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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文/晓峰 牧师

我们一起来读《出埃及记》第20章第16节: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你,每一次你都用你的权能和话语来召集我们。我们也再次恳求你,将你话语当中的奇妙、亮光都赐给我们,让我们在你的光中得见光。我们也恳求你,使你的话语在我们的生命里面,成为我们生命的供养,也成为我们生命的保守。因此,我们在这里恳求你那启示真理的灵特别恩待今天我们一同聚集在这里的每一位弟兄姊妹。主,我们也再一次把这个世代、把你的教会、把你的众儿女都交在你的恩手中,愿我们在你的手中,能够被你炼净、被你使用,你也在这里得着你当得的荣耀。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十诫本质上是属灵的,它所要求的是我们内心在神面前的诚实。十诫不单是属灵的,它的核心乃是爱,因为律法的总纲就是爱。我们不知道什么叫爱,但我们看到十诫的经文的时候就知道该如何去爱神爱人;十诫告诉我们不拜偶像、不妄称神的名就是爱神,孝敬父母就是爱神,等等。但没有人能够真的做到从内心里遵守十诫,所以说到“律法的总纲乃是爱”的时候,不单单是指律法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同时也告诉我们怎样才能成全律法。唯有出于对神的爱,才能够成全律法。所以,《申命记》中摩西对以色列人说道,今日我将这些律法都呈明在你们面前的时候,耶和华向你们所要的就是“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六5)。问题是,我们里面怎么才能够产生对神的爱呢?其实,律法成就在了耶稣基督的身上,惟有主耶稣将十诫都遵行全了,所以,也惟有当他在十字架上完全遵行了神的旨意,成就了救赎,同时把这爱和永生的生命藉着圣灵倾注在我们里面的时候,我们才有可能去爱别人,律法在我们生命当中才有可能成为真实。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你靠着自己是无法遵行律法的,唯有靠着主耶稣。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论到的是什么?

今天我们所分享的“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主要论到的是什么呢?在教会传统,讲这节经文的时候都是从对人名誉的尊重来入手,也就是这条诫命的核心在于我们要尊重一个人的名誉。但我们在提到“名誉”这个词的时候,可能往往是论到一个人在众人中的好名声,这个层面还不够。圣经的经文一旦提到我们熟悉的词语的时候,它的涵义一定超越今天的文化。所以,这节经文论到的是神所赐给我们每个人独有的荣光。我们的神是诚实的神,对于上帝而言,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他所做的就是他所说的。从神的意、言、行这三个层面,没有任何的不义和弯曲。唯有神可以做到这一点,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神的信实也表明,他应许的实现都基于神的慈爱和诚实。所以在旧约,尤其在《诗篇》中,神的慈爱和诚实这两个词总是一起出现。当我们讲到神的爱的时候,你不可能分开说我不那么确定神说的话是否可信,但我就是信神还爱我,那是矛盾的,不可能的,神是本着他的诚实来爱我们的。“在爱心中说诚实话”、“我们当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从旧约到新约,我们看到这就是神的本性。照着神本性所创造的人类里面有神的形象,这就是人的尊贵所在。照着神形象所造的每一个人,身上天然就具有神所赐的荣光。基督徒是以信心行事的人,当我们看一个人,当你没有任何证据的时候,我们不会把他当成坏人。同时,我们也不会对任何人有绝对的信任,因为你知道人性是有罪的。所以你也不会把一切权柄都放在一个人身上,今天的民主制度中的分权制衡,其实就是基于对人罪性的通彻了解。但是,也没有任何一个信仰像基督徒一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去信任一个人,因为你在信任他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受伤害的准备。如果没有这个准备的话,你很难信任他。这就是神所赐的荣光,你天然认为他身上有神的形象,因此你选择尊重他。所以,这条诫命其实论到的是对神所赐给每个人天然生命荣光的维护。

那么,神所赐给我们的荣光体现在哪呢?保罗在《以弗所书》里面说道,我们在基督耶稣里都已经成为了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因此,守约信实、诚实正直就是神形象里面最基本的特征。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最被信任的人是诚实的人。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你跟诚实的人在一起会有安全感。即使是一个还没有认识基督的人,他里面依然有这神的形象的良知。而当一个人撒谎的时候为什么会心虚呢?因为他把这份荣光给玷污了,所以他在面对另外一个有神荣光的生命时自惭形秽。

人为什么会撒谎呢?

我们可能会有疑问,既然神造人里面有诚实正直,人为什么要撒谎呢?新约里面,主耶稣论到以色列人起誓的时候,他说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如果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五37)。《约翰福音》里面也提到,说谎的人,是源于他们的父魔鬼,因为撒旦从起头就是杀人的,它起头就是撒谎的(约八44)。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一点,谎言都是跟撒旦连在一起的。就如同当年伊甸园的时候,撒旦用谎言诱惑了亚当夏娃。就是说,谎言是从撒旦而来的。撒旦的堕落是源于它的骄傲,骄傲的本质就是要与至高者同等,它不满足于神所赐给它的地位。因此,它在伊甸园里诱惑亚当之后,亚当的堕落也是如此,亚当要自己来判断何为善恶,他要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做抉择,他要做王。这个罪在以色列的历史中一直都存在。《士师记》里有一节经文说道,那个时候“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二十一25)。到了最后一个士师撒母耳的时候,以色列人终于开始要求立一个王。可是撒母耳不高兴,神也不高兴。他们立王的理由是撒母耳不能接受的,他们说,我们要像外邦人那样立一个王。今天我们很多人以为,我们中国的问题是需要像世上那些强国一样,我们若要有那样的制度,那样的领袖,只有那样,我们才能够民主自由富强。我们以为人类的问题人类可以自己解决,学习他人或者自我开创就行了。以色列人就是这么想的。所以,神跟撒母耳说,他们其实不是厌弃你,而是厌弃我,他们不愿意让我作他们的王。这就是所有人内在里面罪性的最根本的表现。当一个人自我为王的时候,他要试图以自身来影响周围的世界。当一个人自我中心的时候,他跟其他人的关系就不是正常的,他跟神的关系更不正常,唯有他跟撒旦的关系是正常的。当你认为你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当你认为你所说的就是真理的时候,你跟他人之间就不会是沟通和交流了,而是你要试图透过你的言行去辖制、控制和奴役他人,骄傲一定会带来这个。很多人为什么喜欢在众人面前说夸大的话呢?或许他是出于虚荣,他想要哗众取宠,或者是出于某种利益。也就是说,当骄傲在一个人内心发动的时候,谎言就不可避免的表现出来,因为他用谎言来作为愚弄、左右、蒙蔽别人的手段和方法。自卑同样,这是骄傲的另一面,都是自我中心的表达,讨好和在惧怕中的违心同样是对他人的蒙蔽和利用。而且,当一个人以说谎来对待别人的时候,是对另一个人的一种贬低。因为,在一个人说谎的时候,周围所有听到他的谎言的人,就成为他满足自我私欲的工具了。这就是今天这个时代当中谎言如此流行的原因,每个人都是“我”潜在可以利用的、满足“我”需要的对象。

撒谎的负面影响

在撒谎过程当中,会造成三重的负面影响。首先是轻视了神,然后是羞辱了别人,第三玷污了自己。在新约时代,教会开创之初,教会执行的第一例纪律就是处理撒谎。当五旬节的时候,有三千人信主,圣灵充满在当时的教会里面,很多在耶路撒冷附近居住的弟兄姊妹们归正之后,他们就把自己的房屋田产给卖了。这三千信主的人当中有很多不是耶路撒冷本地的人,他们来到这里需要吃住。所以,那些耶路撒冷本地的弟兄姊妹们就卖了房屋田产,然后把钱拿到教会交给使徒们,这些钱可以来供应弟兄姊妹们的吃穿。我们可以想象,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之下,如果真的有人把自己的房屋卖了,把钱拿到教会里来,这件事一旦被其他人知道之后,大家肯定是一片夸赞之声。此刻,有人内心当中的某些东西就会被挑动起来,羡慕这样的属灵声誉,也巴不得成为属灵的中心。有一个人叫亚拿尼亚,他也把房子卖了,只不过他把一部分钱拿到教会里来。这个本来也没什么问题,奉献多少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可是他却说这是他卖房子所有的钱。所以,彼得当时就跟他说,亚拿尼亚,为何撒旦充满了你的心?大家注意,新约论到谎言的时候,很多经文都是跟那恶者连在一起的。后面那句话更加可怕,你为什么欺哄圣灵呢?然后,亚拿尼亚就倒地气绝身亡。我们刚才所说的三重可怕影响就在这里出现。

今天,在我们教会也有很多次执行教会纪律,但在执行所有的教会纪律过程当中,还未曾出现或者我还没有见过有像亚拿尼亚一样当面撒谎欺哄圣灵的。从某个角度来讲,因为一时软弱可以犯偷盗的罪,或者其他的罪,但是不可以撒谎,这在教会中是非常严重的事情。耶和华憎恶谎言,旧约里面这样的经文非常多。在教会里执行纪律的时候,大家以诚实作为沟通的基本底线,这可能是世人无法理解的,但从牧者的角度而言,诚实可信(不会撒谎)是圣徒相通最为基本的特征之一。所以,在初代教会执行第一例教会纪律的时候是如此的严厉。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条诫命所表达的内在要求是禁戒一切的不真。我们有时候会把关注点放在“陷害人”上,言外之意是觉得可以做假见证“帮助人”。我们以为只要不是出于恶意,就可以作假见证。甚至觉得,只要效果上我觉得对一个人是好的,我内在动机是善的,就可以有意作假见证来“帮助人”。假见证百分百都对人无益,跟一个人主观上想不想陷害人没有关系。就是说,假见证本身一定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你如果想造就一个人,不可能用虚假的东西去造就他。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要禁止一切的不真。不单是内在的动机,也包括外在所说的内容,内外必须是一致的。而且,你所行的和你的所说的也必须一致。这是三重的一致,你的内心、言语和行动。基督信仰有一个特点,你的目的和手段必须是一致的。我们的信仰不可以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甚至可以说,你的目的会受到你所使用的手段的影响。神不单看你的动机是什么,也同样看你怎么来完成你心里所想的这件事。我们的神注重整个过程,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总体差不多就行了。当你做一件事,你心里有隐约的不安的时候,你觉得做的有一些小问题的时候,你不可以把这个小问题放过,因为小问题的背后,可能隐藏的是我们内在生命当中的盲区,而且,小问题可能会导致后续的大问题。

撒谎的罪不仅损害他人也损害自己,它是对我们里面神的形象的玷污,是对神荣光的遮蔽,是对心灵的蒙蔽和对良心的麻痹。神对人正直诚实的要求是什么呢?第一个层面是心口合一,你心里怎么想的,你就怎么说,你说的必须和你心里所想的是一致的,当然可以选择不说,如果要说的话须在爱心中说诚实话。第二个层面言行一致,你所说的必须和你所行的是一致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关注了第一个层面(尽管很多时候并不是都能做到),但我们也须关注第二个层面,言行一致。要知道,语言是有属灵的力量的,你所说的话语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力的。主耶稣在论到这一点的时候,曾经用了一个比喻说:“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才能污秽人”。如果从你口里面说出谎言咒诅、虚假和仇恨,这些是会损害一个人的。同理,当你被人背叛、对方言行不一致的时候,你也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为何“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圣经之所以特别论到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是从四个方面来谈这条诫命的重要。首先,神喜悦正直诚实的人。谁能登耶和华的山呢?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呢,就是手洁心清、内心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所以,先知以赛亚在面见神的时候,马上想到的就是他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可想而知,谎言的罪是如何的普遍。第二个层面,神格外恨恶说谎。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箴六17-19),就是在骄傲和谎言的推动下所做的各种杀害和奔跑。第三个层面就是,谎言会产生更多的罪并造成严重的后果。《雅各书》里面有很多的论述,如舌头在百体中是最小的,却能说大话,能点着最大的树林,能污秽全身,能从地狱里把生命的轮子给点起来(雅三2-8)。第四个方面,谎言没有任何造就的作用。如果要造就一个人,建立一个人的品格,必须是在真理当中,谎言永远没有造就的作用,反而一定有拆毁的作用。

撒谎的罪这个世代的各种表现

我们来分享一下撒谎的罪在今天这个世代的各种表现。就像偷窃的罪有各种各样的方式,说谎的罪也覆盖面非常广泛,几乎出现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层面。

1)信仰层面

第一个方面是信仰层面。为什么会把信仰层面说谎的罪放在最前面呢?因为这产生的后果最严重。旧约里面对于假先知的刑罚都是拿石头打死,因为他妄称神的名,他所说的话没有成就,如果这话是真的从神来的岂不表明神就是说谎的了?当然他可以认罪悔改,但是旧约论到假先知的时候,更多不是简单的因为他说的话没有成就,而是指他以诱惑性的言语来引诱一个人远离上帝,去拜偶像。如果有一个人故意传播虚假的信息,不是从圣经领受的,他却说这是从圣经来的,他首先犯了第三条诫命,妄称神的名。同时,他也作了假见证陷害别人。这种陷害严重到一个程度,让一个灵魂灭亡。主耶稣曾说,他们走遍海洋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他们自己不得救,却将得救的门给堵上,让那人做了地狱之子(太二十三15)。所以,没有一个谎言的罪如同在信仰层面传播假教导、假真理更加可怕的,也更加可憎的。

2)法庭的层面

第二个方面是法庭的层面。“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条诫命就是一个法律用语,今天这个时代,在法庭上,作假见证陷害人似乎太常见了。大家在微信上关注的很多冤都是如此。在旧约中,以色列也曾经发生过一件类似的案子,就是拿伯被诬陷的案子。以色列的律法有要求,当年约书亚带领他们拈阄所得的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那是神赐给他们的,不管过多少代,从祖宗传下来的这块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即使这块地拿出去抵押了、卖了,买主到了禧年的时候也必须把这块地给还回去,因为那是神给的。有一天,北国以色列王亚哈,这位被称为以色列诸王当中最差的王,他看见了皇宫旁边有一个葡萄园非常漂亮,所以他就动了心思想要得到。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于是,他的皇后耶洗别就找了两个匪徒去诬陷拿伯,说拿伯犯了亵渎神的罪。按照律法,亵渎神的罪,有两三个见证人作证,就要拿石头打死。拿伯就被打死了,他的地就被充公归于亚哈了。所以,圣经对他的评价是,他为了一块地把自己给卖了。亚哈在这件事上比耶洗别更坏,他很清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却并不拦阻,他以为神将来追究的时候,他可以推脱责任。不,这件事就是他做的,人或许会被蒙蔽,但是神明察秋毫。这件事一出,神就派以利亚去宣告对亚哈和耶洗别的审判了。

旧约的先知是一个高危职业,今天的教会也同样是,如果宣扬真理说真话的话。今天虽然没有先知的职分了,但教会就像是神所设立的先知,当你本着对于神的忠诚,向这个世代去宣扬真理话语的时候,你就站在了危险当中。不但教会,今天在中国凭良心发声的任何人都有各种可能的危险。一个人敢于坚持正义的时候,必须要做好付代价的准备。所以,以利亚就说道,耶和华如此说,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王上二十一19-24)。读到这段经文的时候,大家会不会觉得很恐怖?这就是神对于谎言之罪的恨恶。亚哈作为君王指使耶洗别做这件事,后果之严重,审判之严厉,可能令我们在读这段经文的时候,内心也是惧怕不已的。神是圣洁的神,在法庭上,如果真的有人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是大恶,神必定追究。

若你是一位法官或者检察官或其他相关人等,你所应当惧怕的不是在上掌权者,你当敬畏耶和华,在他面前作诚实正直的人。这要求并不只限于法庭上所有作见证的,它涵盖了我们生活当中的每一个层面。如果你是一个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学校的老师或者小组长,从某个意义上你都是某个层面的审判官,因为神在你身上赋予了权柄和责任,你是可以对某些事作判断的。当你作评判的时候,一旦你内心当中有私欲而不照着公平正义去作判断,这就是犯了作假见证陷害人的罪。这个罪太容易犯了,因为我们都处在各种压力和扭曲的环境当中。所以,不但最坏的王亚哈犯这样的罪,而且最被神喜悦的王大卫也犯这个罪。押沙龙叛乱的时候,大卫逃跑,出了耶路撒冷的路上遇见了两个人,一个人叫示每,他把大卫骂了一顿,另一个人叫洗巴,他带了酒和饼给大卫。大卫吃饱喝足了,问说,你主人的儿子米非波设在哪里呢。洗巴回答大卫说,他仍在耶路撒冷,因他说,以色列人今日必将我父的国归还我。洗巴的意思就是说,米非波设正等着作王正在耶路撒冷高兴呢。大卫当时就下了判断说,凡属米非波设的都归你了。等到叛乱平息了,押沙龙被杀,大卫又回来了。大卫问起这事,把米非波设叫上来一看,米非波设蓬头垢面,大卫问道是怎么回事,米非波设说,我本来是想去追随你的,但我被自己的仆人欺哄了(撒下十九25)。其实,大卫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已经很明白了,但是大卫却没有道歉,他说,你的家产你留一半,给洗巴一半。这就是不公义的判断,他应该追究洗巴做假见证陷害人的责任。可是大卫当时却做了一个出人意外的判断,为什么呢?在经过了押沙龙这个事件之后,大卫对于他能否在这个王位上坐稳已经没那么大的信心了,也就是说,大卫已经不再单单仰望耶和华了。洗巴是个大有势力的人,大卫唯恐得罪了洗巴而引起其他支派的二心。所以你会看到,一旦我们偏离了神的时候,人性里面的很多东西就会表现出来。

然后,我们来说证人的层面。“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就是说你不可以作伪证,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利未记》里面说道,如果你是目击者、当事人,是事件的观察者和亲历者,但你却闭口不言,使得有人被冤枉了,使得法官因为缺少你的证据而判案不公义了,这个罪你要承担(利五1)。作证有时候是你的责任,也就是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单是你编造了谎言才叫陷害人,你闭口不言而产生了不公平的后果,这也叫作假见证陷害人。我们的传统文化告诉我们说要“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圣经却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你是不能保持沉默的,你要把你所见到的真实情况说出来。

而且,旧约的律法还规定,如果有恶人站起来控告另外一个人,审判官在经过详细考察之后,发现这是诬告,要把被诬告的那个人的罪所当受的刑罚加在诬告者身上(申十九18-19)。如果一个人诬告别人杀人,那么在他作伪证的过程中,就视同诬告者犯了杀人罪。他诬告对方什么,他就要承担什么样的刑罚,这就是旧约律法的精神。今天我们的法律往往不追究那些诬告之人,比如在新闻中常看到的路上讹人的老人,即使报警了看监控录像知道了实情,警察也最多口头责备道德谴责一下,因为在人看来只要对被诬陷之人没有产生什么实际损失和后果,最多就是让你心里受到一点伤害而已,我们的法律就认为这事就过去了。但从律法不但让人知罪也拦阻和警诫一个人犯罪的层面,我们必须看到神在一个有罪的世界里面,律法的精神是什么。

3)现实生活层面

在现实生活层面,谎言的罪可能有时不是那么显而易见的,比如我们很少凭空捏造、颠倒黑白或者无中生有,大部分谎言的罪都是加工型的,真假参半。常见的有,夸大其词。夸大其词这种欺骗的形式,充斥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包括广告,媒体上所播放的内容,它对人的影响有时候是无形的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我们的思想就被影响了,我们也就习惯了夸大不真的说话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神的话语作为生命的根基,要有属灵的洞察力和警觉。还有一种更隐蔽的形式,他可能没有一句假话,但却做了非常清晰的误导。圣经当中的例子就是亚伯拉罕,别人两次问他,撒拉跟他是什么关系,他都说撒拉是他妹妹。撒拉的确是他妹妹,亚伯拉罕作为神的仆人,他也知道不可以撒谎,就发明了一招,不说一句假话,但却传递了一个虚假的信息。因为他很清楚知道,别人是问他这是他的妻子吗,他的话传达的信息会让别人误认为,这不是他的妻子。这种手法在今天已经被用的越来越多了。做新闻媒体的对这个一点都不陌生,你去采访一个事件,拿到了很多素材,通过剪辑、删减,可能你一句假话都没说,但整个事实报道却完全走样了,当别人看到你报道的信息之后,一定会得出一个你想要的结论来,而非是事实真相本身。还有一种最常见的就是有意断章取义,歪曲他人的话语,这个常常发生在争辩当中。这个时候你已经不是为真理而战了,而是为自我而战,为压制别人而战,方式本质上属于做假见证陷害人。

除了加工型的谎言,还有随意讲论型的,最常见的就是违约。有的人会轻易承诺,但承诺之后不当回事,很快他就忘了。这不单单只是一个说话习惯的问题,本质上这是给人以误导以为你会做这事,其实你只是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用的一种手段,虽说不是有意欺骗,但如果从动机到最后的做法都不那么想履行承诺,就可以看为谎言的罪。所以不要随便承诺,要衡量自己的能力。另外,我们可能会讲很多不确定的事,这在圣经当中被称为谣言。这里的谣言并不是说你明明知道是假的,然后你还特意去传播,不是这样的,而是道听途说。当你论到一些你不那么确定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可能会对别人产生负面的作用,你就当谨慎。有时候,我们常常把感觉和猜测当成事实来讲。圣经中有一个人就是这么干的。当押沙龙死了之后,大卫重新回耶路撒冷作王,这时亚扪人的王去世了,那是大卫一个比较好的朋友,所以大卫就派人去吊唁。亚扪王的儿子叫哈嫩,新王上来之后,就问他的臣仆们,大卫这是什么意思。他的臣仆们说,他差人来是详察窥探,要倾覆这城。所以,哈嫩就把大卫派来的使者的头发剃了一半之后赶回去了(撒下十1-4)。这就是随意猜测的结果。还有一类叫论断。论断就是说,你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做了结论。不是说你不可以判断,而是你所知道的并不足以下某个结论,而你却生硬匆忙地下了结论。还有一类就是议论别人,有背后议论和当面议论。当面议论就是诬陷。更多的是背后议论,当那个人不在场的时候,我们会毫无顾忌对别人评头论足,尤其是对方身上一些我们觉得可以贬低、取笑的层面。当你一再地去谈论一个人的过失和尴尬的事情,在你的内心当中没有对他任何的尊重,而是作为笑料,此时,你就是在作假见证陷害人。不管是当面议论还是背后议论,你都要去思想这件事是不是对人有益处。同时,随伙附和而听的人也是犯了同样的罪。即便未说一言,一个人戏谑的眼神就表明了他的参与。

