行为,却装着不知道,也不指出。那就不是基督的教会,而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俱乐部。

所以当一个基督徒说同性恋是一种罪,他们不是在定罪你们,而是在诚实的传讲圣经中上帝的话语。将你领到上帝的话语面前,你自己去面对,你要否定,你也要亲自的去否定。但在一切人之上,赦免和定罪一样都是如此真实的。如果没有一个高于我们情欲的道德律,不管这社会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的苦难都将是一种令人绝望的苦难。两个男人之间的性关系固然令人绝望,一男一女之间也一样如此。你们活在你们的苦难里,我们活在我们的苦难里。除非这世界没有救赎的可能,如果有,能拯救同性恋者的,就是能拯救异性恋者的。希望在你身边,有基督徒可以真正来关心你,帮助你认识那一位神。(2007-9-4修订)

Russell Moore:同性婚姻应该如何改变教会的见证

你所在社区里的男女同性恋者,并不是某种全球性“同性恋行动”阴谋的一份子。他们不是一些漫画里描绘的那种超级恶棍。他们和我们一样,在追求一种在他们自己看来是正确的道路。如果我们相信婚姻正如耶稣说的那样,具有生生不息的强大力量(可10:6-9),那么它就不可能被法官的投票结果,州立法机构的投票决定根除。一些人追求他们以为的生命意义,却要失望。我们的教会有没有准备好,告诉他们什么是生命的意义?

这也意味着我们必须改变我们所传讲的。那些跟从基督,却被同性吸引的人,要与他们的家人朋友对他们传讲、对他们期望的,就是结婚蛋糕、婚姻生活和美国梦说再见。但跟从耶稣意味着背起十字架走艰难窄路。跟从耶稣,从来就是这样。

如果我们要传讲这种背起十字架走艰难窄路跟从耶稣的福音,我们就要清楚表明,这种背十字架的舍己,不只是对受到同性恋试探的基督徒的要求。这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要求,因为这就是福音。如果你的教会一直在传的只是美国梦,美国梦的目的是永生,耶稣是你使用来得到这一切的手段,你就没有一种能触动你同性恋邻舍的福音——你传的,其实不能触动任何人。

同性婚姻正进入你所在的社区。现在不是惧怕、勃然大怒或诉诸政治手段的时候。这是像我们这些被神饶恕的罪人,去做基督的百姓一直在做的事情的时候。我们是时候要超越我们的家庭价值观和我们的文化战争,去指向基督的十字架,说道:“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而这就是福音。

(中文译本转自《古旧福音》http://www.old-gospel.net/viewthread.php?tid=682) 

何善斌:从圣经真理看同性恋问题

同性恋释经学者重施解释所多玛、蛾摩拉那段经文时“非此即彼”的故技,强调罗马书只针对当时风行的娈童行为,只此而已。事实却告诉我们,第一世纪的希罗世界不单接纳娈童行为,更接纳同性恋。著名于研究新约背景的学者C. S. Keener指出,成年男性同性性爱在当时希腊罗马世界很普遍,常见于当时的人物传记和小说中。除了亚历山大大帝与麦瑟顿(Macedon)断袖分桃的“佳话”外,最近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位第一世纪末的罗马皇帝为他男爱妃兴建的神庙!罗马皇帝也不用避嫌,公开他的性取向,可见同性爱由希腊思想文化方面的接纳和肯定,到新约时代的罗马世界社会上的正常化过程,同性爱关系根本不能只限于成年男士与少年的娈童关系而没有两情相悦的成年同性性爱。没有homosexuality这个字不等于当时社会没有这字所定义的性爱关系,就如第一世纪的罗马世界没有“中产阶层”bourgeois这个字,但绝不表示那时的社会没有符合中产阶层定义的社会阶层!成年同性性交在社会上远比现时更普通和广被接纳!保罗就在性爱很自由的社会时空中,以抗衡潮流的勇气,从创造的角度定罪同性恋,写下这段经文。

保罗在罗马书1章18至32节,正想说明神的愤怒怎样临到世人,世人以扭曲的真理和逆性(违反上帝创造的本意)交换真理和顺性(上帝创造性别的原意)。三个“交换”,人的本性换了罪性。保罗写罗马书第一章时,他是以创世记开首记载的创世故事来作背景的,由1章23节和创世纪1章26节在用字上的雷同就可以看出这段与创世记一章的紧密关系。上帝创造人,原是要人敬拜他这位创造主,但人三次的“交换”抉择 (v.23, 25, 26),破坏了创造主的创造秩序,受到人犯罪当得的报应。人观乎大自然,明明可知苍生之上有一不能见的上帝,人却选择以可见之像来代表他作为敬拜对象 (v.23的“交换”);观乎天道,大自然运作的法则,人应可领略到一些关于创造主的真理,至少知道创造主与受造苍生存着天壤之别,人却选择敬拜受造物,不敬拜独一的创造主(v.25第二个“交换”);人观乎自己和异性身体的性器官,明明可知阴阳互补,异性相吸,但人却选择与同性发生关系(v.26的第三个“交换”)。前两个“交换”都表明上帝创造的秩序和心意,就是人类作为敬拜独一上帝的敬拜者,但犯罪后人心思惘,乖离创造主的原意而犯罪,同样,第26节的“逆性”并不是指乖离当时社会的文化传统,而是乖离上帝的创造原意。两位男士、女士,彼此爱恋而生的性爱关系,都是得罪创造两性的主。总结而言,保罗顺手拈来当时于社会普通的罪行,包括两情相悦的同性性交,作为人乖离创造主的罪行的“代表性罪行”,这些罪行,不是某一种文化才会犯的罪,而是普遍存在于每一文化,每一世代之中。(原文见《杏花》2008年夏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