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我们把舍己和慷慨称为“正义”、“爱”或是“怜悯”,凯勒罗列的圣经经文依然如暮鼓晨钟,呼召我们对抗不公并且照看匮乏者。这些经文——正如我在《以赛亚书》发现的所有那些经文——应当沉甸甸地压在基督徒的心头。
两个月前,有人约我写一个《以赛亚书》的简介,好在一堂主日学上使用。我自认对这卷书比较有把握,因为长久以来《以赛亚书》一直是圣经中我最喜爱的一卷。于是我欣然接受这一任务。
然而,圣经却拒绝被人轻忽。它决定要一如既往地提醒我:我在圣经方面的自大无非是乳臭未干小狗的汪汪声。果不其然,在阅读《以赛亚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从未留意的主题。我们甚至可以称之为整本书的主要主题:正义(justice)。
“正义”一词仅在第一章就出现五次:上帝命令以色列“寻求公平”(“公平”英文为justice),并且“帮助受欺压的,替孤儿伸冤”(直译为“替孤儿伸张正义”,1:17)。以色列民被定罪,因为他们“从前充满了公平”,而今却不再“为孤儿伸冤”(1:21,23)。接着我们看到,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1:27)。接下来《以赛亚书》继续谈及正义,该词又出现了24次。
还有另外一个例子。我经常默想《以赛亚书》中有关仆人的那些精彩文字——“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42:3)。然而奇怪的是,我从未留意在同样的经文前后,“公义”出现了三次: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42:1“公理”英文为justice);他凭真实将公理传开(3);直到他在地上设立公理(4)。不论你如何解释《以赛亚书》的经文,该书似乎一直在说:公义在上帝眼中绝非小事。
阅读提摩太·凯勒的新著《慷慨的正义》,给我类似的感受。凯勒并没有借助令人心碎的故事或感情夸张的修辞,玩弄读者的感情。他没有带着偏见或武断取舍的态度解读救赎历史,以便强调自己的政治意识形态。他只是简单地列出一段段经文。这是出自成熟者,而非年轻激进或意识形态盲从者笔下的一本书。事实上,前五章(本书共八章)满是一段一段的圣经经文。凯勒牧师知道,他只管忠心解释这些经文,而经文本身自会发出力量,深入信徒内心。我想再次说,不论你如何解释某一节经文,看到这么多谈及正义的经文,你会禁不住感叹:的确多如烟海!
《慷慨的正义》包含两个基本主题,可从标题和副标题看出。第一,上帝施恩称人为义,必定会使人渴望为人公平且乐于行义。称义必导致行义。如副标题所言,上帝的恩典使我们行义。如果你是基督徒,你理应越来越渴望看到正义被伸张,不论在今生还是来世。这种渴望应该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在你的行为和所作决定上。
第二,正义不仅仅是指法律意义上的“罪有应得”或“公平的惩罚”(equitable punishment),也是指人既有上帝形象,本应得到他所当得的。诚然,对被判决的罪犯而言,这意味着刑罚。但对贫困者,“行公义”(弥6:8)的命令或许是在呼召我们参与救济工作、发展工作或社会改造工作。基督徒通常认为那些是 “慈善”工作。然而,如果一个人的贫困(至少部分)源于他无法掌控的更大的结构性问题,那么我们必须想办法改善那些更大的问题,才算是行义。只有这样才算是把这人当得的权利归还他,才能体现正义。换言之,在这些情况下,行义意味着要慷慨——正如书名所言。正义不只是因违法之事的发生而被迫作出的回应,它更是主动和前瞻性的行为。“行义”的意思是“到那些失去平安的地方,去修复平安。在那里,社会的一些弱势群体正从社会编织体中坠落”(177页[是否注明这是原书页码?])。这种正义观把罪有应得和社会公义结合在一起,凯勒把这种更广阔的公义观称为“社会正义”。其实很多人也曾经表达过同样的观点。