还有一点,叫做心口不一。心口不一,就是你心中所想的对一个人的看法和认识,同你和他见面对他所说的之间有较大的差异。比如,虚假的热情寒暄,或者是刻意的讨好和奉承。《箴言》说,清晨起来,大声给朋友祝福的,就算是咒诅他(箴二十七14)。你不是真的爱他,你是在欺骗他。

另外常见的就是我们常说的善意的谎言。比如我们熟悉的人得了重病绝症,我们觉得他的心里承受不了,就告诉他挺好没什么事放宽心。其实,可以选择不说,若说就要说实话。更好地是应该选择一个合适的机会,以合宜的方式来告诉当事人实情。有时候,你不说其实他也知道。还有一类,也是可能我们会困惑的,就是有时候需要用遮盖的方式来处理一些问题。举一个例子,撒母耳膏大卫这件事。他其实不太敢去,他跟神讲,我能去吗?我一去的话,扫罗知道了还不杀我吗?他不是怕死,是真的看重他跟扫罗之间的关系。所以,神说,你带着牛羊去献祭。如果扫罗问到,你就说是去献祭了。这不是撒谎。撒母耳即使面对扫罗说他去献祭了,他没有传达任何虚假的信息,只是他膏大卫这件事对于扫罗而言就是完全未知的领域。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其实是没有权利和资格知道另一个人行事的全部的,面对你不那么信任的人、心怀不轨的人,或者战争当中面对对方,你没有告知对方真实信息的义务。如一个陌生人问你银行卡的密码,你当然不能告诉他。

4)特例

虽然我们讲了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例子,但实际上有时候会存在一些我们觉得是灰色的地带。比如说,在撒谎和杀人之间如果我们只能择其一时,为了保护生命而选择了撒谎,神会怪罪吗?最典型的就是当喇合面对以色列那两个探子的时候,她把两个探子藏起来了,追兵过来问的时候,她没有说实话。另外一个例子,就是埃及的接生婆对法老的回话。首先我们要说,所有的不真都属于谎言,喇合仍然属于撒谎。圣经当中对于喇合的称许不是称许她撒谎的行为,而是她藉着谎言的方式所表达的对于神的信心和敬畏,所以,这个不是一个可以效法的标准案例。在这两个案例当中,无论是喇合还是接生婆,她们在讲话之前都把自己放在了危险当中,她们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以生命来做这样的选择,恰恰是出于对神的敬畏。神不会以恶的方式来成就神的义,这不是神的心意,虽然有时候神允许我们这么做。为什么他会允许呢?因为他知道我们的本体不过是尘土,他知道我们的有限和信心的软弱。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面说道,神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受得住(林前十13)。的确,那是大有信心的人才能说这样的话。当面对某些绝境时当如何应对,我无法给出一个什么标准答案,我只能说,这时挑战的是我们在神面前对神的信心和我们心灵的纯净。

第八诫积极的层面

最后,我们来分享这条诫命积极的层面。十诫里面所论到的所有诫命,都不单是禁止性的命令,都有积极的层面。这条诫命的积极之处首先在于,我们要维护他人的名声。你要尽力地维护他人的名声,必要的时候也要为他来辩护,你本着对他的了解和对神的信心,你要说出对他的名誉有利的话。这是这条诫命重要的核心。“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单单是你不可以在法庭上诬陷一个人,而且生活中你也不可以损害他的名誉。其次,说话的艺术是要在爱心中说诚实话。“在爱心中说诚实话(弗四15)”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莽撞,有时候我们会把粗鲁当成是直爽,有时候把没有爱心当成是耿直。圣经里面在讲到正直诚实的时候,从来都是跟爱在一起的。所以,如果你要想讲真话,尤其是责备的话,你的爱心要跟责备相匹配。因此,你要随时说造就人的好话,污言秽语一句都不可出口(弗四29)。第三个原则,说话是有时机的。说话需要智慧,有些话可能既是真实的,你又有爱心,但不一定要在那时候讲。《箴言》说,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二十五11)。最后一个原则,少说话。所罗门在《传道书》里面说,耶和华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语要寡少(传五2)。也就是说,我们还没到那个完全到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话的地步,我们处在一个充满了争战和邪恶的世代,神在天上,他鉴察万有,要谨慎我们的言语。

我们一起来祷告:

是的,主啊,我们要在你面前再次来感谢你,因为你将你宝贵的话语放在我们面前,置于我们心中,做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成为我们内心的智慧,成为我们的生命。我们所求的乃是你保守我们,勒住我们的舌头,洁净我们的内心,使我们能够得着从你而来的那天上的智慧。凡我们口中所说的,都带着从你而来的善意、美好和真理。主,你也特别在这个末后的时代里面,保守我们不犯口舌的罪。让我们能够在众人、在教会当中,看到我们在你里面有合乎圣徒的体统。主,求你也赐给我们在你里面有喜乐和欢畅,因你的话语在我们的上膛何等甘美;也愿你赐给我们渴慕你话语的心,如同对精金的渴慕和喜爱。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第八诫:“不可偷盗”

文/晓峰 牧师

我们一起来读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15节:不可偷盗。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你,因为每一次你都用你的权能、你的话语来召集我们,每当我们一同聚集来敬拜你的时候,就恳求你那启示真理的灵就在我们中间运行,开启我们的心,让我们看到你话语当中的奇妙、亮光,因此你的话语也成为我们生命的粮,成为我们路上的光,也愿我们能够活在你的真理当中,使你的名得着荣耀。下面的时间求你特别临在我们中间,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今天我们读的是十诫的第八条诫命。十诫虽然可以看作是一套完整的道德体系,但事实上,十诫的重心不是普通意义上道德的教导,而是在论到我们和神之间应有一个怎样的关系,就是说,我们跟神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才算是正常的。所以在新约的时候,主耶稣说,律法(十诫)是属灵的,而且律法的总纲就是爱。十诫分成两个大的部分,前四条诫命被称为“我们跟神之间的关系”,后六条诫命被称为“我们和人之间的关系”。而实际上,整个十条诫命都可以被称为“我们是如何来对待神的”。因此,在论到“孝敬父母”的时候,特别提到孝敬父母的核心在于我们要尊重神所设立的秩序和权柄,不单单是对父母,对于我们生命当中遇到的任何权柄,比如学校的老师、工作中的上司、政府的官员等等,我们都要本着对神的敬畏而尊重他们。论到“不可杀人”,其实讲的是我们对于生命的尊重,因为我们每个人里面都有神的形象。在论到“不可奸淫”的时候,则是论到我们对于神所设立的家庭和婚姻的尊重。今天我们分享“不可偷盗”,论到的是对于上帝恩典的尊重。

我们的信仰中“不可偷盗”所蕴含的深义

或许我们不常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本条诫命。首先,圣经中有一个基本的观念,那就是万有都是属乎神的,这世界没有不是属于神的,因为这世界本就是神所造的。中国有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其实用在上帝身上是合适的。普世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东西,都是属于神的,包括我们自己、我们的父母、配偶、子女,也都是属于神的。上帝会设定各样的秩序,会赐予人们各种权能。所以,上帝对一切有最终的所有权,因为万有都是他造的。不单单是因着上帝创造万有而拥有所有权,而且上帝对万有也拥有最终的处分权。虽然如此,神却愿意把一些权柄赐给人。在伊甸园里的时候,亚当被造之初,神就赐给他治理伊甸园的权柄,我们称之为“治理使命”或者“文化使命”。所以,亚当可以在伊甸园里面给动物起名字,他可以看守、打扫,可以做很多事情。直到今天,我们在地上所遇见的任何权柄,所拥有任何的东西,将来都要在上帝面前为如何使用来交账。而且,我们处在一个并不平等的世界里,圣经里面从来没有说我们要处处寻求平等,圣经恰恰告诉我们说,神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恩赐,神并未赐给人有同样的东西,有人拥有的多,有人拥有的少,有人高,有人矮,等等;神赐给我们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际遇,赐给我们不同的出生的环境。我们发现人跟人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所以,我们不用去追求外在的平等,上帝本来就没有让每人拥有同样的东西。上帝告诉我们,人要追求的是公平、公义,而不是平等。我们须意识到,上帝给每一个人有他自己特有的领域。其实,这个思想在旧约圣经还是比较熟悉的,以前在分享《约书亚记》的时候,我们曾经提到过,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后,神就用拈阄的方式让十二个支派分地,而且地一旦分定了,那个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就是永远属于他们的。神不让以色列人照着自己的喜好自己选,拈阄就是神的主权,虽然在人眼中有好有坏,但神给哪块地就是哪块地。所以,亚哈看中拿伯的葡萄园,无论他多么喜欢哪怕他是君王他也知道他是拿不到的,按照他们的律法,那是祖宗从上帝那里领受的永远的产业,是不可以买卖的。《诗篇》第16篇里面说,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我的产业实在美好。如果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不平等的世界的话,不知道你还能不能怀着非常喜乐的心情读诗篇的这一节经文,你会说我的产业实在美好吗?当我们租住在一个狭小寒冷的房间里的时候,还会说我的产业实在美好,神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吗?我们可能会说这里的产业是指基督,当然。但你要知道,诗人恰恰就是从他所领受的这一切当中看到神的美善。如果我们不能从我们的身上看到神对我们的美善、给我们的恩典的话,你不会像诗人一样发出那样的赞叹。所以,有时候弟兄姐妹读诗篇会有一种陌生感和距离感,你觉得他怎么会这么说呢?因为他跟你的视角不一样。

在论到偷窃的时候,我们要提到一个很熟悉的说法,叫“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不是圣经里的。从某个角度而言,这句话不是中国传统中有的。在我们的历史和文化中,很少会这样说,这好像是西方的传统。其实这句话本身有一些内在的张力,既然是你的私人财产,它为何是神圣的呢?如果是神圣的,那一定是属于神的,可它却是私人财产。所以,用“神圣”这个词来形容你所拥有的一切的时候,恰恰表明说,你所拥有的是从神来的,那是神给的,因此它是神圣的。既然是神给的,那么上帝就具有终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给你的只是一个特殊的代理权柄,就是神藉着你来行使对这些物品、资源和你所拥有这一切的处分权和使用权,这是唯独给你的,没有人可以僭越这一点。今天我们看到“不可偷盗”这条诫命的时候,正是基于这点而言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的。从神圣这个角度来说,是没有私有财产的,也就是你对任何东西都没有终极的所有权,所有权都属于神。神有权赐予,也有权收走。比如,有一天,你坐车的时候有500块钱被偷了,你格外的沮丧,因为这是你后面两周的生活费,你该怎么去面对这件事?我想,我们会有难过的心情。但是你要想到一切都是属于神的,神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允许以这样的方式把原本赐给你的东西又挪去了,我们就当操练自己以管家而不是主人的心态看待丢失。只有当你把那个东西看成是你的专属时,你才会如此的痛苦。当然并不是说偷你东西的那个人就无罪了,他首先侵犯了神的权能。今天我们从“不可偷盗”这句经文去看神的所属权的时候,我们需要以一个更宽广的眼光来看我们在地上的得失,来看我们的拥有和失去。当论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我们侧重论到的不是我拥有一个专属的处分权,而是首先告诉我们,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的,因此,放在你手中的时候,你要使用这一切,成为你的邻舍和他人的祝福,你身上肩负着责任。我们在这个前提下,再看什么叫“偷盗”。

圣经中对偷盗的界定——非法拥有及非法使用

我们的传统文化在论到“不可偷盗”的时候,说的是“不告而取谓之窃”,你不告诉对方就把东西取走自己用了,这就称为偷。这个对于偷窃的定义,不是来自圣经,它缺少一个维度。圣经在界定偷盗的时候,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神拥有一切的所有权,祂乐意赐予我们每个人有不同的拥有,因此也赐给我们不同的使命和责任。所以,凡是试图获取不是神要赐给你的,都称为“偷盗”,这不是神给你的,你却据为己有,这就是偷盗,无论主动还是被动,无论物品还是权限。我们传统文化当中,“不告而取谓之窃”这个对于偷盗的定义,只是描述了偷盗的外在行为上的某个特征,没有涉及属灵的层面。律法是属灵的,不单单是行为,偷窃的本质在于将上帝未曾授予给你的拿来归于自己。这样,偷盗还有另外一个特征,不仅你非法获取一个东西是偷盗,你非法使用一个东西也被称为偷盗。这二者都称为偷盗,只要获取的手段或者使用的方式是非法的,都称之为偷盗。举一个常见的例子,我们国家有很多很多公务车。所谓公务车,是说这些车是属于政府部门的,用于公务的。可是在我们身边,公车私用是很常见的,如将车牌贴上红纸开去做婚车。但公车是一个限定用途的物品,虽然归你使用,但你把它用在了不合适的场合,这就被称为非法使用,这也属于偷盗。除了公车,还有其它各种公有资源的使用亦如此。再比如,你对于钱的使用。有时候,有些钱是不必要花的,也就是这些钱放在你手中不是用来做这个事的,但你却做了这个事,这就属于偷盗。这不涉及非法所得,而是非法使用。有些东西,你只是想要的话,看看就可以了,如果真的需要就可以花钱买。神给你了那份收入,你又能负担得起,你就可以去买那个你需要的物品,不需要就不乱花钱。这是我们这个世代中,面对很多外在诱惑的时候,内心当有的界限。

就像伊甸园里面亚当面对那个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一样,看着很悦人眼目,甚至闻着也格外的香。神从来没有说,你不可以看,也没有说你不可以闻,只是说你不可以吃。所以,你可以欣赏,这个世上的很多美好你都可以欣赏。但你不要总盘算“我怎么才能占有,我得用多少钱才能把它买下来”,这就是今天很多人的心态。当你一旦动念头去拥有你本不该拥有的,要动用钱去买你本不需要的东西、想把它据为己有的时候,就称为偷盗了。

所以,圣经对于偷盗的界定,在于非法拥有和非法使用。

偷盗的本质

其实,偷盗的核心本质就在于对神所赐恩典的不满。我们刚才说,“不可偷盗”涉及对上帝恩典的尊重。当你想要那个东西,然后越过神所设定的律法的界限,你越过了神量给你的地界,这就是对于神恩典的不满。你不满于神给你的这些,你觉得神对你不公平,你认为你配得拥有那些东西,你总觉得你比他人更配得,所以我们常常比较。如今天很多人不愿参加同学聚会,因为去了之后发现,那时候学习不如我的,现在都混得比我好。其实我是鼓励基督徒去的,不用害怕,哪怕别人都开着奔驰来,你坐公交车去的,你依然可以坦然坐在那里,因为你有一个属天的尊贵身份。不是你比别人好,甚至你在很多方面可能还不如他人,但你里面有神的灵,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的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一31)。藉着这个关系,为什么不去亲近他们呢?如果你觉得见了同学会很难为情,那可能还有属世的东西在我们里面盘踞。你会发现,人内心当中有很多的贪欲和比较,我们失去了起初神所赐的赤子之心。当然,这是亚当犯罪之后,人性里面的东西。事实上,你对属世的东西需要的不是那么多,你追求的不是多拥有属世的什么东西,你追求是照着神所已经给的竭力去追求神让你去得着的。在物质生活上,圣经讲到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世俗的价值观却从来是在这方面有更多更高的追求。单从所处的文化环境而言,中国人是善于去跟他人比较的群体,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都在于和身边看到的人去比较。当你一比较的时候,发现神给了他很多,你内心就会有很多不平,同样都是基督徒,为什么别人就拥有的比我多呢?甚至连属灵恩赐我们都要比。这恰恰说明,你忽略了神在你身上量给你的地界。神给有的人多,有的人少,这不是神不公平,而是神照着自己的主权愿意赐给谁就赐给谁,何况给的多,要的也多;拥有的越多,责任就越大。所以,“偷盗”内在的本质就是你对于神所赐给你的恩典不满。

偷盗的各种表现

十诫所有诫命中,没有哪一条诫命像“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其所禁止的偷窃在我们生活中有如此多的方式。“偷盗”在我们生活当中花样繁多到一个程度,有时候我们都没有注意到或不以为然就犯了偷盗的罪。但圣经里面对于“偷盗”严格界定到一个地步,即便在家里偷父母的钱也是偷盗。《箴言》里面有一节经文说道,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二八24)。

1)最恶劣的偷盗

最恶劣的偷盗方式一是抢劫,即用暴力的方式非法剥夺别人所拥有的财物。二是拐卖人口。为什么提这一条呢?因为在旧约律法,从《出埃及记》到《利未记》、《申命记》,这三卷书里面都格外注重人口拐卖,拐卖人口在旧约里面属于死罪,如果有人拐卖了他的弟兄,把他卖为奴隶,那么要把他治死。在今天,不管是拐卖儿童、拐卖妇女还是其他什么人,如将人送到色情场所或者黑煤窑、黑作坊,都属于比普通偷窃物品严重的多的罪,这已经不能算为偷窃,而是算为杀人罪了。绑架也属于此列。三是诈骗,诈骗也属于偷盗。我们之前曾提到过一个山东女孩被骗学费之后心衰死亡,骗人钱财者不但犯了偷窃的罪,而且犯了杀人的罪。虽然骗人的人被绳之以法,但就这个事件而言,有很多帮凶,也在这罪上有份,比如她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等等。电话诈骗过程中,泄露别人各种信息也属于偷窃罪。这三种方式不单单是非法取得财物的问题,还涉及到人直接的伤害。

2)偷取钱财

第二类就是偷取钱财。第一种是占别人小便宜。比如去菜市场买菜,在跟摊主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摊主被你说糊涂了,然后他算错账多找给你钱了,你不要装作不知道,拿着菜扭头就走,因为这也属于偷窃。所以,你要注意,如果对方算错了,要主动和对方说,如果被对方指出来了,基督徒的见证在那一刻就没了。第二种是拖欠工资。从旧约到新约,这一点讲得很多。尤其新约《雅各书》里面说道,作为雇主,如果你拖欠员工的工资,他们的冤情是要上达到神那里去的(雅五4)。可是今天这个世代,有很多故意拖欠工资的事情。跟这个类似的就是加班不给加班费,侵占员工的休息日,欠账不还,故意拖欠供货商、客户的应付款项,房东恶意扣留房租押金,都属此类。甚至有些人在借钱的那一刻就没准备还,这已经算是诈骗了。所以,如果你是借钱的一方,你一定要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你还不起还要借,就是赤裸裸的偷窃。第三种是偷税漏税。这个我们不多讲,我们讲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虚报账目,也就是做假账。如果是会计做假账,那是说谎,是职务犯罪。利用单位的财物报销制度,获取不当得利,或者用亲友的票据来冒充自己的消费报销,等等,,这也属于偷窃。第四种是贪污挪用。贪污是当然的偷盗,挪用也属于偷窃,虽然你不一定是把钱据为己有,你只是把钱用一用再还回来,也属于偷窃。第五种是敲诈勒索。利用别人的把柄和他内心的惧怕,以恐吓等方式来取得自己所希望得到的利益,不一定是钱,这也是偷窃。你以强力的方式,把一个本不属于你的东西拿到自己手中。比如你用威胁的方式获得某个机会等等,这都属于偷窃。第六种方式是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利用你手中神所赋予的权柄去谋取私利,包括各种金钱及非金钱的行贿受贿,就属于偷窃。第七种是高利贷。在旧约圣经里面非常清楚地说道,如果你的弟兄生活上有困难,你手中有钱,他向你借贷,你不可以取利,你不可以收取他的利息。但今天如果有弟兄说,我现在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他向你借钱,可以按照正常的贷款利息取利,而你不可以利滚利的高利贷方式去获取额外的利益。第八种是偷工减料。这也属于偷窃。今天有很多工程是豆腐渣工程,很多活是粗制滥造,这都是犯了偷窃的罪。从某个角度而言,消极怠工也是偷窃。在清教徒的精神里面,他们有敬业的观念,也有“把你的才智在神交你手所办的事情上用到极致”的思想,要尽心尽力。第九种情况是商业欺诈,比如缺斤少两,以次充好,以不正当的方式取得订单、合同都属于偷窃第十种情况是浪费。浪费、暴饮暴食也属于偷窃。不该你吃的被你吃掉了,那叫非法使用。

3)最广泛的偷盗—买卖假货、盗版

第三类跟买卖东西有关。今天是一个网络时代,网络经济最严重的是制假卖假,买卖假货。在法律上,买卖赃物跟偷窃是一样要入刑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过去在校学生买的二手自行车有的就是偷来的,车况很好,又很便宜,其实多想一下就知道可能有问题,可是为了贪便宜装作不知道卖下,这也属于偷窃。如果一个淘宝店主,一个经营者,明明知道这是假货,还进了一大批,然后放在店里当正品卖,这就属于偷窃。同时,如果你图省钱明知是假货还买,也属于偷窃。另外一个最常见的偷窃就是买卖盗版、使用盗版,我们习以为常的用盗版软件也是偷窃。有弟兄姐妹说,正版软件太贵了。通常软件,比买的笔记本电脑便宜多了,很多时候不是你负担不起,而是你获得盗版的成本小到让你觉得花钱买正版不值得(其实犯偷盗罪更不值得)。不用付出代价,或者金钱或者道德的谴责,就可以取得一个东西的使用权,何乐而不为呢?这可能是使用盗版的内在心态。所以,不管是盗版软件还是盗版书籍,包括属灵书籍的盗版,这都是偷窃。

