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太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今天这段经文主耶稣论到了如何看待律法和律法的义,更是提到了祂和律法的关系,(或者说福音和律法的关系)。在论到天国子民样式的八福之后,论到律法和天国子民的关系,是合宜和需要的,因为此刻的听众从肉体上都是有着旧约律法传统的以色列人。一方面,可以避免让犹太人以为耶稣在摩西律法之外又颁布了一套新律法,另一方面这四节经文也是整个五章后续论到律法精义解释的一个概论。// 实际上,耶稣对律法的解读,令犹太人惊奇不已,超乎犹太人一直以来对律法的认知。
我们今天会从三个方面来分享,一,律法的意义。二,律法和基督的关系。三,律法和圣徒的关系。
一、律法的意义
律法一词有多种含义,一,指十诫,二,指五经中包括十诫在内的所有规条律例典章。三,指整部旧约。主耶稣在这里用律法和先知就是指整部旧约。单独律法一词通常指五经中的十诫或者加上献祭节期洁净礼仪条例,以及社会和生活层面的诸多规条,(分别称为道德律、礼仪律和民事律)。// 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说到律法的时候,除了旧约圣经之外,可能还包括历代研究旧约的文士拉比的口传律法解释。五经基本上都是一些律法原则,比如守安息日,只是说什么工都不可做,具体就没有多说。文士们就更具体地界定了在安息日怎样才是作工,比如走路不超过四百五十米,就不算违背了安息日,等等。
1.律法因何而有?
上帝赐律法给以色列人的主要目的是为要藉着以色列人预备救主,赐福万国。藉着律法首先在肉体上让这个民族分别为圣,向世人显出见证来,让世人都知道人的本相和上帝拯救的心意。道德律让人看见自己的罪,礼仪律藉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繁琐的献祭礼仪,告诉以色列人两件事,一,不洁的人是不能到上帝面前来的,“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若想要朝见神,必须先处理人的罪的问题。二,神为人预备了将来真正得以洁净和完全的救恩。献祭礼仪主要是教导和预表。同时,对上帝的见证和忠诚并不只限于在献祭的时刻,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照着神的旨意来行事,这就是神所赐给以色列人的民事律。所以新约希伯来书说“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来十1-11)。保罗也说过“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三19-25)。// 实际上,从人类被造之初,上帝就赐下了律法,就是给亚当在伊甸园里的命令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所表达的就是,遵守神的律法就是活着,违背律法就是死。同时十诫所表达的道德律也已经刻在了亚当的良心当中。就是保罗说的“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二14-15)。以色列人的特殊之处在于神赐下了成文律法给他们。人软弱的良心因着人的犯罪和堕落容易被扭曲、蒙蔽和麻木。所以,人需要刻在石板上清晰的令人无可推诿的律法条文。所以,在摩西的时代神赐下十诫和礼仪律和民事律作为救恩的应许、预表和训练。
2.律法的作用
律法对于人有六个主要作用:一,律法显明神的圣洁、公义。“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律法让人知道神的性情,神所要的义是什么样的。二,律法显明人的罪,就像保罗说的“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一9-10)。律法粉碎了人的自以为是和自以为义,让人面对自己的罪无可推诿。三,。律法显明人的无能,上帝律法的要求极高,从心灵到行为无人可以达到。人在犯罪之后,无法靠着自己来遵行律法,“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四,律法预表和预备救主,就是上面说的“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2-24)。特别是礼仪律更是指向了神为罪人所预备的真正可以赎罪的羔羊。五,律法也可以作为人行为的指导,律法显明了上帝的公义圣洁,因此人无论是否认识基督,律法都可以作为人在地上行事为人的基本规范和指导,告诉人何谓善何谓恶。这也是地上法律的基础。六,律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拦阻人犯罪的功用。因为律法是对人罪的显明和审判,因此律法可以借助人对后果的惧怕让人不敢犯罪,只是这种拦阻很有限。
3.律法的有限和误用
