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问: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恶和悖逆吗?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创1:31),且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创1:26,27),就是公义和圣洁;以致他能正确地知道他的创造者神,诚心爱他,与他同住在永福中,赞美,荣耀他(弗4:24;西书3:10;林后3:18)
因为人堕落太深,在他里面再也没有了公义和圣洁。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说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断力的天赋,仍然有一些对神的认识和分别善恶的知识,他的良心仍然说话。但人没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倾向于恶……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邪恶的根源。这邪恶是来自神还是根源于我们自己呢?在《约伯记》卅四章10节我们读到:“神断不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所以神没有过错,过错也不在于神对我们的创造。那么神创造的人是怎样的呢?在《创世记》一章31节中我们读到: “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就是说我们被造时身体灵魂都无瑕无疵。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在回答的部分我们读到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就是公义和圣洁造人。这就告诉我们,神的形象在于属灵的品性。公义或者公正的意思是,人在乐园中时,完全符合神律法的所有要求。人与神之间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时罪不存在,人拥有圣洁。圣洁的意思是人完全向着神,他被造时拥有对神全备的知识,心灵纯洁,意志良善。只有通过这种方法,人才可以正确完全地认识他的创造主。因为拥有神的形象,人得以与动物区分开来,有能力与神相交;因为有神的形象,人才能够爱他的创造者,在永恒的福乐中与他在一起, 永远赞美他,歌颂他。全心全意地爱他的意思是,人不能也不想要别的东西,只愿意快乐地与神在一起,永远赞美称颂他。
问:那么,这种堕落的人性是从何而来?
答:是从我们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乐园中堕落与悖逆而来(创3;罗5:12,18,19),因此我们的本性变得败坏,我们都在罪里成孕出生(诗51:7;创5:3)。
罪的根源不在于神和他的创造,而在于人本身。亚当被造时并无罪,也无瑕疵,更不是为了有一天死去,而是要永远活在荣耀的乐园中。亚当,夏娃是这样,他们的后裔本来也是这样。
但神并没有把亚当和夏娃创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为神不想接受一种被迫的爱和顺服,不想亚当和夏娃只是因为没有别的选择才爱他。不,神要的是他们自愿的爱和顺服。
因此他让亚当自己选择。他与亚当立了一个约,给了亚当一个考验:乐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树的果实,亚当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树“就是分别善恶的树”,神不允许他们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亚当和夏娃不吃那棵树上的果子,自愿而且完全地爱神,他们就会永远活在完全的快乐中。一旦他们不顺从神的命令,吃那棵树上的果子,他们就得死,丧失神的眷顾。
亚当和夏娃被造时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神的命令。因此,在他们心里并不存在罪的诱惑,他们只需抗拒从外而来的引诱。而顺从所得的报偿将是空前的福乐:永远享受神的眷顾,与神相交——这是他们永远也不会失去的永生。
这个约也影响到亚当的后代:亚当的顺从将泽及他所有的后代,他们也能享受这样的报偿。但如果亚当犯罪,他的不顺从和因此带来的刑罚将祸及他的后裔。在这个约里,亚当,我们人类的始祖,代表了当时还未出生的全人类,是他们的元首。按照这个约,他可以赢得救恩,因此我们把它称为行为的约。
但可惜的是,亚当没有顺从神。撒旦挑唆人不顺服,说是:“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创3:5)。夏娃和亚当听了魔鬼的话,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这样,亚当就违背了神与他所立的约;因为那棵树是神权威的象征,他也因此攻击了神主宰的权能。不吃那树上的果子象征着只让神决定善和恶。但亚当想要更多,他想如神一般,自己决定善恶。因为这一桩行为,亚当变成了罪人,损坏了神创造的杰作——完美的人。亚当成为有罪:从那一霎那开始他倾向于犯罪。因为他的不顺服,所有人都成为有罪。
因为亚当和夏娃的罪,人的天性变得如此堕落,以至于所有人都生在罪恶过犯当中。我们在《诗篇》五十一篇5节里读到:“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大卫在这里不仅谈到他所犯的罪行,而且坦承自己有一颗罪恶的心。我们不仅在行为,言语和思想上犯罪,而且我们的天性就是有罪的。人失去了神的形象,因此变成了罪人。“犯罪”的意思是“错过了目标”。因为罪,人错过了神创造他时为他立的目标:为神的荣耀而活,得到永恒的快乐。
问:是否我们都堕落深沉,以致完全无心向善而只倾向于恶呢?
答:是(创8:21和6:5;伯14:4和15:14,16,35;约3:6;赛53:6);除非我们都由神的灵重生(约3:3,5;林前12:3;林后3:5)。
因为人堕落太深,在他里面再也没有了公义和圣洁。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说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断力的天赋,仍然有一些对神的认识和分别善恶的知识,他的良心仍然说话。但人没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倾向于恶。人因堕落犯罪而灵性死亡,因此不可能归回到神那里;而且人也不想归回神。他在他的原罪里固执不改,妄图自行决定善恶。人不可能从这堕落中救拔自己。保罗写信给以弗所人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呢?人必须由神的灵重生。重生不是指重新投胎,而是指在今生灵性得到完全的更新。神必须行一个奇迹,必须更新一个人的心灵。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重生是必须的。一个新的开始必须由神创造。
当尼哥底母听到耶稣说重生时,他不能明白其意。我们也是一样。重生指的是灵性上的,而不是指肉体上的。重生是通过神的道和圣灵而进行的内在的更新,是新的被造。人完全失落,除了神,谁也不能拯救他。重生不是人的作为,而是神的奇妙大工。人必须经历一个神迹:他的心必须被重生。只有通过这条路,神的形象才能在他身上恢复。
问:那么,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岂非冤屈人吗?
答:不(弗4:24);因为神造人,叫他本来能行律法(创3:13;提前2:13,14);但人因着魔鬼的试探(创3:6;罗5:12);自甘悖逆,把自己和后裔行善的这种能力夺去了。
要求一个人作他做不到的事,岂非不公义,不公平,不仁慈吗?神在他的律法中,吩咐我们作堕落的人不可能作到的事,神是否不公平呢?不!神造的人本来是有能力行律法的。但因为堕落,亚当和他的后裔失去了这一天赋。保罗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 5:12)。我们不能遵行律法不是理由,倒是罪行。我们犯罪并非被迫,而是出于自愿。
当神命令人顺从时,亚当的行为就代表全人类的行为。唉,他不顺从,结果惩罚就降到了我们所有人的身上。我们称之为原罪。原罪的意思是亚当的罪也算在我们身上。就是因为他的堕落,我们继承了罪恶的天性。就是说,我们天生就具有犯罪的倾向。在亚当里我们全犯了罪。我们听从魔鬼要我们践踏神律法的挑唆,同时也是因为自己邪恶的欲望,自觉自愿地违背神的律法。我们再不能作神吩咐我们作的事,全因为我们自己的过错。
(《海德堡教理问答》节选,连载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