4)名誉的偷盗

还有另一种偷盗,是对于名誉的偷盗,圣经当中就称为夺取神的荣耀。有一个人夺取神的荣耀,他马上就被惩治了,就是希律王。对于荣耀的偷窃,有时候是主动的,比如沽名钓誉、夸大其词,表现得自己好像配得称赞,但很多时候是被动的,就是你只做了那一件事,看到的人就马上对你大加赞扬,其实你不配得那样的赞扬,而你觉得听着挺舒服,就坦然地接受了。很多时候这成为我们的试探,那一刻你把原本属于神的荣耀据为己有了。我曾经听过一场某个圣诗机构诗班现场的演唱会,最后一首诗歌,唱完之后全场都站起来给他们鼓掌,然后整个诗班包括后面的制作人员,都一同站起来,他们双手向上高举。那个动作给我的印象很深,那一刻他们把这荣耀归于神。是的,一切荣耀都当归于神。// 所以,有时候偷窃是内在的、不可见的、非常隐蔽的。

5)知识性的偷盗(剽窃、抄袭、作弊)

这一类偷盗关乎知识,比如说学术上的剽窃、论文的抄袭、考试作弊等等。这个时代,论文抄袭严重到一个程度,令人匪夷所思,我曾听说过连抄都不费一点心思的,很容易就被人看出来那是抄袭的,因为他把原作者名字也给抄上了。

6)捡到东西不归还

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就是你捡到东西不还给别人。圣经里面清楚说道,哪怕是你的对头,就是你和你的邻居不怎么和睦,如果在路上你看见他的牛或者衣服丢了,你不可以当作看不见,也要捡起来归还给他(申二十二1-4)。所以,捡到别人遗落的东西,必须要归还给人家。

7)团体的偷盗

最后,我们要说一下关于团体的偷盗。刚才我们讲的更多是个人层面的,其实公司、单位、国家都可能成为偷盗者。比如一个国家收取不合理的高税收,涉及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政过程中各种繁复的收费等等,都可以视同为对老百姓的偷盗。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用非法的手段获取高额的利润,这就属于对消费者的偷盗。其次是扣押别人的物品,延期归还。还有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哄抢别人的东西。新闻里面有时候会报道,高速路上有货车翻车,货物洒落一地,周围的村民就纷纷过来哄抢,那不是他们的东西,却趁火打劫用强力的方式据为己有。

还有许许多多种偷窃的类型,偷盗还可能是不可见的东西,比如时间。有人有意的迟到早退,这就是偷窃属于公司的时间。就像我们前面说到的,没有哪一种罪像偷窃这样有这么多的变种,这么多隐蔽的形式。唯愿主亲自帮助我们有属灵的敏锐、并胜过罪。

圣经当中如何处理偷盗的罪

我们来看圣经中如何来处理偷盗的罪。《出埃及记》里面提到偷窃罪的处理方式,有两个大的原则,第一原则是偷东西必须赔偿。如果你偷了别人一头牛,你要赔五头,你偷了别人一只羊,你要赔四只(出二十二1-4)。《箴言》里面只认为一种偷盗是情有可原的,就是当一个人因为特别饿,去偷了一块面包吃,这当然属于偷窃,但不可严责于他。刚才我们说到必须赔偿的,都是指恶意侵占。如果他侵占完了,他挥霍了赔偿不了,就需要作工,就是把他卖了,强制他去作工。所以,旧约里面对于偷窃的处理非常严格。第二个原则是不按原价赔,必须翻几倍。新约里面,税吏撒该见了主耶稣之后说道,主啊,如果我讹诈了谁,我就归还他四倍(路十九8),他用的就是旧约里面这个原则。为什么偷一头牛要赔五头,偷一只羊要赔四只呢?因为牛比羊要贵,你偷的越多,赔的越多,你偷窃的数额越大,给对方造成的影响越大,赔偿的责任也越大。

我们再简单提几个旧约当中比较典型的跟偷窃相关的案例。第一个例子就是大家最熟悉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犯罪,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面偷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就属于偷窃罪。只是,这个事件太过重大了,重大到我们往往把偷窃的成分给忽略了,一般都关注在他的骄傲、贪心和悖逆等等,但其实这是一个偷窃罪,他把神严令不准吃的给吃了。所以,从某个角度而言,今天每个人都跟亚当一样,我们里面都有偷窃的本性,我们都是潜在的小偷。这个评语可能我们听了会不舒服,但是你要知道,亚当在伊甸园所犯的罪是综合性的,可以说,那一刻他把人类所有的罪给埋下了。

第二个典型的偷窃案例就是亚干犯罪,发生在以色列人旷野四十年漂流之后,神的日期终于满了,摩西、亚伦他们也都去世了,所以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过约旦河,要进迦南。以色列人进迦南要打的第一仗,是攻打耶利哥城。从某个意义而言,耶利哥城是迦南地上最难攻打的城市,因为它的城墙很高,敌人兵强马壮。如果这一仗打赢了,迦南地就算打下来了。攻占耶利哥城这一仗是打赢了,但这一仗是神的得胜,这一仗在打赢的同时也失败了,这一仗是以色列人的失败。在攻打耶利哥城的过程中,就在神得胜的过程中,以色列人就犯罪了,他们犯的就是偷窃的罪。一个叫亚干的人,在攻进耶利哥城之后,他看见有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两百舍客勒的银子还有一根金条,他揣兜里了。我们仔细去读《约书亚记》七章中耶利哥城被攻取的这个事件里面,在得胜的同时已经让我们看到了失败。所以,亚干一个人的罪行,相当于把整个以色列人给拉到失败的境地中去了。可能我们会觉得不公平,这不是亚干一个人犯罪么?为何把整个以色列人牵连进去?不然,在神看来,就是整个以色列人都犯罪了,只不过因着神保守的恩典使得罪只在亚干一个人身上体现了出来。也就是说,当以色列人攻入耶利哥城、看见这么多美好的东西的时候,他们是起了贪心的,但神有命令,这些都属于当灭的物,不能保留。动心的不单单是亚干一个人,动手的只有他一个。所以,毫无疑问,失败是整体的。当亚干被石头打死,在这做了记号之后,从耶利哥城开始,后续就没有这个禁令了,财物可以留下来。你会发现,偷窃的罪根植在人性的深处。所以,新约的时候,保罗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六10)。

第三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偷窃属神的东西,在《玛拉基书》里面,神藉着先知玛拉基对以色列人说,他们偷窃属神的东西。以色列人就反问说,我们什么也没偷过。然后神说,你们不交十一奉献。因为在神眼中,十一奉献是属于神的。在旧约的时候,利未人就是靠十一奉献活着的。我们常说,以色列人的灵性一好,利未人的生活就改善了,以色列人的灵性一差,利未人就挨饿了,利未人的生活水平是以色列人灵性的表现。所以,他们不交十一奉献,不单是他们偷窃了属神的东西,他们也偷窃了利未人的东西。因此,这在旧约《玛拉基书》当中是非常严重的罪。

新约中也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教会历史中第一例教会纪律的执行。在五旬节教会刚刚建立的的时候,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夫妻二人看见别人把房子卖了,把钱拿到教会里来获得了很多赞誉,然后他们也把房子卖了,也把钱拿到教会,但他们起贪心私自留下了一部分,彼得问亚拿尼亚,这是所有的钱吗?他回答说是。这是他撒谎,其实这也是偷窃。他偷窃的是荣耀、名声,他也希望他能得到那个全然奉献的敬虔的名声。你会发现,谎言和偷盗是连在一起的。然而,这一次的窃名之举使他们双双送了命,成为教会开创之初不圣洁的警戒。

不可偷盗的积极意义

虽然十诫的律例都是禁止式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十诫都是消极的,恰恰相反,诫命本身有积极的一面。所谓积极的一面,就是告诉你不可的同时也告诉你须如何。比如,不可杀人,同时也意味着,你要尊重关心另一个人,当他有需要的时候,你要帮助他。你要乐于去饶恕一个人,当他得罪你的时候,你要以宽容待他,你要主动地去寻求和睦,以温和善意去对待你周围的人。这就是积极的层面。同样,对于“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它依然有积极的层面。

第一个积极的层面,它告诉我们,对神要有信心,你当依靠耶和华,放下一切的忧虑。所以,新约里说,天上的飞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天父尚且养活它,何况你们呢,你们比飞鸟贵重得多(太六25-26)。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犯偷窃的罪,比如说为了拿一个盈利的商业项目去行贿,为了把东西卖出去就夸大其词,是因为我们内心当中有恐惧,我们恐惧这事若是做不成,没有收入,我就没有依靠,恐惧将来万一生病或是出事,我的依靠在哪呢?当你心里有惧怕的时候,你就开始想方设法抓取更多属世的东西作为你的依靠。所以,要对神有信靠。

第二个积极的层面,是操练我们在神面前有感恩的心。神所量给我们的地界是如此的美好,就单单神给我们每个人的恩赐和我们可以自由活动的环境,如果你运用好的话,所带给你生命的满足不但是够你用的,而且远超出你所思所想。但我们往往不是看神给我们的,我们是看神给别人的。要以有的为知足,知足,才能感恩。

第三个积极的层面,是告诉我们要努力地工作。工作不单单是一个养家糊口的方式,也是在神面前侍奉神的方式。可以这么说,透过工作,你可以去体会神赋予给你生命当中的价值和尊贵,也只有努力工作的时候你才能体会到这一点。而且,你的努力工作,不单单可以供应你自己所需的,还可以供应别人所需的,这个世界总会有穷人,有陷入困境的人需要帮助。所以,努力工作本身就是不可偷窃的积极层面。

第四个积极的层面,是我们要慷慨,要乐意帮助别人。这一点,不单单是对富人讲的,也是对我们所有人讲的。在我们的收入中,神给的收入一般会超过我们生活的所需,多出的那部分就是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总的来说,面对世界的诱惑,我们要谨慎我们的心,除去里面的贪心和情欲,既不因富足而骄奢,也不因贫穷而不满,像在旧约里的一个祷告:“耶和华啊,不要让我太过于富有,免得我说,耶和华是谁呢?也不要让我太过于贫穷,免得我去偷盗”(箴三十8-9)。但认识主的基督徒应当更加积极,像新约中使徒保罗所说的那样“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1-13)。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再次到你面前来感谢你,因为你顾念我们,不单赐给我们在世的年日,也供应我们一切的所需。主,我们更要感谢你的,乃是你将你的真理放在我们的心里面,让我们认识你,让我们也认识我们自己。面对你的律法,主,我们只能说,求你怜悯我们,我们真的是个罪人。求你怜悯这个世代,因为这个世代充满了强暴,但是主啊,我们的盼望却在你那里。愿你赐给我们在你里面有对你的信靠和感恩的心,以你所赐给我们的地界和给我们一切的拥有,为我们的喜乐和满足。也恳求主你赐给我们在工作当中的喜乐和动力,使我们知道,藉着我们的工作,你让我们来侍奉你,也成为这个世代的祝福。不单可以供应我们自己,供应我们的家人,也可以成为身边那些有需要之人的帮助。因此,主,我们也恳求你,给我们在你里面有慷慨乐施的心。主啊,惟愿你在我们这群卑微不配的人当中,使我们越发像你,你的名就被众人所认识,你也得着你当得的荣耀。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第七诫:”不可奸淫”

文/晓峰 牧师

 

我们一起读旧约的《出埃及记》第20章第14节:不可奸淫。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到你的施恩宝座前俯伏来颂赞和仰望你,因为你常将你的话语陈明在我们面前,作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生命的粮,使我们在这样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里面,依然能够藉着你的话语看透世界,使我们的心眼通达,使我们的思想在你里面被洁净,行为不逾矩。因此我们恳求你在下面的时间,亲自来带领我们,藉着你的话语对我们讲话,更新我们的生命,使我们在这个世代当中持守圣洁的见证。祷告奉我主耶稣的名。阿门!

神所造的性关系只属于婚姻

“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在本质上讲到的是对婚姻的尊重。神在创造之初,先创造了一个男人-亚当,后创造了一个女人夏娃,并把他们放在婚姻中。神对于人的创造,不是说只把亚当创造出来之后,创造之工就结束了,是把亚当和夏娃都创造出来,神的创造之工才算告一段落。《创世记》里面论到人的创造的两处经文,都说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造男造女(创一27,五2)。可见,两性是神创造的,因此在我们的信仰里面,性关系并非是不洁的、污秽的、不能提及的,恰恰相反,两性的不同,性的需要是神所赋予的。单从神的创造和对婚姻的祝福来说,性关系是美好的。亚当和夏娃之间的婚姻关系跟我们今天的婚姻关系有所不同,他们在进入婚姻之前,没有经过交往、恋爱、见双方父母、婚前辅导等过程,也就是说,亚当和夏娃他们被创造出来之后,神立刻就带领他们进入到婚姻关系里了。为什么夏娃一被创造出来,神立刻就带领他们两人进入婚姻当中呢?其实,这里面隐含着非常清晰的圣经教导,那就是,性关系只属于婚姻。这跟今天这个世代流行的很多思想不同。到了新约的时候,有人曾经挑战过保罗说,既然神创造了我有嗅觉、味觉,神还创造了食物,那我为什么不可以随便吃东西呢?他隐含的意思就是,神也创造了男性、女性,性的需要也是神所给的,我为什么不可以随意满足我的性需要呢?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姊妹们跟犹太的信徒们有一个区别就在于,他们对于旧约圣经不那么了解。我们从旧约可以知道,人的需要是神所赋予的,你的食欲、对安全的需要、对婚姻的需要等等,这一切都是神所赋予的;但是,神在赋予我们这些需要的同时,也告诉我们这些需要该怎样满足。神从来没有说,这个需要我给你了,至于怎么满足这个需要,你自己想办法,可以随心所欲。

最近的主日我们在分享《创世记》的经文,大家有没有留意到,神把亚当创造出来之后,给亚当所设立的第一条命令就是关于吃,园中树上的果子他都可以随意吃,唯独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不可以吃。在很多人的观念中吃饭是天经地义的,民以食为天,但是你发现亚当在饮食这个事情上是不能随意的,他需要的满足必须在神命令的范畴之内才可以,越过这个范畴就是犯罪。我们读旧约的律法,尤其是十诫,几乎所有律法的要求都是关于规范的要求。比如神放在我们里面有敬拜的需求,无论是在堕落前还是在堕落后,我们心里都有敬拜的需求,而如何敬拜神是有规范的,你不可以照着你心里所想象的方式来敬拜神。所以,十诫第二条诫命就明确说,你不可雕刻偶像。神赋予我们语言的功能,你可以说话,但说话也是有规范的。比如说话有三个比较重要的原则,一,在爱心中说诚实话,你不可以说谎,你需要在爱心中讲话;二,随时说造就人的好话,你说话的目的是为了别人的益处;三,静默有时,说话有时,有些话你既有爱心,说出来对那个人或许也有帮助,但是,在时机不对的时候,最好不讲。神赋予我们很多能力,但是,在运用你的能力和满足需要的时候,必须照着神所设立的规则。神为什么要设立这些规范呢?我们须回到神是照着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了我们来思想。人和动物本质的不同在于,我们里面有神的形象。在新约里面保罗说道,神的形象意味着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我们用另一个熟悉的词来简明表达,就是神的形象意味着道德性。猫狗牛羊饿了也要吃东西,而人吃东西的不同在于有道德性。吃饭是有属灵意义的,你吃饭不是纯粹地把肚子填饱。所以,圣经里面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所说的一切话。因此,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上帝的规范之内来行事,这就是人与动物的不同,动物是在一个内置的他们不自觉的机制内来行事,人类则是在一个自由选择和决定中来行事。因此,我们生理需要的满足都带有道德的意义,都带有道德性,我们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其实都具有属灵的意义,因此,性关系同样具有属灵的意义。所以,它不单单是一个生理需要的满足。

性关系在婚姻中的意义

性关系在神设立的婚姻当中有什么意义呢?

第一,两性关系在婚姻当中体现了二人合一的美好。身体的联合是盟约婚姻关系的一个反映,如果不是在婚姻当中,性关系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含义。性关系是有基础的,它必须在一个根基之上才可以发生,这个根基就是婚姻,而婚姻的本质就是盟约,盟约的本质是两个人生命深层的联合。性关系在婚姻当中,对于夫妻二人彼此之间关系的建立、深入、身体和心灵的融合、彼此的了解,都有重要意义。

第二,两性关系在婚姻当中承担了生育后代的责任。两性关系在婚姻中具有生育这个最直接的目标。

第三重意义是,性关系在婚姻中带给两个人彼此之间的满足和愉悦,这是神赐予婚姻的美好祝福。因此,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里面讲道,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当然,后面保罗紧接着就说,合宜的夫妻关系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抵挡从魔鬼撒旦而来的诱惑,所以,若非专心祷告的缘故,不可以分房居住。

什么叫奸淫?

我们简略地提到性关系在婚姻中的意义,以此来界定什么是奸淫。“奸淫”这个词显然是指一种神不喜悦的、非法的性行为。圣经对于奸淫的界定,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切非婚性行为都属于奸淫。大家要注意,是一切非婚性行为,因为性关系只在婚姻当中,而且是有特定指向的涵义。它不单单是在婚姻当中就合法,在婚姻当中还必须符合婚姻中的意义才合法。所以,现在有婚内强奸这一说,即使是夫妻,对另一方的强迫也不可以。婚姻关系作为性关系的基本界定和保护。这个保护体现在,任何需要的满足必须在神所设定的界线之内。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律法本身保护的作用。律法从来不是为着某种限制的目的,这是我们在分享十诫的时候多次提到的,十诫本质上是属灵的,是出于爱。所以,十诫从来不是神限制人不可做这做那,而是一种保护,这种保护就告诉你,在这个界线之外的所有行为,对你都是有损害的。

奸淫的危害

因此,奸淫的行为,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家庭、婚姻、社会秩序的破坏,对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其实今天我们已经看到这个世界上太多破裂家庭的悲剧,虽然神有足够的恩典,祂能够让很多人在这种伤痛当中慢慢恢复更新,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在人与人破裂的关系当中,家庭其实是带给人最大伤害的地方。

1)奸淫罪首先对家庭造成了极大破坏

任何对于家庭的破坏,在神眼中都是极其可憎的,尤其是以性关系的方式破坏别人的家庭。从某个意义上来说, 婚前同居在教会纪律层面虽然也属犯了奸淫罪,但严重程度没有婚后出轨严重。作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家庭,或者婚内其他的奸淫罪,比婚前同居的罪要严重得多,这在旧约圣经是有体现的。混乱的性关系,对整个社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一个时代堕落的标志,甚至是一个时代堕落深度的标志之一。比如到现在为止,艾滋病仍然没有有效医治的方法。从某个角度来讲,各类性病是神对这个世代性混乱的警告、惩戒。

2)奸淫罪对人造成非常大的伤害

第二个很严重的后果,奸淫罪对他人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在这里不论及强奸,因为强奸在本质上超越了奸淫罪,属于杀人罪,那是一种恶意的以性关系的方式对另外一个人身心的杀害。我们所说的奸淫主要集中在自愿层面,就是没有人强迫,可能会有引诱、胁迫的因素存在,但自主的选择是主要因素,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基础。即使是这样,奸淫对于他人的伤害依然是巨大的,不管是婚前的同居,还是在婚姻内的第三者,或是嫖娼和各种性倒错。先不说因此带来的疾病,单说犯罪之后内心的惶恐、愧疚、躲避、掩饰、不安、厌恶等等情绪和感受就总够令人痛苦了,更不用说如果这个过程还伤害到了他人,更是需要为此悔改了。

3)性犯罪对自己是一种玷污

第三,性犯罪本身对自己是一种玷污。使徒保罗曾说,所有的罪都在身体之外,但只有一种罪是得罪自己的身体,这种罪就是指奸淫罪(林前六18)。保罗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奸淫罪是一个双重的玷污。所有的罪都是对神所造的放在我们里面的神的形象的一种玷污,我们犯罪,不但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在道德意义上,罪是一种玷污,或者说,罪是一种亏缺。在保罗的定义当中,罪是在完全的地方有了一片污迹。但奸淫罪跟其他罪的不同就在于,它是一个双重玷污,这是圣经当中提到其他罪时从来没有的特征。比如偷窃,你拿这只手去把东西偷过来,你从没觉得这只手是脏的,只是这个行为本身是犯罪。再比如,你胳膊被别人打断了,只觉得很疼,身体受到损伤了,但从来不会觉得你的胳膊是污秽的,那个罪的影响不会让可见层面产生污秽。无论是偷窃还是攻击、殴打、辱骂,就像主耶稣所说,心灵方面会污秽人,那都是在心灵层面的。但唯有奸淫罪,它有一个特殊的特点,就是你的身体同时被玷污了,这是非常特殊的。为什么会这么讲?保罗说“我们的身体乃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是耶稣基督用重价所买赎回来的,因此,你的身体不可以和娼妓联合,你的身体也不可以和撒旦联合,这是圣经当中提到身体时,需要我们非常注重的一个方面。或许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奸淫罪在一个人身体和心灵层面所造成的影响,它不单单是让你在神面前有愧疚感,同时,它也让你感觉到你的身体被玷污。所以,如果有人去嫖娼,之后他可能不仅心灵有歉疚,同时会觉得自己的身体也被玷污。这个不是物质上的问题,不是洗一次澡就能解决的问题,这个是道德意义上的一种污秽。这是我在圣经当中发现的唯一一节经文,讲到道德意义上的污秽竟然会在一个人身上可见的物质层面上直接映射,但这却是千真万确的。很多事情是不可以尝试的,有些事情一旦发生过之后,很难再恢复到原本的状态。虽然神的恩典可以让我们能够从一切罪恶当中转回,这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每次读《希伯来书》,最感动我的经文就是,唯有耶稣的血可以洗净我们天良一切的亏欠,但我依然要说的是,那种痛苦,那种在罪当中被玷污的挣扎,惟愿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去尝试、经历。

