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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法律

[编者按]本文根据李月胜弟兄2003 年“ 宗教与法律” 的讲座内容整理而出。本刊对讲座的部分内容略有删减,在文字上也作了修订补充。虽然讲座的时间距今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但是其中所传递出的信息依然有不少可借鉴之处,全文朴实简洁,道理通俗易懂。相信此文不仅能帮助中国教会重新看待法律法规在维护教会合法权益过程中的重要性,而且更有助于教会和政府之间的良性沟通,使中国社会成为真正的和谐社会,这是神对中国教会的祝福,亦是神对中国政府的祝福。

前言

感谢神复兴中国的会!随着教会不断发展,兄姊妹人数不断增长,教的影响开始辐射社会。在个过程中,教会不可避免要和一些政府部门打交道。在谈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要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政教分离,即教会和政府之间要有一个清楚的界限,政府不能越过这个界限侵犯教会的合法权益,而教会也不能越界来干预国家主权。

但是根据我这些年的研究以及在实践中处理个案的经验,我发现政府颁布了某些和宗教有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实施贯彻的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贯彻得特别好,没有越过那个界限.但是另外有一些基层的干部,本身对国家的宗教政策没有吃透,没有很好地领会其中的精神,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越过这个界限,干涉了教会和信徒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愚昧无知,无助于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和谐相处.而对教会来说,圣经上的教导再清楚不过,“ 要顺服在上执政掌权的” ,“ 为主的缘故顺服一切人的制度”,所以信徒不能越过这个界限来干涉政府的主权,落到另外一种愚昧无知当中,使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恶化.但是当面对个别基层干部在执法的过程中违反了政策的原意,教会就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弟兄姊妹们非常有必要花些时间来研究学习国家的法律政策。

但是有些弟兄很不理解我:“ 你怎么半路出来研究法律和宗教政策呢?我们基督徒不是有圣经就够了吗?” 是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神的手中,而且我们要高举神的名,因为“ 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诗127:1)“ 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4:6)“ 马是为打仗之日预备的,得胜乃在乎耶和华。”(箴21:31)

所以我要求弟兄姊妹该学法律就学法律,该了解政策就了解政策,但是真正保守教会可不是仅仅靠这个,而是要靠我们的神.我再强调一遍,我们今天真的不是倚靠势力、才能,不是倚靠什么政策法规,而是完全倚靠上帝的大能,倚靠上帝对中国教会特别的恩典来站立得住,我们要站在依靠神、仰赖神、交托神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的法律政策来维护弟兄姊妹和教会的合法权益。

有的弟兄问我:“ 你提到要用法律政策来维护教会的合法权益,你这样说有圣经依据没有?” 好,现在我们就来看圣经上的教导,因为我们基督徒无论做什么都要有圣经依据的。

一、有关圣经的教导

1.旧约圣经

“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借先知耶利米口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说:“ 波斯王古列如此说:‘耶和华天上的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 建造殿宇。在你们中间凡作 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殿(只有他是神)。愿神与这人同在。凡剩下的人,无论寄居何处,那地的人都要用金银、财物、牲畜帮助他;另外也要为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于是犹大和便雅悯的族长、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动他心的人,都起来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华的殿。”(拉1:1—5)

这里有两处“ 激动”,第一处是神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若用现代的词汇来表达,下诏就是颁布“ 主席令”,或者颁布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这些政策颁布的背后是肉眼看不见的神的作为。另一处是神激动百姓起来上耶路撒冷建圣殿,神感动自己的百姓做主工。我们在这里看到神的两个动作,一是感动王,感动当时的政府颁布法令,为神的工作开路;二是感动他的百姓起来为他做工。可见,神做工不排除运用法律。

尼希米记1章主要记述了尼希米遇见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大人,得知那里城墙被拆毁,城门被焚烧,心里非常难过,他就在耶和华面前禁食祷告,为神的家呼求。上帝感动尼希米,把重建城墙的负担放在他的心里,这是第一个感动。在第二章中神感动亚达薛西王赐给尼希米两个诏书,这里又出现了“ 诏书”,也就是颁布了法律文件,帮助尼希米更好地回到耶路撒冷来重建被毁的城墙。

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的记载有所不同,在以斯拉记里神先感动王,然后感动人,而从尼希米记里我们看到的是神先感动人,然后又感动王。尽管次序不同,但我们通过这些经文,看到神做工的方式——既感动王,又感动百姓。神当然可以通过法律来做成事情,他的作为我们岂能测透?

以斯帖记3 章提到哈曼在王面前毁谤犹太人,王听信谗言颁布了法律,在12 月13 日这一天屠杀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还是婴孩,全部在一日内杀掉,犹大人面临灭顶之灾。在第8 章中,我们看到上帝感动以斯帖和末底改,在王面前陈清利害是非,王回心转意,12 月23 日又颁布一个法令,保护犹大人的性命,并要剪除一切犹大人的仇敌。这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终以末底改和以斯帖的全胜结束,哈曼和末底改及以斯帖之间的较量的途径便是王所颁布的两个截然不同的诏书(即法律文件)。

2.新约圣经

使徒行传16 章35—40 节中,保罗和西拉这两个神的仆人为福音的缘故被官长用棍毒打,之后下在监里.过了一夜后当禁卒告诉他们说:官长打发人来释放你们,你们可以出监了.保罗却说:我们是罗马人,你们还没有给我们定罪,就先打了我们,不行,让你们官长自己来,说清楚了再走.保罗强调自己是罗马人的身份,他显然非常精通罗马的法律,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罗马的法律在世界上是非常闻名、非常严谨的,在罗马法律中如果一个公民还没有被定罪就遭到鞭打,这是违法的.很明显,保罗是在借助罗马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官长是个懂法之人,他得知保罗的罗马人身份后很心虚,就亲自到监狱里跟保罗赔礼道歉,“ 领他们出来,请他们离开那城” ,从“ 领”、“ 请” 两字可以看出保罗他们争取到了自己应有的权益,尊严得以维护。

再看使徒行传22 章,保罗再次因为福音的缘故被抓,在犹太百姓面前为自己辩护后,千夫长叫人用鞭子拷问保罗,要知道众人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当时的官长并不知道保罗究竟做了些什么,就如今天很多人一样。虽然基督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是中国五大宗教之一,但是其实有相当多的人对基督教、对圣经并不了解,很多人不知道基督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知道传道人究竟是干什么的。所以我们要理解他们。我常常说,作商人肯定要和工商局、税务局等打交道,传福音的人肯定少不了和公安局、宗教局等打交道。为什么呢?因为公安局就是要负责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他们想了解信徒究竟聚在一起做些什么事情,有没有搞颠覆社会主义之类的活动,会不会影响社会治安。我觉得大家要理解他们的责任,他们需要了解我们,这是无可厚非的。

回到使徒行传的经文,官长询问保罗是对的,但是不应该鞭打保罗。兵丁刚把保罗捆上,保罗就说:“ 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在这里,保罗再次为自己的权益辩护,他质问官长:“ 有这个例吗?” 换成今天的话来讲,就是“ 有这个法律依据吗?” 我们国家现在是依法治国,正逐步健全成为一个法制国家,法大于权,法大于人。我要提醒弟兄姊妹,若你们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去问问执法部门:“ 你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倘若基督徒的正常聚会受到冲击,或者纯正的福音被宣布为邪教,你们应该问问执法部门作决定的行政(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国家都讲司法公开,所谓的司法公开就是行政干部或者公安人员去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们应该有明确的行政依据,“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是众人皆知的准则。当年保罗曾问官长“ 有这个例吗?” 今天我们也要问对方:“ 有这个法律吗?”

面对保罗的辩护,千夫长就来问他说:“ 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 保罗说:“ 是.” 千夫长说:“ 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 保罗说:“ 我生来就是。” 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中国有句古话“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只要教会没有做违反政府的事情,没有做违法犯罪,诸如打着宗教的旗号诈骗钱财、玷污妇女、拐卖儿童等等,只要教会没有借着宗教做危害国家和百姓的事情,法律法规对我们起着保护监督的作用而非成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我经常听到某某传道人或者弟兄姊妹因为信仰的缘故被有关部门误会了,人身还受到了伤害,发生这样的事情错不在我们的弟兄姊妹,因为没有确凿的法律依据来定我们弟兄姊妹的罪。退一步说,即使一个人真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其人身权益也应该受到保护,不能随便被打骂。真正违反法律的反而是那些滥用权力越过界限的人。

上面我们分享了第一个“ 要”——要法律依据,现在我们来分享第二个“ 要” ——要事实根据。中国的法律中明确表示“ 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机关定一个当事人有罪无罪,是要看行政机关掌握行政相对方什么犯罪证据,人犯罪不犯罪,是看他有没有犯罪的事实证据,请注意,行政官司是倒举证原则。使徒行传25 章中,保罗面对巡抚非斯都分诉说:“ 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恺撒,我都没有干犯。” 转换到今天的语境,就是:“ 无论是圣经真理,还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我都没有犯。”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 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保罗说:“ 我站在恺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该撒。” 换到现今的语境,就是一个人若真犯了罪,受到法律的惩罚是理所当然的。“ 我要上告于恺撒” 用今天话来说就是要到中央去打官司。有些人在这里有疑问,“ 圣经里面不是不允许信徒打官司吗?” 在哥林多前书里有解释,那里的官司是指弟兄姊妹之间的纠纷,最好在教会内部解决,而不要上诉到不信主的人那里,免得徒然增加信徒的羞耻。保罗所说的上告恺撒是另外一回事,不要把这两者混在一起。

二、教会不运用法律的几种原因

根据多年的观察,我发现弟兄姊妹对神的话语非常渴慕,喜欢学习圣经,参加各样的讲座和培灵会等等,但为什么他们不去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不去看一些宗教政策的书呢?下面分享当今教会或弟兄姊妹不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几个原因:

1.没有详细查考有关经文

如上文所言,如果弟兄姊妹仔细去查考我提到的几处经文,从我提到的角度去揣摩,我想他们的认识肯定会有所改变。

2.认为与走十字架的道路矛盾

相当一部分弟兄姊妹认为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走十字架的道路是冲突的。某些教会或弟兄姊妹受到一些误会和委屈,他们会说:“ 感谢主,主耶稣当年挨打受骂,彼得保罗当年也挨打受骂,我们走的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其实走十字架的道路和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矛盾,为什么这样讲呢?难道尼希米、以斯帖、以斯拉他们走的不是十字架的道路吗?难道问:“ 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的保罗走的就不是十字架的道路吗?我想这些属灵的伟人比你我都更爱神。

当面临不公的时候,正确的态度是恒切祷告,在祷告中高举十字架的救恩,宣布耶稣的主权。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尽一些自己的本分,至少和对方要一要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如果我们该争取的争取了,该询问的也都询问了,但是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这个时候我们的心里就完全踏实了:“ 主啊,你给我的这杯我岂能不喝呢?” 如果我们一点本分都不尽,遇到事情的时候就说:“ 这是神让我走的十字架的道路”,这样的结论过于简单。

3.认为与讲爱、忍耐矛盾

很多弟兄姊妹认为基督徒要讲爱与忍耐,他们看到下面的经文,“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要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就觉得如果别人冤枉了我们,或者罚我们的钱,我们当甘心忍受,这个时候才考验我们的爱和忍耐啊!

