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马太福音 26:1-13
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那时,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他,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间生乱。”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什么难为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做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
一、引言:从讲论到行动的重大转折
弟兄姊妹,我们今天一起来看马太福音第26章。
在读马太福音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一个独特的叙事结构:一段讲论,一段叙事,交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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