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我们的户外敬拜,按最长的行程来算,已经过了一半。在这一段时间,我们经历了神特别的保守,靠着他的恩典得以坚持到今日。不过,因为这个争战的过程超过我们很多人的预期,其间我们也遇到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又与去年一直牵动着我们心思的建堂问题、户外敬拜之决定问题等连在一起,可能会让我们中的一些弟兄姊妹心中产生困惑,当这些困惑存留在我们心中的时候,我们的信心受到影响,尽管我们仍在坚持,但里面却感到疲乏软弱。因此,我们就弟兄姊妹所关心的几个问题表达治委会的看法(第一和第五个问题由天明牧师代表治委会分享),以求在基督里能够与众肢体有一些交通。盼望透过对这些问题的交通,圣灵能光照我们的内心,除去我们里面的困惑,坚固我们的信心,好让我们同心奔跑前面的路程。
问题一:守望的户外敬拜已经坚持了四个月的时间,其间我们从不同途径(或从小组长或从国保那里)听到教会开始户外敬拜之前,锡华告知教会可以使用锡华聚会,教会却不回去,治委会当时是否有意隐瞒这一点?这些若属实,还可以认为户外敬拜是别无选择的选择吗?
首先,有必要简述事情的前后经过。在3月20日主日的特别报告中,我代表治委会报告了如下几点:我们必须离开老故事的原因;我们已跟锡华商务酒店(以下简称“锡华”)签订租赁合约,从4月10日起到锡华进行主日崇拜;如有意外,再出现前几次那样被干预而无法使用锡华的情况,教会只能户外敬拜。其实3月20日报告之前,就是与锡华签约前后教会两次主动约市国保,说明了离开老故事的原因以及和锡华签约的事宜,也表达不希望出现像前两次那样(2010年5月和8月)被有关部门干预而无法使用教会已租赁场所的事情,尽可能避免失去场所导致教会户外敬拜。无论是在签约前还是签约后的沟通中,当时市国保对于教会租赁新场所并没有表示任何异议和反对。
但我们于3月20号主日报告准备到锡华敬拜后不到两天,锡华的相关负责人就多次给我们的长老来电话。当天上午的电话中他们表示不能租给我们,因为派出所来过人;中午时他们又来电话说,城乡仓储超市要用他们的地方开会,我们不能使用;晚上他们赶到我们中间说(当时我也在场),工程部和销售部(负责租赁的部门)没有沟通好,工程部已经开工把会议室的地板都掀了、音箱也都拆了,会议室无法使用,因此竭力要取消合约,他们甚至带来了我们当初支付的订金和一个月租金,想要强行退回给我们,并一再表示道歉。我当时提出来说,既然你们也承认这是你们的责任,你们能不能帮助安排其他地方,毕竟你们是搞这行业的,但他们只是一再急于解除合同。这样,过了两三天,合同终于还是解除了。
在那样的情况下,3月27号主日我分享了那篇“我们别无选择!”的讲道(那天的信息在整个教会中反响很大,我自己强烈地感受到圣灵对教会户外敬拜的激励)。之后没过两天,锡华就打电话过来说教会可以使用锡华;再过两天海淀区国保约我们谈话,说可以回到锡华,而且如果需要新的聚会地方,他们也可以帮我们去找。其实,基于过去的经历,锡华解除合同之前我们治委会曾商讨过,万一锡华解除合同之后再要我们去,我们到底去还是不去?当时我们治委会的意见非常一致,那就是我们不会再回去。为此,当锡华提出我们可以回去时,我们没有回应。当海淀国保提出帮我们找地方时,我们的回应非常明确,我们所需要的是他们的书面承诺,只要得到有关部门的书面承诺,教会立即自己去找场所。再过两天后,市国保也找过我们沟通此事,提出不租锡华也无妨,可以使用某处的场所。我们明确指出,经过前面几次的经历(2009年11月有关部门口头承诺若我们回到室内,他们不会再干涉,然而后来他们还是干涉了;2010年5月、8月以及这次锡华三次因被干涉而解约,而且都是我们告诉他们租赁地方之后),我们已无法相信某一个人作出的口头承诺,因此我们所需要的是某个政府部门所写的盖有公章的守望教会在室内聚会场所不被干涉的书面承诺。