圣经里确实提到我们要讲爱与忍耐,这是圣经的真理,但不是唯一的真理,如果单单强调这一点,所讲的就不是圣经的全备真理。除了爱和忍耐以外,信徒当在真理和法律范围内刚强壮胆,只要不出国家法律的框架,只要不出圣经真理的范围,我们完全可以享受到我们应有的权益。

在这里多提一下,我发现教会内部有些信徒之间闹矛盾的时候表现得异常刚强勇敢、斤斤计较、不依不饶,不肯饶恕得罪自己的肢体。但真正逼迫来的时候,却没有那么刚强,一下子就倒下去了,是不是在教会打内战把力量都用完了?我和妻子有一个心志,不管别人怎么伤害我们(也许我们也曾经伤害过弟兄姊妹),不管别人对我们有多少误会(也许我们也曾误会人家),我们都要赞美神,感谢神,因为这些都是我们主内的弟兄姊妹,是我们的肢体,我们不搞内战,而是把我们的力量用到神要我们使用的地方。

4.属灵的口号下隐藏着自私

我知道有一些信徒面对别人被误解被伤害的时候,口头上挂着一句话,“ 感谢主,我们祷告吧” ,“ 感谢主,若主不允许,他的一根头发都掉不下来” ,“ 神让他进去有其美意,说不定要借助他向监狱里面的人传福音”,在行动上他们却不愿意去拜访这些出事信徒的家,怕引火烧身、受牵连。确实有些弟兄姊妹被人误解了以后在监狱里作了美好的见证,救了很多人的灵魂,我相信神也会通过这样的方法做工。但是我想问问那些说这些话的人,“ 如果是你的丈夫或者是你的儿子无辜却受到误会,甚至被抓进去,你怎么办?” 我就不相信他们会仅仅在家里祷告而已,除了祷告这个必须要做的事情外,他们是不是还需要做些其他的事情?譬如到相关的部门问问,“ 为什么要抓我的家人?我们家人犯了什么法?你们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他们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和有关部门谈话沟通,甚至还会请律师来处理这件事,不把丈夫或者孩子救出来誓不罢休。今天在教会里面,为什么当有些信徒出了事以后,他们无动于衷呢?说到底,是自私。他们并没有把教会看成自己的家,并没有同为肢体的关联感。那些属灵的口号之下遮掩着人的自私,爱不仅体现在言语上,更应该体现在行动中。

所以我特别提醒弟兄姊妹,我们要省察自己,你我里面有没有自私的心态?

5.认为讲理也讲不通

有些弟兄姊妹认为我说的这套不管用,因为“ 现在有些部门、有些干部根本就不听你讲理,他们如何如何”.其实说这样话的弟兄姊妹仅仅是主观上的判断,多半没有实际的行为.倘若真如他们所说,那也是个别情况。如果连沟通的尝试都没有进行,那他们所保持的沉默无语,对事情更没有任何的帮助。从某种角度来说,不去和对方讲理其实就是自己堵住了沟通的渠道,结果两者之间就更讲不通理了。

根据我这些年来帮助教会处理事情的经验,我看到沟通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效的。在我们解决问题的时候,我真的看到上帝与我们同在,神的手就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施恩,我们都感觉到了这样的恩膏。我们要相信上帝在地上国度中的恩典,我们要相信上帝对中国教会以及中国政府的祝福。

6.认为这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有些观点认为,“ 教会吃亏就算了,吃亏是好事,不要惹了对方,这样以后会有更大的麻烦.” 这种观点暴露了国人性格中的弱点——息事宁人如果国家的公民都胆小怕事,都不敢站出来为维护自身权益说话,也不敢为维持真理和正义说话,那就会形成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罪恶大行其道,公义无处可找.圣经上说:“ 义人在恶人面前退缩,好像趟浑之泉,弄浊之井.”(箴25:26)如果一个公民面对某些基层干部不顾国家法律政策、恣意妄为的行为,不站出来据理力争,他就成了趟浑之泉、弄浊之井,只会导致此类违法的事件不断增多。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将是非颠倒、黑白不分,所以我们运用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非但不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麻烦,反而有益于整个社会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如果对不法的行为姑息纵容,那才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7.认为这是与国家对着干

认为运用法律和政策来维护合法权益是和国家对着干,这是七种观点中最愚昧的想法.从若干宗教政策来看,国家不会越过界限来干预教会的合法权益.宗教部门是国家的职能部门,对宗教活动进行政治上的引导,把信仰宗教的人纳入到法规法律当中,但不会干涉教会的内部事务.也就是说,国家在政治上引导教会和信徒不反党、不反社会主义、不触犯法律、不去扰乱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就可以了,这是正常引导.但是某些执行政策的人员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越过了这个界限.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就是把某些执行人员越过界限的行为明确指出来:这一部分是越过界限了,是错误的,你所代表的不是国家,你的行为只能代表你自己.所以,和我们真正有矛盾的不是国家、不是国家政策,而是那些越过界限执行任务的非法行为,是那些本身违背国家政策来干扰教会合法权益的人。所以我们绝不是运用法律来和国家对着干,反而,我们要和国家站在一起,和国家政策站在一起,共同对付那些违背国家政策的人。

加尔文论公民政府


我们前面已经说到人受双重的治理,并且已充分讨论到那在人的内在心灵里与永生有关的治理,所以在本章中,我们要讨论到社会建制以及外在行为的规范。虽然这个主题与我前面处理的信仰的教义似乎无关,但是结果会逐渐显明,我有充分的理由将两者联系起来,并且我不能不如此去做;特别是因为,在一方面,愚昧的人们狂妄地企图颠覆神所设立的秩序;在另一方面,逢迎君主的人推崇君权过度,甚至不惜以之与神的权柄对立。这两方面的错误都必须予以拒绝,否则就不免要将纯正的信仰废掉了。此外,我们还应当知道,神在这件事上是多么向人类施仁慈,好叫我们要更加虔诚地来表示感谢。

第一,在我们未开始讨论这个主题之前,我们当首先重述两者间已立定的区别,以免像很多人那样,把这两件完全不同本性的事不慎重地混淆起来.因为有些人一听到福音所应许的自由,是要人唯独仰望基督,不依靠人间的君王或政府,他们便以为若见到有任何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柄,就不能享受自由了.因此,他们以为除非改造整个的世界,废除一切的法庭、法律和官吏,以及任何被他们认为足以妨害自由的事,什么都不会好转.但是,凡能区别身体与灵魂、今生和永生的人,就不难了解基督属灵之国度和属世的政府,乃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而且彼此相距天壤。既然以基督的国度为属世界的,乃是犹太人的愚昧,我们就当照圣经的明白教训,看我们从基督的恩典所领受的好处乃是属灵的;因此我们要把那在基督里应许给我们的一切自由,限于其当有的范围内.使徒保罗在一个地方劝人说:“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但为何在另一个地方却吩咐作仆人的“ 不要因此忧虑”(林前7:21 )呢?这岂不是因为灵性的自由很可以和属世的奴役并存吗?他以下的话也有同一意义,他说:“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加3:28);又说:“ 在此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在这些话里他表明,我们在世人当中的情况如何,或是在哪种法律下生活,都无关重要,因为基督的国不在乎这些事。


关于公民政府的用途,下面还会有更合适的机会谈论。目前我们只希望人们理解,若想废弃政府,这完全是一种蒙昧的观念。它对人类社会就如面包和水,阳光和空气一样重要,而且更为优越。因为它的目标不仅是这些方面,即那些使人得以呼吸、饮食、保暖(政府使人群共处,的确包括这一切的事项在内)的事项,而且要使偶像崇拜、对神之名的亵渎、对神之真理的侮辱,以及其他冒犯圣教的事,都不敢公然发生或传播在人民中间;使公共安全不受骚扰;使每人能享受他的财产不受侵犯;使众人之间的交易没有欺诈不义;使正直与谦恭可以培植于人间;总之,政府要维护基督徒群体中存在的宗教的公共实践,且使人道得以维持于人之间。

希望人不要奇怪我前面似乎将宗教的事置之于人的治理之外,如今却把它置于政府的维护之下。其实我至今仍如以往一样,不赞成人对宗教和崇拜神的事制定法律;可是,我赞成以如下为目的的社会秩序:保护那些有神律法的真宗教,使其不受到公然的亵渎,并惩罚那些亵渎者。

