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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小白牧师

       今天特别与弟兄姊妹分享有关教会秩序和权柄方面的信息,这是教会建造的重要方面,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所欠缺的。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是神清楚的教导,而“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也必将收获什么。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军队必须有纪律。教会既是神的家、神的国、基督的精兵,就更需要有规矩、守纪律。神对此非常重视,圣经记载了不少有关这方面的事情,作我们今天的鉴戒或榜样。

       圣经记载的以色列人第一次挑战权柄事件关乎亚伦和米利暗。尽管他们是摩西的手足,并一同作领袖,但仍不满足,企图取摩西而代之(至少与他平起平坐吧)。这二人以摩西妻子的身份为借口发难,攻击神的仆人摩西。耶和华神显现,向这二人发怒,米利暗当时就长了大麻风,被关在营外七天。亚伦亏得是大祭司,身上穿着圣衣,又加上摩西的哀求,才逃过一劫,没有直接受到惩罚。因着摩西的代求,这事才算平息。

       反观大卫,却是我们当效法的榜样。尽管神早已明确应许大卫必代替扫罗,但即使在危难之中,大卫仍不敢、也不愿意伸手杀害扫罗——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相信,尽管自己已蒙拣选,但却需要按神的方式和时间登上王位,而不是凭自己的意思行事。

       新约圣经同样强调权柄与秩序,最著名的当然就是哥林多教会了。他们不仅受到保罗的责备,而且因他们不按理领受圣餐,受到神的惩戒,因此死的也不少。保罗也责备帖撒罗尼迦教会那些不受规矩、游手好闲的人,要求信徒远离他们。

       保罗在信中指示提摩太、提多在教会中设立监督(长老),建立秩序与权柄,以保证教会凡事能按规矩而行。保罗自己虽为使徒,每次布道旅行后仍回耶路撒冷和安提阿,向教会报告,显明他自己就是一个极有规矩之人,尊重神在教会设立的秩序与权柄。

       使徒约翰也责备那好为首的丢特腓,教导信徒应当效法善,不要效法恶。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个人主义、相对主义盛行的时代,其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普遍缺乏敬畏与权威的意识。可以说除军队外,“威权式”的观念与组织今日多不受欢迎(公司更多是依靠经济手段维持其权威的)。个人主义、相对主义与圣经的教导并不相符,圣经从来不是“自主”,也不是“民主”,而是“神主”。如果在神的家中不以神为中心、不尊神为大,行事为人就必定落入“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即按着自己以为合适的方式进行)”的境地。

       个人主义与相对主义的哲学基础是“不可知论”和“怀疑主义”,这同样是严重背离圣经教导的。作为基督徒,“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 13:13)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 11:1),显然与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相左。而爱是“凡事相信”,同样与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不容。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导致人在面对权威时的第一反应是“这不一定对吧?”对于教会中的人更可能深化为“这不一定出于神吧?”可是,如何评判对错呢?绕来绕去,最终不过都回到了那个所谓的“我”,于是自己成为自己的标准,这显然是自我中心的,是“不通达”的!

       还有一个因素也不可忽视:国人的宗教观念也是颇为个人化的,讲究内在“心”的寻求,忽视外在教会的作用与意义。其实,这更多是受传统文化与传统宗教观念(特别是禅宗)的影响,与圣经并不一致。但我们往往不假思索地接受了这样的内涵,只是套上了一个属灵的外壳,自以为更新了。仔细分辨一下许多人所谓“圣灵给我的感动、我的领受”等,到底是真的出于圣灵,还是类似禅宗的“只是心动”,不是很有意思的吗?

       很不幸,当我们没有被神的道所更新时,自觉不自觉地就被这些世俗的东西掳去了。想想我们行事为人背后的理念,多少是出于圣经、又有多少是出于这些世俗的观念?当我们带着这样的观点进入教会并在其中服侍时,教会自然就软弱并缺乏战斗力,而这正是当代困境最重要的根源之一!信仰的个人化是造成教会软弱的直接“元凶”,因此,“重建教会”就是当代的当务之急。这问题对中国教会更是迫切,新教二百多年的历史,给我们最重要的启迪之一恐怕就是要“打牢教会的根基,使教会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生根、成长、健壮”。感谢神!正是经过这几年许多的事情,才使我们认识到教会异象(即“教会建造”)居然蕴涵着如此重大的意义和重要的切实性!因此,我为能在这个时代中蒙神拣选,通过所委身的守望教会,在他建造教会的伟大事工中有份而充满感恩!

       教会建造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尊重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秩序与权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 13:1-2)这句经文常被用于政教关系的领域,强调顺服政府的权柄。但它首先应当应用在教会中,因为教会的权柄更是神设立的,尊重权柄就是尊神为大的具体体现。如果连教会中的权柄都不能尊重与顺服,何来尊重与顺服政府的权柄呢?如果有所谓尊重,恐怕也是“出于对刀剑的惧怕”(当然,教会就不必惧怕了,反正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是吧?!