4月2号(周六)晚上召开同工议事会,治委会向同工们介绍了上述情况,临近会议结束,我和晓峰牧师被约并准备去海淀区民宗侨谈话,在离开西屋国际A-901图书馆时,唐永刚弟兄特别提醒我,希望我第二天主日报告中,报告上述锡华的情况,当时我回应说“可以报告”后就离开了。随后我和晓峰牧师赶到海淀区民宗侨与海淀区一副区长谈话沟通(原先说是市民政部门领导找我们谈话,但市领导没有出面)。那天虽然谈了很多,我们也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他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守望教会必须放弃户外敬拜,并且说如果我们第二天继续坚持宣布户外敬拜的话,他们就会来冲击教会当天的主日聚会。我们也明确表达了我们的要求:或者给我们书面承诺,或者给我们已购置的大恒二层的钥匙。那天谈话谈到很晚,直到凌晨一点多才结束,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二点了。
第二天一早第一堂崇拜开始之前,治委会开了紧急会议,集中讨论如果宣布户外敬拜当天的主日聚会可能面对冲击的问题。在昨晚与有关部门谈话的基础上,我们再次明确决定,坚持户外敬拜的立场不变,同时做出了在当天的主日报告中报告敬拜时间但暂不报告户外敬拜地点的决定,我们的会议一直开到第一堂崇拜开始。在当天我所做的主日报告中,再次表达坚持户外敬拜的立场,没有细讲那几天争战的细节以及他们让教会回到锡华酒店聚会的情况。感谢主,那一天我们的三堂聚会仍然和往常一样顺利进行。第一堂结束后,袁延松执事强烈向我表达,应该报告锡华要教会回去的事,当时我向他解释,我不是故意不讲,而确实是没想起来讲,而且也表达了我的看法:教会到了这样的一个地步,这已经不是关键问题,又因认为三堂报告最好一致,所以在后两堂都没有讲。治委会为这个问题中午专门进行了商议,三位长老也提醒我,他们昨天(4月2日晚)已经决定,在我和晓峰牧师若被扣押不能回来参加当天聚会的情况下,三人将分别在三堂主持报告中报告锡华要教会回去但我们已拒绝的事情,但由于早上讨论的问题紧急而且时间有限,治委会成员都没有提及这一点。我们认为当天主日没有报告锡华的事确实是疏忽, 在将来可能留下一些破口,遂决定当天下午第三堂结束后召开小组长会议时通报此事。下午在小组长会上我专门分享了这个情况。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依然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报告此事,而在于那样的时刻教会是否做出坚定的回应,就是能否坚定持守3月27号所表达的信仰立场和教会态度。但回过头来再看这个问题的时候,鉴于一些弟兄姊妹仍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惑,我承认,既然我们要求每一个弟兄姊妹自己在主面前凭良心选择是否参加户外聚会,那么让大家充分了解必要的细节也是需要的。如果当时不是在小组长会上而是在主日报告中通报的话会更好,就不会留下后面的破口,造成一些弟兄姊妹的困惑。这确实是我的疏忽和亏欠。治委会从没有要隐瞒此事,反倒透过那天小组长的会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的疏忽和亏欠。
既然政府部门同意(准确地说是他们在中间操作)让我们回锡华酒店聚会,户外敬拜还是不是别无选择的选择呢?我们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而且我们相信户外聚会的决定是更合神心意的。为什么呢?首先,我们已经在教会20日的报告中说,如果锡华酒店不能使用,教会将进行户外敬拜,而且3月27日在全教会中已经动员了,但此时又突然改变决定的话,对那些已经领受户外敬拜的弟兄姊妹将会是一个挑战,这样教会完全有可能在应该坚持户外还是应该到锡华的争论中被瓦解(这也是治委会事先决定,只要锡华的租赁合同被解除我们就不再回去的一个原因)。其次,如果真的决定回到室内,到底能使用到什么时候?一周还是两周?会不会像前几次那样被干预而中途合同被解除?到那时,甚至能否进入室内都是问题。作为牧师我很希望对警察更有信心,但过去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这不容易。2009年11月上海警方(或政府部门)叫万邦宣教教会退回室内先聚会2—3周,只要给政府这个态度,就保证让他们可以整体地在写字楼像以前那样聚会,其结果我想大家都知道了。前些年一个北京基督教聚会已定好某场所,当时北京警方说得很清楚,那地方比较敏感,要他们换一个地方。