不过,下面我们先作明白的划分,然后分别给予论述,好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对于公民政府的完全秩序当有怎样的看法。这种秩序可分为三部分:一,维护法律的政府官吏;二,官吏借以施行治理的法律;三,在官吏之下,为法律所治理的人民。我们首先要考查官吏的功能,看其是否为神所许可的合法职份;并看其职责的性质和权限。其次,我们要考查,对于基督教国家,其规章当有怎样的法律基础。最后,法律相对于人民的用途是什么,他们对官吏应当怎样服从。

关于官吏的作用,主不但宣布官吏的功能是他所赞许所接纳的,而且用极尊荣的称号向我们推崇官吏.我们可以提出官吏的几种称号来.诗篇以很尊贵的名称,称官吏为“ 诸神”(诗82:1,6),来表明一切官吏是神所指派的,他们都有来自神的权柄;事实上是神的代表,作为神的代理者而有所作为。这并不是我的捏造,乃是主基督的解释,说:“ 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的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约10:35)。这意思无非是说,他们的任务乃是由神所授予,好在他们的职位上事奉神,正如摩西和约沙法对他们所委任的审判官说:“ 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主”(申1:16,17 ;代下19:6)。神借所罗门的口所宣布的智慧,有着同样的目的:“ 帝王借我坐国位,君王借我定公平.王子和首领,世上一切的审判官,都是借我掌权”(箴8:15,16).这是说,并不是由于人的悖逆,君王臣宰才被赋予在世统治万事的权柄;乃是由于神的护佑及神圣的旨意,因为他乐意如此管理人事,与人同在,并且引领人制定法律,施行公平的判断。这正是保罗所清楚教训的,因他就神所分给人的各种恩赐中,也举出治理的职份,作为基督仆人照其所受恩典的量度用来造就教会的方面(罗12:8)。事实上,他在那里是更可能指原初教会所委任施行公共纪律的长老会议,不过在哥林多书上称为“ 治理事的”(林前12:28)。

不过,就国家权力有同一目的而言,无疑他是在把各种合法的权威都介绍给我们。当他进而对该问题作充分的讨论时,他就对此说得更明白。他说:“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作官的是神的用人,“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罗13:1,3)。这一点可以为许多圣人的榜样所证实;其中如大卫、约西亚、希西家乃是君王;约瑟、但以理乃是大臣;摩西、约书亚和众士师乃是群众中任治理责任的;他们的职能是神宣布为他所承认的。所以人不应当再怀疑政府权力,其不但是圣洁合法的,而且在人生中是最神圣尊荣的。


这种观念应当不断地存在于官吏的心中,因为这是对他们强有力的鼓励,激动他们尽忠职守,并对他们有特别的安慰,使他们在职务上遇到的许多艰巨的困难得以减轻。因为凡知道自己是施行神公义的人,应当何等地热心追求正直、谨慎、仁爱、节制和清白啊!他们如果知道他们的法庭即是活神的宝座,他们怎敢在这法庭上容纳邪恶呢?他们如果知道他们的口即是为宣扬神真理的工具,他们怎敢不公平定案呢?他们若知道他们的手是被派书写神的命令,他们怎能签署邪恶的法令呢?总之,他们如果还记得他们是神的代表,就要极其谨慎、诚恳、殷勤,在他们的行政里对人们彰显出神的护佑、眷顾、良善、仁慈和公义。他们也必须常常谨记着:如果“ 以欺诈为耶和华做事的”,必受咒诅的话,那么,凡在公义的职位上以欺诈行事的,就要受更重的咒诅。所以当摩西和约沙法想要规劝审判官尽忠职守的时候,除我们上面所引的那个原则外,他们就没有更有效的话了。摩西说:“ 无论是弟兄彼此争讼,是与同居的外人争讼,都要按公义判断,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申1:16,17)。约沙法说“ 你们办事应当谨慎,因为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主;判断的时候他必与你们同在。现在你们应当敬畏主,谨慎办事,因为主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代下19:6,7)。在另一处有话说:“ 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82:1)。他们一旦知道他们是为神所委任,有一天必须向祂交账,他们就当尽忠职守。这种劝告值得为他们所特别注意,因为他们若是失职,就不仅是以非法行为损害人,而且是败坏神的审判,冒犯祂.在另一方面,当他们意识到他们不是从事败坏的、与神仆人不相称的职业,而是作为神的使者,在履行最神圣的职能,那么,他们就能得着特别的安慰。

关于官吏的责任及其性质、圣经的描述及其由哪些事项构成,这里我要简单说明.假如圣经未曾说到这职能同时涉及神律法的两块法版,我们也可从外邦作者学到如下这点;因为他们当中论到官吏的职责、法律的实施和公共事务时,没有一个不是从宗教及敬拜神开始的.所以他们都承认,没有一个制度能得以成功地设立,除非它是以促进宗教敬虔为首务;凡只考虑到人的利益,而不顾到神的命令的法律,都是背谬不合理的.因此,既然宗教在一切哲学家的言论中占第一位,而且这是为所有国家所普遍承认的,所以基督诸侯和君王若不专心致力于此,就当以自己的懈怠为耻。我们已经表明,神特别命令他们负起这一职责,他们理当尽力彰显并维护神的尊荣,因为他们乃是神的代理人而且靠着神的恩典掌权。经上对一切贤明君王的称赞,大都是因为他们在宗教败坏废弛的时候,恢复了对神的崇拜,或是他们专注于宗教,使宗教纯洁安全.反之,圣经历史认为,由于无政府或缺乏良好政府所产生的一个罪恶,即是“ 那时以色列中没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这些事证明那些愿意官吏忘记上帝,而只愿官吏在人民中间施行公道的人,是多么愚笨;因为神任命了理政者,并不只是为判决俗世的争端,而不必顾及那更重要的事,即按照神的律法去崇拜他。这种观点为煽动分子所采取。他们毫无忌惮,醉心新奇,巴不得将那些遭蹂躏的虔敬之人的保护者,一概驱除于世界之外。

关于第二块法版,耶利米这样劝告君王说:“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不可亏负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不可以强暴待他们,在这地方也不可流无辜人的血”(耶22:3)。诗篇82 篇也有同样的劝告:“ 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诗82:3,4).摩西嘱咐代表他的审判官说:“ 你们听讼,无论是弟兄彼此争讼,是与同居的外人争讼,都要按公义判断.审判的时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申1:16,17)。我不多说他在另一处,对将来的君王的指导: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不可向弟兄心高气傲,要平生诵读律法(申17:16,17,19,20),以及那充满于经上同样的吩咐,叫审判官不存偏心,不收贿赂.其实我在这里解释官吏的职责,主要目的不在教导官吏,乃在对别人指明官吏为何许人,神委任他们有何目的。因此我们知道,官吏在位,是要维护人民的清白、廉正和安宁。他们的唯一工作,理当是增进公众的安全与和平。关于这一切德行,大卫宣布他一旦身登王位,将以身作则,说:“ 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眼前;悖逆人所作的事,我甚恨恶,不容沾在我身上。弯曲的心思,我必远离;一切的恶人,我不认识。在暗中谗谤他邻居的,我必将他灭绝;眼目高傲、心里骄纵的,我必不容他.我眼要看国中的诚实人,叫他们与我同住;行为完全的,他要伺候我”(诗101:3—6)。

但是,除非官吏能保护善人脱离恶人的侵害,而且救助被压迫的人,他们就不能照大卫的话行,所以他们必须有权力,压制邪恶的罪,并严厉惩罚那些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因为经验十足证实了梭伦(Solon )的话:“ 一切国家都赖赏罚来维持,一旦将赏罚去掉,人类社会的制裁就都被破坏废除。” 因为若无赏善,许多人就都会不顾公道与正义;若无罚恶,恶人的暴行也不易遏制.而这两者都包括在耶利米对君王和治理者的训谕中:“ 你们要施行审判和公义”(耶22:3),施行公义就是看顾、恩待、保护无辜者,为他们申辩,并使他们自由;施行审判就是抑制行恶者的妄为,压制他们的强暴,并惩罚他们所行的恶。

十六

如果我们考虑法律时,将其分为两方面,即法律的制定,及其所根据的公正,那么我上面所说的就更加明了。公正既本于自然,乃对全人类都是一样的,因此不管事关哪一方面的法律,都当以同样的公正为目的。某些法案确实与处境有关,因而其表达可以随处境而有不同,只要它们都是以公正为目的。

事实上,上帝的律法中那称为道德律的,无非是自然律和神在人心中所铭刻的良心的表现。所以,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正的全部,就都包含在其中了。所以,唯有这公正才应当作为一切法律的范围、规则和目的。凡是按照这个规则,循着这个目标,限于这个目的所立的法律,我们就没有理由来非难,不管它们是和犹太人的律法怎样不同,或彼此不同。

上帝的律法禁止偷窃。犹太人对贼的处罚,可以在出埃及记中看到(出22:1 以下).别的国家最古老的法律,以加倍偿还来惩罚偷窃。后来的法律对于明抢暗窃加以分别。有的处以放逐,有的处以鞭笞,有的处以死刑。在犹太人中作假证者所受的处罚,恰是他用假证所企图加于人的处罚(申19:18,19)。对作假证者有些国家处以羞辱,有些国家处以绞刑,有些国家处以十架苦刑。一切法律都将杀人罪犯处以死刑,只是方式各有不同。各国对于犯奸淫者,处罚严厉程度不一。但是,我们看到在各种不同的处罚中,目的则是一致的。因为它们对凡为神的永恒律法所定为罪的恶行,诸如杀人、盗窃、奸淫、作假证等,都一致赞同予以处罚,不过处罚的方式不一样。然而这种一致既不是必需的,也可能是不当的。一个国家,如果对杀人罪不处以可资警戒的惩罚,它将为谋杀和劫掠的恶行所摧毁。在某个时代惩罚也许必须更加严厉。如果一个国家为骚动所扰乱,由这种扰乱所产生的邪恶,就须以新的法案来纠正之。战争时期,干戈扰攘,若不施行胜于通常的惩罚,使人生畏惧之心,则一切人道就将被遗忘。当饥荒瘟疫时期,若不施行更严厉的处置,则万事将趋于混乱。某一个民族若不受最严厉的约束,它也许更易于倾向某种罪恶。