虽然律法有上述这么多的效用,但是律法在使人得救,令人遵从方面却是软弱的。就是说,律法本身并没有让人可以遵守的力量。律法更多是显明人的罪,却不能赋予人愿意遵从的能力。律法就像是一面镜子,可以让人看见自己罪人的真像,可以让人看见自己的面容,却无法改变人的面容。就是保罗说的“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5-18)。
但以色列人却把律法看为是人得救的门路,看成是上帝给人开出来的可以靠着得救的途径和标准。而且,他们也自以为自己有能力遵从律法。实际上,他们是把上帝的律法标准给降低和篡改了。他们自己订立了一套似是而非的标准。反过来,对上帝说,这就是你给我们的要求,现在我们已经照着你的话都做到了,到了你该报答我们,按功行赏的时候了,把欠我们的永生还给我们。所以,主耶稣批评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太十五3-6),“你们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可七8)。“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8-40)。// 这就是堕落之后人性的可怕,又愚昧无知,又狂妄自大。
二、基督的成全
虽然律法是软弱的,但“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七12)。不是律法有什么问题,而是人自身出了问题,“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因此,上帝赐下律法的目的本就不是让人靠自己来遵守,靠律法来得救的。犹太人把律法看为是他们民族的荣耀这本没有错,但是上帝赐律法给他们的最终目标却不是律法,而是基督。他们被律法的帕子蒙在脸上,却看不到更大的荣光。他们之所以看不见基督的荣光,是因为他们的心没有归向神,“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林后三16)。所以,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基督来不是要对付律法,而是要对付败坏的人性,让人心降服在基督的爱里,律法就能得以成全了。
1.成全
成全的基本含义就是应验,“耶稣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二十四44)。“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约五46)。整卷旧约就是在预言和预备基督的降临,旧约一切关于基督的预言都应验在了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上,所以主耶稣曾对那些质疑祂的犹太人说“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约十四11),“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约十38)。当施洗约翰被下在监里对耶稣弥赛亚的身份有疑惑的时候,耶稣对他的门徒说“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路七22)。
成全的第二个含义就是揭示,将律法真正的意义给呈现出来。就是希伯来说所说的“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1-3),耶稣就是上帝启示的顶峰,神的儿子亲自来到世界,亲自向众人说话,施行拯救。这也是主耶稣在新约福音书中常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或“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只能说经上记着说,耶稣却可以说我告诉你们。虽然后面主耶稣再次重复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但是对于法利赛人来说,耶稣对律法的解释和他们的理解是如此的不同,耶稣的很多作为似乎也打破了律法的规条,比如安息日治病和罪人一同坐席等。可能法利赛人一开始还把耶稣看为是一个有些特立独行的同类人,都推崇律法和教导律法,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耶稣所说所行颠覆了他们对律法的认知。// 耶稣对律法的解读和实践,和法利赛人对律法的解读和实践截然不同;动了法利赛人在犹太社会生存的根本。这样,法利赛人面对耶稣就必须作选择,要么他们承认自己错了,耶稣是对的,这样他们就都需要来悔改跟随耶稣;要么他们坚持自己没错,耶稣错了,这样他们就要来打死耶稣。