后来经过协商警方同意他们换到另一处地方,而且和第二个地方也都说好了,结果他们这边一解除原来签定的合约,那个协商好的地方紧接着来电话说:“对不起,你们不用过来了……不能用了。”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例子太“极端”。但无论是我自己还是整体治委会当时都清楚地意识到,锡华的合约被解除,就意味着教会原来仅有的(而且愿意有的)对政府与宗教相关部门(主要是国保和宗教部门)的信任彻底被破坏了,因为这几年教会的经历告诉我们,我们在聚会场所方面已经很难相信政府部门任何一个个人所做出的承诺——除非有关部门拿出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为此,我曾不止一次地向他们表达,若真有诚意解决问题,就拿出让教会能够信得过的东西,不是单靠口头说,过去说得已经够多了,而且做破坏信任的事情也足够多了,我在这里不想也不需要一一列举。因此,到现在治委会也一致认为,即使后来锡华要我们回去,户外敬拜依然是守望教会别无选择的选择,这是毋庸置疑的。
问题二:因着户外敬拜,到目前我们还无法像过去那样进行正常的主日敬拜,教会的牧养工作和其他事工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这是否与教会追求的目标相背?我们是否停止了教会的主日敬拜?
确实在这21周期间,我们没有像以往那样全教会在一起进行正常的主日敬拜。原因大家都知道,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教会失去了稳定的聚会场所。教会不是因为户外敬拜而无法有正常的主日敬拜,而是因为无法有稳定正常的主日敬拜而被迫进行户外敬拜。
其实就是在户外敬拜的这些主日中,我们也不能说教会没有主日敬拜。教会是在以户外敬拜的方式进行着我们的主日敬拜。尽管户外敬拜不是教会的主动选择,但在失去室内敬拜场所的情况下,教会又不能停止敬拜,教会就按照在神面前所领受的以及他所赐教会的权柄,以户外敬拜的方式来安排了每主日的敬拜形式。这21周来,在激烈的争战中,弟兄姊妹的敬拜方式因着争战的情况而有所不同。被拦阻不能出去的,以及不愿出去的弟兄姊妹,在家中与家人或同伴有自己的敬拜;能够出去的小组,没有上平台的,在平台附近他们认为合适的地方以小组形式来敬拜;而去到平台被带走的弟兄姊妹也仍然在以他们的方式进行主日的敬拜。教会每周通过邮件系统为弟兄姊妹提供主日的敬拜程序及讲章。很多弟兄姊妹在教会建议的时间用同样的程序及讲章一同来到我们的主面前来敬拜他,虽然我们身处不同的地方,但我们相信,主必悦纳在这特殊时期我们在他面前的这种敬拜。
当然,有些弟兄姊妹不太适应这段时期主日敬拜的形式,特别是不认同户外敬拜的、自己独自在家的、或者去了其他教会一时不适应的弟兄姊妹,都会感觉到主日敬拜中喂养的不足给生命带来的影响。对于这些弟兄姊妹,我们承认,在牧师、长老及传道都被看管在家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提供的牧养十分有限,这也是我们心里痛苦挣扎的地方。为此,我们也建议弟兄姊妹,尽量地抽出时间参加教会周间晚上的祷告聚会,而且在这段时间尽量地委身在小组之中,尽力弥补牧养上的缺欠。
其实,我们认为主日敬拜时大家能够坐在一起敬拜听讲道固然十分重要,但神更为看重的,是我们是否还在基督为我们立的根基上,是否基于惟独尊他为主的这个大前提下来敬拜他;他所喜悦的,是我们是不是出于甘心为他背十字架、愿意为他付任何的代价、把自己全然摆上的心来敬拜他。“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用我们4月10日第一次户外敬拜通报中的话来说,我们相信,教会是基督的教会,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理应唯独尊耶和华我们的主为神。除他以外别无他神。因此,教会对基督的敬拜不当受任何外在势力的控制或支配。这次的户外敬拜所表达的就是我们这种毫无妥协的信仰立场。因此我们认为,持守这样的信仰立场本身也是一种敬拜。
问题三:在户外敬拜期间离开守望教会的一些同工另立了教会,警察对守望教会坚持户外敬拜的弟兄姊妹不断劝说甚至把人带到新建的教会去聚会,而且一些守望的弟兄姊妹已在那里聚会或被邀请到那里敬拜,教会治委会对此的看法和态度是什么?
