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出20:4-6】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放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前言:
正如上周主日小白牧师证道时所提到的,十诫作为上帝亲自设立的道德律法,其核心为爱神爱人,就是主耶稣回应犹太律法师时所说的:这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40)。但十诫并非只给以色列人的,它也是给普世所有人的绝对善恶标准,适用于任何时代、种族群体,具有永恒的价值和意义。十诫作为人类基本的道德规范,其本质乃是关于人与神,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前四条诫命关乎人与神的关系,后六条关乎人与他人的关系。
其实,十诫是一个整体,第一条诫命就是整个律法的核心与根基,“除耶和华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启示了律法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对上帝的爱,这爱的内涵就是对上帝完全的忠贞专一,居于我生命的宝座之上,祂是我生命的唯一与至高。这就是主耶稣在新约解读律法时所说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十二37-38)。拜偶像的实质就是上帝不再是我们生命中的唯一至高,有其他对象与上帝齐平或者超过了上帝。你对某个对象的爱超过了对上帝的爱,这就是背叛神。你对某个对象的看重超过了对上帝的看重,这就是藐视和离弃神。同等对待都是背叛了,更不要说超过了。忠诚意味着某些专享权利与地位,你的很多东西只属于神,谁都不能分享。把本属于上帝的给了其他对象,把对待上帝的方式用于对待其他任何对象,不管是人还是事物,就是拜偶像。如同婚姻一样,背叛不一定指主动提出离婚,而是你将唯独属于配偶才有的待遇和权利给了他人。亲吻自己的妻子叫爱,亲吻其他女人就是背叛和犯罪。
如果没有对上帝的爱,任何诫命都属虚无。没有对上帝的爱,任何对律法的遵行都是假冒为善。爱神是一切人类道德的根基,道德也从来不是首先指外在行为如何,而是指内心对神如何。如使徒保罗所说: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因此从某个层面来看可以说,其余九条诫命都是在第一条诫命的基础上从不同的层面论述我们该当如何爱神,如何将对上帝的爱展现和实践出来。
今天我们分享第二条诫命,论到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这条诫命对于今天基督徒的警醒意义一点不亚于第一条诫命。因为基督徒通常不会以一种显式的方式拜偶像,如供一个神像之类的;但却常常是在第二条诫命上得罪神,因为人常以一种自以为正确的方式来敬拜和事奉。
一、“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如果说第一条诫命论到敬拜对象的唯一性,那么第二条诫命则侧重论到敬拜方式的正当性。从限制性的角度来讲,第一条诫命论到了不可拜偶像,第二条诫命论到了不可以拜偶像的方式来敬拜上帝。拜耶和华之外的神是神所恨恶的,以偶像方式来敬拜耶和华同样是神所恨恶的。在我们的信仰中,目标和方式(目的和手段)都被看重,敬拜方式会影响对敬拜对象的认识。上帝禁止以祂之外的任何对象为神(直接),同样禁止以任何形象来代表祂(间接)。
所谓为自己雕刻偶像,是指以人手塑造或雕刻或绘画出某个东西,以此来代表上帝,比如最常见的方式是用木头雕出某个形状,或者用石头凿成某种形象,或者用金属铸造某个样式,甚至不是用铜铁锡,而是用金银等贵重金属,最廉价的方式就是用纸描绘出一个画像,贴在墙上。任何以被造之物代表上帝的方式都叫为自己雕刻偶像,无论是指着这偶像说这就是圣经里所说的至高者,还是说这是我心里认为的某位神。
为自己雕刻偶像的罪的实质就是不以上帝的自我启示来认识和敬拜,而以自己想像、发明的方式来敬拜。当然,最隐蔽的方式是根本就没有一个可见的某个形象,完全在自己心里歪曲塑造一个所谓对神的认知。
从以色列的历史来看,他们在上帝颁布十诫之后所犯的第一个大罪不是去拜巴力,不是去拜一个异教的神,而是为自己雕刻了一个偶像。此时摩西正在山上与神面对面领受神所吩咐合宜的敬拜细则,山下以色列人就为自己铸造了金牛犊。在以色列人看来他们不是在拜偶像,他们没有说来让我们拜埃及的神吧,他们却是指着金牛犊说:这就是领我们出埃及的神(出三十二4)。所以从某个意义上来讲,以色列人所触犯的第一条诫命就是十诫的第二条诫命。
铸造金牛犊的事件令摩西大发烈怒,摔碎了从神所领受的两块法版,将金牛犊焚烧、磨碎,还杀了三千以色列人。摩西如此谦和的人,竟然如此发怒,他必须发怒,因为上帝此时发怒了;他必须将这石板给摔碎了,因为约已经破裂了;他必须命令杀死一些做这事的人,因为这罪足以让神将所有百姓都灭绝了。
为自己雕刻偶像的罪为何如此严重呢?