而且,在婚姻之外的性行为,它带给人的不是真实的满足,而是破坏的作用。就像饮鸩止渴一样,你非常想喝这一口,但喝完之后带给你的不是满足,带给你的其实是腐蚀。这个词很准确,就是一种腐蚀的作用,本来破口很小,当你觉得满足了之后,破口变得更大了,你会发现,你的欲望不是被满足了,而是被放大了。所以,你内心当中产生的不是满足感,而是空虚感。《箴言》说,唯有耶和华所赐的福让人富足,同时还没有忧虑(箴十22)。唯有在神所设定的范围内,照着神的心意所进行的行为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而且,在婚姻中的性关系超越身体层面的联合,超越生理的满足,也超越心灵层面的满足,它有奥秘的成分。从某个角度上讲,在婚姻中合宜的性关系,带给夫妻二人对于自身、对方以及对婚姻的忠诚与合一,是一种提升。如果不是在这个保护的范畴之内所进行的所有性关系,都是一种损害。我们需要提到暗嫩对他玛的事件,暗嫩之前迷恋他玛,强奸了她之后,他心里非常恨她,可见,那个生理的满足过后,他内心当中不但产生空虚和悔恨,而且他内心当中还产生了仇恨。其实,大卫也是同样的。他跟拔示巴通奸之后(圣经没有那么明确说大卫强奸拔示巴),结果让人很难想象,一位神所膏立的君王,竟然对拔示巴的丈夫、一个为自己出生入死、忠心耿耿的将士起了杀心。可见,任何在婚姻之外的性关系,它带给人的从来不可能是心灵层面正向的满足,甚至连肉体的满足也很有限。所以,婚前同居或者今天社会上所说的试婚,所有这方面的尝试,对婚姻都是损害。

奸淫的类型

下面来看奸淫罪的常见类型。旧约中和奸淫相关的经文主要在《利未记》第18和20章。第18章,主要是讲到了乱伦;第20章,讲到了各种倒错的性犯罪。圣经作为神的律法从来就没有过时,那个世代如此,今天这个世代同样如此。

1)一夫多妻

首先,圣经反对一夫多妻,也就是说,一夫多妻是一种奸淫罪。中国历史上常有的纳妾,也属于奸淫罪。圣经在《创世记》当中所启示出来对婚姻关系的要求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这三个词语所表达的就是婚姻基本的要求,必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而非男男、女女;而且只能是二人成为一体,是盟约的关系,不是多人成为一体;是不可撤销的,只有死亡才可以解除。

2)婚前同居

奸淫罪的第二种常见方式就是婚前同居。或许今天很多人对于婚前同居不觉得怎样,不把它当成多大的问题,更不会觉得是严重的罪,但是在圣经的标准这是犯罪。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是我的私事。不,婚前同居不属于私事,不是自己向神认罪悔改就可以处理的事情。什么情况下只涉及你个人和神并单单向神认罪悔改就可以了呢?就是只关乎心思意念层面的罪、只关乎你自己与神之间的关系,可以单独向神认罪悔改就可以,但是一旦犯罪的行为和他人之间产生了关联,伤害了他人,就是某个意义上的公开性、社会性的。因此,不但同居,包括试婚,一夜情,包括所有在有意或未曾预料的冲动之下,不管是和恋人还是其他人发生性关系,都属于犯奸淫。

3)婚外情

第三类就是婚外情。婚外情特指在自己的婚姻之外与他人有性关系,只要有一方在婚姻内,都称为婚外情。婚外情对于家庭的破坏和伤害,是当事人当时在踏错那一步的时候很难想象的。在婚姻中双方可以争执、吵架,但必须保守身体的忠诚,这是婚姻的底线。因为,身体的背叛,是对于婚约的玷污,它破坏了婚姻的盟约关系。

4)离婚(非出于奸淫)

第四类就是非因对方身体背叛的离婚是奸淫罪。在新约,主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时说,如果一个人休妻不是因为妻子犯奸淫的缘故,那么,他就是让这个人做淫妇了。不单是别人会怀疑这个女人是犯奸淫了,而且是他陷他的妻子于不义,当她再嫁的时候,和别人就是一种奸淫的关系。这人再婚也是犯奸淫。

5)同性恋

第五类就是同性恋。今天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地方,比如美国的一些州可能已经将同性恋合法化了,中国也有人对同性恋持同情和宽容的态度,但我们必须要说,对人我们要同情和忍耐他们到悔改,但同性性行为是神所憎恶的罪。“憎恶”这个词在圣经里面多次用于同性恋,这不是一种疾病。有些研究机构的研究结论认为同性恋是基因突变造成的,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疾病,人不负有道德上任何的责任。今天的社会环境中,如果公开说同性恋是犯罪的话,不单会带来同性恋者对你的厌烦,可能还会受到那些在宽容和人权名义下对你的攻击,但这是上帝的判定,我们信仰的立场。

6)乱伦

第六种就是乱伦。乱伦在旧约圣经有明确的条例,《利未记》十八章记载“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利十八6,8)。《利未记》二十章记载:“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利二十17,18-21)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面提到,有人收了他的继母,这在外邦人当中都是没有听闻过的。如果是乱伦的话,哪怕他们已经进入婚姻了,在圣经里面依然看为是奸淫的关系。

7)色情产品和色情图片

第七种,色情产品和色情图片。今天这个时代,因为网络的发达,很多性犯罪极其隐秘。当说到色情产品和色情图片的时候,也包括某些色情活动场所。在网络上的观看和在色情场所的观看,都属于犯奸淫罪。

8)卖淫嫖娼

第八类,卖淫嫖娼。虽然犯这样罪的人背后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只要不是完全被迫的而是自己选择的,就属于犯罪。这不但是对于身体的出卖也是对尊严的出卖。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参与的人要负同样的罪责。

9)手淫

第九种,就是自慰或者手淫。我们知道,婚姻中性关系的目标和意义是与配偶有更深层的联合,其次是生育之需,再者是为了对方的满足和愉悦并防止犯罪。手淫在任何一个层面上都不符合婚姻中性关系的意义。性不是单纯为自身的满足而设,是神赐给人用于满足配偶的,在此前提下神也赐给人满足和愉悦。所以,手淫本身是追求自我的满足,更何况它还有内在层面的犯罪。

10)色情语言

最容易被忽略的是色情语言。有时候人们参加单位的聚餐或者同学聚会,或许会有人讲黄段子,甚至有人以此为时尚,这方面我想基督徒都有基本的辨别能力。但是有一类现象,是我们必须要提到的,今天的网络流行语有很多属于低俗的用语。需要警醒的是,一些带有色情意味的用语可能被人当作一种新潮的语言来用,这已经是在不洁的思想和言语上犯罪了。对于基督徒更是不合圣徒的体统。或许有人习惯了,都没有意识到,也或许心里知道这是不恰当的话语只是不能自律,如果一个人在很多场合随伙经常说,那么当你在家庭,在教会的时候也会控制不了脱口而出。愿我们谨慎我们的口。

11)心里动淫念

刚才所说的这些类型的奸淫罪,在旧约的经文中都提到了,还有其他方式的奸淫罪,这里我们没有提,比如与兽苟合的,是要拿石头打死的。

那么,在新约中,主耶稣是怎么来解读奸淫罪的呢?《马太福音》里面主耶稣的标准之高,我想,任何人听到主对不可奸淫这条律法的解读之后,但凡他是一个诚实人,哪怕不信耶稣,他也会说,我们都犯罪了。主耶稣说,凡看见一个人心里动了淫念的,就是犯奸淫了。也就是说,你没有做出任何行为,只是心思意念里面有一些淫欲的想法,也算奸淫罪。可见,奸淫罪所针对的不单单是一个外在行为上的罪,也包括内在的。这也是我们对于十诫多次的强调,律法是属乎灵的,是对内在心灵和外在行为的统一的要求。

如何抵御色情的试探呢?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就处在一个充满了试探和诱惑的时代,我们是否要学先贤的圣徒那样,进城的时候低着头什么都不看?我们要说的是,律法的本质是属灵的,因此主要靠着灵里的力量而不是肉体的力量,才是抵御色情和试探的关键。

1)你的生活必须有目标

第一个原则,你的生活必须是有目标的。你有时候会发现,我们所谓的放松,是用一种世俗的方式来放松,我们所谓的心灵的安息,就是离神远一点的安息。听起来很荒谬,但这就是今天教会很多信徒的现状。旧约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大卫。大卫跟拔示巴通奸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并不是国泰民安的时候,他们依然还处在战争中。只是,当战士们在前线浴血奋战的时候,大卫在家享安逸。天黄昏的时候,大卫的午觉睡醒了,在城墙上散漫溜达,眼目被美色掳掠。作为神的仆人、一国的君王和战士,在那个时刻,他把争战的宝剑放下了。所以,对基督徒而言,不一定时刻有一种紧张感,但时刻有危机感很必要。最危险的时刻,恰恰是在紧张的侍奉之后。真正的安息是在神面前的,所以要当心,既要有清晰的目标,还要有合宜的休息,不可以属世的方式来代替属灵的安息。

2)保守内心的清洁

第二个方面,我们要提一个正面的例子。约瑟在圣经中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圣经几乎没有记载他什么缺点。约瑟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他在埃及做管家、当主母一再诱惑他的时候,他非常坚定地拒绝了。所以,约瑟面对色情试探所采取的做法,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第一个值得我们借鉴的,就是保守自己内心的清洁。我们说律法的本质是属灵的,因此你得胜的关键也应该是属灵的,所以,圣经里面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箴四23)。你可以勉强不去看色情图片或视频,但你不能挡住你的心里有这样的想望,真正能抵御色情侵蚀的,是你内心的清洁。而一个人内心的清洁如何才能达至呢?少年人用什么来洁净他的行为呢?用神的话。约瑟在面对种种诱惑的时候,他就说了一句话,他说,我怎能做这大恶得罪神呢(创三十九9?这就是他对心灵的持守。他认为,这是大恶,这是对神的得罪。那一刻,神在他的心里面。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弟兄姊妹,如果面对试探和诱惑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要试图去跟对方有一些拉扯。运用到网络的时候,你千万不要跟自己说,我就看一眼,你一眼都不要看,不要跟罪有任何讨价还价,否则一定越陷越深难以自拔。因此,约瑟所做的是一个斩钉截铁的二分法。我们阵线的失守,往往在于界线的模糊。罪对我们的胜过,往往不是那种突然间就把一个东西放在你跟前,它是逐步侵蚀,最后让你完全无法抵御。

约瑟第二个值得我们借鉴的,就是遇见试探马上逃离,他宁可让衣服被拉断留在那儿,他也要逃跑。所以,面对色情的试探,你马上要逃跑,你要避开。这个逃避,就是你要离得远远的,身体心灵你都要保持距离,千万不要对自己的灵性和抵抗能力那么有把握,而让自己进入试探中。在犯罪这件事上,千万不要自信。胜过罪的第一个要素就是,不要那么自信地说“我一定能胜过”;不那么自信的时候,你才可能胜过,一旦你自信了,罪就胜过你了。约瑟第三个需要我们借鉴的,就是为了抵御罪,宁愿付代价。约瑟因此反被主母污告而被下在监狱里。所以,主耶稣在新约里面一再强调内心的清洁,在论到心里面动了淫念就属于犯奸淫之后,说道:如果眼睛让你跌倒,就把眼睛挖出来,如果手让你跌倒,就把手剁下来。但主耶稣的意思不是真的让你把眼睛给挖出来,他是告诉你,你要付代价对付罪。我们必须有所舍弃,有时候抵挡罪意味着你会有很多损失,纵使如此,比起犯罪的亏损,还是很值得的。

3)保持有规律的生活习惯

具体到我们的生活当中,抵挡色情最好的辅助方式,就是有一个规律的生活习惯,尤其是对于单身的弟兄姊妹。结了婚的弟兄姊妹不得不有规律,如果没有规律的话,也依然处在这个试探当中。这个规律不单单是指生活层面的规律,也指你属灵层面的规律,你的祷告、读经、聚会都应该是有规律的。如果一个弟兄姊妹非常稳定地参加小组,稳定地有团契关系,他即使有这个方面的问题,分享出来之后也能够胜过。每一次小组,可以说是你灵魂的一次检阅。你必须要面对身边这些弟兄姊妹,在他们当中,和他们一同来面对神。所以,小组紧密的团契关系,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抵御从这个世界而来的诱惑。据说在约翰卫斯理那个时代,参加小组被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上一周有没有犯罪?”。一个人到神面前,他必须要为自己的罪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否则他没有办法在神面前坦然地分享。

4)婚前保持身体接触的界限

这条建议是给单身正在恋爱的弟兄姊妹的。每次婚前辅导都会提这一方面,我们都会把纯洁之约拿到辅导的最前面,告诉两人,你们身体的接触是有界限的。在你们举行婚礼之前,你们的身体接触有一个基本规范,比如不可以触碰对方衣服覆盖之下的身体部位,比如两人不要到封闭而安全的环境里约会。可以到麦当劳、咖啡馆,或者餐厅,公园这些公共的场所,不要把自己放在试探当中。

最后,我想用保罗在《罗马书》里的一节经文来总结我们今天的分享:“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10)。律法的本质是属灵的,所以律法的本质就是爱。就是说,你遵从律法的动力,只能来自于神对你的爱所引发的你对神的爱的回应;然后你对于他人的爱,就表现在你对律法的遵从上,这是核心。所有对于律法的违背,都是因为你对神对人的爱不够。其实,奸淫罪本身就是对对方爱得不够,你把对方贬低为满足你生理需要的工具。我们刚才分享到奸淫罪的定义,就是在婚约范围之外的所有的性行为,都是对婚姻的攻击和破坏,就是对配偶的背叛和伤害。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我们一起来祷告:

天父,我们一同来到你施恩宝座前,愿你的话语再次成为我们生命的粮食,使我们在这样一个弯曲悖谬的时代里面,能够靠着你的话语谨慎自守,也使我们保守身体、灵魂的圣洁,使我们见你的时候,可以坦然无惧。但是,主,我们知道,我们又是如此的软弱,我们面对的环境又有如此多的试探。所以,主啊,愿你吸引我们的心,让你的真道充满在我们里面,也使我们乐意在你面前常常来思想你,因为你是我们的盾牌,是我们的护卫。也愿主你特别来保守所有过去曾在奸淫方面跌倒过的弟兄姊妹,主啊,愿你在十字架上的宝血再次洗净我们天良一切的亏欠,使我们知道我们在你里面,已经成为一个新人。主啊,也愿你保守我们所有在这个世代当中还活着、还行走的人,愿我们每一天都活在你的圣洁当中。祷告奉我主耶稣的名。阿们! 

第六诫:“不可杀人”

文/晓峰 牧师

经文:【出20:13 不可杀人。【申5:17 不可杀人。

前言:

十诫的前四条关乎人与上帝的关系,后六条关乎和人的关系,其整体就是在讲如何爱神爱人。在后六条关乎人与人的关系中,首条诫命就是和父母的关系(当孝敬父母)。基于对上帝的敬畏和顺服,人应当孝敬自己的父母,藉此真实表达对上帝所设立权柄与秩序的尊重。因此家庭秩序是人与人之间所有伦理和关系的起点。

今天我们分享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如果说孝敬父母是人伦关系的首要的话,那么第二条不可杀人,其实论到了人与人关系的所有内涵,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对上帝创造主权的尊重和感恩。

一、不可杀人的涵义

我们可以把不可杀人理解为“不可谋杀,不可蓄意杀害”。任何导致他人或者自己死亡的行为都属于谋杀的范畴,包括直接的恶意杀害和间接的过失杀害,甚至包括内心的伤害意念和倾向。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从内容上直接论到了什么是对生命的伤害,此诫命以禁止一种极端损害生命、不尊重生命的方式来表达何谓对生命的尊重。对人的伤害有各种方式,伤害程度也不同,但最伤害最大,最极致的方式,就是毁坏人的身体,将人的灵魂与身体剥离。这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杀人,或者用刀枪棍棒,毒药火烧,或者用拳头腿脚,等一切暴力手段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人类堕落之后,在历史中所犯的第一个大罪,就是该隐杀死自己的兄弟亚伯(创四8)。

很多时候,对生命的谋害并非这么直接,陷害、挑唆、借刀杀人都属谋杀。比如,大卫谋杀乌利亚的事件,大卫没有亲自动手,而是授意给约押,约押也没有直接动手,而是故意把乌利亚派到最危险的战场区域,让敌方把乌利亚杀死,这样看似不是他们动手杀了乌利亚。可能在有些情况下法律都不能判定其罪,但是上帝却明察秋毫、鉴察人心,大毫无疑问卫犯了谋杀罪,约押在这罪上有份。因此,当上帝差派先知拿单去责备大卫的时候,大卫对此供认不讳。还有未曾想要害命,只是以其他方式伤害对方,最终导致死亡的情况,也属谋杀,如两年前,山东临淄的高三学生徐玉玉在学费被骗之后,心衰而死的事件,骗子虽然只是谋财未想害命,但其欺骗之罪导致死亡,这罪归在他身上。

可能我们以为以上所说的这些都属于心里有谋害他人的意图,这样才属于犯了杀人罪,其实有时即便没有主观上想要伤害某个特定人的想法,客观上却因为自己的懈怠、失误、粗心大意而导致的伤害同样属于犯了本条诫命。比如司机驾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或看手机,吃东西,酒驾等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害或者死亡,虽然世间法律通常不会追究其杀人罪而是追究交通肇事罪,但照着圣经原则应属于谋杀。又如渎职所导致的伤害也属谋杀,十几年前成都曾发生过一起三岁幼女被饿死的惨案,起因是孩子的母亲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她告知警方家里还有三岁女儿无人照看,相关民警多次联系家属无果后便将此事忘之脑后,导致孩子独自在家里被饿死。相关人可能不会被追究各种法律责任,但他们都在流人血的罪上有份,包括这位母亲。玩忽职守致人死亡,也视为谋杀,《以西结书》就曾说:“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必受警戒,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丧命的罪(结三十三6)。尤其对于教会牧者,如果你看到有弟兄姊妹犯罪却因各样原因不告知,不劝诫,就是任凭他向着死亡行进。

甚至,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也属谋杀之列。二零一一年发生在广东佛山的两岁女孩王悦被车撞倒并被多车碾压,在此过程中近在咫尺的十几位路人都视若无睹,后被人施以援手送至医院,终却死亡。这个事件中从肇事司机到漠然的路人都在流人血的罪上有份。当一个人有能力去帮助一个有需要的生命,或者看到一个人濒临险境,出言提醒一句就可以避免,而却置之不顾时,就是犯下了谋杀之罪。漠视生命,就是犯罪。

其实,不可杀人的罪,不止于剥夺生命,对一个人的羞辱、藐视、嘲弄、讽刺、挖苦也属此列。甚至,轻蔑、残忍、愤恨的眼神也是犯了这罪。我们的怒气,对人的刻薄,内心里面的不满,都是对生命的敌对和杀害。

所以,不可杀人这一诫命其内涵并非只是外在行为上有对他人生命的谋害之举,这一诫命更是涉及到了人深层的内心状态。因此,主耶稣在新约登山宝训中再次从属灵的角度来解读律法:“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五21-22)。使徒约翰也曾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壹三15)。律法本身不单单是对行为的限制,首先是心灵的映照。律法要求的是爱,爱是内在和外在的统一。因此,对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新约圣经就直接诉诸于一个人内心从自我而来的愤怒、轻视和仇恨。

因此,圣经所讲的不可杀人,指向了任何对人身体、心灵的损害行为。从禁止的角度是不可恶意地损害一个人,包括他的身体,名誉,乃至灵魂。从这个意义上看,任何攻击一个人的行为包括威胁都属于杀人的范畴,除上面所提到的杀害,还包括殴打、虐待、酷刑等施加在身体上的暴力行为,也包括对于一个人心灵的伤害的如咒骂、侮辱、诬陷等行为,更指向对一个人灵魂的伤害,比如以错误的言论来引导一个人犯罪,尤其是以异端邪说勾引一个人的灵魂深陷错谬中,像主耶稣审判犹太人时所说的:“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太二十三15)。所以,所有作教导的当小心,将来这职分要受更大的审判,如果你出于私欲有意将错误的东西教导给孩童和他人,就是陷对方的灵魂以危险中。因此,挑唆和引诱一个人去犯罪更是严重的谋杀罪。正如主耶稣所说的“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太十八6)。这是谋杀更为深层的表达,指向一个人从心里所发出来的对他人的恶意,那种带着要贬低、要伤害、要毁灭他人冲动的怒气、轻蔑、憎恨、咒诅、阴险和嫉妒(这是仇恨的另一种表现)。

二、人的生命是上帝照自己的形像样式所造的

为何十诫中会有不可杀人的诫命,却没有不可杀死动物的诫命呢?反而,圣经允许人们将牛羊当作食物。这就涉及到人与其他被造物的不同。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随意虐杀动物。人与动物之不同,在于人的特殊被造。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虽然也是用地上的尘土造人,但上帝将生气吹在人的鼻孔里,人被造而成为有灵的活人(创二7),里面有上帝的形像(创一26,27)。简单来讲,就是人像神,有敬拜神和认识神的需要和能力,有道德性,有爱的能力,有公义、信实、恩慈、怜悯等品格。人是上帝创造的巅峰,是上帝手中的杰作,是上帝所深爱的。因此圣经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因此,人不可以与其他被造等量齐观,人具有极为特殊的价值与地位,这也是人之所以超乎万物之上的尊贵所在。

因此,人特殊到一个地步,从某个角度上讲与动物就有了本质的不同。人之宝贵超越其他一切的被造,甚至超过天使,圣经说:岂不知天使都是服役的灵吗?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一14)。人的生命之宝贵超过整个世界,因为主耶稣曾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太十六26)。可以说,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不是世界可以比拟的。但我们过去却常常为了所谓的集体财产而损失人命,所谓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这是价值观的倒置,生命竟然还不如物品!故此,人的生命不能拿钱拿物质来衡量,这就是圣经的生命观。中国古语有“人命关天”的说法,这跟圣经很像,只是圣经更加超越,因为上帝高过诸天。因此,人有一种超越人的相貌、学识、地位、财富的内在权利、尊严和价值;无论一个人是高矮胖瘦,服饰干净还是脏破,礼貌还是粗鄙,有钱还是没钱,漂亮还是难看,人的价值和尊贵都与这些无关。因此,只要是涉及人的生命问题,就需要尊重,无论是态度、方式还是原则都要谨慎,不可以当作世上的通常生物,或者财物来处理。