成全的第三个含义就是完全,成就,做成。一,祂自己完全符合律法要求,是圣洁无暇的,完全蒙神喜悦的。二,基督还做成了律法做不到的事情,就是让律法的义成就在神的子民的身上。律法提供不了可以让人遵从的能力,基督可以。就像保罗所说的那样“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恩典有三重,一,祂承担了我们违背律法、犯罪的咒诅和后果。因此拯救我们脱离了罪和死的权势和牢笼。属于基督的人,就没有了因为违背律法而被扔到硫磺火湖里面的恐惧了。二,祂胜过律法和死亡,使得我们可以不被罪所辖制,可以得胜罪和死亡。三,祂还赐给我们更多属天的恩典,就是祂说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约十四2-3)。
成全的第四个含义就是超越。在基督里所成就的救恩不只是恢复亚当起初失落的荣光和生命,而是超越。在基督里上帝所给的,比在亚当里上帝所给的,要更多更好更超越。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坚固永不动摇的。如祂所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六37,39)。“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的功效,不但完全赦免和洗净了我们在信耶稣受洗前的一切罪,而且也把我们在认识基督成为基督徒之后犯罪的后果也给承担了。就是说,基督十字架的拯救功效是一次永远,是对罪的后果的完全的承担和胜过。我们在信主之后,我们就已经被从罪和死的权势下挪到了基督的权能之下,我们已经是出死入生了。我们重生得救之后,并不会因为偶然被过犯所胜,不小心违背了律法,不小心得罪了神,从而救恩还会失去。// 当然,若有人觉得已经有了永远稳固的天国子民的身份,得救之后再也不会失落救恩,因此就满怀恶心地利用这一点来故意犯罪,放纵自己的私欲,我们要说,这样的人根本就还没有认识基督,还没有真拥有属天国度子民的身份。他是自以为自己信了,看似他是在欺哄和利用神,实际上他是在自欺。因为真认识基督的人,一定会以犯罪为耻,会恨恶罪,会为自己犯罪忧伤痛悔,会在偶尔被过犯所胜之后向神认罪悔改,寻求赦免饶恕和洁净,就像使徒约翰所说的“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一个自称信主之后还故意犯罪的人其后果比不信耶稣的人犯罪的后果还要严重,“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这样的人就是希伯来说前面所说那种人“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来六4-6)。同样,一个自称是信耶稣的人,若是犯罪之后不认罪,也同样显出他本就不认识耶稣。所以,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救恩的确不会失落,他对于基督命令的遵从,也不是主要基于若是行的不好神就把救恩给收回去的恐惧。而是出于对基督的感恩和对基督的爱。所以,惟有一个人得着了基督的义,这人的生命才是稳固的,才是平静安稳的。律法的义若是靠着个人行为,就是不稳固的。这就是基督的义对律法的超越。
2.废除
基督对律法的成全,并非是对律法的否定和反对。基督从来不反对律法,也从来没有说基督徒就不用遵从律法了。的确在基督之后,礼仪律中的献祭、节期、洁净条例都不再需要遵从了,因为已经成就在基督身上了。但基督本质上不是一个革命者,打碎了一切旧约规条建立起一个完全不同的新体系。若说是革命,基督不是革了律法的命,而是革了罪人的命。耶稣把律法的一切要求和律法的一切目标,都担在了自己身上。然后对神所拣选的人说,来归于我,跟从我,我就让这律法的义成就在你们身上。同时对法利赛人和文士说,你们的作法哪是在遵从律法,你们是在破坏和践踏律法,你们靠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得着律法上的义。
基督看自己是律法的延续和成就。上帝的救恩历史本就是连续的,不是断裂的,不是毫无关联的一个一个独立的事件,而是彼此一体的。今日和过去其实在上帝面前是一个整体,我们不可能脱离过去和历史,完全独立存在于当下。我们同样不是突然成为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上帝是在历史的过程中来工作的。从宏观到个体,莫不如此。旧约和新约也不是完全割裂的,旧约和新约有一个一脉相承的主线在其中,就是基督。律法和先知就是指向基督的,以色列人的历史就是为着预备救主的降生而有的。在基督降生之前,神藉着律法和先知教导以色列人,让人看到人的罪如此可怕,人如此软弱,人只能仰望上帝的拯救。就像保罗所说的“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加三19),“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四4)。
