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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点燃了央视大火? 文 /查常平

正当我和朋友在讨论元宵节放鞭炮的利弊时,央视副楼烈火熊熊上腾,我心里感到无限痛心!为什么在月明佳节的此夜,却发生如此不善的事件?朋友认为:过节放鞭炮热闹庆祝没有什么不好,属于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项目;我说:那是一种陋习应当早日废除,而且,大陆的国人过春节除了集中浪费国民财富(国有单位请客送礼成风、拿纳税人的钱吃喝)、集体赌博外,年年春运既是对乘客的大折磨、也成为铁路一线职工的沉重负担,究竟有多少人享受到过节的衷心喜悦、人性的真诚相契?于是,我们彼此沉默良久。
是落后的国民性,点燃了央视大楼。正如有学者指出:中国的节日基本上同人们的肉体需要相关,元宵节吃汤圆、春节吃烧白、中秋节吃糍粑、端午节吃粽子。除了这种物质上的消费外,人内在的精神需要在这些节日中被严重忽略。当然,在一个连温饱都没有解决的农业时代,人们通过过节品尝自己劳动的果实、亲戚之间互相探问、朋友短信真心祝福,那也是一种精神上的社会需要与安慰美德。但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鞭炮声中、在热闹中过节呢 ( 北京市 200 多名环卫工人 , 从 2月 9 日晚一直工作到 2 月 10 日 7 时 30 分才将燃放的烟花爆竹残屑清运完毕,共清运烟花爆竹残屑 51.2 吨 ) ?为什么我们不能更多享受内心的宁静与自省的精神生活呢?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日本在 1968 年明治维新后,天皇决定废除春节之陋习,改为过元旦。
在投资 50 亿的央视主体大楼北侧的配楼“北京文华东方酒店”里面,烧掉的是我们每个纳税人的钱财;每个纳税人的钱财,是我们用辛勤的汗水一元一元积累而来。在西部的一所高校,一个国家统招的博士生每月生活补贴为 400 元左右,50 亿能够满足多少博士生的需要啊!况且,那在灭火中失去联系的 7 位同胞此时还生死未卜;况且,我们不能用钱财来衡量人的价值。因为,个人的生命具有绝对的价值。因此,对纳税人的钱财的尊重,就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这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反之,如果一个国家在法律里面不倡导对个人财富的尊重,那么,它就没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想到前几年在西部的成都,人大颁布法规禁止在三环以内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而就是在今年春节前又自己发布公告允许这样做。立法者仅仅几年内就随便否定自己制定的法律,那么,一般公民又怎么可能遵从法律呢?如果法律在立法者中随便遭遇否定,法律的尊严又何在呢?如果法律都丧失了尊严,丧失尊严的法律又怎么能够保护我们每个人?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需要相信法律本身的尊严,需要呼吁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为,没有法律,我们就正如生活在房间里没有墙一样会更糟,即使那房间早已是残垣断壁。
如果尼禄时代的罗马城大火象征着罗马帝国走向衰落的开始,那么,但愿央视大火能够成为国人走向尊重生命的文化觉悟的起点,能够促使人从寻求肉体生命的满足中警醒,更多把目光投向个体生命的精神追求、投向对人生的终极难题的寻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