人的生命关乎上帝,主要体现在人的特殊被造以及与上帝之间的特别关系。人的生命归属于上帝,因为上帝是生命的创造者和赐予者。因此,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对待他人;攻击有上帝形象的人,就是对上帝主权的侵犯。人们不能随己意贬低、侮辱、毁坏、杀害上帝所看重所爱的。除了上帝之外,谁都没有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权柄;同样,也没有羞辱和伤害他人的权柄,没有藐视和嘲弄他人的权柄。因为人里面有上帝的形象,对人的攻击就是对上帝形象的攻击。外在的杀害、损坏、辱骂、藐视。。。都属于攻击上帝的形象,内心里的仇恨、咒诅、轻视、怒气也同样属于犯罪,任何降低人的尊严的行为和心态都属于谋杀之列。

生命是属于上帝的,对于人的审判和刑罚权也归于神,人们无权照着自己的意思来审判和追讨他人的罪。就是说,即便一个人犯罪了,自有上帝来审判他,也唯有上帝有权柄有能力来审判一个人的罪。上帝之外的任何人,都无独立权柄审判人。当然,上帝将公平正义,将对罪恶的恨恶放在了人的心里,即使堕落之后的人类,良心里面依然有上帝所赐律法的痕迹。而且上帝为了人益处的缘故,也在地上设立各样权柄作为治理和审判罪人的秩序,并赐予掌权者有审判刑罚罪人的权柄,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十三1,4)。因此,当面对不公义的时候,人不是凭着自己心里的愤怒和仇恨来刑罚,“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上帝并未赋予给某个个体审判罪人的权柄,尤其是涉及到杀人的审断权和执行权。或者上帝亲自追讨罪,或者上帝藉着祂所设立的权柄来追讨罪,上帝才是人生命的拥有者,审判者和刑罚者。

从上帝创造和厚赐各样恩惠的角度来看,生命是一份从上帝而来的礼物,活着本身就是上帝所赐的极大恩典。人只是自己生命的代理者而已,爱惜、保护和尊重生命就是一个被造生命最为基本的责任,感恩、欣赏和喜乐就是对上帝创造的基本回应,对他人就有天然的帮助、维护和尊重的义务。但在今天的时代里对于生命的尊重成为人类普遍的挑战和问题,可能科技在发展,物质在丰富,但是人的内心世界却在变得贫瘠,心灵变得冷漠。因为人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不明白自身从哪里来,也就不知道生命的尊贵和价值。之所以人迷失了对自我的认知,归根结底是因为人们不认识上帝。即使作为基督徒也可能不常常从“上帝独特创造”的角度来看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此也就不能对生命充满感恩、欣赏、惊奇和喜乐;也因此,人们就不能发现生命真正的价值、意义和尊贵;相应地,人们对于他人就会缺乏友善和帮助,缺乏交流和欣赏,而且对于自身也同样会缺乏欣赏和自尊,缺乏接纳和热情。冷漠、自私、虚空就成为人类社会的主要病症。

三、不属于谋杀的几种情况

虽然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很残忍,但是有些情况下杀死一个人却是对罪的刑罚,上帝也授权给一些情况可以执行杀人的旨意。这时并不算为谋杀。

首先,照着公义的原则判定死刑的法官和执行死刑的行刑人员都不算为谋杀。上帝赋予国家有惩恶扬善的权柄,像主耶稣对彼拉多所说的“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十九11)。正像旧约以色列的民事律法中规定了许多可以治死的条例那样,如假先知要拿石头打死,亵渎圣名的要拿石头打死,有悖逆的儿子要拿石头打死。更为普遍的条例如“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居,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出21:12,14),“打死人的,必被治死”(利24:17),《民数记》又强调“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民35:31)。因此,上帝也赋予了地上的国家有刑罚的佩剑,用以制止犯罪、维护秩序,可以出于公义的原则来刑罚罪恶,执行死刑。因此,作为地上行使上帝所授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的代理者,掌权者理当敬畏谨慎,公义公平,不可屈枉正直。如果判定不当死的人死刑,就是犯了杀人罪(如彼拉多虽然是在犹太公会和群众的压力之下宣判钉死耶稣,他虽然当众洗手表明内心的不情愿,但依然要担当流人血的罪);如果判定该当死刑的人逃脱当受的刑罚,同样是行凶者的帮凶。这一过程中,从法官、到律师、到证人以及其他相关人等,都在这流人血的罪上有份。

第二,正义战争中的杀人不算为谋杀。在上掌权者应当尽力避免国与国之间发动战争,但是掌权者有责任抵抗侵略,维护民众的安全,因此这样的战争是允许的。圣经中也没有禁止人参军,正如施洗约翰曾劝勉当兵的,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三14)。但很多时候战争的正义与否不易判断,作为基督徒如果参军就要切切求神赐辨明的智慧和引导,照着自己的良心来做选择。即使在战争中,一名战士也不可以随意杀人,道德律依然规范只能杀持有武器的人。

第三,误杀人不算为谋杀。《出埃及记》曾论到误杀人说“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出二十一13),《申命记》更是举例说明何种情况下为误杀人:“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人的,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申十九4-5)。所以,旧约以色列中设立了多个城市作为逃城,让误杀人的人可以进去躲避,因为误杀人的是耶和华将死者的生命交在这人手中。

第四,自卫杀人不算为谋杀。人有责任照着上帝的公义原则保护自己制止侵害,《出埃及记》有经文记着:“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致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出二十二2)。这里区分了晚上和白天就是区分了心里是否有故意杀人的意图,贼偷东西罪不至死,但晚上不好判断危险等级,出于对自己和家人的保护失手打死了入户贼人,不算为谋杀。但在可以不杀人而能制止盗窃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情况,还有意要杀死对方,就属于谋杀了。自卫的目标是为了保护自身和家人,而非是杀死贼人。

四、属于谋杀的几种情况

首先,堕胎属于杀人。在圣经看来胎儿也属生命,而不是可以被随意对待的生物体。比如大卫的诗篇就曾论到:“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第的深处被联络,那是,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一三九13-16),再如新约天使论到施洗约翰时说他“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路一15),后来当怀孕的以利沙伯见到从圣灵感孕的马利亚时,她腹中的胎儿就欢喜跳动(路一44)。这些经文都表明尚未出生的胎儿也是生命。既然是生命就不能随意处置,因此堕胎属于杀人。

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堕胎不但是合法的,而且有时候是被鼓励甚至强制的。加上未婚先孕,或者所谓意外怀孕,医院所推行的优生优育等,都导致每年有无数胎儿被杀死。微信曾有一篇图示文章广为转发,展示了医生通过药物或者器具进行流产的残酷性。其实,堕胎反应了人本性里面深层的自私,为了自己的生活、工作等等,或称为了避免他生出来被人歧视,为了不让他经历人间的很多痛苦,等等,就杀死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生命,将胎儿看为自己人生路上的障碍给清除掉,人们总是选择牺牲那些不能反抗、不能发声、最弱小的生命。

因胎儿有某种缺陷就选择堕胎的人,其实表达了一个人身体有残疾就可以剥夺他的生存权。人们对一个人的价值认定有时是从一种完全实用化的丛林法则层面去考量,就是看这个人对其他人有什么现世的用处,对社会能做什么贡献,判定这个人是否有价值。一个没有工作能力的人,有某种缺陷的人,在很多人眼中就看为社会的负累,是不应该存活在世上的。我们必须回到圣经的真理中来,人的价值不是他有什么样的能力,不是他能产生多大的效益,不是他能挣多少钱,能做多少贡献,也并非聪明人、天才、物理学家、企业家、有权势的人、影星、世界冠军等,就比其平凡人就更有价值。一个人的价值,单单在于他是一个人,他是上帝所造的,他里面有上帝的形象,他的价值是上帝所赋予的。

因此,胎儿的生命主权不在政府、不在父母,不在祖父祖母,而在于上帝,生命属于上帝。只有当胎儿威胁到母亲的时候,可以采取堕胎的手段,此时不算为杀人,如宫外孕、胎停育等。

第二,自杀是杀人。谋杀自己也是犯了杀人罪。有四种情景都可以归为自杀,第一种是直接以某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或用绳索、刀具、毒药,或者跳楼、投海等方式。圣经中自杀的例子有扫罗(代上十5)和犹大(太二十七5)。这种情况是在一个人清醒的状态下,因为绝望、自责、惧怕或者某种巨大压力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们并非对于做这样选择的人有苛责,或许我们不能体会他们内心可怕的争战,但我们必须说,这是最坏的选择,这是最没有智慧和勇气的逃避。这不但不能令其逃避他的境况,他还将进入更加糟糕的未知。或者说,这其实不是逃避,反而是最大的骄傲,就是宁肯自己选择一种自以为是的未知,也不愿意来寻求上帝的帮助和怜悯。而且,自杀不但冒犯了上帝,挑战了上帝的主权;不但是对自己的杀害和放弃,而且也是对活着关心他之人的伤害。第二种是明知有危险却怀着一种侥幸心理以身犯险,比如近几年来多次发生的在野生动物园中不遵守规则随意下车或者翻墙闯入园中被老虎咬死的事件,比如工作中违反安全条例引发事故致死,等等。第三种是故意毁坏自身,如酗酒、拼酒导致酒精中毒或出现其他意外、吸毒、熬夜上网打游戏劳累过度导致猝死等。第四种是缺乏常识鲁莽行事置自身以险境,比如网上多次报道身体条件和专业训练都不足的人,或者出于某种向往,或者为了所谓证明自己,而贸然攀爬超过自身能力的山峰,或者进入气候地理非常危险的地段导致失踪、被困等。

因为人是上帝的独特创造,所以人不但不能随意伤害和贬低他人,而且,人理当有照顾和保护自己生命的责任。在此意义上保持身体的健康和良好的作息习惯,敬虔喜乐地度日,就是一个人在自己身上遵守此诫命的基本责任。

第三,安乐死是杀人。虽然医疗技术在发展,但是依然有很多疾病无法治愈,并且在走向死亡的过程中有些疾病伴随极大的痛苦。有时看起来,为了解除痛苦主动采取某种方式(如注射某种无痛致死的药剂),来结束医学上已判断必死的生命,以缩短痛苦的时日,似乎是对病人更好的选择,这就是安乐死。解除痛苦这个理由并不能使主动杀死一个人成为合法,哪怕是本人的要求。如果身体的痛苦可以成为结束生命的合法理由,那么精神的痛苦岂不也可以吗?那么岂不意味着人们可以随着自己的判断自行决定活着或者死去了吗?但生命主权归属创造并掌管生命的上帝,以何样的方式、何时进入死亡是属于上帝掌管的事情,我们只能以祈求上帝的怜悯和帮助来应对发生在我们身上的病痛。我们不能自行选择何时离开这个世界,这是对上帝主权的尊重,也是对人类自身的保护。但人们可以照着自己的信心来选择是否停止某些延长生命的治疗手段。消极治疗,不算为安乐死。我们不去自己创造死亡,但可以选择坦然接受死亡的临到。

五、结语(不可杀人的积极层面—爱人如己

我们在之前分享十诫前五诫的过程中,可能有很多被光照的时刻,很容易看到每一条都与自己有份。或许是发现我们不那么爱神,或许是我们没有尊主名为圣,或许是我们没有很好地过主日,更不必说我们没有很好地孝敬父母。等到分享不可杀人这一条诫命的时候,我们是否有一种想法,觉得总算出现了一条我从来没有违反过的诫命了。好像这条诫命离我们自己很远,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不是杀人犯。但实际上,这罪离我们如此之近,我们每一天都可能游走在不可杀人这条诫命的边缘。或者说,很多时候我们已经犯了杀人的罪了。比如,仇恨报复的心,你被人得罪之后,虽然没有冲过去殴打对方,但是从心里我们已经在杀害他了。

但就像我们之前所分享的,律法并非只是一个消极的禁止层面,对律法的遵行是更加主动地去爱他人,就像保罗所说的: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中了。爱是不加害于人,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不可杀人一方面禁止我们内心里面任何不利于他人的倾向和意念,另一方面让我们去爱人如己。

具体到不可杀人,我们不但不能参与任何对生命的损害,而且我们还要主动地帮助一个生命的所需,要阻止对于生命的伤害,并且要维护一个生命的尊严。这首先需要一个人对于生命有内里的热爱,喜乐和关怀,也需要有从心里所发出来的怜悯和宽容,更要求一个人有内在的温柔与和平。如果没有这些美德,人里面必然被冷漠、自怜自大、苦毒、不平、争竞、狭隘、怒气、愤恨所充满。但一切美善力量都从基督而来,不从世界而来;因此要更为积极地在生活中践行不可杀人的诫命,须从对基督的渴慕寻求开始,来思想基督的爱并被基督的爱所感动和充满。然后,立志为基督而活,就是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上都愿意照基督的心意而行,以此让自己的心意更新而变化。更重要的是愿意为爱付代价,效法基督那样的宽恕和怜悯,宁可被人辱骂、殴打、抛弃、杀死,也不以仇恨和报复来回应这个世界。在一个充斥着暴戾、不公、冷漠的黑暗世代里愿意像主那样度在世的年日,让基督的爱透过自己触及他人,必要时为此愿意付更大的代价,如主耶稣所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十五13)。

 

第五诫: “孝敬父母”

文/晓峰 牧师

 

弟兄姊妹平安!我们一起来读《出埃及记》第20章第12节: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一同来到你施恩宝座前仰望你,因为你每一次以你的权能和话语来召集我们。每一次我们聚集的时候,恳求你的灵特别在我们中间工作,将你话语当中的亮光、奇妙都赐给我们,使我们的生命得到喂养,也使我们能够更深地来爱你。求你亲自带领我们下面的时间,祷告奉我主耶稣的名。阿门!

孝敬父母即敬畏神

十诫虽然是律法,但它所约束的不单单是行为,实际上诉诸的是一个人的内在。所以,在新约,主耶稣解读十诫时特别提到,律法的总纲就是爱。就是说,十诫其实告诉我们,我们怎么才算是爱神,怎么才算是爱别人。圣经提到爱的时候,首先不是指向情感,而是指向一个人在神面前应有的行动。主耶稣曾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就是爱我了(约十四21)。所以,遵从神的命令就称为是爱神。从这个角度看,十诫总体就是爱神和爱人的精神。那么,我们今天所读的经文可以看成是处理所有人际关系的一个基础。从结构上看,第五条诫命之所以放在中间的位置,放在与人关系的第一条,是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这条诫命是联系爱神与爱人的纽带。我们对于父母的态度,其实反映了我们对于神的态度。如果说我们对神的爱表现在对神的敬畏和对他命令的遵行上的话,那么,我们对于人的爱就表现在对人的尊重和顺服上。一个人如果不孝敬父母,也不可能尊重上帝,也不会真正尊重其他人。

在今天这个世代,人们对于各种规则甚至法律,心中充满了轻视。我们看到,当今个人主义被高举,过度地强调个人的自由与自我,甚至是强调每个人可以按照内心所想的任意而行。社会秩序的崩坏,其实是从家庭开始的,当你看到那么多的孩子不尊重自己的父母,在家庭中中心变成了孩子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个时代的问题出在了哪里。我们对于人伦关系的忽略是时代性的,因为今天的时代好像各样的秩序都在崩溃,有人说是因为没有民主和法制,其实崩溃的深层原因是家庭秩序的崩溃。在家庭当中,父母不像父母,子女不像子女。彼此之间秩序颠倒,没有照着神的原则在家庭当中各自负起各自的地位和责任。更不用说频繁发生的人口拐卖、遗弃婴儿、留守儿童、同性恋组建家庭,包括国家主义对于孩童要求有至高拥有主权等,这些对于家庭的冲击和伤害。

因此,在这样一个世代,尤其是在藐视各样的权柄、忽视各种关系的时代,今天我们来分享这节经文就显得格外重要。

首先跟大家分享的是,这节经文所体现出来的神对于家庭基本秩序的设定。家庭中最重要的关系就是夫妻之间的盟约关系。始祖亚当和夏娃与我们不太一样,我们在地上都有生身父母,但他们没有。那是不是说这条诫命神不是直接给亚当夏娃的,而是给他们的子女讲的呢?不,其实这节经文依然是对亚当夏娃讲的,因为神就是他们的父。对我们所有人以及亚当夏娃而言,这条诫命的内涵不单单是对于肉身父母的孝敬,而是告诉我们,我们真正尊重顺从的那一位是神。在家庭中,我们是出于对神命令的顺从,因此愿意顺从在父母的权柄之下。如果缺乏这个维度的话,那么我们今天所说的孝敬就跟传统文化当中的孝顺更接近了。圣经有一节经文说,神是万灵之父(来十二9),这节经文恰恰就体现在家庭中一个个新生命的产生上。从某个角度来说,神创造的工作到今天依然在进行,从亚当夏娃开始到挪亚,直到今天人类还在继续繁衍,所有的家庭都有份于神伟大的创造之工,我们每个人都是神创造工作的延续,而今天每个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其实都是从神那里分来的。也就是说,神乐意把祂作为万灵之父的某些职分授权给地上一个个有限的人,父母身上所具有的权柄,是直接从神那里所赋予的。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神都是我们的父母。从起初创世的时候,神就把所有人创造在非常亲密的关系当中,即神不只是创造了个体,神同时创造出一个丈夫、一个妻子、一位父亲和一位母亲。在创造人的同时,神也赋予他(她)角色与责任,就是在他(她)身上赋予了亲密的关系。因此,今天全球所有的人从祖先来看都共属于同一个家庭。当年,该隐把亚伯杀了之后,神问他“你的兄弟在哪里”?他竟然说“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呢”(创四9)?这句话应用在今天,就是对于任何一个在你身边出现的人,当他有危难的时候,你为什么要伸手帮他呢?是因为他跟我们一样,都是从同一位父而来的。所以,今天所谓的地球村,不单单是通讯、交通距离上的拉近,从血缘上来说,我们所有人都是亲戚。可见,从上帝的创造来看,上帝把人造在各种关系中,并从亚当夏娃这第一个家庭衍生出后来的亲子关系、兄弟姊妹关系、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同事关系等等,可见家庭关系是所有其他人际关系的基础。

这样,家庭的稳定关乎一个社会的稳定。家庭本身的正常与否,关乎每个人人格的正常与否。一个人出生和成长的环境,家庭中父母对他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我们今天要提到的是,神设立家庭的重要意义在于,家庭是整个人类族群的基本生存单位,上帝把很多对于一个个体生命的恩典、供应、训练、引导和保护都通过家庭来给予。而且家庭关系稳固超过世界上其他的很多关系,比如公民身份、员工身份等都可以转换或者解除,但一个人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无论如何无法解除。今天这个世代对家庭有很多的冲击,甚至今天过度强调个体本身的自由和价值,而忽略了一个个体应处在一种亲密的和他人的关系当中。当一个人脱离和他人关系的时候,这个人就处于一种非真实的状态。人内心当中的孤独和痛苦,很多时候不是因为物质条件的缺乏,对人造成最大困扰的是和他人之间的关系。

物质匮乏的时候,人可以活得很简单也不乏快乐,物质丰富的时候,从关系角度讲,很多人反倒觉得比过去生活质量更差了。我们会发现,马克思所说物质的丰富必定带来人际关系的和谐并不符合人性里面最基本的规律。而我们的信仰在讲到人的时候,却揭示了一个人存有的最根本和最真实的方面。比如人的关系性,你需要在一个和谐的、友善的和有信任的人际关系。而神恰恰就是在家庭当中提供了这种关系,所以家庭通常会成为我们依靠和后盾。一个生命生活和成长的最理想环境是家庭,而不是在其他的场合,不是在学校,也不是在军营。家庭才能给一个孩子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不单是说家庭给了一个幼小的生命有各样身体层面物质的供应,更重要的是,家庭对于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信仰、属灵品格和人格的塑造是至关重要的,家庭对于一个孩童在信仰和品格形成过程中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因为这是上帝赐福给人的方式。孩童就是在家庭中来学习对上帝的认识,学习爱与顺服,学习秩序和谦卑。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家庭关系有所缺失的话,不管别人对他多么好,他里面总有一些缺失。可想而知,父母身上承担了多么重大的责任。而且你也看到,神是多么信任我们,因为他竟然把一个生命交在你手中。回想我们过去的家庭,无论我们过去生活是什么样的条件,父母是什么样的类型,那都是神在我们的生命中所设立的美好恩典和保护。

也因此,神赋予了父母对子女的第一监护权。上帝把一个一个新生的生命放在这个生命肉身的父母手中,可以说,每一个父母都从上帝领受了一个神圣而伟大的使命,就是照顾并教导一个新生命,这是这个世界上极具价值和意义的事情。其实,父母是代表上帝来教养孩童的。王怡牧师曾说今天大多教育都特别关注于孩童的技能培训,这就是我们今天对于子女教育的误区。他说基督教教育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层面,我们要告诉我们的女儿,将来怎么做妻子和母亲,告诉我们的儿子,将来怎么做一位父亲和丈夫。他认为这就是属灵生命和品格的塑造。当我们说神赋予父母对子女有第一监护权的时候,你要知道你身上担负了何等大的责任,这个责任超乎你的想象。有什么比生命更贵重的呢?但神竟然把一个生命交在你手中,所以你不可以随意地对待他。

因此,第五条诫命不单单是讲到了子女对于父母的孝敬,它也隐含地讲到了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神在家庭中设立的秩序里面,父母的权柄就是你来到这个世上所面对的第一权柄。你仔细思想圣经经文的时候,你会发现,圣经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父母可以看成是孩子的第一牧师和第一教师,你不但教给他知识和技能,更要牧养他的心灵,教导他关于神的律法;你不单给他爱,还给他真理;不单给他身体的供应,还要给他心灵的供应。这就是父母的责任。

而对于一个生命而言,你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要学的是什么呢?你要学习顺服。神在家庭中设立秩序,把你放在父母的权柄之下的时候,让你学习的是对于权柄的尊重和顺服。所以,我们看到关于孝敬的第五条诫命处于前四条和后面五条之间,它真的是关于和人的关系当中最重要的一条。一个人和父母的关系如何,不但关乎他和神的关系,也关乎到他和其他所有人的关系。一个人如果不尊重父母的话,他也不可能敬畏神;一个人如果不尊重父母的话,他也不可能从心里面尊重他人。因为父母是上帝在地上给一个人所设立的第一个基本权柄。任何团体都有其秩序和关系的界定,有权利和义务的赋予,而家庭则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基本身份界定。一个人对秩序和权柄的尊重首先就是在家庭中学习和训练的,因为家庭中有上帝所赋予的天然的秩序和治理模式。