因着户外敬拜,无论是整个教会还是弟兄姊妹个人,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尤其是坚持户外敬拜的许多弟兄姊妹,他们不但不断地被关押,有些人还失去了住所和工作。但在过去户外敬拜的过程当中,比起所遭受的这些难处,其实弟兄姊妹最感到伤痛的,应该是宋军牧师他们的离开。而且,这样的影响并没有因他们的离开而结束。由于近日来警察对守望教会坚持户外敬拜的弟兄姊妹不断劝说甚至带人过去,要他们去宋军牧师、蒋力今传道等原守望教会同工新建的教会去参加主日敬拜,理由是“那里都是守望的人”;并且,8月7日这个主日前,邀请守望教会弟兄姊妹去那里参加主日敬拜的手机短信在一些弟兄姊妹甚至小组中发送。这些都造成了一些弟兄姊妹内心的困惑。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这里表达治委会对此问题的看法和意见。
宋军牧师、蒋力今传道等离开守望教会,和户外敬拜期间在宋军牧师家中的聚会有关系。在教会户外敬拜开始不久,宋军牧师、蒋力今传道在宋军牧师家与一些弟兄姊妹有主日聚会。当时考虑到一些弟兄姊妹的难处,治委会对在宋军牧师家中的主日聚会虽不认同,但持默认的态度。但教会在《问题解答(四)》中提出不建议在弟兄姊妹或同工家中有同样的主日聚会,并建议大家采用统一的敬拜程序与讲道内容时,宋军牧师等三位同工由于不认可教会提出的建议,联名提出辞呈。当宋军牧师等同工离开守望教会后,在家中的聚会并没有因此停止。虽然宋军牧师可能在其家里的主日聚会中表达过这里已经不再是守望教会的聚会,但还是以这些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为会众基础新建(或筹建)一个教会。8月7日主日,当这个新建教会转移到以“圣书教会”的名义租用的海淀区某大厦进行主日敬拜前,向守望教会三十多位弟兄姊妹发送聚会时间地点的信息短信,其中也包括一些原先不在那里聚会的信徒。
对此,首先我们认为,宋军牧师和蒋力今传道在守望教会担任牧职时所聚起来的聚会,在他们离开守望后不但没有终止,反而以这些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为会众基础来建立(或筹备)一个新的教会,这种做法是不合宜的,客观上产生了分裂教会的结果。而且,向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发送聚会信息来邀请他们参加新建教会的主日聚会更是不合宜的行为,特别在这个属灵争战的时期,在教会中起到了加大因同工离开带来裂痕之作用。这些也让一些弟兄姊妹陷在争战的困惑之中。此外,我们认为宋军牧师和蒋力今传道为他们新建的教会起名为“圣书教会”也不合宜。因为“圣书”为守望教会筹建的神学教育机构的名字,虽然此名称是宋军牧师和蒋力今传道还在守望教会期间参与筹备小组时一同参与拟定的,既然宋军牧师作为这个机构被聘的负责人已经离去,在此名称仍被该神学教育机构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此名在我们看来有不妥之处。基于这些原因,7月份治委会通过冠辉长老跟力今传道沟通,表达了希望他们等今年年底守望的户外敬拜结束后再建立新教会,作为新建立教会的负责人的力今传道当时也基本接受,表示把新教会的建立放在一个筹备的阶段直到守望的户外敬拜结束。但无论是后来给守望的弟兄姊妹发主日聚会通知的短信,还是8月7日以“圣书教会”名义租赁的场地大厅里所贴出的告示,以及在聚会中执行圣礼和收取奉献等,都表明筹备中的新教会已有其实质,更为关键的是,这实际已经把守望的弟兄姊妹(无论是没有离开守望暂时在那里聚会的弟兄姊妹,还是后来被邀请去的守望弟兄姊妹)带进了新教会的建立(或筹备)里面。
尽管我们希望更多的教会在这个城市、也在我们周围被建立,但基于上述的理由,我们无法认同这种建立新教会的方式。因为这个缘故,除非已经明确决定离开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我们不建议、也不希望守望教会的弟兄姊妹参加这新(筹)建教会的主日聚会;我们也反对在教会的弟兄姊妹中发短信邀请人参加这间新建教会的聚会;并且,如果警察仍然以“那里都是守望的人”来劝弟兄姊妹去这间新建教会聚会,大家当以清晰明辨的心抵挡,免得带来灵里的搅扰。
问题四:教会是否在以户外敬拜来转移还没成就的建堂问题?到现在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建堂的结果已经显明?治委会如何来看在建堂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借款、还款和签约等)?