二、雕刻偶像看似敬拜实为轻视与操控
1.偶像的方式与上帝的自我启示相矛盾
首先,上帝严厉禁止以某种可见形象的方式来代表自己。四十年后摩西向新一代以色列人再次申明律法的时候论到不可雕刻偶像时说:“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像。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申四12-19)。可见,以偶像的方式来敬拜耶和华神,与上帝自我启示的方式相矛盾。
2.偶像的方式会贬低上帝
第二,任何代表上帝的被造之物都会影响人们对于上帝的正确认识。人们会不可避免地将这个象征上帝的东西的一些特点赋予到上帝身上,从而将上帝降格,对上帝产生错误认知。
因为我们所敬拜的耶和华上帝是灵,是无所不在、绝对、无限、至高的一位,任何被造物都不能代表上帝的无限与绝对属性,因此任何被造的代表都是对上帝的贬低和降格。正如诗篇所说:“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造它的要和它一样,凡是靠它的也要如此”(诗一一五4-8)。所以先知以赛亚曾说: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像与神比较呢?(赛四十18)。
上帝与受造之物有着本质分野。比如我们用一条狗来代表一个人就是对这个人的贬低。人们如果觉得当年摩西的发怒是小题大做,如果觉得用金牛犊来代表神,用一副画像来代表上帝没有什么大不了,是因为人们根本就没有认识到上帝和人之间的天渊之别。// 道成肉身的奥秘与伟大在此可以给我们一些亮光,让我们可以知晓一点上帝的俯就有多么大。
// 更不用说,不管什么样的偶像都需要被人照顾,要定期打扫清洗,搬动的话还要小心翼翼唯恐把这偶像给碰坏了,这些都会在潜移默化中令人对偶像所代表的神明产生轻视。
3.偶像的方式会操控上帝
如果以一个人手所造的可见的形象来代表上帝,这不但是对上帝的贬低,而且也是对上帝的限制,一定会产生对上帝的利用和控制。
很多异教偶像不仅是其所信奉神明的代表,也同时是与其神明的沟通媒介,那位所谓神明也藉着这个偶像物件与人接触。那么人们势必会觉得若能操控这个物品,岂不就可以操控这个神明了吗?这就是法术、咒语、巫术的形式。以某种方式召唤神明,以某种方式强制支取和利用神明的力量。这是所有拜偶像背后的真实心态,惧怕和利用,并无真正的敬畏。人们看似臣服在偶像下面,实则是透过偶像操控神明的力量为己所用。
但上帝不依附于任何物体,也不会附体在某个人的身上向人讲话。上帝可以拣选并差派特定的人作为上帝话语的领受者,作为上帝的使者去传讲,就是先知,但是上帝绝不会附体在某个人的身上。上帝以话语和文字将他的启示赐给人,并不藉着其他任何可见的被造物。唯有耶稣的道成肉身,神在基督里向人显现,乃是祂自己亲自显现,对人讲话。除此之外如果有人或物以上帝第一人称的身份讲话,不是精神状态出问题了,就是邪灵的工作。
可能有人会说上帝不也曾在荆棘的火焰中向摩西显现吗?但这荆棘不是上帝的代表,反而这荆棘乃是上帝荣光的遮挡,正如在新约向保罗显现的主耶稣那样,基督在正午太阳还要耀眼的光中向保罗显现自己。
我们不要觉得为自己雕刻偶像只有外邦人才会犯这样的罪,其实上帝的子民更容易犯这样的罪。自从以色列人旷野铸造金牛犊事件之后,为自己铸造偶像的罪始终徘徊在以色列人中间。虽然摩西竭尽全力想要除尽这罪对以色列人的影响,甚至让他们将金牛犊磨成粉撒在水里喝进腹中,让偶像成为粪便就是要告诉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偶像死灰复燃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比如士师时期,以利做大祭司时,以色列人跟非利士人打仗输了,神的百姓就开会讨论耶和华如此伟大我们为何败了呢?不是上帝的能力不够,而是上帝的能力没有跟随我们到战场上,因此他们给出一个妙计,把约柜抬到前线。在以色列人看来,约柜就代表神,约柜到了哪里耶和华就必须到那里,约柜被抬到两军对垒的阵前,耶和华就临在了阵地上。这意味着以色列人可以完全左右上帝,让耶和华神去哪里,祂就必须去往哪里,上帝没有选择权。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个思想不可思议,以利作为大祭司竟然也不反对,我们觉得那时以色列人的信仰状况堕落到了何等可怕的程度。但我们今日可能也以为不需要对上帝有信心和敬畏,生活中可以撒谎、欺压、贿赂,当需要上帝能力的时候把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架摘下来向上一举,一切就无往而不利;以为在枕头底下放一本圣经就可以不做噩梦了,放一本皮面金边的就可以镇鬼驱邪了。这就是把上帝偶像化的操控和利用。