“孝敬”真实的涵义

那么,“孝敬”这个词的涵义是什么呢?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有“沉重、有分量、尊贵、尊敬”的意思。因此,“孝敬”这个词跟我们传统文化中“孝顺”一词有一些差别。圣经中讲到父母和子女之间关系的时候,它的侧重点在于对父母的尊重,而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父母和子女之间关系的侧重点在于顺从。所以,我们传统的家庭教育一般是以孩子听话作为教育成功的标志,然而外在的听话,并不表明他内在有对父母的尊重。但我们更看重的是,一个人跟父母之间内在的关系。“尊重”,就是父母在你心中有地位,你看重他们。传统的中国文化当中,对于“孝敬”这个词,不仅仅只是在某些礼仪和外在行为上,我们的文化对于孝敬也依然是分了层次的。孝敬最基本的层次,就是你要供养父母身体所需;第二个层次,你不能做让父母蒙羞的事;第三个层次,你得成为父母的光荣。我们看到,即使在传统文化里面,对于父母的孝顺也是有更深层含义的。父母有时候对你严加管束,其实不是为了你的益处,而是为了他自己的益处,使得他在别人面前提起你的时候有面子。孩子们在拼爹,父母们在拼子女,这就是今日文化下所教育的亲子关系。

下面我们具体来看圣经所讲孝敬的涵义:

1)孝敬就是伏在神所赐予父母的权柄之下

当圣经提到“孝敬”这个词的时候,它的第一内涵首先指向的是父母自己。所以,新约当中使徒保罗对于这一点有很多论述,做父母的,要照着主的旨意来教训、警戒和教养这个孩子,不可惹子女的气(弗六4)。父母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不要以非圣经的原则作为圣经的原则来要求孩子。比如,圣经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孩子必须要考100分,但今天很多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目标就是要考100分,圣经里面也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孩子必须要学钢琴,而圣经里面要求的很多事情,父母反而忽略了。当说到“孝敬”这个词的时候,父母站在那个权柄的地位上,首先你要配得神所给你的权柄。

可是,这节经文的核心却告诉我们,作子女的要孝敬自己的父母,没有前提。圣经里面从来没有说,你的父母符合了神所要求的父母的样式之后,你就当孝敬,他们若做得不好,你就可以不孝敬,并不是这样的。对于父母的孝敬,是无条件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所说的任何话语你都要听从。

什么叫孝敬?孝敬就是你要伏在神所赐予父母的第一监护人的权柄之下。保罗的说法是,在主里面凡事要听从你的父母,这是理所应当的(弗六1)。保罗处理这件事情很简单,这是理所应当的,没有过多解释。因为在保罗看来,这是神设立的最基本的秩序。在真实的生活当中,我们需要意识到,父母在很多时候所讲的,并不是跟神的旨意相冲突,而是跟我们的意思相冲突。我们对于父母对与错的判断标准,往往是只要跟我的意思相冲突了就是错的。父母代表神来养育你、管理你,神透过他们对你的人生有安排、引导、塑造和供养。我们有时候会拿自己的父母去跟别人相比较,这就表明,我们其实没有从心里面把父母看成是神所设立的对你的供养,你应该看到现象背后的本质,这样的父母本就是神给你的生活环境。我们说到你要在主里面听从父母的时候,就是在强调这是神透过父母给你在人生当中有很多的安排。所以,顺从父母就如同是顺从神。因此,孝敬首先就是对上帝赋予给父母的地位和权柄的尊重。

 2)孝敬就是当父母的要求跟神的原则相背时,可以不遵从却不可怨恨

如果父母的某些要求跟神的原则相违背时,我们该怎么办?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除了上帝的权柄是至高无上的之外,任何其他的权柄都是从上帝那里来的,故此任何权柄都必须受到上帝权柄的衡量和制约。上帝赋予了父母教养子女的责任,也命令儿女要顺服自己的父母,这并不意味着父母的任何命令都要顺服,不意味着儿女对父母要绝对顺从。当一个人坐在上帝所设立的位置上,却做与上帝敌对的事情,那么不听从是应当的。比如父母若教导子女要善于见风使舵、善于讨好投机,要学会明哲保身,甚至教唆子女去撒谎、贪污、偷窃,这些就都不能听从。其实,这种不听从也是一种尊重。不听从不表示要新生轻视和怨恨。保罗说,你不可严厉地责备年老的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待年长的姊妹要如同自己的母亲(提前五1-2)。《利未记》说,当有白发之人在场的时候,你不可先于他们落座,你要站立起来表达内心对他们的尊重(利十九32)。假如说父母有一些要求真的跟神的旨意相冲突,那么你可以不听从,但不可以因此就心中存有怨恨和论断,甚至对父母有很多的藐视。当父母有不恰当的言论和行为的时候,你有责任不遵从,而且有责任化解父母在你身上可能出现的错误行为。这个虽然不是圣经里面直接所讲的,却是有智慧的例子。如果父母很多的做法不符合神的心意时,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尊重他们,孝敬没有前提;也不意味着,你可以和父母之间有非常激烈的冲突。我们的传统文化里,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参考。如果圣经还没有超过传统文化对我们形成的影响,那么,这是我们对于圣经所教导真理的忽视。

 3)孝敬就是关爱父母

对父母的孝敬还体现在对父母的关爱,尊重也体现在爱心上。而对父母的关爱,不是指你给他们钱就可以了,父母越年老,越需要你在心灵上给他们关心。我们在工作和人生的打拼当中,往往首先牺牲的是父母,这点真的需要引起弟兄姊妹们特别的关注。我们作儿女的当关注父母的心灵,需要跟他们聊聊天。

在进入婚姻之前,我们会有婚姻辅导。婚姻辅导时,我们会跟弟兄姊妹说,你要切断跟父母原有的那种紧密连结。具体地说,第一是切断父母对你的供养,就是你成立新家庭之后,就不能再指望父母生活了,反过来你要在经济上对父母有些支持。第二,在很多事情的决策权上,你不能再依靠父母了,你结婚了,有了一个新家庭,这个新家庭的很多事务是你们夫妻俩来定夺,父母可以提建议,而没有决策权。也就是说,当你的人格和经济独立之后,你就从父母的权柄下脱离出来了,当你面对人生当中的诸多决择比如经济问题和职业选择等,你不能再指望父母来帮你做决定并负责了。最不可取的是,你不能一边花着父母的钱,一边对父母说你没有发言权。但是,孝敬父母的责任并不意味着到你结婚那一刻就结束了,我们跟父母之间生命的连结永不会终结,即使你独立了,建立了新的家庭,你依然需要孝敬他们,在经济上给他们供养,在心灵上给他们关怀,直到他们生命的终了。

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这条诫命的特殊性在哪呢?这是圣经当中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在《出埃及记》和《申命记》里面,这节经文有一点区别,《申命记》里面加了一句“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申五16)。这个应许说,如果你孝敬父母,那么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就可以得以长久。新译本和吕振中本都将“得以长久”译为“得享长寿”。这个应许不单单是指向一个个体的寿命,即只要孝敬父母,你就可以长寿,而是说如果我们孝敬父母的话,那么我们必定从神蒙福,而且我们的家族就可以一直延续。其实,这句经文的解读重心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这个“得以长久”的意思,多少有一些超越今生年日的意思,它不是指你在地上活了很久。雅各在见法老的时候说,我的日子又苦又短(创四十七9),那个时候雅各已经活了一百多岁了。雅各一生当中最幸福的日子,是他下到埃及直到离世这期间跟约瑟一起生活的那17年。对于一个人而言,他活在地上的时间长度,并不是这里所注重的,这里所注重的是在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也就是说,你在蒙上帝祝福的时间里面会得以长久。比如说,一个人活了40岁,他这40年都与神同行,那么他就像活了一百岁一样,他的人生当中大都是处在蒙福的时间里面。这个日子,是可以在天上被神所记念的。以诺与神同行三百年,他65岁就开始与神同行了,他生命中大部分时间都与神同行,他没有虚度他的年日。所以,当你孝敬父母的时候,你就可以在充满神的恩典和保守的时日当中来生活。因此我们说,这里所说的年日超越了单纯的时间长度,它关注的是一个人在神面前的时间。哪怕你就活了40岁,你的一生是耶和华所喜悦的一生。也因此,侍奉神,当趁着年轻。

对于子女而言,孝敬父母除了你的日子可以长久之外,也包含了这样的应许:神的恩典可以在你的家族和在教会当中一直延续下去,因此,我们蒙的福分超乎想象。这节经文说,你要孝敬你的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申命记》里又加了一句“使你得福”。这里面根本就没有提你父母是什么样的,这里只说了你要孝敬父母,耶和华就使你得福。这是个单向的要求,这个应许是单向的应许。神没有说,你孝敬父母,然后你父母变好了,你就蒙福了。不是的,你只要孝敬父母,照着神的心意对待他们,神必定在你的生命当中赐福给你,这就是这个应许的涵义。所以,我们不必过于强调我们很多人生的问题都是在过去原生家庭里造成的。如果说我们的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原生家庭问题的话,我要说,是的,的确是原生家庭的问题,但通常不主要是原生家庭对我们的伤害和不公,而是我们没有在原生家庭中学会尊重并顺服自己的父母。我们的生命问题有很多是我们对父母不尊重的问题。或许我们的父母不够有智慧,有很多有限和无知,有诸多对子女的伤害, 但他们依然是上帝在这个世界上用于保护、教育和赐福给儿女的最重要的管道。父母要承担父母的责任,儿女要承担儿女的责任,每个人要在神面前为自己所言所行的罪付上责任,但在基督里,神把这一切都替我们承担了。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当中,我们有很多内在的痛苦,在耶稣基督的救赎里面,我们首先需要在神面前悔改。这个赐福其实对子女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它的高就在于你相信神的应许,即“只要你照着神的要求去对待父母,神就给你各样的赐福,超过你的想象”。

也因此,父母的确是在儿女身上投入了他们力所能及的最大的爱和扶助,子女理当尊重并报答父母养育的恩情。

第五条诫命超乎了家庭的范畴,甚至可以说,“孝敬父母”当中“父母”的范畴可以扩展到一切的权柄,适用于世界上所有的权柄,比如教会的牧长、小组长,比如学校的老师、工作单位的上司、政府中的在上掌权者等等,我们都应该给予当有的尊重。对于权柄的尊重不在乎站在权柄位置上的那个人是怎样的人,他们或者理性而有爱心地运用权柄,或者粗暴不公地运用权柄,他们都要在上帝面前交账,你却要依然表达你的尊重,你可以不听从那些违背真理的错误命令,但不要藐视和仇恨,比如圣经中挪亚的儿子含看到自己的父亲醉酒裸身,他不但不替父亲遮盖,反而嬉笑着告诉自己的两个兄弟,以至于他被咒诅。对于权柄的尊重,第二就表现在他们所讲的对你的要求里面,只要没有违反神命令的话,你就要遵从。而且,你要忠诚于神把你放置的这个环境,不可出卖在上者的利益,不可损害他们的尊严。所以,孝敬扩展在权柄层面有三个方面:尊重、顺服、忠诚。孝敬是值得称许的,但圣经里面对任何权柄的顺服,都有一个限定,就是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任何权柄都不能与上帝的心意相冲突。

不孝敬的严重后果

最后,我们讲一下旧约当中与这条诫命相关的一些经文。在《出埃及记》和《申命记》当中,论到若有人不孝敬父母的时候,律法的条例非常严厉。凡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二十一15),咒骂父母的要治死(出二十一17,利二十9);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申二十七16)。《箴言》里面说道,如果有人嬉笑自己的父亲,藐视自己的母亲,那么他的眼睛必会被乌鸦给啄出来(箴三十17);如果人藐视自己的父母,不听从他父亲的教诲,那么他的心灵之光必定黑暗(箴二十20)。在《申命记》里特别论到,如果有人家里有悖逆的儿子,贪食好酒不听话,在父母怎么教育都不听的情况下,父母要把这个儿子拉到城门口交给城里的长老,核实之后,全城的百姓都要拿石头把这个儿子打死(申二十一18-21)。我有时在想,难道只是对于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才这么严厉吗?其实,我们有一个真理层面的误区,就是我们从来没有把孝敬父母当成一个需要看重的事情,我们因此也没有把不尊重父母当成一个大罪。因为父母对我们有格外的包容,父母身上有很多的缺点,父母对我们不太好,所以我们就找到了可以不孝敬父母的各种理由,但岂不知我们是陷在了得罪神的大罪当中。我们不重视我们跟父母之间是否具有合宜的关系,我们不觉得这是个大的问题。再次要论到挪亚被自己的儿子含取笑的事件,竟然招致含的儿子迦南被咒诅(创九25),如果我们觉得挪亚本来醉酒不羁就已经是犯错在先了,为何却对自己的儿子如此的苛责呢?就表明我们不明白上帝对这样事情的重视程度。读旧约的时候,之所以觉得旧约的事件和律法过于严厉,就表明我们今日对于轻视父母之罪的轻视。旧约的这个精神提醒我们,这个时代的很多问题其实是出在对父母、对权柄不够尊重上。

不单是旧约,到了新约,保罗的书信里面关于家庭秩序也重复提到了很多处。主耶稣也特别论到了孝敬,他责备法利赛人说,你们把原本应该供养父母之物献给神作各耳板,以此逃避奉养父母的责任,废了神的真道(可七11-13)。主的责备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具有很强的警戒作用。我们是否有时候以我们的工作甚至教会侍奉的名义,废掉了我们应该对于父母的关心呢?所以保罗说,一个人如果不关心和看顾自己亲人的话,连不信主的人还不好(提前五8)。今天我们分享第五条诫命的时候,不单单是在恢复一个基本的人伦关系,而是在提醒我们,我们对于父母的尊重其实是在地上显出我们对神的尊重。我们对于父母的孝敬,也是神所设立用来操练我们对权柄的尊重和顺服,它的核心就在于,我们应该照着神的心意来尊重和爱我们身边的人。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再次到你面前来仰望你,我们首先要在你的面前来承认我们常常忽视你的律法,因此我们的心灵常常迷糊。我们生活在这地上的时候,也受到很多世俗的影响,被这时代的潮流所裹挟。惟愿你的话语再次使我们的灵魂苏醒,使我们知道该何等地在你面前照着你指示的方式来生活。我们恳求你藉着你的话语赐给我们智慧,使我们在这地上的时候,不但能够照着你的话语生活,而且能够因遵从你的话语得享各样的福分,并且也让世人看到我们在家庭当中的见证,因此就归荣耀给你。求你藉着你的话语,再次使我们的生命被更新,使你的名被高举。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

文/晓峰 牧师

 

弟兄姊妹平安!我们一起来读《出埃及记》的第20章8-11节: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一同到你面前来,献上我们的感恩,因为你常常像今日一样,以你的话语、权能和恩典来召集我们。当你的话语在我们面前打开的时候,祈求你差派那启示真理的灵,来在我们心里面做开启的工作,惟愿主你将那从天而来的智慧和看见厚赐给我们。下面的时间,求你特别与我们同在,听我们这样的祷告,是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神在创世之初就设立了安息日

第四条诫命跟前三条诫命之间有一个较大的不同,前三条诫命都可以看成是永生至高的上帝与卑微被造的人之间有本质的不同,而第四条诫命告诉我们,至高之上帝如何与我们有联系。一般第四条诫命被解读为是讲论对上帝敬拜的时间,然而对今天我们新约时代的基督徒而言,已经超越了七天当中的某一天来敬拜神,每一天我们都应该敬拜神。第四条诫命实际上有更深一层的意思,它论到了一个人对上帝敬拜的深度,藉着安息日的敬拜,看你是怎样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

新约中,当保罗在讲到日日都一样的时候,从他引用经文的整个背景来看,都是指向以色列人对于礼仪当中各种节期的持守,而从未论到过安息日。并且,主耶稣自己也说“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这个律法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是特指十条诫命。其实神在创世之初造人的时候,就把十诫刻在了人的心版上,只不过到了西奈山的时候,藉着摩西刻在了石版上。所以,十诫是普世性的、给所有人的。第四条诫命更是如此,它不单单是给以色列人的,不单单是给基督徒的,也是给普世所有人的。所以,这条诫命不是暂时的,也不是单纯灵性的,而是道德性的,并且是神在创世之初就刻在了人的内心里面。

我们在读8节的时候,你或许会留意到,摩西在这里特别提了一点“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创世记》第二章1-3节里,跟我们刚才所读的第四条诫命后面是一样的,耶和华神用六天创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当万物都造齐了,他就安息了,然后他赐福给第七日,设为圣日,第四条诫命可以算是重申。摩西在四十年旷野之后,把十诫对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又重申了一遍,可是四十年前在西奈山上,当摩西在讲到第四条诫命的时候,这条诫命不是对某一个日子的设定。按照圣经,在创世之初神就已经设立了安息日,因为在《创世记》里,在亚当堕落之前,上帝就已经设立了安息日。当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过了红海不久,他们要吃饭。神就告诉摩西,让他们第二天早上拿着簸箕出去,到地上捡吗哪。摩西告诉以色列人说,每人每天只能捡一天的量,多了的就会生虫。但以色列人贪心,捡了很多,第二天早上一看,果真生虫了。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一天的饮食一天有就足够了,神每天都供应。但唯独到了周五的时候,摩西说,今天要收两天的量。周六有人照常想收的时候,出去一看,什么都没有。摩西告诉他们说,周六是安息日,不可以工作。从以色列人出埃及还没有到达西奈山时,我们就看到他们已有安息日的观念,只是在圣经当中我们没有一个确切的证据,论及亚伯拉罕守安息日,挪亚也守安息日,我们从圣经里似乎找不出一个证据证明全地的人都守安息日。但是,从创世记一直到西奈山我们却看到,神设立安息日的律法和规范一直都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再次来看第四条诫命的时候,就知道对于守安息日这条诫命,不是重新设立一个新日子,而是告诉以色列人说,第七天你们应该怎么过。

整个人类的历史,在创世之初,神就设立了一个固有的节奏。从亚当开始一直到今天,一周就是七天。圣经在提到上帝分别为圣的时候,首先提到的不是空间,而是时间。人类生活在时间中,这是毫无疑问的。从《创世记》的经文里面读到第四日的时候,说到神造了两个光,一个大光和一个小光,管昼夜,还造了各样的星体。上帝造了各样的星体,是为了定节期、定日子、分昼夜、作记号。我们生活在年月日当中,我们对于时间的概念其实都跟天体的运行有关。我们看时间,都是跟这个被造的世界关连在一起的。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是一年,月亮绕地球公转一周是一月,地球自转一周是一天。可是你想到星期的时候会发现,突然间有一个不同的东西出现了。星期的计算跟任何星体都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在人类的历史当中,我们其实是按照七天为一个周期在生活。因为这四在创世之初神已经定下了人类生活的节奏,甚至可以说,这是人类生活的圣洁规范。这一点,就从我们刚才读的第四条诫命就可以知道,你不可能挣脱出这个七天的范畴去生活。所以你会发现,有一个周期,跟上帝创造的任何天体运行是无关的,只跟上帝有关。也就是说,上帝不单创造了宇宙万物,而且上帝连历史进程本身的节奏都定下来了。上帝把自己创造的过程,在人类的历史当中留下了印记,这是上帝的印记。以色列的拉比把安息日看成是大聚会,甚至安息日就是圣所,这个观念超乎我们对于旧约的理解,因为他们不是从空间意义上讲到聚集和圣所,因为圣城被拆、圣殿被毁,他们漂流在异乡的那些年,在空间上他们没有归属。但他们却说,安息日就是聚会,因为在这个时刻,他们进入到上帝的永恒当中。

神设立安息日的内在含义——安息日是时间的灵魂

《创世记》的经文和刚才我们所读的经文一样,神创造天地万物之后,第七天便安息了,所以,神把第七天分别出来,定为圣日。当讲到分别为圣的时候,都是讲它是与众不同的,与众不同到一个地步,是这地上没有的。当一个人的与众不同到了别人说“你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可以说他把自己分别为圣了。旧约里面那些器具,一旦被分别为圣了,它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了。敬拜上帝用的香,你可能知道配方,但你不可以自己在家里配,你要是敢在家里配,就是违反了律法,那是分别为圣的,是属于上帝的。人民大学有一个老师曾写过一篇文章叫《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那个我们陌生的爱就属于圣洁之爱。当一个人伤害了你之后,你不但没有报复他,还向他显出了格外的接纳和宽恕的时候,别人就会说,你怎么会不同于其他的人类呢?当你身上有这种东西的时候,别人说你身上有一种圣洁之爱。一旦说它是圣洁的,就是指那个东西是地上所没有的。当你身上展现出耶稣基督的爱的时候,别人就会认出你身上有这世界没有的东西。因此,当这里说神赐福给第七日,把第七日分别出来定为圣日,那就意味着上帝特别把这一天从七天当中给分离出来了,也就是上帝赋予了这一天格外不同的特点,甚至可以这么讲,安息日跟其他六天就是不一样的。定为圣日,就是这一天你要做一些事,这些事不属于这个世界,你要做一些天上的事。如果这一天你去工作或逛商场了,这一天对你而言,你所做的是不圣洁的事。这一天的特殊性在于,是神亲自把它给分别出来的。之所以强调安息日这一天是上帝亲自分别出来的,就在于说这一天不是人把它给分别出来的。我们都活在时间当中,活在一个个节期里。你会发现,上帝设定了不同的节期,地上的政府、团体也设定节期,你会过父亲节、端午节、五一节,你自己也设定节期,你会过生日、结婚纪念日等。我们就活在一个个的纪念日里面,活在一个个的庆典当中,每一个节期就是一个庆典。甚至可以说,我们活在一个个节期的崇拜当中。王怡牧师在讲基督教教义时,他特别提到,你不要觉得我们今天没有仪式,我们生活在充满了仪式的环境里面,那些仪式从某个角度而言都是敬拜。节期的特点,是期望这一天成为永恒,它一定要在这一天回溯历史,把历史拉到今天,它要让你重新进入到过去那个事件当中,它希望那个事件对你产生影响,它要让那个事件改变你。这个世界唯有一个日子,是你不能定义的,你必须进入到这个事件当中去。也就是说,在安息日这一天,如果你不安息,你去工作、狂欢、逛街等,你可以做很多的事,但这一天依然是安息日。虽然你可以自作主张做很多与神无干的事,但因为这一天是安息日,是圣日,所以你做的那些事都是非法的。这就是神所设立的安息日的内在含义,因为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我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