凯勒不只是牧师,也是传福音者[evangelist 是否“布道家”更好?]和护教家。他不仅写书给基督徒看,也给怀疑基督教的非信徒看。后者认为,基督教是历史上导致不公义的罪魁祸首。然而凯勒主张,建基于圣经的基督教会带来恰恰相反的结果。如前所述,称义带来社会正义,而社会正义与慷慨密不可分。
依我看来,正义或社会正义的话题远比基督徒一开始所认识到的更加复杂。不论从释经学还是从神学角度来看,这都不是个简单问题。恰如深藏在荆棘从中的黑莓, 正义话题与其他很多棘手的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问题包括福音的本质、善行、制度化教会抑或有机教会、新旧约连续性问题、末世论、政教关系及其他。另外,从感情上讲,正义话题也非同小可:有关贫困的故事,种族歧视,还有其他形式的不公令我们义愤填膺。这使得我们更难做出合理的判断。再者,正义话题还有属灵上的困难。我们内心狭隘,不愿为他人牺牲自己;但另一方面也容易陷入律法主义的虚假罪疚感里面。太多太多的作者和牧师尝试在险恶的激流中航行,却因撞在某块礁石上而沉入水底——包括我自己。然而在我看来,凯勒带领我们航行在峭壁之间,一路驶过污泥浊水,成功到达终点。
制度化教会和有机教会
今天很多作家和牧师抹杀了本地教会的首要义务和基督徒个人的首要义务。凯勒引用凯波尔的“领域主权”(sphere sovereignty)概念,并耐心地解释了制度化教会和有机教会的区别。前者指会众在牧师带领下聚集,聆听上帝的话语并施行圣礼;后者指分散在世界各处的一个个基督徒。区分二者后,凯勒指出我们不应假定二者都蒙召从事完全相同的事工:
教会应该帮助信徒用福音来塑造他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教会作为一个组织,要亲自去做她可以装备会友去做的事工。例如,虽然教会可以带领一些信主的电影制片人反思他们的电影艺术该如何深刻地被福音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教会就应该成立一个公司来制作电影。(144页)
制度化教会和有机教会在行义方面有类似的区分。制度化教会的使命“是传福音和牧养基督教社区中的信徒”,这反过来会“培养出一些可以改变社会的人”,但是“地方教会自己不应该参与这些工作”(145页)。凯勒认为制度化教会可以从事救济事工,但他鼓励教会不宜卷入更复杂的工作,也不要参入社会改革。
不对称和不可分割
时下教会中的一个共识,是话语事工和行为事工并重。人们说圣经呼召教会教导上帝话语和帮助缺乏者,所以我们的事工应当照此而行。它们正如鸟的两个翅膀,我们应当因二者本身的性质而参与相应服事。甚至有人说行义就是在传福音。
但凯勒的回答是:既“是”又“不是”[或者:【诚然却不尽然】?]。我们的确需要看到二者皆重要,但不应将二者混为一谈,或者甚至说二者同等重要。“向一个人传福音[即话语事工]是所有事工中最基础、最根本的事工。的确如此,但这不是因为属灵的比物质的更重要,而是因为永恒的比暂时的更重要。”(139页)
凯勒帮助我们厘清传福音和参与社会公义(或曰话语和行为)的关系。他指出,二者的关系“应该是不对称和不可分割的”(139页)。教会需要参与二者——它们不可分割。但同时话语事工比行为事工更重要——他们并不对称,并非像鸟的两个翅膀。下面是凯勒观点的概述:
我劝读者要审慎地看待我在这里提出的这种平衡关系。如果我们把传福音和社会正义混为一谈,我们就忽略了基督徒可以为这个世界做出的一件最独特的服事。除了信徒之外,其他人也可以喂养饥饿的人。但基督徒有耶稣的福音,所有人都可以借这福音重生,有得永生的确实盼望。除了信徒之外,没有人可以发出这样的邀请。但是,很多基督徒更强烈地关心传福音,而把行义视为一种分心之事,认为行义会使他们的焦点离开福音使命。这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错误。(141页)