这种法律的不同性,本来是为求最能遵守神的律法,凡讨厌它的,其实暴露他是多么嫉视公益啊。因为有些人提出反对说,将神给摩西的律法取消,而代以别的法律,这对摩西的律法,乃是一种侮辱。他们所提出的这种反对是毫无根据的。因为我们并未爱好别的法律,过于摩西的律法,我们之所以更赞同别的法律,并不是出于对两种法律的比较,而是根据它们更适合于时间、地方和国家的情形;而且那些从来就未曾给我们的,他们也不能说我们将之取消了。因为主借着摩西的手所颁的律法,并不是颁给所有国家去一律遵行的。既将犹太民族归他特别看管、扶持和保护,就乐意特别作他们的立法者。而且作为一个贤明的立法者,他在给他们律法时,对这个民族有着特别的考虑。

十七

现在我们要讨论最后一点,即基督徒的公共社会从法律、司法和官吏得到什么益处;与这个问题相连的另一个问题是,人民当怎样对官吏表示尊敬,且当顺服到什么程度。许多人认为官吏之职能在基督徒中间没有用处,因为他们既不可以报复,也不可以诉讼,那就不可能诚实地向官吏求助。但保罗明明说,官吏“ 是神的用人,是与人有益的”(罗13:4),我们从此就知道,官吏是神所命的,靠他的权柄,我们得免于恶人的恶意和伤害,平安稳妥地度日。除非我们使用官吏的帮助,否则官吏乃是徒然被委派了。这足以证明,我们向官吏求助,并不是不合福音的。

这里我要对付两种人。有许多人好诉讼,他们若不与人纷争,就不能让自己安静下来;他们存着恨人的心去争讼,心里的报复之念,使他们固执己见,直至使对方趋于毁灭才肯罢休。但是,他们为了不被人看为行了不义,乃以求得司法公道为口实,来掩饰自己的恶念。一个人固然可以用诉讼来从邻舍取得公道,但他并不因此就可以合法地去仇恨他,蓄意害他,或是不存怜悯的心逼迫他。

二十二

公民对政府官吏的第一责任,就是对他们的职能存最尊敬的心,认它为上帝所委托给官吏的权柄,因此就尊敬官吏为神的仆人和代理人.有些人对官吏虽然十分顺从,并不愿意没有官吏使之无所适从,因为他们知道官吏对公益乃是必要的;然而他们却认为政府本身不过是一种不可少的恶而已.但是彼得对我们别有命令,因他命令我们“ 尊敬君王”(彼前2:17).所罗门也说:“ 要敬畏主与君王”(箴24:21).彼得所用的“ 尊敬” 一词,包括真诚与坦白地尊重;而所罗门将君王和主连在一起,乃是以一种神圣的尊敬和尊严归于君王。保罗所给官吏的称赞,也是可堪注意的,他说,我们“ 必须顺服,不但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13:5).这就是说,百姓理当顺服君王和官吏,不仅是因为惧怕他们的权柄,好像人向来屈服于一个武装的敌人,知道徒然抵抗会立刻引起报复;而是因为对君王和官吏服从,就是对授权给他们的上帝的服从。

我这里所说的官吏,不是指用尊严的面具遮盖的人,好像其可以文饰无知、怯懦、残暴及邪恶的品行一样,以致对德行的赞美被归于败坏人;我所要说的,乃是指职分本身值得尊重;所以无论是谁来作我们的治理者,只因他们的职位,就当受我们的尊敬。

二十三

公民既然倾心尊敬政府,跟着第二个责任就是,以实际行动来表示他们的服从,即遵从法令,缴纳赋税,履行与公共安全有关的公务,并遵守其他命令。保罗对罗马人说:“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拒抗掌权的就是拒抗神的命”(罗13:1,2)。他写信给提多说:“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3:1)。彼得劝人说:“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2:13,14)。再者,公民为了表明他们的服从并非是虚假的,而是诚恳热烈的,保罗就劝他们当在神面前为治理他们的长官求福。他说:“ 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2:1,2)。

在这里人不要自欺,因为抗拒政府,无非就是抗拒神。虽然对一个没有武力的官吏似乎可以轻视而无虞,然而神却有能力对那蔑视他的人施行报应,以免别人效法。这种顺服,在我的理解中,也包括平民在公共生活中所当有的自制,即不要不当地干涉公共事务,或是贸然擅取官吏的职责,或是政治上承担任何公务。如果公共法令有任何需要予以纠正的地方,他们不可激起骚乱,或自行动手解决,而要使官吏知道这事,因为他乃是唯一有权来给予纠正的。我这里是说,他们若没有受命,就不当有所举动;但他们一旦接受了政府的命令,他们也就接受了公权。因为正如我们所常说的,君王的谋士就是他的眼睛和耳朵,凡被他委任执行命令的就有权作为他的膀臂。

二十五

但是,我们若留意神的话,它就要使我们深入一层,叫我们不仅服从那些以正直诚信来治理的君王,而且对一切掌权者,甚至对不尽职的政府,也当服从。因为主虽证明官吏保障人民安全是他宽仁所赐最高的恩赐,并向官吏自己规定了本分的范围,然而他同时又宣布,不管官吏的品格如何,他们的权力都是唯一地来自于神。诚如那些为了公众利益而治理的人不过是他恩慈的证明和反映;同样,那些以不公正和不称职的方式来治理的人,也是他所兴起的,以惩罚那民众的不义。这些都有来自上帝赋予的权力,以及由此而来的神圣权威。

关于这一段,我要在下面几节再作点补充。不义的君王是神忿怒的表征,这并不需费力便可证明。据我看来,没有人会否认:这种君王不啻是劫掠我们财产的强盗,玷污我们的床榻的淫徒,或是企图谋杀我们的刺客,因为圣经把这些祸患都列于神所降的咒诅中。但我们还是要不辞劳苦地指出世人心中不易接纳的道理,即就是品格最坏和最不配受尊敬的人,若拥有政权,就确实拥有了主对他的佣人所赐施行审判和公义的尊贵的神圣权力;所以百姓对这种君王的尊重当与敬重最贤明的君王一样。

二十六

首先,我要请读者注意圣经所常正确提到的神的护佑,即神在设立国度和指派君王的事上有他特别的安排.但以理说:“ 神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但2:21);又说:“ 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但4:17)。这种经文在圣经中各处都有,特别是在这本先知书上。征服耶路撒冷的尼布甲尼撒的品格是大家都知道的。他侵略别国,迁徙别国人民。然而主借着先知以西结的口说,他已将埃及地赐给他,以酬劳他攻打推罗(结29:18—20)。但以理也对他说:“ 王啊,你是诸王之王。天上的神已将国度、权柄、能力、尊荣,都赐给你。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兽,并天空的飞鸟,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这一切”(但2:37,38)。但以理又对他子孙伯沙撒王说:“ 至高的神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因神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但5:18)。当我们听到这个人是被神立为王,我们就当想起上天命令我们尊敬与惧怕君王,我们就不要犹豫将神所赐与的尊荣那怕是归给最坏的暴君。

撒母耳指责以色列民,将他们从他们的王所要受的遭遇警告他们,说:“ 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又派他们……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作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撒上8:11—17)。当然君王做这一切的事并非是合法的,因为律法的训诲是要他们理当节制;但这对民众来说乃是公理,因为他们必须服从,不能有所反抗。这就好像撒母耳说的,你们的君王就是贪得无厌,你们也无权制止。你们所能够做的就是听命服从。

二十七

但是最可注意的经文,乃是先知耶利米的一段话,这话虽然颇为冗长,我还是想要引证,因为它最明显地解决了这整个的问题。他说:“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地上的人民、牲畜。我看给谁相宜,就把地给谁。现在我将这些地都交给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我也将田野的走兽给他使用。列国都必服事他和他的儿孙,直到他本国遭报的日期来到。……无论哪一邦哪一国,不肯服事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刑罚那邦,直到我借巴比伦王的手将他们毁灭(耶” 27:5—9)。所以“ 要把你们的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服事他和他的百姓,便得存活”(耶27:12)。可见主是何等喜悦人们对那又可憎恶又残暴的君王给予大大的顺服和尊敬,原因只是因为他据有王权;他是因神命而坐王位,被授予崇高的王权,这王权乃是不可侵犯的。如果我们的心目中常常记得,甚至最不义的君王也是那设立一切君王的神命所立的,那么我们就不会存煽乱的心,以为可照一个君王的品行去对待他,而不必顺服一个不尽职分的君王。

二十九

最后,对一切治理的人,不管他们人怎么样,我们都当存尊重的态度,以高度的敬重看待他们。我一再重复这一点:我们应当学会不再考查他们人怎么样,而是只求明白,他们所承担的角色,是出于主的旨意,从而使这角色被刻划上不容侵犯的神圣尊严。有人会说,统治者对他们治理的人民也有当尽的本分,这是我已经承认的。但如果人根据这个道理推论说,人们的服从只当给予尽了本分的统治者,那就是极坏的理论。因为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儿女,也都有当尽的本分。如果父母违反圣经所说“ 不要惹儿女的气” (西3:21 )的教训,过分严厉和发怒;倘若丈夫对他所当爱惜为软弱器皿的妻子(弗5:25;彼前3:7 )加以藐视并折磨,难道儿女就当少顺服父母,或者妻子就当少顺服丈夫吗?即使是后者没有负起责任甚至败坏,他们也仍然要顺服。人人都当不要专注于别人的本份,而要专注于自己的本份。特别是那些服在别人权下的,尤其要注意这一点。因此,如果我们为一个残暴的君王所折磨;为一个贪婪奢侈的君王所掠夺;为一个逸乐懈怠的君王所疏忽;或是因着我们的信仰,为一个毫无敬虔的君王所逼迫,那么我们首先当省察自己是否有违背神的罪过,无疑,神是用这些苦恼来管教我们。这样,我们的急性就可以用谦卑来抑制。我们当提醒自己,不是由我们来医治这些邪恶,只能求主帮助,因掌管一切君王的心和一切国度的变迁。只有“ 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82:1);至于世上的君王和审判官,凡不肯以嘴亲他儿子的(诗2:10-12),和“ 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为要屈枉穷乏人,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妇当作掳物,以孤儿当作掠物” 的(赛10:1,2),神必定使他们惊惶,趋于灭亡。