我们知道,户外敬拜和建堂之间确实有密切的关系。户外敬拜是因无法确保稳定聚会场所而采取的被动行动,建堂是为确保稳定聚会场所而采取的主动行动,因此它们都与教会确保稳定聚会场所有关。由于建堂和户外敬拜有序重复出现(09年3月启动建堂,同年11月户外敬拜;自10年3月到11年3月忍耐等待建堂结果,11年4月又出现户外敬拜)和户外敬拜最好且最现实的解决方法就是让教会进入自己购置的新堂,因此误解户外敬拜是转移建堂问题,甚至认为守望教会户外敬拜就是为了建堂的说法也是可以理解的。由于户外敬拜和建堂的这种既相异又相连的关系,治委会提出结束户外敬拜的条件是,或者得到守望教会回到室内的书面承诺,或者拿到教会所购置新堂的钥匙。我们在主里诚实地说,我们户外敬拜并不是为了转移尚没有成就的建堂问题,它也不是教会为完成建堂的一种手段,尽管它在客观上对建堂会产生作用,就像09年治委会不是要以户外聚会推动建堂,但它在客观上的确对后来的建堂推动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样。
到目前为止,我们认为建堂的结果还没有显明。在2009年3月29日会友代表就是否建堂问题所表决的《09建堂方案(要件)》中,终止建堂的要件只有三个:会友代表总数的2/3赞成票(若达不到,就不启动建堂程序);启动建堂三个月内(即2009年6月30日为止)筹集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若达不到,就终止建堂程序);2009年年底内实现购房(即2009年12月之内若不能完成购房签约,就取消本次建堂事工)。因着神的恩典和怜悯,我们在2009年12月15日与开发商签约,12月22日支付了购房的全部款项,使这次建堂中的三个要件都得到了印证。因此,我们依然相信09建堂是出于神。尽管我们也承认,在建堂的实际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我们也需要在神面前承认我们的软弱与亏欠,但这些还不足以构成终止建堂的理由。
建堂的实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借款问题上:这里的借款就是指建堂报告里所说的特殊奉献借款。在09年12月签约前后,尽管没有向具体的人主动借款,但在教会主日报告中启动特殊奉献来向弟兄姊妹借款。虽然建堂动员报告里有特别奉献这一项,但后来多数同工们认为此举有主动借款的倾向,这也反映出我们在付款压力之下信心软弱的问题(这个问题在2010年治委会总结里已做出过说明)。2)在还款问题上:2010年8月22日,有40万的到期借款没有在这一天之前还上,虽然在随后的几天内,教会还上了这笔借款,但我们还是要在神的面前承认没有尽心推动按时还款的亏欠;我们也认为,这是神对我们在那一段时间心存懈怠的重要提醒。同年12月22日,因中间人错误地告诉我们另一专款奉献款项为建堂奉献,教会就把它用在了即将到期的特殊奉献还款上,解决了当时的还款问题。事后(今年1月5号)得知那笔款项的专项用途后,在一段时间内分两次将那笔款项还到位(这一点也在2010年治委会总结里也做出过说明)。以上两次还款中确实存在着纰漏及亏欠。3)在签约问题上:在签约过程中,由于存在着前两次签约失败的经历,所以在最终的一次谈判中主谈的长老并没有告知对方我们的教会身份及用途,只告诉对方说“我们做什么现在不能告诉你,只能等开业后再告诉你们”,理由是这是一项“商业秘密”,在进一步解释的过程中将教会购置房产的用途称为“新兴项目”,并且“很容易被别人拷贝”。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与教会的身份不符。虽然在法律上并不影响到合同的成立,但我们还是需要在神的面前承认在这过程中客观上存在谎言的问题,它不仅影响了我们在开发商面前的见证,也进一步影响了不少弟兄姊妹对建堂的信心,这也是我们需要悔改的地方。4)在进堂时间问题上:教会建堂报告中“2010年3月底进入新堂”,这是我们的计划,但并非建堂印证指标(不是像签约印证的硬性指标那样,比如,2009年12月之内若不能完成购房签约,就取消本次建堂事工)。因此,没能在2010年3月底前进入新堂,这不成为终止建堂的条件。但它的确显出起初我们对建堂难度的估计不足,过于乐观地认为能够在短期内完成建堂,而且到了3月底的时候也没有做出相关解释,当教会不能按计划进入新堂的时候,就影响到了弟兄姊妹对建堂是不是出于神的信心。