王国分裂时期,北国以色列第一任君王耶罗波安就公然铸造金牛犊,在伯特利和但各放一只,还更进一步私设祭司、节期,利用这些来笼络北国子民,对抗南国。致使历代北国以色列的君王和臣民都陷在这罪里,以虚无的神惹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怒气(王上十六26)。
南国也没有比北国以色列好到哪里,犹大以为他们是正统,有圣殿,只要圣殿还矗立在耶路撒冷,上帝就与他们同在,他们的信心不在上帝身上,而在圣殿这个建筑物。
新约时代的法利赛人同样,他们对弥赛亚的认识不是从上帝启示来的,而是凭着自己的私意和他们祖宗的传统自己打造出来的。
通过可见的形象来操控这形象背后的上帝这就是偶像崇拜的内涵。打着敬拜的旗号,其实是让神明听命于人。就像使徒保罗所说的: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一21-23)。上帝恨恶有人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来“敬拜”自己。
三、人为何喜欢为自己雕刻偶像?
为何人喜欢以雕刻偶像的方式来敬拜呢?因为这就是罪的特点,那就是我要自行其是,自我决定,我要自我为王,我要掌控一切。但敬拜又是人被造之初上帝放在人里面的基本特性和需要,即使堕落之后人依然需要有一个对象来作为自己的神,来敬拜。罪的特点又是要高举自己与神同等,所以被造有限之人就在这两种张力之中自己创造出一个所谓“神”出来,人凭着自己的想象塑造一位上帝出来,我又要敬拜,又要掌控。// 人堕落的理性也有这样掌控一切的特征,任何事物都必须放在我的理性理解之下,我不能理解和解释的都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他们需要一位臣服在自己理性之下的上帝,因此就强解圣经,为自己造出各种偶像。可以说,今日所有的异端都是在第二条诫命上得罪上帝。他们打着基督教的旗号,也号称相信圣经,也有主日崇拜,也宣讲所谓福音,也敬拜他们以为认识的上帝,也看似尊重耶稣,但是他们要么不承认三位一体,要么不承认耶稣的神性,总之他们对上帝的认识不是圣经里所启示出来的上帝,而是他们凭着私意所解释出来的符合他们意思的“偶像上帝”。
所以,第二条诫命的目标所针对的正是人内心里面自我为王的私欲和骄傲,不但从对象上明确禁止崇拜上帝之外的任何事物,从敬拜方式上也杜绝人偶像崇拜的可能。避免人将上帝限制在自我的想象和文化等里面。
四、上帝的爱与恨
1.上帝是忌邪的神
忌邪这个词带有非常强烈的感情色彩,就是为要提醒上帝的子民,为自己雕刻偶像,凭着私意以自以为是的方式来敬拜神是大罪,不可随意。神非常看重我们怎样来对待祂,不但要敬拜祂,而且还要照着神的方式,不能以从人的私欲和世界的方式来敬拜。圣经教导“神是灵,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约四24),我们可能有一种误解,只要心诚就好了,心诚则灵,怎么敬拜无所谓。但心灵和诚实是指要在圣灵和真理中来敬拜,而非以人的想象和世界的方式。上帝非常在意人是怎样来敬拜祂的,比如该隐就是因为他对上帝敬拜的态度和方式令神不喜悦他。而且不照着神的吩咐来敬拜献祭后果会很严重,比如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为献凡火被天上降火当场烧死,甚至连出于热心的乌撒因违规手扶约柜而被神严厉管教被击杀,等等。就是保罗所说的“向神有热心,却不是按着真知识”(罗十2)。不是按着真知识就是在得罪神。
不把上帝当作上帝来对待,这就是拜偶像的罪。把上帝以异教偶像的方式来对待,更是对上帝的贬损和操控,所以偶像化的敬拜方式所反映的是人们内心对于上帝的轻视和嘲弄,这不是在敬拜,这就是恨神。
2.恨神的,神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诗30:5】 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