三十二

但是我们在顺服政府当有权威的事上,必须常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我们应当分外小心,不要被引导而不顺服神,因为神的旨意, 也是一切君王的愿望所当服从的;神的命令,乃是君王的一切法令所当遵从的;神的权威,乃是君王的一切王权所当屈从的。我们如果为求讨人的喜悦,而招致那叫我们顺服人之神的憎恶,这真是何等荒谬的事呀!主乃是万王之王;他一开圣口,人们就只当听从他,先于并且高于任何其他人.次于他, 我们乃在治理我们的人的权下,不过,乃是在主里处在人的权下。如果他们的命令违反上帝,就当不予理睬,也不要顾及他们的尊荣,因为我们使这尊荣服从至高无比的神的权威,对它并无损害。根据这个原则,但以理不听从王不敬虔的谕令,否认自己犯了罪(但6:22),因为王已经越权,不但对人有损,而且伸手反对神,贬损了自己的权威。在另一方面,以色列人因过于顺从王不敬虔的意旨而被定罪。因为当耶罗波安制造金牛犊的时候,百姓听从他的意旨,离开神的殿,归向这种新迷信。他们的后裔也同样轻易顺从拜偶像之王的命令。所以先知严厉地责备他们“乐从人的命令”(何5:11)。王宫中的谄媚者不能以谦卑为借口来伪装自己,来欺骗常人,因为他们否认那拒绝服从一切王命的人为合法。他们这样行,好像神既立凡人为治理者,就放弃了他自己的权柄似的;又好像人若顺从那赐王权的主,就把王权贬损了似的;其实在主面前,即令天上掌权的,也都要恐惧战兢。当然我知道,如果我们如此坚贞,马上会有何等大的危险等待着我们,因为君王被人疏忽,就忍不住要大发烈怒;如所罗门说:“ 王的震怒,如杀人的使者”(箴16:14)。但是属天的使者彼得既已宣布说:“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我们就要安慰自己说,只有情愿忍受任何苦难,而不离弃虔诚,我们才真是履行了神所命令我们的顺从。保罗为了使我们不丧胆,也激励我们说,基督以重价救赎了我们,叫我们不顺从人败坏的意旨,更不顺从他们的不敬虔(参林前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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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节选自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四卷20 章。本章共32 节,这里限于篇幅共选了14 节,每节的内容完整未经删减。译文引用的是徐庆誉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译本,本刊编辑对照英文译本做了修订。

08春季号卷首语

不平静的2007年过去了,而注定会不平凡的2008年已经在我们面前展开。回顾过去一年中国家庭教会的成长,我们时常听到的一个词或许就是转型。对于许多城市的家庭教会来说,无论是在聚会的规模上,还是在牧养和治理的模式上,都在经历着一个调整与转型的过程。中国教会就像是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少年人,其身量在迅速地成长。基督的身体在成长,带来的结果之一就是,现在已经无法再隐藏。开始有家庭教会从民居楼出来;开始有教会不再按照家族或朋友关系而是教会章程所确定的秩序产生教会的同工;松散的团契开始整合为更具教会特征的堂会,有自己的信约和纪律。这种转型使中国家庭教会的身份意识受到挑战。构成中国家庭教会身份意识的基本要素是什么?是她的信仰根基?还是她的存在形态?对这个问题的反思把我们带到中国教会的历史中。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教会可能正是身处其中、不能把自己从这段家庭教会的历史中分离出来的教会。教会转型只能是回到其自身历史之中的转型;在这种回顾、清理与反思之中,教会更加认识自己,并且更加认识自己在当下的使命。

当我们回顾这半个多世纪中国家庭教会的历史的时候,像很多人一样,我们心中满了感恩,甚至有一种下意识的自豪。在经历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样的历史处境之后,中国教会毕竟站立住了,没有重蹈前两次基督教入华的覆辙。经过这段历史的磨练,中国家庭教会对纯正福音信仰的忠诚,对教会自主性的坚持,甚至不惜将生命摆上,成为中国教会重要的历史传承。不过,这种感恩不当归给某些教会,不当归给教会中某些“英雄人物”。他们无疑是我们这一代人效法的榜样,但我们的感恩首先当归给神对中国教会的怜悯和保守。否则,在回顾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我们就会被一种自豪甚至是自义所支配,而失去在神面前悔改的心。当上世纪六十年代极左思潮泛滥的时候,中国大陆几乎所有公开的教堂都被关闭。神曾赐给他儿女的一块块教会土地被他人拿去,中国教会不能不进入到家庭。我们要怎样面对这一段的历史?中国教会在被掳的时候,还意识不到神对中国教会的审判与管教吗?只有当我们看到神的管教,以悔改的心回到神面前的时候,我们才会真正为神能够给中国教会留下一些余民,由衷地发出感恩。只有当我们有悔改的心的时候,我们看到中国教会在八九十年代的复兴,才会意识到这是神对中国教会多么大的祝福。“ 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凉的’,你却要称为ʻ 我所喜悦的ʼ,你的地也必称为‘有夫之妇’。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也必归他。”(赛62:4)

如果我们意识到自己是被掳后的余民,有一颗愿意悔改的心,我们就不会把家庭教会这几十年形成的某些外在形态或传统当作是先辈不可挪移的地界。我们才会意识到,在继承神赐给中国教会的信仰根基和纯正传承的基础上,教会有再建的必要。借着历史的回顾,巴不得我们每个人都成为那曾见过以往圣殿之光辉的人。圣殿的根基在,但上面的工程还要继续,这地上的耶路撒冷城重修的工作还没有完成。这城一旦修筑到一定的规模,它就是一座山上的城,是一座注定会被关注而不能再被隐藏的城。当我们渐渐地看到神在这一代的教会所要继续的工作时,我们恐惧战兢,因为我们实在是知道自己的有限。我们所求的只是愿神自己的作为能够显明在他的教会中。“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设立守望的,他们昼夜必不静默。呼吁耶和华的,你们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为可赞美的。”(赛62:6—7)

本期所载个别家庭教会寻求登记的历史过程及文献,目的不是为了引起争议或批评。在寻求登记的过程告一段落之后,我们认为有必要将这段历史保留下来,以便为日后教会历史研究提供有意义的案例。如果在当时的过程之中,曾经出现过某些误解,那么我们也盼望,在这个过程之后,冷静的反思能够产生更多的相互理解。最后,我们也希望借此促进教会对自身历史的反思。我们相信,转型是在反思历史承传基础上的转型。

2007年特刊——新教入华200周年

在历史沧海桑田的变迁中,我们看到的却是神的大怜悯。……福音在二百年前进入华土的时候,也是这个文化帝国遭遇“三千年未见之大变局”,外有列强的威胁,内有打倒孔家店之呼声的历史时刻。这都不是历史上偶然的巧合,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神对这块土地的怜悯。神不只是怜悯这里的每个个体,他也怜悯这块土地上一代又一代的群体借着他们所使用的语言积累下来的文明。正是神的这种大怜悯,给我们生长在这块土地上他的仆人带来了盼望。

卷首语

07特刊卷首语

千年变局

访谈 : 宣教运动与中国社会的变迁 / 本刊编辑部
延误与错失—白话文运动与和合本《圣经》/ 光启
大变革的时代 传奇性的人物—黄乃裳的故事及回响 / 小雪

回眸历史

大门口的传道者──马礼逊传教思想探讨 / 付征
赢得了一个民族的传教士──纪念柏格理在苗族的宣教 / 常青

扎根本土

从初代教会看国度事奉的道路 / 余拙
站在世纪的转折点上——1907 年在华传教士百年大会初探 / 凯文
中国士人与中文译经 / 游斌
中国基督教神学发展浅议 / 志勇
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 ——中国政教关系再论 / 新恩

恩典绵延

近三十年大陆基督教图书出版:回顾与展望 / 游冠辉
我的见证 / 小光
我的韩国姐姐 / Cindy
读《路加福音》有感 / 云籽 (12 岁 )
因为他们……/ 花儿 (10 岁 )

读书沙龙

柔弱的勇士——读《八福客栈》/ 书拉密
一粒麦子——读戴德生传记有感 / 麦工
作主耶稣的仆人——读《马礼逊回忆录》/ 李永献

封三

这是一个季节 / 王爱玲

这是一个季节

这是一个季节。

在这个季节,曾经,我们该准备收割了。我们准备好镰刀、背篓,去收获那一年中最后的一茬庄稼。当那片土地被高粱穗子染成绛色的时候,我们冒着一头高粱花子钻进地里,全然不顾家中那口柴锅已经烧开过几次。

在这个季节,池塘里的鱼是最肥美的,果园中的苹果是最红润的,棉田里的花朵是最鲜艳的,林子里的野兔是最活跃的。我们从田里出来,又扑进了丰收的怀抱。

然后,我们坐在高高的秫秸垛上,数算明年的日子……

在这个季节,我们发现,我们那有梦的年纪已经被封尘在相册之中,我们不会为抓到野兔子而欢呼雀跃,却依然在悉心准备收割!

凡流泪撒种的,必欢喜收割!

我们流泪撒种!

