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出埃及记》二十二章18节——二十三章9节
前言:
十诫作为律法的基础,适用于普世所有时代。但针对以色列当时的处境,以十诫为基础还需要有很多在祭祀和民事层面的具体应用规条,祭祀方面的律例称为礼仪律,民事方面的典章称为民事律。所以,在十诫颁布之后,随之马上就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以色列社群中的律法规条,比如如何对待奴仆,如何惩治对人的伤害,如何赔偿对财物的损害等。这些规条与十诫一起被称为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约的“约书”(出二十四7)。
而今天所分享的这一段经文与前面的律法条文相比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均为无条件的命题式律例,非描述式的,因为这些规条是上帝百姓在上帝面前应当持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责任,主要关乎两个层面:信仰层面对上帝的基本责任,和社会层面对他人的基本责任。这也是律法爱神爱人的两个层面的基本要求。当然律法实际要求的比这要多,但这段经文是一个人在圣洁公义的上帝面前应尽到的社会责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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