所以,当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这一句话可以说是整个新旧约之间的关系解读。是新约基督徒如何看待律法的核心经文,甚至这是今日基督徒是否真正理解律法和福音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新约基督徒如何活出律法所要求的义的切入点,在基督里得以成全。后面主耶稣又说“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依然是延续前面祂对律法的观点,只不过延续到了跟随祂的门徒身上。祂是服在律法之下,律法的义成就在了祂身上。那么,在祂里面,归于祂,跟随祂的人该当如何来看待律法呢?是因为自己的主已经成就了律法,跟随祂的人就不用再遵从律法了吗?虽然保罗曾说“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还说“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加五18);但是保罗的话不是说律法对基督徒就没有约束力了,我们行事为人不再受律法规范的管理了,我们可以任意而行了。一个人只要敢说圣灵感动了我,让我去撒谎,我就可以去撒谎吗?当然不是。保罗说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时候,前后的经文需要一起读,“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罗六14-15)。加拉太书中保罗也说“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或者,更加准确地说,在基督里,被圣灵引导,才能让律法的义成就在基督徒身上。所以保罗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十4)。// 一个不将自己的信心和行为结合在一起的基督徒,是一个纸上谈兵,叶公好龙式的基督徒,一个将信心和行为分离的基督徒还不明白基督和律法的关系。
3.旧约律法于今日
因此我们今日通常是把十诫看为具有超越时代和族群的永恒效力。十诫作为道德律是普世的,对于当时的以色列人适用,对于今日的基督徒也适用,对于全人类都适用。而礼仪律和民事律的精义是十诫的扩展应用,具有时代性和人群的特定性。礼仪律,包括献祭、节期、洁净等各种礼仪规条,主要是预表基督,当基督来到之后,礼仪律一切的预表和应许都成就并终结在了耶稣的身上,因此,礼仪律的诸多规条本身就已经停止了,因为真体已经来到,影儿自然就不需要了。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等等节期对于新约基督徒也无需遵从,饮食条例中的洁净不洁净也不用再遵从,除了不可吃血的规条作为基督徒良心和信仰情感的保护不吃之外,都不必对今日基督徒形成约束。民事律主要是爱邻舍,具体的规条是有历史性和民族性的,里面有些规条今日可能已经没有应用的场景了,因为生活形态发生了改变,但是这些规条背后的律法精义依然可以应用于今日的生活场景中。
这样,旧约律法条例中的三个部分,道德律普世适用,不可废除,(安息日的条例已经重新应验在了基督里,因此基督徒的“安息日”就从周六改为了主日)。礼仪律预表基督,已经废除了。民事律可以不照字面规条,背后的属灵精义依然没有被废除。
三、天国子民的义
最后主耶稣在这里提到了两种义的比较,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与天国子民的义。
1.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首先,主耶稣也承认文士和法利赛人靠自己,以惧怕或者骄傲或其他动机作为推动力对律法在行为上的遵从,也可以称为是一种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类的道德。不管这个人出于什么内在动机和想法,这人想要遵从律法,想要诚实守信,想要给予其他人一些帮助,这总比犯罪伤害其他人要好的多。比如,赈灾、慈善,我们不必因为人背后的动机(为了名声或者什么其他目的),而抹杀这个行为对他人的益处。
但人做事是有内在动机和心灵动力的,而神格外看重一个人的内在,“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十六7),上帝不但要行为,更要内心。神要的更多,更完全。上帝不要差不多就行了,不要残次品,不要有瑕疵的祭物。纯净和有掺杂不是程度的区别,是质的不同。对人来说,在为自己努力的时候,若还能顺便遵从一下律法,跟神换来一些好处,何乐而不为呢?掺杂了杂质的义,就像同时爱神和爱玛门一样,不会让人会更加靠近神,而是会越来越远离神。清心的人,才能得见神。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就是罪人的自义,是人凭着自己对律法的解读和自己里面自我的驱动力对律法的遵从。他们研读律法,遵守律法,都不是为了上帝,而是为了自己。然后却对神说,你说的我都遵从了。但神说,这样的义不能进天国。所以,主耶稣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二十三23)。主耶稣没有说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不好,而是说,更重要的他们反而丢弃了。// 天国子民的义是薄荷茴香芹菜都要献,公义怜悯信实也更要追求。
