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路8:16-18】
前言:
上个主日我们分享了撒种的比喻,这是三卷对观福音书都记载的一个比喻,论到了一个人面对神的道有四种不同的反应,第一种是路旁,比喻那些听见福音抵挡不信的人;第二种是土浅石头地上,比喻那些一时被自己感动遇见挑战就不信了的人;第三种落在荆棘里的,比喻那些虽然信了但是因为各样属世思虑和贪欲的影响,生命没有见证的基督徒;第三种是落在好土里的,比喻那些将神的道竭力活出来的基督徒。
如果说撒种的比喻主要侧重在人对真道的四种回应方式,那么今天我们所读的三节经文,则是在描述神对人听见真道的基本要求,既然领受了恩典,就当活出与这恩典相称的生命来(弗四1)。// 因此,这三节经文也可以看为是进一步特别针对信徒对真道应有的回应责任的说明。其核心是领受恩典必然担负责任,以三个逐渐递进的思路来展开,主动见证,被动显明,若后退则夺去。
一、灯必须放在台上
灯须放在灯台上的比喻侧重在一个领受恩典的生命必然是一个见证恩典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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