当我们撒种的时候,我们担着水筲,在狭窄的田埂上走了几里地,我们推着独轮车往刚刚耕过的地里送粪。一天下来,肩膀是肿的,后背的衣服上也印满了碱花。我们将汗水洒在这片干涸的土地上。

当我们撒种的时候,我们知道了,我们的生命与这片土地休戚与共……

我们终生在撒种!尤其是当听到那自天而来的呼召:“来,为那天国的福音撒种”的时候,尤其是当知道,在我们的面前还有一片如此广阔的土地,这是天国的禾场,这禾场从耶路撒冷直到地极,等待我们去耕耘的时候,我们便用我们的生命去撒种,我们便把自己当作一粒麦种,死在泥土里,换来明天十倍百倍的收获!

当我们撒种的时候,我们的生命便与人类宏伟的历史连结一体,我们便承担了我们的使命!从此,我们的生命不属于我们自己,而是属于那造我们的主!当我们顺服于他的旨意而担负起这使命的时候,朽坏的生命才变得不会朽坏,才有了终极意义.我们所付出的泪水和汗水,我们肩头的红肿和衣服上的碱花都成为我们的祝福!

当我们为天国而劳力播种时,世界、肉体和仇敌的重担从我们肩上悄然落下;当我们满心仰望属天的收获时,今生的得失无法再夺走我们的力量和喜乐;当我们和亚伯拉罕一道,直奔那个更美的家乡,我们在天上的父就得着了尊崇和荣耀。

曾经,我们倾听大地的脚步;今天,我们倾听神的呼召——我们撒种去!

作主耶稣的仆人——读《马礼逊回忆录》

去年年底,为了迎接马礼逊来华二百周年,我在教会分享了一篇有关宣教的讲道,在应用部分建议弟兄姊妹找一本宣教士的传记(比如《马礼逊回忆录》)来读。时间过得很快,2007年眼看就要过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读过了这本书。所幸,最近听好几位弟兄姊妹分享了出去短宣的美好见证,也跟一些在中国生活的外国弟兄姊妹有所交通,因此再次拿起这本书来读时,觉得马礼逊那鲜活的生命跃然纸上。

《马礼逊回忆录》由马礼逊夫人搜集她丈夫生前所写的日记、书信和文件等手稿编纂而成,因此他一生的心路历程,较其他传记,就显得犹为清晰。本书按照马礼逊的生平分成五个时期,记录了马礼逊从出生到成长为一名宣教士的生命历程,以及他作为西方派到中国的第一位新教宣教士为开拓基督教在中国的宣教事业所作出的贡献:包括第一次将整本圣经翻译成中文,独立编纂了第一本《华英字典》等。同时书中还有大量的来自差会伦敦传教会以及其他友人的回信,为我们全面地展现了一幅画卷,使我们看到福音的种子是怎样播撒在神州大地上的。

 一、“我愿基督接纳我做他的仆人”

1782年1月5日,罗伯特•马礼逊生于英国北部一个敬虔的基督徒家庭,从小得到父母的教导,聆听耶稣基督的福音,13岁时就能够熟练背诵诗篇119篇。在他15岁那年,他警觉自己里面的罪:“对死亡的恐惧使我强烈地向上帝呼喊,恳求上帝饶恕我的罪、引领我归向耶稣基督、更新我的灵魂。从那时起,我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相信也改变了我的心灵。”(2页)16岁那年,马礼逊受洗,并加入英国长老会。从他的日记中可以看出他非常自律,也很追求灵命成长,时常在神面前省察自己的罪。17岁时他开始研究基督教历史,并且读了一本《海外传教杂志》。从那时,“向海外宣教”的种子就在他心里扎下了根。

1801年,马礼逊开始了正规的学习,并且是以传播基督的福音为目的的。为了预备自己将来作宣教士,他还认真学习了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第二年,在他立志宣教的决心书里他这样写道:“我是否已经让圣灵倒空我一切形式的自私念头呢?我是否已经把我自己完全献给主,以求达到能去海外传福音的目标呢?……我是否认真考虑过,传福音的性质乃是做基督所差遣的使者,去寻回在地狱边缘垂死的人们与上帝和好呢?……我要传扬上帝的真理,决不宣扬我个人……我愿为基督做教会的一个仆人,为的是彰显基督的救赎,引领罪人来到生命树前。”(7页)此后,这个心志就从未离开过他,而且不断地得到印证和坚固。

同年11月他向伦敦霍克斯顿神学院寄出入学申请立即得到批准。即便入学后不久他父亲重病,他也没有听从家人要他辍学回家的劝告。在他给家人的信中写道:“我相信,主会安排好一切事情……但我不想要回去,我已手扶着犁在耕耘,不会再回头看了。”(10页)日后,神学院的师生回忆马礼逊时,都会提到他“对基督的虔敬和毫不疲倦的献身精神”,称他“当时已有极为严肃的属灵生活……正在培养一些不平凡的性格”。(10-11页)

马礼逊22岁那年,向伦敦传教会提出申请:“从那时起,我设想要当一名传教士。我不敢说那是一种设想,而认为那仅仅是一种愿望,是一个强烈的愿望。我沉浸在这愿望里,但我看到那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愿望……我求上帝为我作出安排,主若悦纳,使我这心中的愿望能得到成全。”(14页)今天,每一个想要服侍主的基督徒,都在苦苦地求问主对自己的呼召是什么。而马礼逊则专注于对自己敬虔生活的操练、品格与意志的培养、知识的装备等等,借着热切的祷告,不断地以行动来确认自己全然摆上侍奉主的心志。直到神的时刻来到,他得以谦卑地呈上自己的愿望,等候主的差遣。他以主的心意为自己最大的愿望,就是把福音传给世上那些失丧的灵魂。他坚信主在大使命中对众门徒的呼召,并以此为义不容辞之己任:“我现在的第一志愿就是要当一名赴海外传福音的传教士……自从我到了神学院,每念及此,总是觉得这是上帝的安排……我知道耶稣要求把他的福音传遍天下,上帝的救赎是赐给普天下各族、说各种语言之人的……我认定这是我的职责……我将终身献身。”(14页)神的门就在那一刻为他打开了。

于是马礼逊被伦敦传教会接纳为传教士,进入高士坡传教学院深造。虽然他想去非洲内地宣教,但高士坡传教学院计划差派他前往中国宣教。他深信,他被安排去中国,是上帝对他祷告的回应,因他一直向上帝求告能派他到最困难的地方去。此后的两年中,马礼逊在伦敦一边学习医学、天文学、数学和中文,一边继续操练讲道的侍奉和属灵的品格,为以后海外的宣教事工打下坚实的基础。1807年1月8日,马礼逊被按立为牧师。1月26日,马礼逊在给老父亲写的信中说:“我愿基督接纳我做他的仆人,这样你就因我为主工作而喜乐。”(27页)两天后,马礼逊只身一人启程前往中国。他从伦敦出发,乘船绕道美国纽约,历经八个多月,终于在1807年9月8日到达广州。

二、“我坚信上帝会安排我住在中国人当中”

到了中国以后,天气的炎热加上经济上的压力,让马礼逊有点灰心。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障碍。他在澳门时听说“中国人是被禁止对欧洲来此地的西洋人教授中文的,如被发现,是要判处死刑的。”(38页)11月4日,他给差派他的伦敦传教会的哈德斯凯尔牧师写信时说道:“现在不仅是中国人禁止我这样的英国人住在广州,而且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也不准我住在这里,但我坚信上帝会安排我住在中国人当中。”(42页)由于不适应当地的气候,加上生活拮据,马礼逊的健康每况愈下。到了1808年1月,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感到情绪上有点抑郁,因为我在此相当孤独,没有一个人我可称之为朋友的。”(45页)次年与玛丽的结合,使他心情大为开朗。然而,婚后不到一年,爱妻就患了神经性疾病,医生也认为无法救治。他在给老同学的信中写道:“……人在国外受到折磨,会受加倍的痛苦,因为既无亲人就近照顾,又无基督徒朋友来安慰我们……”(65页)宣教士的苦楚,马礼逊仍在不断地经历。他一语道出了许多在异乡宣教的宣教士们的心声。他妻子头胎的男婴出生当天就夭折了,这无疑又是对马礼逊的一个沉重的打击。

然而正是这百般的试炼,把马礼逊引向对神更深的信靠.这几乎是这期间他写给朋友和差会的每封书信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话题.1812年,马礼逊向伦敦传教会发信,告知清政府有令,严禁洋人在华传教及印发中文的基督教书籍,否则将处以死刑。而“汉人和满人,如受欧洲人指使传教,为首者或主犯将立即斩首;信奉洋教不愿改正者,放逐至黑龙江。”(79页)在如此艰难的处境下,马礼逊仍然说:“但不论如何,我必须信靠上帝继续做这项圣工。”(78页)如果不是他心里始终如一地把主的大使命摆在自己生命的中心,如果不是他来华之前就已对自己宣判了死刑、为要单单信靠神,他早已无法留在这个敌视外国人的异邦了。他真是像保罗一样,用自己的生命见证出“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凭着对神的信心,他鼓起勇气,练习吃中国饭,用中国话祷告,并且勤学中文,盼望将圣经翻译成中文。在短短两年内,他竟然能够书写中文,也能用官话和当地土话与中国官员谈判,并且开始成为其他英国人的中文老师。在伦敦传教会的书信激励下,马礼逊不知倦怠地学习中文,并且逐卷翻译新约圣经。也因着神的信实,他得以平安地住在广州、澳门。

1809年,马礼逊受聘为东印度公司的译员.他认为这“大大地阻碍了我做的传教工作……与我的初衷是相违背的”(73页).既然如此,马礼逊为什么要选择在东印度公司工作呢?一方面是因为缺乏足够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是为了谋求一个政治上的合法身份以便继续留在中国,算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带职宣教模式,至今是很多宣教士采用的办法。然而,他们常常“身在曹营心在汉”,属世的工作往往会占据他们许多的时间,有时甚至无法专心作传道的事工。这就需要宣教士背后有母会众多弟兄姊妹在经济上、属灵上的各种支持。