2.天国子民的义
天国子民要求的是更高的义,是上帝所界定的义,而非是人所自我界定的义。所以基督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废掉律法主义,废掉人靠自己行律法的义,废掉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废掉了自义。基督是要建造另一种义,就是祂所成就的义,就是真正的律法的义。“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来十9)。从旧约到新约,上帝所要的义,从来不是单纯的行为,而是内心和行为的统一。这也是罪人为何不能行出律法的义的原因。因为律法的义要求内外一致,内心完全为神的荣耀,并且是出于对神的爱;外在,要有智慧地做的恰到好处,神也喜悦,人也得益处。罪人天然就恨神,怎么可能会爱神呢?罪人天然就是自我中心,怎么会完全为了上帝的荣耀来做事呢?不要说我们作为亚当堕落的后裔,本性已经被罪所玷污不能行出律法的义来;哪怕是堕落前的亚当,想要靠着自己遵从神的命令,其结果也是失败。所以,人若是不认识耶稣,不重生得救,心灵没有被改换一新,就不能行出律法的义来。// 所以,人想要活出律法的义,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我们犯罪的后果得先解决了。第二,我们里面的本性须被彻底更新了。三,我们需要神随时的指引和帮助,才能行事有智慧。这三点基督已经解决了。
3.律法的义如何才能成就在基督徒身上呢?
既然上帝已经做成了一切,那么基督徒该如何才能行出律法的义呢?(其实,更准确地说,基督徒该如何让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呢?)基督徒可能常有一种困惑,我信主之后似乎里面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呀,我还是容易发怒,还会嫉妒,还是在饮食或者网络等很多方面没有节制,圣经所说的话在我身上有很多都没有应验啊,最多是我知道了什么是不应该作的,什么是该作的,但我还是没有力量来做到啊。圣经的很多教训对我来说依然只是道理,而不是带着生命和力量的神的话语。我该怎么看我的生命状况呢?
症结可能在于,我们虽然已经重生得救,但是我们看律法和文士法利赛人没有什么区别,我们依然觉得这是上帝让我们凭着自己去行出来的规条,得救靠基督,成圣靠自己。这样基督徒会落入到了两种可能的境地,能行出来的时候,就骄傲,轻视身边所有软弱的基督徒;行不出来的时候,就对圣经厌烦和绝望,对上帝不满,觉得上帝是在难为人,就像那个有一千两银子的仆人在面对基督的时候所说的“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太二十五24)。// 基督徒面对律法的义可能还有一个误区,就是只要我表面上、行为上不违背律法就是敬虔了。实际上,不违背律法,不去作律法所禁止的事情,只是一个圣徒敬虔生活的起点和基础。或者说,这是一个属天国度子民最基本的生命见证,是一个基督徒在地上生活的底线。基督徒的敬虔,其实是在律法的界限内向上去努力追求认识、跟随和效法基督。所以,敬虔不是消极的,不是整天小心翼翼唯恐自己做错了什么,违反了律法;敬虔是积极的,是主动寻求神的带领并尽心竭力去作基督所喜悦的事情。敬虔的精义不是不做什么,而是努力去作什么。就像一个足球运动员,一个优秀的球员从来不是不违规,而是积极拼抢,跑位,打门。教练的训练意图也从来不是训练球员怎么能不犯规。一个满场消极散步的运动员不能比赛结束之后对人说,我是场上最佳球员,因为我一次犯规都没有。我们需要知道规则,但目标是进球;我们需要知道律法,但目标是基督。主动做事的时候,基督徒也要随时留意自己做事的动机和内在动力,是为了基督,是出于对基督的爱而作吗?我们可能在奔跑中就失去了起初所立定的标杆-基督。我们要时刻矫正我们的方向和目标。
让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的关键是基督。我们需要思想,律法的精义是什么呢?就是爱,爱神爱人。就是主耶稣所说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37-40)。如果我们越过基督的爱,直接去看基督在生活等方面的教训,我们想要行出来。这是次序的颠倒,是重蹈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覆辙。没有被基督的爱所感动和充满,基督的命令很难真正在我们的生命中行出来;没有基督的爱在我们心里我们也不会从心里渴慕遵行祂的话,也不会以遵行神的话语为生命的满足和喜乐。律法的义在圣徒身上的成就,目标不是行为,而是内在。所以,关键在于你信基督爱你吗?然后,你爱基督吗?你经过基督的爱,你因为爱基督而冒过什么险吗?