我认为凯勒说得完全正确(我自己也曾使用稍微逊色的语言表达过同样观点),只是我有三点补充说明。第一,“不可分割”必须是规范意义上的(即我们应当做什么),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在缺少行为事工的情况下,人们依然可以听到福音并归信,然而若无话语事工,这不会发生(试想电台事工或《腓立比书》1:15—18)。显然,这是不对称之体现。第二,我们要小心,不要独尊社会正义而轻忽其他方面的美好见证。很多福音派基督徒的确看来独尊此要务,因为教会这方面的事工可以赢得教外人士的赞誉。与之相比,性方面的忠贞就“相形见绌”了(在美国,基督教的性贞洁观越来越受世人诋毁 ——译者注)[或许不需要?]。但是,独尊社会正义有个危险——即使之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律法主义。第三,沿此思路继续思考,我们牧师、长老和教会应该确保让总体事工反映出这种不对称的关系。我想凯勒也会赞同这三点补充吧。
末世论的货物
看得出,凯勒刻意避免“卷入有关[已临基督][此为书评作者所加]国度本质和末世之事的争论”,因为他认为不争论那些,“也依然可以充分地证明行义和看顾穷人的重要性”(203页注释61)。我认为凯勒的观点很有道理。但他如此表达是避免站队(至少从本书看来如此)。一队是所谓的“变革论者”(transformationalists),主张社会正义方面的工作实际上可以救赎文化,并且促成新天新地的降临。另一队是“两国度论者”(two-kingdoms advocates),主张我们所从事社会正义方面的工作不会救赎文化,也不会促成将来国度的降临。但是,我们应努力使基督的救赎性统治延伸至我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属世的和属神的 。这样,公义行为就表明了我们在基督君王里面的国度公民身份(我正在研究David VanDrunen的两国度论,他的观点更为平衡和公允)。
凯勒在表达观点时很聪明,使之基本上能够满足两个国度的最低要求。他并没有把“末世论货物”(借用VanDrunen的用语)装到社会正义的箱子里。他没有说这些正义行为正带来末世现实,也没有说我们能够救赎文化。
此刻我正在阅读本书最后一章,我在想凯勒是否的确背了一小包这样的货物。他在本章一开始就说,当我们失去与上帝的关系时,整个世界都会出现问题。至此并无问题。但接着他讲述了一个故事,整个社区学习手语的故事。凯勒以此作为舍己的榜样,人们为了失聪之人的缘故而牺牲自己,这就是在“行义”。凯勒并没有明说这个社群恢复了上帝在创造意义上的“平安”,但是该故事所处位置让读者(除非是超级仔细的读者)自然以为,那正是凯勒的意思。当然,读者这种自然的理解与之前内容相抵触,因前文指出人类与上帝关系的破裂是导致不公和破碎[brokenness挺难翻译]的原因。舍己的爱心和手语本身,并不能修复我们和上帝之间的根本问题,进而恢复起初创造中的平安。他们至多也仅仅是反映了被修复关系是什么样子的。
我想再次说,这就是凯勒在手语故事中所要表达的思想。因为接下来他很快就指出,甚至纳粹党也很欣赏莫扎特的优美音乐,但同时在屠杀犹太人。他承认平安和美,甚至正义,都不能救赎人类。只有基督能救赎。
总之,基督徒的正义行为使这世界变得更美好。它向罪人彰显了基督般的慈爱。它指向将来的世界,不论那世界是我们今世的替代版,抑或更新版。然而,正义行为不会“救赎”世界。我有足够的信心,相信凯勒会认同这些。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他把手中国度和末世论的“牌”攥得很紧[he keeps his kingdom and eschatology cards close to his chest.]。在个别地方,我感觉他有点儿过于乐观。但是他对正义和关怀穷人的总体阐释肯定不至于使人认为他持“变革论”立场(至少我不会)。如果凯勒喜欢“第三条路线”的习惯能够暗示丝毫信息的话,这可能说明他认为其他两个路线都有道理。
凯勒在书结尾的表述令人拍手叫绝。他把读者带到使他们行义的那唯一动力,就是上帝自己的工作——成为人,与罪人相处,得到我们本当受的罪罚。
那么正义到底是什么?