1813年9月30日,马礼逊已经将《新约》全部译成中文。米怜奉差抵达澳门,成为马礼逊期待近七年之久的第一位同工。马礼逊为此非常感恩,赞美上帝。只是,他“为至今尚未见有异教徒改邪归正而忧伤”(93页)。

三、“愿他是大丰收时初熟的果子”

由于马礼逊不断地邀请他的佣人、助手以及中文老师参加他家的读经祷告,向他们分发他翻译的单张,还有马礼逊本人生命的美好见证,这些人的生命不断地被改变。有人向他索阅他出版的几本书,好明白基督教教义;有人因读了他写的劝世文而改变自己的生活;他的中文老师高先生也终于认识到拜偶像是错误的。

1814年6月,马礼逊的助手,27岁的中国人蔡高写了一封表白书,要求接受基督教洗礼。7月16日:“在远离人们视线的海边,从潺潺溪水中,我奉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为蔡高施洗……愿他是大丰收的初熟的果子,成为将来千千万万中国人归信基督,从神的愤怒中拯救出来的第一个新教的信徒。”(110-111页)这第一个福音的果子,马礼逊苦苦期待了七年之久!信实的神垂听了他的祷告。1815年11月3日,他为梁发施洗。梁发在南洋工作 三年后,回到广东与米怜合作,成为传道人。

除了传福音,翻译圣经和编纂字典是马礼逊的又一重要使命。为此他读了大量中国古代经典著作,从四书五经到诗词歌赋,努力了解中国人的文化思想.“我在这里非常孤独,整日都不停地在写作,常常感到非常消沉.编纂《华英字典》是一项非常枯燥的工作……虽然如此,这样的状况,全都是为了一项事业,也就是为了能在中国宣扬耶稣基督福音这一伟大事业,因此,我充分感谢主的宏恩,使我可以做这项事业。”1817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根据马礼逊在翻译《圣经》和编纂《华英字典》达到的学术水平和价值,授予他名誉神学博士学位。

1819年11月25日,马礼逊完成全部《圣经》的中文翻译,取名为《神天圣书》,在马六甲印刷出版,华人终于可以用自己的语言读《圣经》了。至此,马礼逊已经顺利完成伦敦传教会托付给他的使命,更是了了多年来他内心深处最大的一桩心愿——“每念及此,我就对中国抱有希望,因为圣经已经全部翻译成中文了,每一个中国人,不论贫富贵贱,都可以自由地阅读它了。”(155页)我相信马礼逊用自己的生命所总结的这句话,将会成为众多向异文化宣教的勇士的激励。

1823年,马礼逊回英国述职,在各地讲演,呼吁教会用各种方法推动向中国的宣教。在一次讲演中,他提到:“中国土地肥沃,有大量的古代和现代文学,不需要欧洲的任何东西。中国需要的乃是耶稣基督的知识,这就是我们的海外传教会要去传授的。不管中国人拥有多么丰富的文学艺术,他们仍然是昏头昏脑的偶像崇拜者。他们憎恨真神上帝,心中充满不义、邪恶和对偶像的执迷。中国虽然拥有文明,但中国人却仍充满着妒忌、欺诈和撒谎。他们心中充满了吝啬和冷酷的、形而上的无情……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要忍耐多久才肯去关心东亚国家的人所承袭的欺骗、虚夸和一切毫无益处的行为呢?他们何时能正如先知所预言的从地极来,承认愚昧,抛弃偶像呢?”(234页)200年过去了,如今中国人的物质与文化上的富足,远远超过当年。马礼逊所叙述的那富足背后属灵的贫穷,已经慢慢发生了改变。但马礼逊所提到的中国人这种离弃真神、崇拜偶像的愚昧之举,仍然是大多数中国人需要弃绝的。在经济上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如果再不来寻求上帝,对金钱的崇拜将会让中国人更加堕落、更加远离上帝!二百年来,有多少宣教士曾踏上中国这片属灵贫脊的土地!他们和马礼逊有着同样的心声。

四、“为基督做教会的一个仆人”

1834年6月19日,马礼逊预备了最后一篇讲章:“约翰福音14章2-3节,我相信我们是属于上帝家里的人,因此可以盼望有一份丰富的产业和一个家,这是在我们走完朝圣的道路,我们所打的仗完成之后可以享受的。耶稣必定要再来亲自接我们去天家,我们将在最完美的社会里永远与上帝同在。”(298页)很遗憾,因为各种原因,这篇讲章没有在教堂里讲过。

1834年7月27日礼拜天,“我刚结束在中国教会的崇拜,到会的人老少都有,人数相当多,唱圣诗的声音在街上都可听到…”(302页)据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所记:“父亲召集一小批中国人聚会、崇拜上帝,他竭尽全力向他们证道。说实在的,在这个异教的国家里,看到有多达12个中国人来听道是最令人高兴的景象,因为在这个落后国家的最腐败的城市里,还有这么一批人在一起祷告和赞美我们被钉十字架的救赎主。”(305页)8月1日,马礼逊博士在广州逝世。马儒翰在给继母的信中写道:“亲爱的父亲已经做完了上帝指定他要做的工作……他做圣工已经鞠躬尽瘁。”(304页)他的一生都在述说着他青年时代的愿望——“为基督做教会的一个仆人”。

前些天,我听一位牧师分享信主见证,在他不信主时遇到一位退休的老宣教士,都八十多岁了,数病缠身,行动不变,居然有心学习中文,为要向他身边的华人传福音。他虽然没学会几个汉字,但是,他的心志和生命引得一位桀骜不驯的知识分子降服在了基督面前。与这位老宣教士相比,我们都算年轻人。当趁我们年轻,不断地让主更新我们的生命,好成为他合用的仆人。

马礼逊墓碑上的英文碑铭如下:“马礼逊,神学博士,首位派往中国的新教传教士。他在中国服事27年,编纂和出版了《华英字典》,创办了在马六甲的英华书院,完成了中文版的圣经,并于生前亲见其完成的译稿出版并大量散发给中国人。如今他在耶稣里安睡了,他是1782年1月5日在英国莫佩思出生,1807年由伦敦传教会派驻中国传教。在澳门东印度公司任中文译员长达25年,1834年8月1日在广州逝世。从今以后,那在主里面死去的人有福了。这是圣灵说的,他们将在工作之后得到安息,而他们所做的工作将由后人继续做下去。”(307-308页)

这是马礼逊的墓志铭,读到这里,我在想,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的墓碑上将会留下什么?我们都期望留下些什么?这将成为我们在世寄居的行动指南。让这样的墓志铭成为我们为主而活的座右铭吧!美国传教士司梯文斯牧师致马礼逊夫人的信中写道:“他(马礼逊)留下的工作会有人接替他去做的,直到全中国都献给上帝为止。”(306页)现在全中国还没有完全归向上帝,马礼逊的工作还没有完成;世界上其他国家、其他民族也还有许多人没有归向上帝。历代圣徒们留下的工作,有谁愿意接替他们去做呢?唯愿主从我们中间兴起一大批弟兄姊妹,愿意奉献自己的一切,对主说:“主啊,我在这里,请差遣我,去接替他们未完之工!”

(《马礼逊回忆录》,马礼逊夫人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一粒麦子———读戴德生传记有感

        【约12:24】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每一个中国基督徒都应该记住这个名字——戴德生,一个将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完全摆在神的祭坛上,用生命来见证基督荣耀的宣教士。他将福音的种子深深地埋在了中国,也将神的爱注入到这片广阔而贫瘠的大地。

“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

戴德生(1832.5.21-1905.6.3)出生在一个敬虔而充满爱的家庭。在他的记忆中,爸爸扶着他和妹妹的肩膀在卧室的祷告,以及妈妈为他忧伤而流的眼泪,是永远难以忘记的。这些在他年轻的心里早早地埋下了爱的种子,即使年轻时的叛逆也不能磨灭这爱的印记。

在步入学校后的六年时光中,他经历了人生中颇为艰难的一段:离开了爱主的家庭,失去了属灵的空气,进入危险的世界。他渐渐失去爱主的热忱,没有了平安和喜乐,一切的努力挣扎都归无用。然而,妈妈和妹妹的祷告从未放弃!神终于让这颗流浪的心重新面对十字架,拾回那单纯的信心——耶稣已经完成了救赎,我还能做什么呢?神的大爱充满了浪子的心。

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

单靠祷告,借着圣灵的感动,他把自己全然摆上。

此后,他不仅关注自己灵性的长进,同时也开始关注别人的幸福。但是,在与内心的软弱和私欲争战的过程中却屡遭挫折,这促使他做了一个影响其一生的祷告,“神啊,如果你肯打破罪的权势,彻底并永远拯救我的灵、魂、体,我就放弃世上一切的幸福,绝对受主的指挥与差遣,情愿到任何地方、做任何工作、受任何苦难。”从那时开始,爱中国的火焰就开始在他心中燃烧。

清楚神对自己的呼召,他更加积极地装备自己,同时也在不断锻炼自己对神的信心。在赫尔作学徒学医时,月末在艰难时刻为穷苦人的祷告却转为自我需要与他人需要之间的矛盾。回想对神的承诺,倘若在这自己所熟识的地方都无法信靠他,又怎能在毫无亲朋的中国信靠他?“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他在挣扎后最终选择顺服神,因他坚信“耶和华你们神所应许赐福与你们的话没有一句落空”。小事上的忠心所带来的不单单是神的安慰,更有他在后面丰富的供应。在他进入宣教的禾场前就充分体会到神的信实。对神的信心不再因环境而动荡摇摆。

