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姐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读的这段经文只有短短的四节。在这四节中,耶稣几乎全是以比喻的语言来总结他前面的教导,并且呼召人们继续做出积极回应他的人生选择。那耶稣用的是什么比喻呢?他主要是以灯来比喻。耶稣那个时代,灯主要就是蜡烛或者油灯,需要被点着;所以耶稣首先讲了人们如何点灯、以及灯用来照明的功用。但是接着,耶稣就从日常的范畴,转到了属灵生命里的“光明”和“黑暗”。在这个范畴内,眼睛作为接收光的官能,同时被耶稣用来比作“身上的灯”。在圣经里,我们经常会看到作者将身体的官能用来揭示我们内心的光景、或内在生命的状态。比如,在希伯来语中,“听”和“顺服”是同一个词。大卫在诗篇40篇6节中说道:“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 这里,“开通耳朵”指的就是人准备好聆听和遵行上帝的话。雅各书里,作者又用舌头来指代人口中所出的话语,说它“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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