上面所列出过去在建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都显出我们在神面前的亏欠和信靠的不完全,削弱了教会的见证并影响了弟兄姊妹在神面前的信心。但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指出,在建堂过程中教会和参与建堂的弟兄姊妹都经历了他那极丰富的恩典、供应和大能的作为,因着他向我们教会所显的怜悯及作为,我们确信他实在带领了我们的建堂,并且建堂进程中的三个印证确实是神给我们的印证,尽管我们在建堂的过程中有小信甚至有过犯需要悔改,这些都显出我们人的卑微和软弱,但并不影响建堂是出于他在我们中间的带领,这也是我们至今都不放弃建堂、仍然乐意摆上,直到建堂结果显明的原因。
问题五:从教会登记、堂会转型到建堂以及今天的户外敬拜,我们当如何看待我们教会过去近七年走过来的历程?
2004年12月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初我们就开始推动教会登记(严格说来是教会的社团登记);同年10月决定开始教会的堂会转型;2009年3月正式启动建堂;2011年4月教会开始户外敬拜到如今。过去六年多时间里,教会所推动的这些事情本身虽然彼此相对独立,但却有密切的关联,因为这些都体现出教会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中的成长以及神对我们教会的带领。从登记到户外敬拜,教会并没有事先规划这些进程,但现在回过头来看,是圣灵一步步带领他的教会成就他自己建造教会的心意。
其实,《宗教事务条例》出台之前,随着教会的成长,我们越来越感受到教会已经无法再隐藏;不但如此,随着教会的成长,我们越来越意识到在今天这个世代,教会不应该隐藏起来,而应当积极主动承担起向这个社会公开见证基督的责任,而且这样的见证不只是信徒个人性的,也是教会性的。因此,当04年底《宗教事务条例》一出台,我们就开始寻求神,经祷告后商议,当时所有的同工们一致认定,并且在“我们为什么要登记?”里清楚地表达:“教会登记不违背圣经真理”;“教会登记本着政教分离和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通过登记教会获得合法社团身份,有利于教会作为一个群体“在这个社会更好地见证神”,也“能够在内部建造和外部拓展方面为教会的进一步成长赢得一个更好的环境”;此外,“登记也是一个与政府对话的过程”,并且“通过对话确立与政府合理的关系”。当时教会同工们一致相信“教会登记是神对我们教会的带领”而同心做出了教会申请登记的决定,而且愿意透过教会登记过程不断完善教会的建造。教会《信约》的确定和《章程》的通过,也都是发生在登记过程中,而且透过登记我们也向政府清楚表明了我们教会的信仰以及在政教关系上的立场。
当然,这里有一个困扰弟兄姊妹的问题,就是在推动教会登记当时,我自己表达过教会登记一定成功而且是在短期内成功,但后来的事实却是我们的登记申请被有关部门拒绝,登记没有成功。作为牧者把对神的带领的乐观看见当作必成的信心来理解和表达,这种领受上的偏差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一直到今天仍有不少弟兄姊妹受这问题的困扰,为此我愿意在主面前向弟兄姊妹和同工们表达我的亏欠。
在“我们为什么要登记?”的那篇教会正式说明里,就教会登记问题有这样一段话,它既表明了教会面对政权的属灵立场,也表明了教会对所处世代和社会的使命意识:“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他的身体,是完全属他的。教会乃是为着在这个世上荣耀他和见证他而存在。教会的存在不需要任何政权的许可。教会拥有自己的自主权。”“教会作为一个地上有形的教会,是基督在这个世界中的代表……教会在这个社会中应该是一座山上的城,是放在灯台上的灯,是不能隐藏的,这样才能照亮更多的人。”