如果非让我说本书最具争议的问题,我猜是凯勒对社会正义的广义理解(这一点我在上面已提及)。他的确是从圣经来看正义(例如申10:7-8,18-19;伯29:12-17,31:13-38;诗146:7-9;赛58:6-7;耶22:3;结18:5,7-8a;亚7:10-11;太6:1-2),但他也隐晦地表示正义是个系统神学的概念。所以他将圣经中的“正义”(justice)和“公义”(righteousness)两个概念结合在了一起(10页往下)。
我个人相信凯勒说得有道理,尽管我可能在对比狭义定义(“法律面前的公平判决”)和凯勒的广义定义(给人他当得的)时,措辞会有些区别。据我理解,这两个定义说得是一回事,但是狭义定义是在法庭的背景下。按照法律平等待人就是给他们当得的——在法庭上。当我们转而思考正义在另一领域的涵义时(比如经济领域),是广义定义证明更行之有效。对处境的敏感是Michael Walzer经典著作《正义的领域》(Spheres of Justice)中最基本和最有帮助的洞见之一。很有趣的是,这与凯波尔的领域主权思想有些重叠之处。在不同生活领域,我们需要微调解释正义基本思想的方式,不论人一开始如何理解那些基本思想。
在我看来,凯勒所谓“给人当得的”有助于解释正义的基本思想(至少从神学角度看)。因为它同时内含两点:上帝永恒的是非原则,以及他赋予有其形象之人类的“内在”价值。
举例来说。若某一法律本身不公正,导致富人和穷人境遇不同。法律给予富人特权,却使穷人受欺压。那么在此状况下,真正的正义(给人当得的)是怎样的呢?它应该要求人同时做到两点:一是向两种人公平地执法;二是在法律之外,借着“慈善”行为补偿深层的不公待遇,或努力改变法律。换言之,正义可能在法律领域要求这样,在政治领域要求那样,而在个人关系领域又有不同要求。用凯勒的话说,它甚至要求某人“到那些失去平安的地方,去修复平安。在那里,社会的一些弱势群体正从社会编织体中坠落”。
因此,在真正正义的社会中,法律会考虑其他领域各样的不平衡,比如经济交换领域。凯勒很好地指出,上帝向以色列颁布的律法不仅仅是按着罪行来公平量刑。上帝也希望律法能够触及人们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剥削。例如,律法应该帮助穷人得到他们作为有上帝形象之人所当得的一切。“遗留庄稼”的律法和财物重新分配的律法就是两个明显的例子。
矫正内心
至此,我并不奢望凯勒的广义正义观能说服每个人。尽管我为之辩护,但实际上大家有不同理解无伤大雅。不管我们把舍己和慷慨称为“正义”、“爱”或是“怜悯”,凯勒罗列的圣经经文依然如暮鼓晨钟,呼召我们对抗不公并且照看匮乏者。这些经文——正如我在《以赛亚书》发现的所有那些经文——应当沉甸甸地压在基督徒的心头。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要向《慷慨的正义》致以最高的赞誉。上帝极其关注正义。在圣经中,尽管正义和关心穷人这二者不尽相同,却总是成双成对。希望变革论阵营的一些人在读完《慷慨的正义》后,能纠正其观点,尤其在上面提到的那几点上。至少我自己需要矫正内心。为此,我计划与妻子一道再阅读此书,而我强烈鼓励其他牧师也能从本书获益。
本书信息或许会让一些牧养方面的棘手问题浮出水面,比如“应该鼓励会众参加多少正义活动?”也会激起反对的声音,如“行义再积极也不为过;你们有义务帮助地球上每个穷人!” 其实,限制当然存在,正如你加在传福音上的限制——毕竟你需要分出时间,忠心管理生活的其他方面。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让那些实践问题处在次要位置,以免现实应用僭越了神学思考。我们牧师的主要工作必须是:让自己的心,也帮助会众的心越来越有从上帝而来的爱,越来越关注上帝喜悦的义行。那又该如何实现呢?借着每周向会众传讲称义(justification)的真理,而不仅仅讲“行义”。我们讲道的中心必须是凯勒在书结尾所强调的,就是福音。
(注:书评作者约拿单·利曼是九标志事工的主编,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浸信会长老;书评中译者为李约书亚。提摩太·凯勒著《慷慨的正义》,李晋 马丽 译,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