十诫的第一条到第四条诫命都是否定式的,都是禁戒性的,告诉你不可以怎么样。当这条诫命说到“无论何工都不可作”的时候,它首先表示是一种禁戒性,就是你不可以做什么。新约的时候,主耶稣跟犹太人之间最大的冲突就是关于安息日。犹太人为什么那么恨主耶稣,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主耶稣违反了守安息日的律法。主耶稣却说大卫还吃陈设饼,祭司在圣殿里面工作不算犯罪。最后,主耶稣诉诸了更大的权威,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而且他重新解读了安息日,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也就是说,安息日是为了人的益处,是为了赐福于人的,所以上帝才设立了安息日,而不是要把一个不能承担的重担放在你身上,让你一想起安息日就浑身打哆嗦、心里紧张,不是这样的。所以,摩西在这里说的无论何工都不可作,不是无论何事都不可作,“无论何工都不可作”是指任何跟世界相关的工作你都不要再做了,“安息”这个词在希伯来文的意思就是“停止”,你要把你在地上劳碌奔波的脚步在这一天之前即预备日的黄昏就预备好停下来。安息日这一天,以色列人没有人营业,你是无法买到东西的,即使到了现代,犹太人都是周五就开始准备安息日。你不可以再做任何跟你的职业、谋生、私意有关的事。《以赛亚书》里面讲到安息日说,在这一天,你不可以私自作工,不可以想私意,不可以说私话。这对于今天这个世代的我们来说,简直无法想象。你在这一天不单是什么私事都不可以做,连想都不要想。安息日是以色列人到今天为止,他们信仰的标志。我们常常说割礼是他们立约的标志,而他们信仰的外在标志就是他们守安息日,这就是《以赛亚书》里面所讲的,我要跟你们立世世代代的约,这日子要成为你们永远遵守的,并且这是我跟你们立约的记号。所以,安息日所说的“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就是指我们跟这个世界所关联的所有满足于自我需要的一切活动都要停下来。但是,律法禁忌性的条例从来就不是消极的。很多神学的表达都是否定式的,是因为这里面上帝给了你很大的自由。对于基督徒而言,这一天我们要到上帝面前来颂赞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当然并不是说在这一天任何与世界相关的事都不可以做,主耶稣说,善事是可以的。如果你的妻子这一天要生产了,你就需要带她去医院。如果你在来教会的路上,看见有一个人摔伤了,那么你不能弃之不顾。安息日的精义在于,这一天你要照着上帝的心意做跟上帝有关的事情。这一天,你要在地上过出一个如同在天的生活,你要过一个和你永生的生命相匹配的生活,这一天,就如同你不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一样。

有一个犹太拉比说,如何放下你的工作呢?如同你的工作完成了一样。犹太人甚至有一个更激进的说法,每一周都是世界末日。每一个安息日都如同是在末日见主一样,你要来朝见这位永生的上帝,不是在新天新地,而是在地上朝见他。犹太人看待安息日不是休息,在解释第七天的时候,他们认为第七天上帝的创造并没有结束,上帝在第七天创造了安息。因此,犹太人认为一周的第七天是其他六天的灵魂,这六天都是朝向那安息日进发的六天,甚至说,没有安息日的话,这六天就是没有意义的,没有在上帝面前安息的话,那六天是没有意义的。保罗说,我们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我们活在亚当堕落之后的时间里面,在我们的生命当中,始终有一个力量,这个力量推动你要远离上帝。第七天你不可以做前面六天的事了,因为我们需要在上帝面前保持心灵上对上帝的仰望,我们很容易就被这个世界掳去了。这个世代的特点是忙,几乎每个人都在加班。现在有很多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就告诉你,我就是违反劳动法了,而且没有加班费。加班变成了生命当中的常态,每个人忙到你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来思想上帝了,我觉得这就是这个世代当中,撒旦对于上帝子民攻击的方式。我们有时候无形当中就踏入这种节奏了,你永远在出差的路上,你的日程排的很满,所以你的心永远是在紧绷的状态里面。可见,上帝设立安息日的时候,恰恰是对我们每个人身心灵的祝福和保护,你不可以如此之忙,也不可以如此之奔波,你必须知道工作的意义是什么。六天过后第七天,你要回到永生上帝的面前来,你必须知道你是神差派出去的。上帝设立的这个节奏本身,真的是出于上帝的祝福。所以到了这一天的时候,你必须把一切属世的东西全得卸下来,到了安息日这一天,你不再是一个工程师、教师或者医生了,这一天你是上帝的子民。这一天,你一切属世的身份、缠累、忧虑都得卸下来。安息日这一天,如果你愁眉苦脸地来到上帝面前,是对上帝的不尊重,似乎你在说,上帝解决不了让你愁眉苦脸的那件事。如果安息日的时候,你依然在工作,其实你就是在讲,神不是你的供应者,你的工作才是你的供应者。你不用依靠上帝,你要依靠你的工作,所以你会发现,你的内心就被恐惧所充满了。因此,在今天这个世代,当我们在讲安息的时候,我们要重新思想上帝设立这七天的周期,到底他的用意何在?犹太人对于安息日的解读,特别说安息日是六日之灵,安息日是时间的灵魂。这七天的周期是一个超自然的事情。

安息日和主日的关系是什么?——真正的安息是在耶稣基督

可能大家心里有一个疑惑,安息日和主日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出埃及记》里我们读到第四条诫命的时候,摩西诉诸的是“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了,因此他赐福于安息日,设为圣日”。如果大家读《申命记》里关于安息日的经文,你会发现跟《出埃及记》的记载不一样。十诫在圣经里面有两次记载,一次是在西奈山,摩西对第一代以色列人说的,另一次是四十年之后,在摩押平原上,摩西对第二代新生的以色列人特别论到的。这两次记载的十条诫命几乎一模一样,但唯独到了第四条关于安息日的这条诫命,在《申命记》里摩西不再诉诸上帝的创造,诉诸的却是以色列人出埃及。你为什么要守安息日呢?在西奈山上,摩西告诉以色列人说,因为神创造的时候,把第七日分别出来了,所以你要记念安息日。四十年之后,摩西对新一代以色列人说,你们守安息日,是为要记念耶和华神把你们从埃及带领出来。也就是说,摩西的视角在四十年之后,从创造转移到了救赎。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论到以色列人出埃及进迦南的时候,明确地讲到其实约书亚并没有带领以色列人进入到真正的安息里面,如果进去的话,神就不会说“将来必有一个新的安息日的安息为上帝的子民存留”,也就是说,以色列人并没有真正进入上帝所预备的安息里面。

那么,为上帝子民所存留的真正的安息是指谁呢?主耶稣在新约里面说道,凡劳苦担重担的人,都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必使你们得安息。上帝所应许的给他子民真正的安息是在耶稣基督的身上。新约里,主耶稣为什么在安息日的问题上跟以色列人之间有巨大的冲突呢?从律法的条文来看,似乎是主耶稣没有遵从律法,而以色列人在恪守。但我们知道,以色列人并没有在上帝的安息当中,他们既不在上帝创造的安息里,也不在上帝救赎的安息里,他们其实处在非安息的状态里面,而主耶稣恰恰是站在上帝的安息当中。创造的安息意味着神是我们一切的供应者,你所有的活动必须以上帝的创造为基础,如果你离开了上帝的创造,你在地上的活动就是亚当的咒诅,你必须汗流浃背才得糊口,你过得惶惶不可终日。所以,创造的安息恰恰是上帝的供应,神创造这个世界就是给你用的,而且他也是你的保护和供应。主耶稣在新约里面特别讲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话”,其实这论到了创造当中的安息。自从亚当堕落之后,人已经从上帝所创造而有的安息当中堕落出来了,所以,上帝所预备的真正的安息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的新创造,他要重新建立一个新的群体,他要使天国在地上重新让众人看见,一个属天的国度要藉着耶稣基督开始建立,因此我们要竭力进入到这个安息当中。

可能很多人会说,新约从来没有任何一句经文告诉我们,从今天开始,安息日不再是一周的第七天(周六)了,安息日改为一周的第一天(周日)了。但是在新约当中,你会发现,主耶稣不单重新解读了安息日,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因此,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而且主耶稣复活的那一天,正是安息日的次日(周日),是七日中第一日的早晨。《马可福音》记载地很清楚,安息日的次日,主耶稣在那天早上复活了,而且就在同一天的晚上,主耶稣跟门徒们见面了。门徒们聚在一起,因为他们怕犹太人,但那天多马没在。八天之后,主耶稣趁着多马在的时候又再次显现。主耶稣两次显现的时候都在说,愿你们平安。那是门徒们的聚会,是初期教会聚会的雏形,是真正的基督的临在。而且,就在七日的第一日,主耶稣复活的那一天,去往以马忤斯的路上有两个门徒,主耶稣一路与他们同行,给他们讲解圣经。可是他们却没有认出主耶稣,因此主耶稣就坐下来跟他们一起擘饼祝谢,他们吃了之后眼睛就明亮了,主耶稣突然就不见了。主耶稣每次在门徒们聚集的时候,向他们显现说“愿你们平安”,并没有说他们在那一天聚集是违背律法的。其实,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希伯来书》第四章第9节的经文“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在《使徒行传》里,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往回走的时候,经过特罗亚,在那天晚上,七日的第一日保罗要走了,所以就在他们擘饼聚会的时候一直讲到晚上。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里面说道,七日的第一日你们聚集的时候,先把捐项抽出来留好,省得我去的时候你们现凑。到了《启示录》的时候,约翰说到“当主日”,主日这个词正式出现了,一直沿用到今天,“主日”的意思其实就是主复活的日子。所以,新约从主耶稣到使徒,到整个新约教会的传统,新约时代的基督徒已经不再以七日的第七日作为安息日,而是将七日的第一日作为新约基督徒的安息日。

安息日的主题和本质–一扇朝向永恒的窗口

 我们必须要说明的是,我们对于主日的持守,跟旧约犹太人对于安息日的持守有所不同。这个不同在于,我们在这一天的时候,是要聚在一起来颂赞复活的救主,这就是安息日的主题和本质。今天,对于新约的基督徒而言,主日取代了第四条诫命中所说的那个时代的七日之最后一日,但这条诫命从来就没有废除过。因为神在起初赐下这条诫命的时候,从起初他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立定了安息日的本意是什么。如果从救赎的历史而言,上帝在创世之初就知道亚当将来会堕落。所以,对于以色列人而言,上帝赐给他们律法,恰恰是在创世之初一直到主耶稣基督的复活,在这段时间内,对于旧约的子民,安息日就是一周的最后一天(周六);而从主耶稣基督的复活一直到世界的末了,对于新约的基督徒而言,安息日就是我们的主日(周日)。我们刚才说道,这一天所禁戒的核心是你的职业性、谋生性和私人性的事情。这一天可以说是一个群体性的,这个群体包括了上帝所创造的所有普世的人,这一天人人都当停下来安息,只不过只有我们是认识创造主及耶稣基督的。

从某个角度而言,这一天跟十一奉献很像。新约里面没有一节经文专门说到新约基督徒也要十一奉献,但主耶稣从来没有废除过旧约中的这条诫命,不但没有废除,要求还更高了。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十一奉献呢?十一奉献是你在上帝面前,以金钱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上帝奉献的最基本的起点,这是最小的比例,不能比这个再低了。甚至我们在解读十一奉献的时候,也从来不是说你把这十分之一的所有权转移给上帝了,剩下的十分之九就是你的了,其实所有收入本就不属于你,十一奉献从根本上来说,你转移的不是所有权而是处分权。十一奉献是你不可以指定用途的,怎么用是由神在教会当中设立的秩序来决定的。剩下的那十分之九依然是属于神的,只不过那十分之九是上帝照着你的需要、你的良心透过你来使用,你是那十分之九的管家,但是,你依然需要为怎么使用那些钱来向上帝负责任。

那么我们怎么来看今天的主日呢?就是这一天你必须分别出来归给神,没有条件可谈。巴刻在谈到第四条诫命的时候,他说第四条诫命告诉我们,你的时间是属于神的,进一步告诉我们,你是属于神的,你必须把自己奉献给神。所以,这七分之一之外的那七分之六依然是属于神的,只不过那七分之六,上帝要你在神呼召你做的职业或职份上显出对他的侍奉。你可以做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可以跟很多人打交道,但依然是在上帝面前的侍奉。这就是我们今天怎么看待主日,这七分之一是你必须在上帝面前分别出来单单归给神的。最后,依然劝告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弟兄姊妹,我们要好好思想神藉着他赐下的律法所显出的上帝的心意。如果说,十条诫命显出了上帝圣洁的本性,那么你当知道,第四条诫命,关于把七天当中的一天分别出来的这条诫命,依然显明了上帝的恩慈和良善,因为他分别了这一天,要特别与我们相遇,赐福与我们。

我们一同来祷告:

主,我们要在你的面前来献上我们无法言述的内心的感谢。你对我们所怀的心意,超乎我们心中的所思所想,你的良善也不是我们所以为的那种像世界的良善。因为你不单创造了这个世界,而且你还在这个世界当中分别出一天,透过这一天,你要我们有一扇朝向永恒的窗口,透过这一天,你告诉我们,虽然我们今天伏在虚空之下,但我们将来要到你那里去。主,我们为此特别来感谢你,也愿我们的心能够在安息日当中,不单是在七日的第一日进入到你的安息,也愿我们的心时刻都在你的安息当中。我们的里面没有焦虑、没有挂虑,也没有恐惧,因为我们知道,这是你掌权的世界,并且将来你要拯救我们脱离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你要拯救我们脱离我们所处的这虚空的世界。因此,主,我们在你面前所恳求的乃是,愿我们的心眼通明,常常能够来仰望你。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文/晓峰 牧师

我们一起来翻开旧约的《出埃及记》第20章第七节:“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我们一起来祷告:

天父,我们再次来感谢你,因为每一次你都以你的全能来召聚我们,并且将你的话语陈明在我们面前。因此我们恳求那赐一切真理的灵,就在我们中间,来打开我们的内心,使我们能够得听你慈爱之言,将你的全能宝座设立在这里,让我们的心向你来敬拜,向你来屈膝,下面的时间求你亲自临在我们中间,并且在我们中间得着你当得的荣耀。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第一、二、三条诫命的关系

今天是我们关于十诫的第四次分享,前面三次我们分别分享到十诫的序言,第一条诫命和第二条诫命。十诫,与其说这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十条诫命,到不如说这是上帝来显明他圣洁公义的本性,并且告诉我们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第一条诫命是所有诫命的基础,第二条诫命是论到我们该如何来敬拜我们的神。我们大家可能还有印象,第一条诫命特别讲到了唯有神是我们敬拜的对象,而第二条诫命告诉我们说,我们该怎么敬拜这位神,这是诫命外在的表达。其实内在的含义是:第一条诫命告诉我们,对神要忠贞,第二条诫命告诉我们,必须照着神的心意来敬拜他。

今天我们来分享第三条诫命。第三条诫命看起来似乎是特别论到我们在言语方面对神的尊崇,但实际上我们知道律法都是属灵的,律法并不是一个单单外在的要求,因此,第三条诫命的本质是论到我们对神的敬畏。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条诫命论到我们当敬拜那一位独一真神,第二条诫命论到我们当如何敬拜他,那么第三条诫命就告诉我们敬拜的态度当是什么样。其实这三条诫命内在本质是一样的,就像我们说第一条诫命和第二条诫命本质是一样的。之前我们分享的时候曾提到,第一条诫命的本质是我们不可以把任何被造之物提高到神的水平上来,你不可以把你对神的专属态度来对待神之外的任何对象;而第二条诫命的实质是你不可以把神降格,本质上都是不可以拜偶像。其实第三条诫命跟第二条诫命在本质上也是一样的,前面这三条诫命都特别强调了神跟我们之间是完全不同的,就像我们分享第二条诫命所提到的,你不觉得神如此的伟大,是因为你不觉得我们是多么的渺小,神跟我们之间差别是天差地别的。第三条诫命其实就告诉我们说,当我们面对神的时候,我们的言语、我们的生活、尤其是我们的内在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在他面前始终要记得他和我们是不同的,所以我们不可妄称耶和华神的名。

名号(字)的内涵

我记得很多年以前,我们上一个培训的课程,晚上跟几个弟兄们在一起聊天,其中有一个牧者说:“在我的教会里,主日崇拜的时候,我不允许弟兄跟我勾肩搭背,不允许弟兄姊妹跑到我跟前拍我肩膀以示亲热”。我说为什么呀?他说牧师就是牧师。那一刻我感觉怪怪的,分享这段经文的时候,我突然就想到他那时的表述了。同样,又一次在和很多弟兄姊妹一同坐火车的路上,有人提醒我说,你们教会的弟兄姊妹们和牧者说话有点随便,因为一路上大家一同讨论神学问题,中间还有争论,我就说我们首先是弟兄姊妹,没关系。因为我们首先是彼此为肢体是弟兄姊妹,只不过是每个人的呼召不同而已。但是我们千万不要把我们跟神之间的区分给混淆了。圣经中神几次讲亚伯拉罕是“我的朋友”,这个朋友不意味着亚伯拉罕在神面前可以随意,只不过是他可以跟亚伯拉罕谈很多很多事情,但我们跟神之间从存有的角度来说,有一个不可跨越的鸿沟。所以第三条诫命在提到“耶和华的名”的时候,格外地提醒我们这一点,而这一点可能往往是今天在我们的信仰当中容易被忽视的。

     名字对于希伯来文化和中国文化来说有相似的地方,比如我们的文化中,多数家长给孩子取名时,这个名字都赋予了特别的含义,有时候赋予了家长满腔对他将来人生道路的期望,而且很多名字带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点。文革的时候很多人就起名叫文革、建军等,甚至你会发现,名字有时候反应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于时代潮流的看法。基督徒的家庭给孩子取名基本上都跟信仰有关,如生男孩的很多取恩字辈,生女儿很多喜欢取歌字辈,其实就是在孩子的身上,你寄托了属灵的期望,你希望他敬虔、圣洁、喜乐、感恩等等。这个主日我在分享雅各这个人物时,我一边分享一边心里有一种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体会,我觉得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取名叫雅各,那真是需要莫大的信心,雅各的一生如此艰难痛苦。你会发现名字被赋予了格外丰富的含义。

但是在希伯来文化当中,名字比我们中国文化的名字含义还要深入,它表现在哪呢?首先,在希伯来文化当中,一个人的名字本身不单单表达名字所代表的尊贵、位份,同时也代表了这个人的内在特性和使命或者说人生意义。大家要注意,在希伯来文化中名字代表了内外两个层面。按照他们的文化,很多论到他人话是不能随意讲的,我相信这是圣经的精神和原则。举个例子,我们今天在谈论一个弟兄姊妹的时候,他不在场和他在场,你说话的方式口气是不一样的,是吗?他不在场的话,你谈起他的时候就会随意很多,如“哎呀!某弟兄昨天吃饭的时候声音太大了”,他在场的时候你不提,他不在场的时候,你就很轻松地论说他。如果那个时候他正好在旁边屋子里听见了你的议论,就会觉得很难受了。你要知道圣经里面在提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你所说的任何关于他的话,不管你是当面讲的,还是背后讲的,在神面前都是一样的,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呢?圣经里从来没有说,你只有当面毁谤他的话,神才会定罪,你不当着他面说的坏话神都不会定罪。不是!甚至不当着面说他的话,定罪更可怕。所以你要知道,当你提到一个人名号的时候,就提到了这个人的本身;提到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即使不在你眼前,也如同他在你眼前一样。

神的名号(字)的内涵

大家有没有印象?中国的古装剧里面谁要是一提到皇上如何的时候,如同皇上就在那边,他的肢体动作和他的语言都毕恭毕敬的。何况我们的神无所不在,无所不知,至尊至圣,你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在他面前讲的,所以圣经里特别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第三诫看似关乎语言的圣洁,其实更重要的是强调我们内在对于神的敬畏。很多时候你似乎没有违反第一诫,外在形式上你从来不去拜偶像,而且你也没有为神雕刻偶像,没有违反第二条诫命,但如果你违反了第三条诫命,就是违反第一条诫命了。旧约里有节经文:“我的百姓用嘴唇亲近我,心却远离我”。很多的时候我们的嘴唇说出来的话看似很属灵,但内心对神缺乏敬畏,非常冷漠,这个时候往往我们就已经踏在违反第三条诫命的边界上了。