这是我们教会第一次提“山上之城”,虽然当时还没有确定其为教会的异象,而且那时这异象也并不清晰,但可以这样说,“山上之城”异象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推动教会登记后不久,就是05年10月,我们就开始教会的堂会转型。当时我们推动堂会转型,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是,随着教会的成长我们发现:团契(聚会点)倍增模式的教会成长遇到了瓶颈,因为团契倍增到一个地步,一个能够带领团契的工人的成长比团契倍增的速度缓慢得多;而且随着教会团契的增多,教会教牧同工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被各团契的重复性事工所占据,使得教会在各项事工上很难有更多的投入;加上各团契相对独立和分散,使教会的资源过分分散,教会无法发挥合一的整体力量,无法承担更多更大的事工;因此,教会转型为一个统一的堂会型教会已经不可避免。第二个原因是,透过堂会转型而建立堂会型教会,有利于承担公开向这个社会做整体性见证(过去我们都叫作教会的“群体性见证”)之使命。
教会经过堂会转型而进入写字楼整体公开敬拜,这意味着教会从家庭这私人空间进入公共领域;原先处在“地下、半地下”状态的教会向着这个社会公开认定自己作为教会的身份并公开做见证,因此教会也从社会的边缘开始进入中国社会的主流。堂会转型也在客观上促进了教会的组织化、团队事奉和事奉的专项化。这样,经过堂会转型我们初步实现了教会的公开性、整体性的见证。在堂会转型过程中,教会确定了“山上之城”的异象。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祷告和筹备,09年3月教会正式启动了建堂。关于建堂过程,我在这里就不多分享了,因为过去两年多时间里大家一起经历了,都比较清楚。在这里特别想要提的是,在建堂过程中教会明确了“山上之城”异象的内涵为:“教会的公开性、整体性和先知性”。这表明建堂和教会登记、堂会转型都是一脉相承的。建堂完成,就意味着堂会转型以来的教会在公共空间里真正站住,而且建堂的完成带来的实际结果,就会在事实上实现原先以教会登记所要达到的目标。此外,建堂完成也将意味着教会通过成长突破了现有环境,它将极大地推动教会的拓展。
从登记开始到建堂整个过程,尤其是从堂会转型后到建堂,教会不断受到过去未曾有的大的冲击,这也不难理解。在所有领域和空间都被政权掌控的中国社会,政府自然要竭力限制教会的成长。教会之所以选择户外敬拜,是因为政府以它的权柄不让教会在社会公共空间站住,拥有属于自己的成长空间。作为属神的教会,当我们坚定持守神的带领和他所量给教会的疆界时,政教关系的张力甚至冲突就不可避免,到一个地步,教会除“户外敬拜”别无选择。这次的户外敬拜把教会和政府关系问题带到了再也无法回避的地步,就是必须面对如何界定属世政权与教会信仰空间的界限问题。我们也意识到,除非神自己介入,按现有的《宗教事务条例》及以往的宗教工作模式,这些矛盾很难调和。
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从申请登记到堂会转型、建堂再到户外敬拜,我们不是透过这些要与政府对抗,这些也不是以维权为目的的政治行动,我们的目标是建造以基督耶稣为元首的教会,向着这个世代公开、整体地做先知性的见证。我们相信这是神对守望教会的带领。过去的六年多,我们教会实际上也一直被这样的使命所驱使,“马不停蹄”地走到今天。到如今我们治委会仍坚定相信“山上之城”异象是神引导我们建造教会的异象,这并不是出于我们自己,而是出于神对守望教会的引导,而且过去六年多我们经历了神透过他的带领所带给教会的极多祝福。我们深深知道,教会不是我们自己的,乃是基督的,因此教会的成长也由他带领,我们理当全心顺服他的引导,并竭力尊崇基督在教会中的权柄,这比任何一项信仰活动都更为根本和重要,这也是我们愿意为此负上任何代价的原因。治委会一致认为,我们必须坚持走到今年年底,直到建堂和教会的下一步明确显明,到时我们再做相应的决定。愿主帮助带领我们,赐力量给我们,使我们能够同心协力走到今年的圣诞节。
惟愿在我们中间动了善工的主,完成他自己的工作!
北京守望教会
治理委员会
20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