爱就是把对方放在你生命的最高等级,排序第一。你所爱的,就是你最看重的,最喜欢的。你愿意为爱付出一切。其实,付出自己就可以了。人不能胜过罪,是因为人不能舍己,不能胜过自己。人不能胜过自己,因为人最爱的不是神。罪的本质是自我中心,自我为王。自我!圣经告诉我们胜过罪的方式,不是把罪的残留完全从我们里面除去,不是把身体给拿走,也不是把环境给改换了,而是把我们的自己给解决了。解决了我,就解决了罪。如何解决我呢?就是基督十字架,一方面十字架是对我们的老我、旧人、肉体的审判,这些是神所不喜悦的,与神为敌的,是已经被宣判要治死的,是应当弃绝的。我们需要接受神对我们的审判。我们应当看罪和自我为神的仇敌,也看为是我们的仇敌。我们的敌人正是我们自己。对于得救的基督徒来说,我们里面有了这样对自己的认识和弃绝的心志,我们才有可能行出律法上的义。就像约伯说的那样“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四十二5-6)。另一方面,十字架是上帝对我们长阔高深之爱的显明。神是爱你的,你信吗?父对你的爱是舍子之爱,基督对你是舍命之爱,圣灵对你是不离不弃之爱。神对你的爱是坚定永不止息的爱。神的爱是无比真实的,十字架就是明证。但这需要信心的眼睛才能看见。 // 当人不信神是爱我的时候,人就会不听从神的话。就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当初堕落一样,上帝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能吃,吃的日子必死。亚当说,你为何这样限制我呢?我觉得你不让吃,是对我不好的。我就想试试,看看我吃了能怎样呢?我觉得这个果子看起来挺好看的,不像是吃了会死的样子啊;我觉得这个果子是能吃的,而且还有人告诉我吃了这个果子我就可以比现在更好,比你把我造成现在的样子更上一层楼,会更有智慧,我觉得这人说的挺有道理的,我想试试。我想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自己的生命自己做主一次,自己的人生道路自行选择一次,我想试试不听你的话会怎样,我要看看是否真的会死。圣经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一9)。
因此,胜过罪(自我),让律法的义成就在圣徒身上的方式只有一个就是基督,有两个方向,第一,弃绝与基督为敌的自我,(我不坚持我里面的想法)。第二,被基督的爱所充满,(我愿意听从神的意思)。律法是指出人的问题和要求,你不够爱神,你应当爱神。福音却是告诉你你的亏欠神已经解决了,并告诉你神是爱你的,那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显出的舍命的爱。人里面有了基督的爱,律法的义自然就会成就在人身上。像雅歌书所说的,以爱为旗在我以上。被基督的爱推动,就能明白神的旨意,并全力以赴地去行。爱才是真正能令心灵折服的力量。因此,使徒约翰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五3)。不难,是因为爱。没有爱,千难万难。行为不是目标,基督才是。我们为何要每天读经祷告灵修呢?为何在生活中要操练对自我的突破和信心的突破呢?为何有时需要为基督纵身一跃呢?“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五14),我们为要得着和经历更多基督的爱。// 不亲近基督,不被基督十字架的爱所感动和充满,基督徒想要活出基督那样的生命是很难的。
四、结语
今天的经文主要论到了基督和律法的关系,基督来不是废掉了律法,而是成全了律法。因此,惟有倚靠祂律法的义才能成就在我们的生命中。不是靠着自己,建立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的自义,而是靠着基督,舍弃自我。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基督的爱。最后我以使徒保罗的一句话来作为今天证道的结束和我们共同的勉励,“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
回应诗歌:《36人惟以信得称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