那旧约里关于神的名号(名字)是什么呢?就是这第三诫里面提到的:“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耶和华这个名上帝第一次是向谁启示出来的呢?是摩西。神在呼召摩西去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在荆棘的火焰中首次向摩西显现,跟他说我是你祖宗的神,我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是神的一个称号。你有没有觉得奇怪,摩西最后还问神说你得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要不我去了之后以色列人问我说谁派你来的,我不知如何回答。其实他知道向他显现的那一位就是神,当年神向亚伯拉罕显现的时候,圣经说是全能的上帝向他显现,今天神向摩西显现的时候特别指出,我就是当初向亚伯拉罕显现的那一位,为什么摩西依然要神告诉他名号呢?其实摩西要的是你得告诉我你的本性,你是怎样的一位神?他想更多地去认识这位神。其实在圣经里面有同样疑问的人不只摩西一个,雅各当年在雅博渡口跟神摔跤一个晚上,早上的时候他的腿瘸了,就在神把他的名字改了之后,神要走之前。从上头来的那个人其实就是神人形的显现,雅各就说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他难道不知道那就是神吗?他当然知道了,但那一刻神告诉他了吗?没有。神说,你何必问我的名字呢!我的名字叫奇妙。神没有告诉雅各他的名字,但却告诉了摩西。所以出埃及的三章十四节这节经文,就是当摩西在荆棘的火焰中神向他启示自己名字的时候,神说:“我就是我”,这可以称为是旧约圣经当中最伟大的一节经文,再没有超过这节经文的了。我们听到这句话之后会觉得这是名字吗?这也是主耶稣在新约里一再用的那个表达:“我是”,英文的表达就是“I am,who I am”。“耶和华”这个中文翻译,在希伯来文当中是一个四字神名,这是个专用的词,什么叫四字神名呢?就是用四个希伯来字母来表达神名字的一个专用单词,就是“YHWH”。其实这四个单词所形成的那个神的名号是读不出来的,为什么呢?因为其中没有发音的元音字母,全是子音。以色列人几乎从来不读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据说只有大祭司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带着血进入至圣所的时候,他才有资格在至圣所里面把神的名号说出来。甚至以色列人抄写圣经的时候,遇到这四个字母的抄写,都不敢原封不动的抄,因为在他们看来写就相当于说了神的名号,他们会在这四个字母当中穿插一些分隔符。后人就将adonai这个词的元音标注在YHWH下面,而现在的大多数的版本在翻译的时候就将四个字母加注音符号YaHoWaH一同翻译为“耶和华”。所以普通的以色列人会众读圣经遇见这四个字母时,他们都是读成“我主”,用另一个词代表,就是因为第三条诫命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以色列人为了防止自己犯妄称耶和华名的罪,干脆不读。但是你知道摩西去以色列人跟前传达上帝话语的时候,摩西就这么讲“自有永有的那位派我来的”。每次读到和合本的这节经文,我真觉得这个译本有圣灵特别的工作,中文把上帝译成“自有永有”,我觉得再没有超越这个翻译的了,你不容易找到更合适的词来翻译了。所以当神告诉摩西他的名字的时候,其实名字本身就表明了神的本质,就是我们分享的第一条诫命:“除耶和华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当神说“I am”“我是”的时候,就表明“我就是神,我就是至高的那一位,在我之外再也没有神”。

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神启示给摩西的他的名号,与其说是名字,不如说是神本性的描述。但“耶和华”这个名号,是以色列人对于上帝所有称呼当中最尊贵的,被称为至高上帝的名号,在圣经当中还有关于上帝的许多其他名号,比如旧约圣经当中有“至圣者”,“至高者”,“以色列的圣者”,再包括其他一些我们熟悉的“耶和华以勒”,“耶和华尼西”,“耶和华拉法”,“耶和华沙龙”,这些词也依然可以称为是神的名号,甚至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都可以称为神的名号,但没有哪一个名字像“我是自有永有的”这样把神那种独一无二的、至高的本性给宣称出来了。因此我们必须要说,今天我们能知道上帝的名号,对你的生命而言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情,因为上帝的名字极其尊贵,正因如此,当你从口中把上帝的名号说出来的时候,你当知道你正在进行一件极其神圣的事情,而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谈论。

提说神的名并不是一个像我们平时互相沟通,打个电话聊天那么简单的事情,以色列可以做到那种极致,他们在形式上从来不称“耶和华”,每次都改成“我主”。对今天的我们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在信心当中,凭着信心去称呼神的名号,但是我们依然要提醒自己,那是一个如此尊贵的名号,当在我们口中说出来的时候,需要我们有相称的内在的敬畏和尊崇。其实这就是十诫的第三条诫命所表达的内涵。所以这条诫命是一个禁止性的诫命。

妄称的含义及表现

什么叫妄称呢?简单的说,妄称就是你随意的谈到神,没有任何意义和目的,没有任何内在的对神的尊崇,甚至是滥用和曲解神的名。妄称的表现不能尽举,但是我们会举一些较典型的例子。

1)第一种妄称:亵渎神的名

妄称神的名最严重的罪就是对神名号的亵渎。我们或许看过有一些人写文章来评论我们的信仰,他们写旧约耶和华的时候,说耶和华神是凶手,是一个暴力的君王,非常的冷酷,用第三条诫命来衡量的话,他们都犯了妄称耶和华名的罪。也就是说,当人们把原本不属于神的那些负面的,甚至犯罪的事情和他关联在一起的时候,就叫亵渎。其实以色列人当年在面对主耶稣的时候,那些法利赛人曾经犯过同样的罪。当他们看见耶稣所行神迹,竟然说主是靠着鬼王赶鬼,这是新约圣经当中最严重的罪。主耶稣指责他们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并说这样的罪是没有赎罪祭的,也就是这个罪一旦犯了,没有得救的机会。我们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过最严重的罪,竟然是藉着言语犯的,竟然是在第三条诫命上犯罪,因他们妄称耶和华的名。因为他们明明知道耶稣赶鬼不是靠鬼王,是靠着圣灵的能力,所以主耶稣当时就说干犯人子,还可以得赦免,但干犯圣灵就永不得赦免。但我要再次说,一个真正认识神的基督徒是不可能犯这样的罪的,所以大家也不用常常以为自己犯了亵渎圣灵的罪而担忧。

2)第二种妄称:把崇拜用在人身上

第二种表现就是,有时候我们会把本该属于神的词语赋予在人的身上。比如说今天我们在座的诸位,年轻的时候、信主之前都有喜欢的明星吧?我们可能把他们看作是我们的偶像。我有一次看到两个妇女拿着一张照片,说我儿子得了白血病治不起,希望好心人行行好,就有人给她们钱。这时候一个小学生跑过来说:“这不是我的偶像TFBOYS的照片吗”?她俩马上卷起东西就跑了。但我要说的是,任何人都不能成为你的偶像。当然这些孩子们可能出于无知会随便说。但有时候我们大人也会有一些类似言语,比如说“我好崇拜你啊”!假如某一天你意外碰见了你特别钦佩的人,或碰见了某个领域尤其是在你所在的领域里极其出色的人,你的反应会如何?可能会说“哇!我终于看见本人了,我好崇拜你”。“崇拜”这样的词汇不能用在人身上,只能用在神身上,有时候我们会觉得这个无关紧要,但这是神不允许的。

3)第三种妄称:凭私欲使用神的名

第三种妄称神名号的表现,在于试图通过神的名号来操纵神的能力。我们分享第二诫的时候特别提过,所有的巫术法术咒语的本质都是这样。举一个新约当中的例子,是大家很熟悉的例子,在使徒行传第19章里,使徒保罗到了以弗所,在以弗所福音事工大大兴旺,以弗所人当中很多人都信主了,他们信主之后的表现就是把那些迷信的、祭祀的、异教的书都拿来烧了,大家知道那时候书是特别贵重的。保罗也在那行了很多的神迹奇事,保罗所行的神迹奇事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呢?他们只把保罗用过的毛巾拿走放在病人身上,那个人的病就好了。使徒及主耶稣的名号在那个地方被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就在这个时候有五个行法术的犹太人,他们不认识耶稣,他们被人请去驱鬼。这五个犹太人去了之后,就说“我奉保罗所信的耶稣的名命令你出来”,那个被鬼附的人一下跳起来把他们全部打倒了,说耶稣我知道,保罗我也认识,你们是谁呢?从那件事之后,整个以弗所的人都惧怕耶稣的名号,你知道那个事件对他们的影响是什么吗?就是彻底纠正了他们那种对异教神明的认知,他们以为只要我奉耶稣的名不管认识不认识他,不管我信不信他,就可以支取他的能力为我所用。赶鬼这事对于术士而言,又得名声,还能得钱,但在以弗所他们遭遇了失败。因为,神的名号,决不允许被人以自私和谋利的目的使用。

4)第四种妄称:滥用神的名起假誓

第四种妄称耶和华神之名的表现是起假誓,也就是你奉神的名起誓,但是你自己心里非常清楚,你所说的是假的,只是为了一时的利益得失而骗取别人的信任。我们知道在某些国外的法庭上,证人出庭的时候是需要手按圣经来起誓的,就表明下面所说的话都是在神面前所讲的,因此现在所说的证词都是真实的。但如果你打定主意作伪证,这个时候你只要手按圣经发誓,就是在妄称耶和华的名。生活中还有一些非有意起假誓的情况,就是你在以神的名发誓言的时候是想遵守这个誓言的,但事后你并没有去遵从,这个行为本身也算为妄称耶和华的名,也叫失信。你会发现现在大街上有好多标语,都在推广诚信(从某个角度说明这个社会太缺乏诚信),然而如果不认识神的话,诚信其实很难推广,因为背后没有那个可以使人站立得住的坚强依靠。如果诚信能够博来很多东西,诚信能够带来利益带来荣誉的话,推广起来并不困难;但如果人发现出卖诚信可以带来他心中梦寐以求的东西,他就可能出卖。但你要知道在圣经中违约和失信,可以和妄称神的名关联在一起,是跟人的罪有关联的,是神极不喜悦的,所以大家要格外谨慎。

说到这,再简单说一点关于起誓。新约圣经中主耶稣明确说什么誓都不可以起,“你们的话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如果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主耶稣说什么誓都不可以起是有经文的背景的,那个背景就是以色列人当时把起誓按他们理解的轻重等级做了多种划分。举个例子来说,法利赛人认为指着圣殿起誓,这个誓言可以不用遵守;而指着圣殿里面的金子起誓,这个誓言必须得遵守,这是非常荒谬的事情。所以主耶稣说不可指着任何东西起誓,你只可以指着上帝起誓。希伯来书论到起誓的时候,特别讲到,起誓从来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神因为没有再比自己大的,所以神指着自己起誓。保罗在新约圣经里面不止一次的起誓,当有的教会怀疑保罗使徒职分的时候,保罗就说我在永生上帝面前可以为我的良心做见证,那就是起誓了。所以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誓呢?起誓的目的是要止息纷争,建造对方。当你不得不以起誓的方式来表明你在神面前的清洁良心时可以起誓,并且起誓的效果是为了对方的益处,不是为了打击谁,不是为了表明你说的更好。同时,你起誓的内容必须是清洁的,你起誓必须是符合神心意的,而且你起誓的内容不可以有歧义,免得在事后别人追问你时你说“我当时不是那意思”,若有意造成这种误解这叫诡诈,这叫妄称神的名。所以,起誓有非常明确的要求:首先,你起誓所说的内容要明确。其次,你起誓的事必须是能做到的,不可以起誓你做不到的事,那叫欺骗。再者,你起誓的事必须要兑现,不可失信。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起的誓必须是合神心意的。有一些以色列人曾经起过誓,不符合这个要求,就是保罗被罗马人抓了之后,有40个反对他的以色列人起誓说“不杀保罗就不吃饭”,这个誓言是不符合起誓的规则的,因为杀神的使徒是神憎恨的,就如同今天你说“我对神发誓,不把那个井盖偷过来就不吃饭”一样,这个就是妄称神的名。所以要小心你口中的话语。

5)第五种妄称:把神的名当作口头禅

第五种妄称的表现就是把神的名随意当作口头禅,无任何特别的含义,就是今天我们用的很多感叹词“天哪”“MY GOD”等。碰见一个让你特别惊奇震惊的事,我们可能会发出一个情绪和情感的表达,中国人的习惯就是“天哪”,西方人用“GOD”,“ Jesus”,他用神的名号来表达他内心里的震动。这些话语中没有任何的敬畏和尊重,甚至跟自己的负面和粗俗的情绪连在一起。特别是美国口语化浓厚的那些影片。甚至今天很多基督徒也可能会受西方的影响,觉得这是一种时髦。神的名号是不可以随便提的,更不可以成为你表达内心情绪的工具,而且在有些场景里,人用这些神圣的词来表达内心当中非常污秽的思想,比如内心的杀戮、仇恨的情绪。

6)第六种妄称:妄用神的名说假预言

第六种妄称神的名的表现,就是我们有时候会利用神的名号来说假预言。常见的一个场景,比如去探访得了重病的弟兄姊妹,看到疾病带来的痛苦,我们心中充满了同情,无比盼望他好起来,所以那一刻我们一般都会为他祷告,主啊,求你医治。这里真实的含义是若是主的心意,主必能医治。但若是宣告医治,必须得有真实的信心和看得见的果效,否则就是妄称神的名。更不要按手祷告:“我奉耶稣的名,命令你站起来”!结果没有站起来,然后祷告者就指着旁边的同伴说:“因为你没信心,所以他站不起来”。因此,任何时候,当你奉上帝的名宣告时,一定要有圣灵的带领。旧约里面怎么判断真假先知?就是看他说的话应验不应验,如果他奉耶和华的名说“明天必定下大雨”,而明天没下大雨,他就会被拉出去打死,律法就那么规定的,假先知在以色列中是要用石头打死的,因为他妄称神的名号。所以今天如果有人奉神的名号做了宣告而没有实现,这就叫妄称神的名。

还有另一类比较轻微的表现,有时候我们跟弟兄姊妹沟通的时候,有人说我要去做某一件事,而从各方面的迹象来判断,我们都建议他不要做,他会说“这是神对我的带领”,你要知道话说到这份上其他人只能停止建议,他都奉神的名号宣告“这是神对我的带领”了,谁敢拦阻神呢?你要知道如果你拦他,你等于同时宣告他犯了妄称耶和华名的罪。但是我想没有多少传道人那一时刻有那么清晰的看见,只有一种情况我可以拦他并这么宣告,就是他要去做犯罪的事还说这是神的带领,那我当然可以说你妄称耶和华的名。这时,这人不单要为这个犯罪的想法去认罪,你还要为你刚才妄称“这是神对我的带领”这句话认罪。所以不要随意就说这是神对我的带领,也不要轻易说圣灵感动我如何如何,你说了这话之后连退路都没有了,当然也有退路:就是认罪悔改,唯一的退路。你奉神的名说过的话,你必须办到。也就是说,不能随便拿神的名号为你自己作注解。

7)第七种妄称:凭私欲使用神的话

这一类表现比较隐蔽,就是我们把圣经当中神的话语拿过来为自己所用。最典型就是夫妻吵架。吵架的时候,弟兄一般拿出圣经来说妻子要顺服丈夫,姊妹也毫不示弱,拿出圣经来说丈夫要为妻子舍命。当双方拿着神的话语互相定罪的时候,我深信那一刻彼此心里都没有对神的敬畏,而是充满着对对方的愤怒,你拿圣经作为打压对方的工具。虽然你引用的经文都没有问题,但动机不对也叫妄称神的名。所以吵架的时候,不要拿神的名号去激怒对方。

其实还有一类更隐蔽的,弟兄姊妹一般不会犯这种错。有时候传道人出于自己的私意,讲道的时候可能会把不是圣经经文的意思加到证道当中去。听者或许不容易分辨出来,但他自己心里很清楚,这个经文有没有这个意思,能不能这么用。在讲道当中不按正意分解神的道,那也叫妄称神的名。

刚才跟大家分享了七种不同的妄称神的名的表现,可能不能把所有在我们生活和生命当中的事情全部列出来,但是我想大部分的情况都包括在内了。简言之,什么叫妄称神的名呢?就是不管你说的是什么,做的是什么,如果因为你的言行没有让神的名号得到荣耀,相反神的名号因为你被诋毁,这就叫妄称神的名。

如何合乎真理的称呼神的名号呢?

我们知道律法本身除了禁止的层面以外,每一条律法其实都有一个主动的层面,不可以妄称的另一面是我们要合宜地来称呼神的名号。

1)要以敬拜、谦卑作为说话的根基

首先,我们在说话的时候,内心必须以敬拜,谦卑作为说话的根基。但你很难判断一个人说话的时候,他内心对神有没有敬畏,其实你从他跟人说话的态度可以看出来。所有在交往当中的蛮横、盛气凌人和诋毁,都不是在对神的敬畏中讲话,这就是指标。当你能意识到,你所说的所有话都是在神面前讲的,你还敢以那样的口气、那样的方式对你身边的弟兄姊妹如此说话吗?。

2)要勇于为神做见证

第二个层面呢,就是我们要勇于为神做见证。荣耀必须归给神,当你所行的被人所注意到,被人称赞的时候,你要表明是神在你里面所做的工作,你可以跟别人说我是个基督徒,基督的名号因你就得到荣耀。仔细想想,我们的信仰真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事情,因为神的名字跟你紧紧地连在一起,甚至从某个角度可以用一个词“荣辱与共”来形容,他的荣耀借着你被人看见的时候,他的名就得了荣耀,你所行所说的被这个世界所诋毁的时候,神的名也因为你被诋毁,你跟他就如此紧密地连在一起。

3)警戒犯言语之罪

我们来分享“耶和华并不以他为无罪”。我们有没有发现,第二条诫命里面特别提到,凡是犯拜偶像这条诫命的,神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而到了第三条诫命的时候,我们又一次看到神特别提出来说,凡妄称耶和华名的神必不以他为无罪,为什么会提这一点呢?我们都清楚这是十诫当中的禁止诫命,那为什么还特别提出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呢?就是因为我们常常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其实仔细想一下,在我们中间,如果我们听说有人犯了奸淫的罪,你会觉得这是得罪神的很严重的事情。再者,如果你听说有一个弟兄姊妹偷窃了,你也觉得这是很严重的事情。但是你听见一个弟兄姊妹背后议论另一个弟兄姊妹的时候,你觉得这严重吗?甚至你自己议论一个弟兄姊妹的时候,你自己觉得这严重吗?不会。你会发现很多时候,我们看一件事情或一个东西的重要程度跟神是不一样的,神看重的,我们有时候觉得无所谓,我们看重的一些属世的得失,有时候在神看来不算什么。这就是价值观的颠倒。我们在座的诸位可能一生都不会犯偷窃的罪,更不会犯杀人的罪,但有谁敢说,我从来没有在言语上犯过罪?是不是因为这样的罪犯得很多了,周围人也都在这么做,我们就觉得习以为常并无所谓了?不可!第三条诫命最后这一点就提醒我们说,神必不以他为无罪,也就是说神很看重这一点,有时候我们的价值次序上需要有一些调整。就像主日我们分享的,对于以扫来说,长子的名分不那么重要,抵不过一碗红豆汤,但在神眼中,长子的名分可是很重要的。今天一样的,我们看重什么呢?如果我们看重一个东西,我们可以用撒谎的方式得到,那就说明那个东西在我们心里高于神。如果我们看重有一大笔钱财,不惜用非法手段得到,就表明你看重钱财过于对神的看重。保罗曾经有一段非常让我们感动的话语,就是他因为耶稣基督的缘故看万事如粪土,他不是说万事没有价值,保罗的意思是,跟基督一比,这些就如同没有价值一样,这就是属神的价值观。

那么第三条诫命为什么特别强调说话的方式呢?因为你心里所想的口里就说出来,言由心生,你的话语表达了你的内在。当你随随便便的说神的名号的时候,就表明你轻看他,你越看重的你越会谨慎。所以你要知道,神的名号由我们口中不合宜地说出来,其实带着很大的危险性。旧约利未记里面有一个例子,就是当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有一些闲杂人等也跟着一块出来了,他们不是纯粹的以色列人。当律法颁布不久,有一个人父亲是埃及人、母亲是以色列人的人,在耶和华的营中和一个以色列人起了争端,然后他就口出亵渎神的话,以色列人就把这事告诉摩西了,当时摩西就说把那个人带过来,并说“亵渎神的必被治死”,所以以色列人的会众就拿石头把他打死了。至于神为什么特别在这里强调说“必不以他为无罪”呢?神是在告诉我们,口舌之罪,言语之罪,在性质上,在上帝面前被审判的时候,程度并不低于我们所以为的其他奸淫偷窃杀人的罪,所以新约当中主耶稣及使徒关于这方面教导也比较多。我们之前举了法利赛人亵渎圣灵的罪,这是整卷圣经中最严重的罪,就是口舌所犯的。

4)警戒污言秽语

最后,我们简单分享一点关于我们这个时代当中说话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今天你会发现网络用语非常普遍,网上流行着很多过去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新词,如果你不掌握显得你好像落伍了,你不说这个词,就很难融入某些圈子,你的朋友会觉得你好像不那么前卫。其实,有些流行用语属于污言秽语,但是这个世界,你周围的环境,你的同事你的朋友他们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他们觉得:“哇,这词显得多么犀利啊”!我曾在微信上看到有个人写的一篇文章,好像不是基督徒,他说他参加一个会议的时候,他用了几个不当的词,下来之后,他的老师就特别提醒他说你是做文字工作的,你不可以用这些不好的词汇。他回来之后经过反思,就郑重地写了这篇文章,他宣布以后他绝不用那些词,他觉得这是对汉语的污染。他的做法值得赞赏。

我们在神面前,使用属于污言秽语范畴的词汇就是对神的不尊重,有些词语真的是不可以从基督徒的口中说出来。如果你听见有弟兄姊妹这么讲的时候,要跟他沟通,你第一时间就提醒,不管他是谁,为什么呢?有些话你不但自己不能说,你听见别人说的时候,你必须表达不认同。当你在某个朋友的对话圈子里,听见有人妄称神的名的时候,你必须要发声,表达不认同,有时候沉默就表示认同。

我们知道在新约里面,主耶稣对于话语有非常重要的论述:你心里有善,就从你的心里面发出善来,心里有恶,就从里面发出恶来,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所以你要小心你的言语,因为你口中所说的一切话,将来必要在神面前句句供出来,神要根据你所说的来审判。

我们一起来祷告:

天父,我们一同到你的施恩宝座前,来仰望你的怜悯和你的恩典。我们仰望你的怜悯,因我们很多的时候常常以口舌犯罪,但主你忍耐我们,也给我们悔改的机会;我们仰望你的恩典,恳求主耶稣的宝血来除去我们的罪,并且让我们的良心重新变得清洁,不但我们的内在变得清洁,也让我们的言语变得清洁。愿主你来涂抹我们的口,使我们所说的,乃是带着从你而来的各样的恩典,出于对你的敬畏,也出于对这个时代的爱心,求主你也特别的在我们中间,以你自己圣洁的话语充满在我们每个人心里,使我们在你里面被你建造,而且能够被你使用。也愿主你在我们这群不配的人当中,在我们这群本来污秽卑微的器皿里面,显出你自己莫大的能力。听我们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