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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与教会面临的挑战

文/天明牧师

 

前些日子从外省份来的一位牧师,跟我谈起新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带给教会和同工们的影响。他说,有些教会已经不敢公开聚会了,有的同工甚至回到了几十年前那样的“隐藏”和“秘密”状态之中。后来我也从别处听到,有一大城市的教会已经主动停止了主日大聚会,又销毁教会账本等。在我听来,新条例已经使这些教会和同工们站不住了,至少站不稳了,内心已经惊慌失措了。当时我脑中浮现了一个很形象的词——“弱不禁风”。真的让我讶异,过去几十年,中国教会(无论是农村教会,还是城市教会)真真实实地经历了成长,特别是过去十几年教会越来越公开化,显在中国社会之中,包括宗教部门和经常跟教会打交道的警察的日常工作中,怎么一个《条例》就如此轻易地使一些教会和同工们一下子退回到二三十年前的光景呢?我们该如何理解过去这些年间教会“叶子繁茂”的兴旺和如今面对新条例“弱不禁风”的光景?若这真是教会普遍的光景,那么中国教会是否真的需要从主来的炼净?这是当时我心里的真实念头。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主的心意是什么,也无法预测新条例带给家庭教会的挑战实际会有多大——范围会有多广、力度会有多大多深。但在逼迫中建立、在风浪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家庭教会,到如今还存留着许多老一辈苦难中坚守信仰的云彩般美好见证,面对新条例的风声如此慌张甚至胆怯,在我看来这太不正常和不应该了,因为神赐给我们的,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后1:7)。愿神怜悯我们,让我们在面对新条例带来的挑战时,至少能够靠主站立着面对。

那么,我们当如何理解新条例和它带给我们的挑战,又如何去面对呢?对此,我想在主里面简单分享我对此的理解和态度,而不是具体应对的策略和方式,因为不同教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可以有不同的策略和应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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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就其性质来说,不是为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而是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准”的名义控制和打压官方体制外的一切宗教活动,甚至将它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新条例严重践踏了公民信仰自由及其实践,明显违背宪法有关公民信仰自由权利之规定。对基督教会而言,新条例把广大的家庭教会彻底放在了以所谓法制名义随时可以打压的地位上。此次新条例不仅不能合宜地解决多年来的政教关系问题,反而严重激化政教关系矛盾。

不但如此,新条例所提出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宗教信仰团体及个人的严重误导。宗教信仰是超越时代、而且具有超时代的内涵及意义,它若被引导去适应另一价值观,必然会失去其宗教信仰本身的价值(这与宗教信仰团体及个人尊重政权并不矛盾)。就基督教信仰来说,它来自上帝的启示,光照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处境中的人们,得以认识创造主——独一的真神并藉祂预备的救赎进入永恒,这本是关乎人灵魂的最为宝贵的价值,对人、对社会都有益的,它无须也不能被其他价值观引导。