首先,以偶像的方式来敬拜神的罪神必刑罚,无人可以逃脱。所以这里说“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第二,这里“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并非是神不公义,此处提到了自父及子非是指因父亲的罪要惩罚儿子,而是指一个人犯罪其影响是会蔓延和有后果的,尤其会影响其家人后代。因圣经明确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二十四16)。
一个人的犯罪会影响上帝恩典的赐下,所以这里重点不是在讲一个公平和审判刑罚的问题,而是一个恩典是否被拦阻的问题。上帝的刑罚很多时候不是上帝主动降下灾祸,而是上帝不再施格外的恩典给人,不再拦阻灾祸发生在这个家庭,最大的惩罚是上帝任凭一个人在错谬上直奔,任凭人犯罪,就是刑罚了。即使是上帝主动降下了灾祸,也不是因为父亲的罪而刑罚儿子,而是因为儿子也犯了同样的罪招致上帝的审判,如果父亲犯了拜偶像的罪,上帝又不伸手帮助他的儿子,谁能保护他的儿子不犯同样的罪呢?比如,以利的两个儿子从某个意义上就是因为他父亲的罪而被上帝追讨。
第三,更非是神记仇,反而这是神的怜悯和宽容。正如前面所说的以色列拜金牛犊的罪致使摩西摔碎法版,杀死三千人,不但不是怒气失控刑罚过重的表现,反而是上帝怜悯的表达,因为这罪本该都要灭绝,但因着摩西的代求以色列人再次被饶恕和重新立约。这里同样,三四代所表明的是上帝让这大罪的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会一直千代万代地蔓延下去,神不会一直弃绝罪人。上帝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祂的恩典却是永远长存。罪恶虽然有影响力,但是依然被上帝所限制,影响在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时期内。所以才提到三四代,而不是千代。
3.爱神的,神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如果对比6节中所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就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这两节经文的含义了。从这个对比句就可以印证这里所讲的主要是上帝施恩的层面,而非是刑罚的层面。上帝从来不因为父亲吃葡萄,酸了儿子的牙,谁犯的罪谁自己承担刑罚。但是上帝却更乐意因着某个人的敬虔而将恩典施予给他周围的人和时代。而且,上帝的应许令人心里欢欣的乃是,上帝因着某个人的敬虔乐意将更多的恩典倾注在他之后的世代中。神对人的恩典远超过一个人犯罪所波及影响的范围和深度。
五、结语
其实,第一条诫命和第二条诫命从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不可以拜偶像,只是第一条诫命是不允许人把任何上帝之外的对象当作上帝,第二条诫命是不允许把上帝当作任何其他对象来对待;第一条诫命不允许把其他任何被造高看为神,第二条诫命则不允许把上帝降格为任何受造。
新约教会也的确很少在礼拜堂里供奉耶稣的画像或者雕像,基督徒也甚少在家里以对着一幅耶稣的画像来上香、祭拜。当然在居室以十字架、经文或者圣徒画像为装饰并无太大问题,只是不要将这些看为敬拜的对象。
对与今日基督徒来讲更需要警醒的是在对上帝的理性认知和默想时,不凭着私意把上帝想象成某个人物的形象,比如圣诞老人的形象,或者想象成玉皇大帝的形象,或者其他什么形象。对上帝的认识一定是根据圣经中上帝的启示。因此,不以自己的怜悯来揣摩上帝的怜悯,不以自己的正直来想像上帝的公义,不以自我的爱心来体会上帝的爱,而是应当反过来。否则就是将自我投射到了上帝身上,以世界和文化来定义上帝。比如,我们说神就是爱,但可能我们会把爱放大到“爱就是神”,这时爱被雕刻为偶像代替了神。这时可能在“爱神”的主导下人们对罪视而不见,将对罪的妥协当作了爱心,甚至将犯罪美化为灵巧和智慧。“爱”的偶像就驱逐了圣洁,也将任何对罪的指出看为无怜悯、没有基督的心肠、律法主义等。当然,人们同样也可能将“公义”放大为神来敬拜,以此来掩饰自己内心里面爱和温柔的缺乏。公义就成为衡量一切的唯一标尺,定罪就成为与人相处的基调,对人的苛责就被当作是自身圣洁高尚的表现,实则只是冷漠和骄傲。
最后我以摩西在红海边敬拜的诗歌中的一句来结束今日的证道:“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
回应诗歌:《5 圣哉三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