离开赫尔来到伦敦,他仍然过着朴素的生活。一次不幸地染病被医生告知自己时日不多,他的第一反应竟是因不能去中国而感到悲哀!但随即又想到除非自己大错特错,否则既然中国有这么重要的工作等着他,他是不会死的。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仍然思想着神的工作,这操练也奠定了在中国的宣教工作尽管遇到各式各样的拦阻,他却仍不屈不挠地作工,因他相信神最终掌权。

“以便以谢”的上帝

当他怀着极大的感恩之心踏上中国这片土地时,也怀着极深切的悲悯心肠看着那些在战乱中受伤的、无家可归的和各种需要救助的人。虽有远离家乡的孤独和寂寞,虽然经历着极大的危险,他都没有放弃努力。

上海、汕头、宁波……辗转在数地之间;深入内地乡村布道,派发福音单张,不分昼夜地在医院服事,他不知疲倦地工作;没有差会的支持,没有同胞的理解,只有里面神爱的支撑,“以便以谢”的神一直是他的帮助。外面的逼迫非难让他难过,但是灵魂的冷淡麻木更令他心伤。他把自己的生命为黑暗中的中国人点燃。

六年的布道和在医院的辛勤工作,令他的身体迅速衰弱,不得不暂时放下手中的服事,回到英国修养。在养病期间,他仍然深深地怀念着中国;同时也在各教会中传递异象,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中国:“每一日,都有三万三千个中国人在没有神、没有希望中死去,我们怎能安心呢?”这个意念也催促他,让他意识到中国的宣教工作亟待一个独立的机构来深入地开展。

当他看见礼拜堂里的基督徒安然地高兴快乐,想到千百万未曾听闻福音的中国人却正走在灭亡的路上,就心痛万分。在伯莱墩的海边,他与神摔跤,虽然内心激烈挣扎却最终降伏于他的主权,决定成立“中国内地会”这个对未来中国影响深远的组织,并把它完全交给神,深信他必“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

在戴德生的带领下,内地会成为近代中国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宣教机构,最边远的地方有福音传给他们;最卑贱的人群,有上帝的爱临到他们。上帝透过这一群完全委身的人成就了几百年来未曾有人做成的伟大奇妙的工作:福音在中国扎了根。戴德生带给中国的感动和震撼是如此真实,中国真正经历了道成肉身的耶稣。福音的火在沉睡的中华被点燃并开始熊熊燃烧。

挚爱中华

读戴德生的传记,给我很深触动的一点就是他成长初期的经历:诚恳而有能力的祷告奉献,并在其中经历神的慈爱、信实、垂听祷告和不离不弃的看顾。神从未让他失望!若是没有这些经历,戴德生不可能听见神的呼召就顺服,也不可能面对狂风大浪而心怀宁静,更不可能面对战乱中千疮百孔的中国时毫不退缩。背井离乡的孤独、疾病、危险、困苦、暴民的危险、他人的欺骗恐吓……丝毫不能让他退却。

另外一点,就是他的普世胸怀。一个英国青年,只身来到万里之外的陌生国度,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置个人荣辱于不顾,单单遵行圣经的教训,寻求神的旨意。只为他的心能够贴近耶稣的心,那是好牧人寻找迷羊的心,是为羊舍命的心。“一百只羊有一只丢失,主尚且去寻找,而如今仿佛有九十九只羊丢失在外,我们怎能竟然无动于衷?!”

正是这样的看见,才促使他勇敢地离开家乡,走出国门,跨越巨大的文化差异!他给中国带来的是神坚定不移的爱,与政权无关,与财富无关,与地位无关,单单只是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的耶稣。

感谢神!兴起他的仆人作我们的榜样:平凡与质朴的祷告中蕴含的是在试炼中对神单纯的信心,在黑暗中对光明深切的盼望,在挣扎中对真理恳切的呼求,无所畏惧,为基督丢弃一切,破碎自己,放在神面前由他使用。“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戴德生就是一粒掉在地里死了的麦子,他所结出的子粒,长久不衰。

身为成长中的中国教会里的一员,对我们而言,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面对戴德生带给我们的异象和挑战。在第三次苏格兰基督教灵修大会上,戴德生作了如下演讲:

“我坐在帆船里,从上海开往宁波。同船的有一位曾在英国居住过的中国人,名叫彼得。船近松江的时候,我在船舱里忽然听见扑通一声,随即听到喊叫声:‘有人掉到水里去了!’我立刻跳上甲板,周围一看,不见彼得。‘是的’船夫说,‘就在那里掉下去的。’说话时态度冷淡,若无其事。如果立刻落帆跳入水中营救,就还来得及。但是这时潮水急退,不容易逆流游泳,而且岸上没有草木可以标识落水之处。如果慌忙入水乱摸,必定空费时间,遗误时机。正在无可奈何,痛苦万分的时侯,忽然看见几个打鱼的人,手拿捞网,正是所需要的东西。‘赶快来!’我抱着希望大声喊,‘赶快到这里来撒网!有一个人掉在水里,快淹死了!’‘不方便!’这是渔夫怪谬的答覆。‘不要说不方便,赶快来,否则来不及了!’‘我们打鱼很忙。’‘不要只管打鱼,马上来,我会多给你们钱。’‘你给我们多少钱?’‘五块钱,不要站着说话,赶快救命!’他们从对岸喊叫过来:‘太少了!我们非有三十块钱不来。’‘我没有那么多的钱,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你们。’渔夫说,‘你到底有多少钱?’‘我不知道,大概十四块钱吧!’渔夫过来,第一网就把落水的人捞起来了。可是不管我如何努力急救,都已经没有用。彼得的生命因为渔夫的忍心和麻木不仁而失去了!”

讲到这里,下面的听众莫不义愤填膺,诧异天下竟有这种极端麻木自私的人。

戴德生诚恳的声音继续讲下去:“难道身体比灵魂的重要性大得那么多吗?我们定这些拜偶像的渔民的罪,我们说‘他们犯了杀人的罪,因为他们很容易救人而不救。’但我们让数万万人民永远灭亡而不救,这怎么讲呢?主明明白白命令我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你们做了没有?还有圣灵责备我们的话:‘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保守你命的,岂不知道吗?他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吗?’

你说:‘我没有得到特别的呼召叫我到中国去。’这种推诿的话可不行。现在我已将这些事实摆在你们面前了,你们今后要采取什么态度?现在你们应当自问:‘我有什么特别的呼召叫我住在家乡?’如果在神的面前你不敢说你有特别呼召叫你住在家乡,那么你为什么不服从主叫你出去的命令?即使说你十分清楚,叫你留在本乡的不是娱乐、生意、或是个人的高兴,而是责任。那么你是否曾尽心尽力为这些缺乏的人祷告?你有没有利用你的地位和力量促进神的国度在他们中间?在金钱上你是否作合理的奉献,帮助救人灵魂的工作?或者有人说:‘到中国内地传福音的路现在还没有开。’这却不然!以前或者可以这样说,但是无论如何,现在往中国内地传福音的路已经通了。在下次的年会之前,一千二百万的中国人已经离世,无法拯救了;我们到底作了什么事能叫他们知道基督救人的福音?我们常唱:‘风啊!愿你快吹送,直到福音遍地极。’风不能吹送福音,可是它能吹送我们。主命令我们每一个人到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你是不是要对神说‘不方便?’你是不是要对他说你现在打鱼太忙,买了一块地,五对牛,才娶了妻,或其他不能顺服的原因?他肯不肯接受这种托辞?我们是否忘记了我们都要站在主耶稣的台前受他的审判?请你们记住几万万人还没有听见福音的中国!为此祷告、劳碌,不然的话,你们将要得罪自己的灵魂。”

读到这里,难道神的那锋利如两刃剑的道还没有刺痛我们的心吗?难道我们不为自己的灵魂担忧吗?难道任凭别人活在罪中,我们就不怕神的忿怒吗?

我们的人生在为什么而忙碌?我们的心思都放在哪里?我们是否忘记了那为我们舍命流血的耶稣对我们的谆谆告诫与托付;“去,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我们听闻福音已经两百年了却又到过哪里?我们为传福音给万民又做过什么?我们究竟有多少次恳切地为那些有需要的地方和灵魂而祷告?我们的心在想到这些的时候不羞愧吗?我们仍然能安于享受神给我们的祝福而裹足不前吗?我们还能忙于自己的那一点点工作并沉浸在自满中而置基督的命令于不顾吗?面对我们的同胞,面对千百万没有听闻福音就离世的灵魂,我们还能硬着心坐在礼拜堂里而毫无罪咎感吗?难道我们不知道,眼睁睁看着灵魂灭亡而无动于衷的人在基督面前要受到更严厉的审判吗?

你又是否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沉淀着的宣教士的祷告,那是他们用热情、用灵魂、用生命倾注在中华大地上的!“假如我有千磅英金,中国人可以全数支取;假如我有千条性命,决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戴德生掷地有声的宣言至今仍然激荡在我们的灵魂深处。耶稣,道成肉身的神子在十字架上舍命的爱,借着他忠心仆人的生命深深地烙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上。正是透过这一批忠实的代祷者所献上的馨香的祭,透过他们真实顺服委身舍己的生命,在中国才燃起了永不止息的希望之灯!

神要在中国成就大事,他更要透过中国成就大事!他所需要的,是愿意在祷告中寻求他的人,是明白他的旨意并甘心顺服的人。神的手正运行在中国,中国的教会也到了一个关口,我们必须面对神的挑战和呼召,不是倚靠单单听神的道,而是一代人在他面前立下誓约,“我们不再寻求自己的福乐,只要一心寻求你的喜悦。不管面对怎样的压力和艰难,我们不夸别的,只夸钉十字架的耶稣,传讲神救世的道。神啊,愿你透过我们来建立你的国度,荣耀你的圣名!阿们!”

《戴德生传》,戴存义夫妇著,胡宣民译,福音证主协会,1979年

《挚爱中华》,史蒂亚(RogerSteer)著,福音证主协会,1994年

《带着爱来中国》,戴德生著,陆中石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年

戴德生与同工的合影(同日他安息主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