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我既不认同、不接受新《宗教事务条例》,也不认为应当依照新《宗教事务条例》申请临时宗教活动场所。至于面对新条例的施行,教会当如何应对,我们确实需要仰望神的怜悯,恳求教会的元首——主基督显明祂对教会的带领,并帮助、保守和坚固众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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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是否会被广泛地、大力地执行,而且长期持续下去,这些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新条例的执行是选择性的,或者是运动式的(只是一阵风),那么条例还没实施或开始执行就慌乱更是不应该了;但如果有关部门真的严格地按新条例,持续大力地执行的话,那么,一些教会采取的主动取消主日大聚会等措施,也很难保护教会。单从聚会场所层面来说,如果那样的情况发生,教会很难继续租用地方聚会。因为,通常房东宁可支付违约金解约租赁合同,也不愿意承受有关部门的高额罚款。即便教会在自己所购置的场所聚会,甚至回到家庭聚会,同样也可能面临罚款。我们可以不接受条例而拒绝交罚款,但可能面临罚金被直接从教会的账户或相应的个人账户中划走的情况,这在现今的中国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宗教部门和公安、银行等几个部门联合起来就可以做到的。倘若打压教会真到了那样的地步,不要说在写字楼,就是在信徒家中持续聚会都变得困难。那时候,教会很难有稳定的聚会场所。这样的挑战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过去有关部门取缔教会时,教会还可以据理力争,坚守聚会空间、继续坚持聚会,但新条例的处罚措施使教会很难通过坚守稳定聚会空间来坚持聚会。因此,在我看来,如果新条例真的严格执行下去的话,那么不是教会的活动空间被压缩了,而是在当今这个社会,无论是公共空间还是可见的私人空间,基本没有了教会的正常聚会空间。如果真面临这样的挑战,那关键不是我们如何调整教会聚会的形式或规模的问题,更重要的乃是我们在神面前持守什么样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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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将面临怎样的挑战,有一点是肯定的——教会当站住。我们不是站在哪个聚会空间,而是站在过去的这些年神给教会的恩典里。因着神的恩典,在过去十几年,教会从家庭的私人空间,走到了社会的公共空间,其间我们经历过各种艰难和考验,但借着神诸般的恩典,许多的教会被建立,并且逐渐成长起来,显在我们这个世代中,就是显明在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里。过去二三十年,随着教会在中国社会中的成长,我们实在经历了上帝真实的同在。对教会而言,没有比祂的同在更为宝贵的。因此,我们不能忽略和忘记过去神给教会的恩典,在如今面临新条例的挑战中,应当站立在神过去已给教会的恩典之中,抬头仰望神和祂的带领。这次新条例的出台是神试验祂教会的信心?是检验教会这些年的工程,并炼净祂的教会?或是神借着逼迫使教会扩散,福音得到广传,像初期的耶路撒冷教会所经历的那样?对此我们不知道,也不敢自己判断。但我们的确需要像使徒们那样,以信心和勇气来面对,靠主站立得稳,绝不主动退缩,并且坚守教会当前该坚守的,就是这些年神恩典的工作在教会中所成就的。面对新条例带来的可能挑战,教会特别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注意保守在过去的成长中所蒙的恩典:一)应该坚持教会的公开性。无论遇到怎样的挑战,教会身份的公开性一定要坚持,这是教会向着这个社会作见证的前提。不能因为承受压力或打压的力度变大,教会就“潜水”。这些年教会蒙了那么多的恩典成长到今天,教会在这个社会中应该是“山上的城”,而不是隐藏的“潜艇”,至少应该让这个社会知道教会的存在。二)应该保持已建好的教会建制。这些年靠着主的恩典建好的同工团队或事工团队,不能因挑战和现实的困难就垮掉,教会变成“一盘散撒”,信徒个个成为“迷羊”。因着环境和事奉处境的变化,教会的事奉方式可以有所调整,但教会不能没有了带领的同工团队。三)应该坚持继续传福音、作见证。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传福音,为主作见证,为扩展神的国度积极参与宣教。四)教会应当努力关心社会公义,服侍困苦的人群。这样的责任也不会因为处境的恶化而改变。教会总要努力,力所能及地、多多地服侍这个世代中有不同需要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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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去年8月国务院颁布新《宗教事务条例》后,我也一直在思想,教会当如何应对新条例带来的挑战。而我思想更多的是,若是上面所提到的全方位地严厉打压教会的极端情况出现,教会该怎么办。我想到过一段经文,就是旧约时代被亚述军队围困在耶路撒冷的希西家王和神百姓的经历(列王纪下18:13-19:34)。当时希西家王和百姓,被亚述军队围困在耶路撒冷,亚述军队的将领以威吓来严重打击他们的信心,还公开羞辱希西家和百姓,同时又引诱他们离开应许之地,但他们无力抵抗,正如希西家向以赛亚先知说的:“今日是急难、责罚、凌辱的日子,就如妇人将要生产婴孩,却没有力量生产。……故此,求你为余剩的民扬声祷告。”对此,神的应答是:“我必惊动(原文是使灵进入)他的心,他要听见风声就归回本地。”这里说亚述王听到的风声,就是古实王攻打亚述本土的确切消息。这是神借先知告诉希西家王从亚述军队手中解救耶路撒冷的方法。为此,面对新《宗教事务条例》可能出现的挑战,就是上述极端情况的出现,我的祷告是:愿祂的灵介入,借政治或社会的变化,使众教会得解救。

于2018年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