       对教会秩序与权柄的尊重,需要真实地体现在对每个信徒所处具体教会的生活中。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秩序与权柄通过不同的方式体现出来,形成了不同的教会治理与组织形式。在旧约以色列人中,神设立了祭司制度、士师制度、君王制度等管理神的百姓。新约教会则设立长老、监督,牧养群羊。在两千年的教会历史中,形成了主教制、长老制、公理制等多种教会组织形式。这就是神在当时、当地教会中所设立的秩序与权柄,是不容轻慢和侵犯的。

       今天神在守望教会主要是通过章程(以其代表信约、纪律及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根据章程所设立的治理委员会(以其代表所有神设立的职分)等治理教会的。教会章程尽管形式上与一般社会组织的章程类似,但有一个本质的差别——就是教会章程是经过认真祷告、按神所设立的秩序与权柄通过、是神“批准”的、是神心意的体现(当然这不意味着章程是完美无缺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教会章程就是我们在神面前“所立的约、所发的愿”,是守望教会的“神治宪法”(一些教会就是这样称呼章程的)。因此,在教会建造的过程中,维护章程的权威与严肃性,按章程办事,就是在当前的环境中顺服神权威的具体落实。即使发现章程有问题或不完善之处,也应当按规定的程序予以解释或修改。除特别紧急的情况外(这样的情况并不多),任何人都应当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

       治理委员会是教会最重要的机构,是教会的“发动机”。其成员是经过严格印证(注意:是印证而不是选举!)产生的,我们理应认定他们就是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监督”(广义而言),具有神所赋予的权柄,承担特别的责任。顺服他们,就是顺服神的具体体现!按圣经的教导,在主里面治理教会、劳苦做工的,理应受信徒加倍的敬重。对于治理委员会的决议,不可轻慢,首先要存谦卑、顺服的心相信与接受。如果自己确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应当小心处理。我相信神既然拣选他们治理教会,就必定特别施恩保守他们,我们不能轻易怀疑他们的灵性与能力(相反,更应该首先怀疑我们自己)。因此,应当在郑重祷告的基础上“慎思明辩”,而且应当与合适的弟兄姊妹求证,然后与治理委员会成员私下沟通。如果仍有疑义,再按规定的渠道和程序提出,并耐心等待答复(对问题的认识总需要时间和经历)。公开质疑、结伙反对等有损教会合一、有损治理委员会威信等行动是不妥当的,与圣徒的身份不符。“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罗 14:4)这些教导,愿我们谨记!

       有关这方面我还想多说几句。我们个人的意见与治理委员会的决定不一致的情况是难免的。这时,我想如下几方面的考虑是非常重要的:一是要谨慎又谨慎地说“这是神的带领”或类似的话,神总没有是而又非的,如果你的出于神,就意味着治理委员会错了。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他们是教会的领袖,我们不是。须知,断定自己是先知“耶利米”是不能轻易下结论的!如果错了,可就是假先知了,就是妄称神的名,恐怕那时就担不起了。二是要学会区分教会和个人。即使神的确是那样带领你个人的,也不意味着神必须同样带领教会。因此,不能把个人的领受简单地扩展至全教会。“信徒皆祭司”不错,但不意味着都行使同样的权柄,都有同样的恩赐。从决策过程的实际看,无论从信息(事实)、灵性、寻求、经验等方面,我们一般都不及治理委员会,下结论自然就更要小心。在没有确实的把握时,还是先等一下更为智慧。三是要认识到自己不仅是一个信徒,而且还是守望教会的一个信徒。你不仅要面对自己与神的关系,还要面对在神家中的关系。退一步说,就算治理委员会的决定真的错了,作为教会的一员,你应当如何回应?这方面摩西给我们留下了光辉的典范:当神因以色列人拜金牛犊而要灭绝他们、并提议将兴起摩西的后裔时,摩西却赶紧为以色列人代祷,恳求神收回怒气,以免神的名受亏损。尽管迦勒、约书亚顺服神,但同样得和以色列人漂流旷野四十年。不能因为分歧就意气用事,稍有不顺就“开炮”或“开跑”,更不能对着干。说轻些,这是自私、自怜与自大的行为;说重些,就是僭越权柄之行为。这时更需要信心与耐心,既然你是对的,何必担心呢?难道神不在教会中掌权吗?难道我们不能与弟兄姊妹一起走过这些艰难的日子吗?神尚且给人时间和机会反省和悔改,何况我们,急什么呢?这大概就是天明牧师所谓“即使我们错了,也希望你能陪伴”的意思吧。当然,如果“以迦博”(“荣耀离开以色列”之意)的迹象已经非常清楚,那就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了。四是要记得明白神的旨意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生命的经历。我们当然希望一开始就把什么都看清楚,但别忘了“将事隐秘,乃神的荣耀”。开始时神也许只让我们看见一点,知道往哪里走就足够了,然后在走的过程中再逐步清晰起来。如果你因着一开始不同意就不肯一起走,岂不将错过机会、越来越不清楚了吗?信心要求的不是都明白了才出发,而是一旦领受就义无返顾,相信神前面的带领。

       当然,这不意味着对秩序与权柄的盲从,更不意味着不能质疑与监督。我只是想提醒弟兄姊妹:在一个个人主义弥漫、教会观念淡薄、并且还夹杂着许多不正确的观念的环境中,作为一个肩负“建造教会”使命的教会的一员,我们需要如何谨慎我们的言语与行为,如何才算是“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神是轻慢不得的,审判是从神的家起首的。如果我们不按规矩而行,轻慢教会和神的仆人,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不要轻看神的怜悯与宽容,须知“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我无意肯定直接或间接的“主教制”,也不是说我们的章程和治理委员会不存在问题。只是提醒我们要谨慎、要更新、要按规矩而行、要尊重权柄、要敬畏神。不同意见当然可以保留,更可以表达,只是要行在神的秩序中,合乎圣经的教导与圣徒的体统。愿圣灵更新我们的心思意念,在教会建造的过程中,建立合乎圣经的教会观,使我们成为有规矩、守纪律的精兵,使神的教会在各方面都能成为“山上之城”,照亮这个黑暗的时代。

(参考经文:民数记 12章,撒母耳记下 1: 14,帖撒罗尼迦后书 3:6,约翰叁书 9-11,哥林多前书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